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升學管道說明會
教務處 試務組
104 年升學辦法變革 考試分發已取消單科 90分以上,可轉分發至某系之”優惠”
指考考科採計不能超過 5科 (3~5 科 )
大考中心舉辦的「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正式納入各招生管道檢定項目。採計之校系將陸續公告 (目前已公告繁星推薦之採計校系 )
『高中成績證明』由高中端統一上傳
104 年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架構圖
考試入學考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個人申請入學繁星推薦入學繁星推薦入學
高中英文聽力測驗高中英文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術科考試術科考試
報名(統一彙辦)
報名(統一彙辦)
公告錄取公告錄取
篩選作業篩選作業
登記資格審查(含特種生)登記資格審查(含特種生)
報名(統一彙辦)報名(統一彙辦)
大學公告錄取名單大學公告錄取名單
大學甄試大學甄試
公告統一分發結果公告統一分發結果
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正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錄取生放棄入學
錄取生放棄入學
指定科目考試(大學校系採計 3-5
科 ,含術科)
指定科目考試(大學校系採計 3-5
科 ,含術科)
網路選填志願(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網路選填志願(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考試分發錄取考試分發錄取
3
「考招分離」: 「考試」 1. 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高中英語 聽力測驗 →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2. 術科考試 →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招生」 1.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2. 考試入學 → 大學入學考試分發委員會
103103 年及年及 102102 年本校大學升學各進路統計年本校大學升學各進路統計
進路 102年 103年
繁星推薦 ( 錄取 / 參加 ) (21 /61) (19 /53)
大學申請入學 ( 錄取 /1st 階段 / 總申請 )
(216 / 306/ 516) (195 / 289/ 461)
科大申請入學 ( 錄取 /1st 階段 / 總申請 )
(32 / 114/ 166) (26 /107 /160)
指考 401 436
繁星推薦入學簡圖
比序
符合校系之校排 %/ 學測 / 英聽 / 術科門檻
高中依學群推薦(排序)
1 高中校排百分比2-7 學測級分或術科成績 或學科校排百分比
1-7 學群錄取 第 8 學群面試
錄取
推薦 / 錄取放棄之限制
6
校內
校外
一、「推薦學生」資格
1.高中全程就讀同一所學校之應屆畢業生
2.高一、高二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全校前百分之五十
3.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過大學校系學測檢定科目標準 (學測成績任一科目為零級分或缺考者,不得推薦 )
繁星推薦
二、校系選填原則
1. 高中依各大學設定之招生條件,得分學群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至多各二名,同一名推薦學生僅限推薦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 (含不分學群 )。
2. 獲得推薦之學生,再於學群可選填志願數內,依意願選填校系及志願序。
3.推薦時不分類組。
三、比序原則及錄取作業
1. 校內比序 採『網路選填分發』 (104 作業辦法待校內『推薦委原會』討論後正式公
布 ) (1) 分發比序 (2) 推薦順序
123
4
5
6
104學年度 校內分發作業流程 (暫定 )
2/26( 四 )~3/5( 四 )
開放選填系統 3/5( 四 )關閉系統
並進行線上分發 3/6( 五 )
公布推薦結果 3/9( 一 )
核對推薦資料
繳交報名費
2 月 25 日前
作業說明會 (分批舉辦 )
1 月 28 日 (103 學年 )
公布在校成績百分比
﹝正式版﹞
2. 校外分發比序及錄取作業
(1) 各大學校系第一分發比序項目統一訂定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其餘分發比序項目為「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各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 一所大學對同一高中至多錄取一名學生,但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者,將進行第二輪分發,則有機會對同一所高中增加錄取不受一名學生之限。
四、重要規定1. 繁星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 104 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及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2. 錄取生非經放棄入學資格,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3. 就讀期間得否轉系,悉依簡章彙編各大學校系分則規定辦理。
4. 103 年重要變革:增列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 (需面試 )
繁星推薦增列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 )自 103 學年度起醫學系自繁星推薦第 3類學群移出,改單列於第 8類學群並辦理面試。
學生如獲推薦至 A校醫學系,並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不得再於個人申請報名 A校醫學系
學生參加第 8類第二階段面試如經錄取,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登記。
繁星推薦放榜後有缺額,其名額流用至考試分發管道使用。
繁星推薦增列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 )比照繁星推薦作法,人數至多為招生名額之 3倍率或 50人;作業方式同繁星推薦篩選流程 (2輪補足預定面試人數 )
繁星推薦第 1類至第 7類學群放榜同時,公告第 8類學群 (醫學系 )可進入第 2階段面試名單
面試內容由各校自訂,併同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辦理,惟學生不必準備備審資料
錄取:依面試