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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修改的主要内容. 李 峰.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123 号令的基本结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 123 号令. 机动车驾驶 人考试内容 和方法. 机动车驾驶 人考试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 和国机动车 驾驶证件. 修改的主要内容. 申请条件 放宽大货年龄下限 。 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下限由21岁改为20岁,年龄上限为50周岁不变。. 禁止申请规定 吸毒人员限制申请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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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修改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李 峰
123 号令的基本结构
……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
人考试内容
和方法
123 号令
中华人民共
和国机动车
驾驶证件
机动车驾驶
人考试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修改的主要内容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放宽大货年龄下限。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下限由 21 岁改为 20岁,年龄上限为 50 周岁不变。
禁止申请规定 吸毒人员限制申请 123 号令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
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一是将原来“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的规定,明确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二是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三是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
调整酒驾人员限制申请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调整了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人员的限制申请条件。
修正案中,针对酒后、醉酒后驾驶的车辆营运性质做了区别限制。
不是酒驾就终生禁驾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 5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 10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 注销驾驶证包括:死亡、提出注销申请、失民事行为能力、身体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有吸食、注射毒品
后驾驶机动车,正在执行戒毒的、超有效期一年未换证、未按时提交身体证明、到年龄未降驾等。 撤销驾驶证包括: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驾驶证的。 吊销驾驶证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将机
动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的,超速50%以上的。
禁止增驾情形: 123 号令进一步严格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限制条件,更加突出了对申请人安全驾驶经历的审查:
☆ 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
☆ 新增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 10 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
☆ 针对不同车型规定了不同记满 12 分记录的年限条件。记满 12 分的 5年内不得申请大客驾驶证, 3 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均属主观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驾驶人考试内容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 试科目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
科目一内容的变化
将原科目一考试拆分为两个部分: ☆ 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
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 ☆ 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
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可以使学员结合驾驶培训考试经历进一步加深对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内容:(一)原有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删除百米加减挡,增设窄路掉头和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7 个考试项目(二)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 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 16项”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 为提高小型汽车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
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百米加减档主要考核学员对档位熟练操作,起伏路主要考核对车速的控制和油离配合,放在实际道路正常驾驶过程进行考核更合理。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 考试内容为 5 项 : 倒车入库、坡起、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 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 10项、考试 4 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 5 项”。
☆ 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取消了原来部分车型 13选10 的考试要求,增加到 16个项目必考,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还规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 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一、考试题型: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 二、考题内容: ☆增加事故典型案例题、视图情景题 ☆试卷由50道题组成。 ☆两个理论考题,题目不公开。
科目三考试里程要求• 123号令规定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 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 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 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3 公里。
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一:考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达到90 分的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 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 100 分,成绩分别达到90 分的为合格。
预约各科目考试的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
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考试间隔时间的规定: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
试的间隔时间由二十日缩短为十日。
•按时参加考☆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
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 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
•从确定受理考试人数、考试质量公开排名、通报驾校违规问题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一是车管所要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考试员、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或者考试舞弊行为的,应当通报培训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领证前后规定
☆ 规定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满分扣证学习考试规定
☆ 新增累积 24 分的,加考路考 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月日后的十二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如初次领证是 5 月 20日到来年的 5 月 20日为一个记分周期。
记分清除规定
引用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24条规定。对未达到 12 分,罚款缴纳的,予以清分;但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审验制度规定 驾驶证审验制度,是加强驾驶人日常管理的重要措施。《道路交通安
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的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在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时予以审验。
突出重点驾驶人群的审验管理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 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审验内容
☆ 通用的审验内容:违法、记分、事故、身体和满分学习考试。
☆ 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 12 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
驾驶人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业务时接受审验。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 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 30日内接受审验。
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 3 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实习期基本规定 扩大实习期范围 增驾大中型客货车纳入实习期管理。新取
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人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对于持军本换证、境外本换证的,没有实习期。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 6 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 6 分以上但未达到 12 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 3 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证注销规定
☆与原规定相比,将禁止申请驾驶证的疾病规定细化为注销的情形之一。☆ 取消了因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而注销驾驶证的情形。☆ 增加了被查获有吸毒后驾车行为以及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
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予以注销驾驶证的规定。
大中型客货车降级制度
一、注销降级条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
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
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 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二、实行逐级降级制度
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的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降级前准驾车型 降级后准驾车型 A1 A3B1B2
A1A2 A2A3
A2 B1B2
A2A3 A3B1B2
A3 C1
A3B1 B1
A3B2 B2
A3B1B2 B1B2
B1 C1M
B1B2 B2
B2 C1M
法律责任
申领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依据《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申领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造假证和使用假证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代办规定审验教育,必须本人参加。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和方法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和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和方法方法
附件 2《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附件 5《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
公安部令第 111号
附件 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公安部令第 111号 公安部令第 111号
公安部令第 123号
考试内容的调整
(一)科目一考试
新的科目一考试内容
新的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道路交通信号;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客车、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的专用驾驶知识。
考试内容的调整 (二)科目二考试 1 、科目二考试内容变化 在本标准中,科目二考试内容针对不同车型作了不同的调整。 对于大中型客货车,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 对于小型汽车,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调整为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的加减挡位操作。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起伏路行驶 4 个项目。
考试内容的调整
2 、新的科目二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由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6 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 16 项” , 具体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考试内容的调整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由原来的“训练 10 项、考试 4 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 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5 个项目。
考试内容的调整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1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变化
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3个考试项目。
2 、新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将目前的 13 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增加到 16 项。
考试内容的调整
(四)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
具体内容包含:违法行为综合判断与案例分析;安全行车常识;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手势辨识;驾驶职业道德和文明驾驶常识;恶劣气候和复杂道路条件下驾驶常识;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化品处置常识;地方试题。
考试操作要求
(一)科目一考试要求
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
科目一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答题;参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打印的纸质试卷闭卷答题;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考试操作要求
科目一考试时间如下: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时间为 45min ;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时间为 30min 。
考试操作要求
(二)科目二考试操作要求
1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是本标准中新设的考试内容,操作要求如下。
( 1 )运行线路
倒车入库运行线路见下图。
考试操作要求
倒车入库运行线路
考试操作要求
2 、桩考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操作要求增加了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运行时间不得超过 8min 。
牵引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操作要求增加了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
3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操作要求调整为“控制车辆准确停车 ,平稳起步 ,车辆不得后溜。起步时间不得超过 30s 。”
考试操作要求
4 、侧方停车
( 1 )考试路线图作了调整,见下图。
( 2 )操作要求
车辆在库前方靠右停稳后,一次倒车入库,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轧碰车道边线、库位边线。
考试操作要求 5 、通过单边桥 操作要求针对不同准驾车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如下: 明确了考试过程中,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落桥。不同车型操作要求如下:a)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从单边桥上驶过;b)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左、右后轮依次驶过左侧、右侧单边桥;c)侧三轮摩托车,前轮、左后轮从左侧单边桥上驶过,然后右后轮从右侧单边桥上驶过;d)其它车型,车辆左前轮、左后轮从左侧单边桥上驶过,然后右前轮、右后轮从右侧单边桥上驶过。大型车辆使用二挡(含)以上档位。
考试操作要求
6 、曲线行驶
主要增加了中途不得停车的要求,具体操作要求为:驾驶车辆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转向、速度平稳。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7 、直角转弯
主要增加了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的要求。具体操作要求为:驾驶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考试操作要求 8 、通过限宽门 从实用性和安全性方面考虑,将车辆行驶速度由20km/h 改为 10km/h 。具体操作要求为:车辆以不低于10 km/h 的速度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悬杆。 9 、通过连续障碍 增加了中途不得停车的要求。具体操作要求为:车辆使用二挡(含)以上挡位,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不得碰、擦、轧圆饼,并且不得超、轧两侧道路边缘线。中途不得停车。 10 、起伏路行驶 增加了中途不得停车的要求。具体操作要求为:车辆行驶至起伏路前减速,缓慢通过起伏路,中途不得停车。
考试操作要求 11 、窄路掉头
( 1 )运行线路
( 2 )操作要求
车辆行驶至掉头路段靠右停车,不超过三进二退,将车辆掉头。考试时间不超过 5min 。
考试操作要求
12 、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操作要求为:车辆行驶至入口匝道后,开启左转向灯,向左侧回头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加速驶入行车道至最低限速后正常行驶,关闭转向灯。需要变更车道时,应当开启准备驶入车道一侧的转向灯 ,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驶出高速公路时,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
考试操作要求 13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 1 )运行线路
( 2 )操作要求
车辆行驶至弯道前减速,靠右行驶,鸣喇叭后驶入弯道,行驶时不得占用对方车道。
考试操作要求 14 、模拟隧道行驶 操作要求为:车辆行驶至隧道前观察隧道处道路交通标志,按标志要求操作。驶抵隧道时先减速,开启前大灯,鸣喇叭,驶抵隧道出口时,鸣喇叭,关闭前大灯。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不得鸣喇叭。 15 、模拟雨(雾)天行驶 操作要求为:车辆减速行驶。雨天视雨量大小选择雨刮器挡位,雾天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16 、模拟湿滑路行驶 操作要求为:进入湿滑路前,减速行驶,进入湿滑路后,使用低速挡匀速行驶,平稳控制车辆方向通过。
考试操作要求
17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随机选取以下紧急情况之一,用语音或灯光等进行模拟:
a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应当立即制动,迅速停车,停车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b )高速公路行驶遇爆胎等车辆故障时,合理减速、观察后方跟车情况、将车平稳停于应急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发出乘员撤离至护栏外的提示,正确摆放警告标志,驾驶人本人撤离至护栏外侧,模拟报警。
考试操作要求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要求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要求在以前部令中没有明确规定,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操作要求。 1 、上车准备 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 、起步 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考试操作要求 3 、直线行驶 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 2s 。 4 、加减档位操作 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考试操作要求 6 、靠边停车 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 30cm 以内。 7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 、通过人行横道线 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考试操作要求 9 、通过学校区域 提前减速至 30km/h 以下,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10 、通过公共汽车站 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1 、会车 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会车时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考试操作要求 12 、超车 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 ,开启左转向灯,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13 、掉头 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考试操作要求 14 、夜间行驶
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四)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操作要求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操作要求与科目一相同。考试时间为 45min 。
考试评判
(一)总体变化
1 、提高部分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目前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其它准驾车型成绩达到 80 分的为合格,在本标准中,所有准驾车型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合格标准都是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
考试评判 2 、调整项目评判标准 目前科目二、三的评判标准设定为不合格、减 20 分、减 10 分、减 5 分,在公安部令第 123 号中,由于提高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合格标准,因此去除了减 20 分的评判标准,新的评判标准设定为不合格、减 10 分、减 5 分。将原来减 20 分的评判标准按照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程度,移到不合格项目和减 10 分项目中。 3 、将原科目二、三综合评判标准拆分为科目二通用评判和科目三通用评判,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得评判标准针对性更强。 4 、针对新增加的考试内容和操作要求,增加相应的考试评判。
考试评判 (二)科目二考试评判 1 、通用评判 ( 1 )不合格情形 a )保留目前科目二、三综合评判标准中适用于科目二的评判标准; b )将目前扣 20 分的评判标准中对安全行车影响较大的评判标准移到不合格情形中,具体为: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c )将目前扣 10 分的评判标准中属于驾驶人驾驶技能不熟练的评判标准移到不合格情况中,具体为: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考试评判 d )补充了部分不合格情形,具体为: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 2 )扣 10 分情形 a )保留目前科目二、三综合评判标准中适用于科目二的评判标准。 b )将目前扣 20 分的评判标准中对安全行车影响较小的评判标准移到扣 10 分情形中,具体为: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 30cm 的;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考试评判
2 、倒车入库
倒车入库按下列规定评判:
a)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b)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c)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d)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3 、桩考 ( 1 )将车身出线,不合格调整为车身出线,两轮摩托车轮出线的,不合格; ( 2 )将移库不入,不合格调整为倒库或移库不入的,不合格; ( 3 )增加中途停车或运行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4、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 1 )增加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 2 )将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 50cm ,扣 20 分改为扣 10分; ( 3 )将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 30cm 以上,扣 20 分改为扣 10 分。
考试评判 5 、侧方停车 ( 1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 2 )删除碰擦桩杆,不合格。因为新的场地标准中已经将侧方停车中的桩杆取消。 6 、通过单边桥 ( 1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 2 )将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的,每次扣 20 分调整为每次扣 10 分。
考试评判 7 、曲线行驶 ( 1 )删除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相关内容已经放到通用评判中) ( 2 )将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 20 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不合格; ( 3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8 、直角转弯 ( 1 )删除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相关内容已经放到通用评判中) ( 2 )将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 20 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不合格; ( 3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9 、通过限宽门 ( 1 )将每碰擦一次限宽门悬杆,扣 20 分调整为碰擦一次限宽门标杆的,不合格; ( 2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 3 )将时速低于 20km/h 通过,不合格调整为车辆行驶速度低于 10 km/h 的,扣 10 分。
考试评判 10 、通过连续障碍 ( 1 )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调整为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 2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 3 )将车轮扎路边缘线,每次扣 20 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 4 )将轧一个圆饼,扣 20 分和碰擦一个圆饼,扣 10 分合并为轧、碰、擦一个圆饼的,扣 10 分。
考试评判 11 、起伏路行驶
( 1 )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 2 )删除通过起伏路面前过早减速,扣 5 分。
12 、窄路掉头
a )三进二退未完成掉头的,不合格;
b )车轮轧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c )中途停车或运行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13 、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a)行驶中占用两条车道、应急车道或大型车辆前后100m 均无其它车辆仍不靠右侧车道行驶的,不合格;
b)变道未开启转向灯或未观察后面情况的,不合格;
c)驶入高速公路时,未提速至规定车速的,不合格;
d)驶出高速公路时,未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速和车道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14 、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
a)进入弯道前未减速至通过弯道所需的速度的,不合格;
b)弯道内占用对方车道的,不合格;
c)转弯过程中方向控制不稳,车轮轧弯道中心线或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d)进入弯道前未鸣喇叭的,扣 10 分。
考试评判
15 、模拟隧道行驶
a)驶抵隧道时未减速或未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b)驶入隧道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道的,不合格;
c)驶抵隧道入(出)口时未鸣喇叭的,扣 10 分;
d)驶出隧道后未关闭前照灯的,扣 10 分。
考试评判
16 、模拟雨(雾)天行驶
a)雨天未开启或正确使用雨刮器的,不合格;
b)雾天未开启雾灯、示廓灯、前照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17 、模拟湿滑路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a)未能使用低速挡平稳通过的,不合格;
b)进入湿滑路前,未减速的,不合格;
c)通过时急加速、急刹车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18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 1 )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
a)未及时制动的,不合格;
b)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18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 2 )高速公路车辆故障
a)未及时平稳靠边停车的,不合格;
b)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合格;
c)未及时提示乘员疏散的,不合格;
d)未正确摆放警告标志或未报警的,不合格;
e)本人未撤离至护栏外侧的,不合格。
考试评判 (三)科目三考试评判 1 、通用评判 ( 1 )不合格情形 一是保留目前科目二、三综合评判标准中适用于科目三的评判标准; 二是将目前扣 20 分的评判标准中对安全行车影响较大的评判标准移到不合格情形中,具体为: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原描述为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考试评判 三是将目前扣 10 分的评判标准中属于驾驶人驾驶技能不熟练或存在不文明驾驶行为的评判标准移到不合格情况中,具体为: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四是补充了部分不合格情形,具体为: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考试评判
( 2 )扣 10 分情形
一是保留目前科目二、三综合评判标准中适用于科目三的评判标准。
二是将目前扣 20 分的评判标准中对安全行车影响较小的评判标准移到扣 10 分情形中,具体为: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 30cm 的;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三是补充了部分扣 10分情形,具体为: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考试评判
2 、上车准备
将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调整为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3 、起步
( 1 )将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调整为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 2 )将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 P 挡),扣 10 分调整为不合格;
考试评判
( 3 )将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 10 分拆分为两项: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和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 10 分;
( 4 )将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 10 分调整为扣 5 分;
( 5 )将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 10 分调整为扣5 分。
考试评判 4 、直线行驶
一是将超过 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 分调整为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 10 分;
二是将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 10 分调整为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 10 分。
5 、加减挡位操作
a)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 10 分。
考试评判
6 、变更车道
删除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相关内容放入通用评判中)
考试评判 7 、靠边停车 ( 1 )删除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 2 )将下车后不关车门,扣 10 分调整为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 3 )将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 30cm ,扣 20 分调整为扣 10 分; ( 4 )将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 20 分调整为扣 10 分; ( 5 )删除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 5 分。
考试评判
8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a)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d)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 分。
考试评判
9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将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调整为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10 、会车
未作调整。
考试评判
11 、超车
( 1 )增加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 2 )将从右侧超车,不合格调整为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12 、掉头
( 1 )增加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 2 )将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不合格调整为扣 10 分。
考试评判
13 、夜间行驶
( 1 )将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调整为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 2 )将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调整为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 3 )增加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 4 )将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调整为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 5 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标准内容介绍倒车入库
车型:小型汽车等取代原桩考变化: 双库改单库 取消桩杆 库侧可设障碍物
桩考
车型:大型客车等
无变化
桩考 (续)
车型:牵引车无变化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变化 坡长:大车 30
米 小车 20 米 摩托车 8 米
停车桩杆线:0.3 米
侧方停车车型 大型客车等 小型汽车等变化 取消桩杆 库前后可增设障碍物
通过单边桥车型 大型客车等 三轮汽车等变化 桥高: 7-12cm 斜坡长: 0.5-1.7m 明确纵向间距不含斜坡
曲线行驶车型 大型客车等 小型汽车等变化 牵引车:路宽 7m 中型客车、 低速载货汽车: 半径 9.5m ,路宽
3.7m
直角转弯车型 大型客车等 小型汽车等变化 取消凸出点 牵引车路宽: 前轴距加 4m
通过限宽门车型 大型客车等变化 限宽门宽: 车身宽加 0.7m
通过连续障碍车型 大型客车等变化 饼高: 0.1m
起伏路行驶 车型 大型客车等变化 凹路深及凸路高: 0.06-0.12 m 间距长度: 大于 1.5倍轴距
窄路掉头车型:大型客车等新增项目牵引车路段直线长≥ 30m ,路段宽 14m其它车型路段直线长≥ 20m ,路段宽 9m驶抵方向侧向净空≥ 2m ,倒车方向侧向净空
≥ 4m
模拟隧道车型:大型客车等新增项目直线行车道长度
≥ 100m弯道长度≥ 60m最暗处白天照度 <
50lx入口和出口应当设置前照灯使用标志
模拟急弯山区路车型:大型客车等新增项目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的弯
道组成可选择 S型、U型等不
同类型弯道组合设计纵坡 3% ~ 5%规范设置标志、标线
模拟急弯山区路(续)R — 弯道外缘半径,取值 40 ~ 60m ;W — 弯道宽,取值 9 ~ 10m ;w — 直线路宽,取值 7m ; ⌒L— 弯道外缘弧长,取值≥ 1/3圆周;ا — 弯道间距,取值 0 ~ 30m ;S — 引道长度,取值≥ 50m 。
模拟高速公路车型:大型客车等新增项目路段长≥ 400m设置同向两个车道可设应急停车带设置入口和出口匝道参照GB 5768 设置
标志标线
模拟雨 (雾 )天湿滑路面车型:大型客车
等新增项目附着系数≤ 0.3
,长≥ 30m ,宽≥ 4m
达到中雨(雾)效果
安全防护设施
模拟紧急情况处置车型:大型客车等新增项目项目考试结合其它场地考试项目进行
•科目三考试路段实施设置 道路要求
考试路段包含:•双向 4 车道道路;•双向 2 车道道路;•有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常用标志、标线;•学校区域、公交车站、人行横道等设施或模拟 的标志标识
道路要求 (续 )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汽车
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 60辆。大型车每条考试路线不得少于 10km ,
小型车每条考试路线不得少于 3km ,每种车型考试路线设置不得少于 3 条。
其它要求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和里程标志。
危险路段设置路侧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行业标准 JTG D81 的规定。
考试车型符合 6.2 要求,夜间考试的车辆安装灯箱、反光标识等发光、反光装置。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参照科目一场地设置。
模拟高速路
•模拟雨雾湿滑路面
•模拟隧道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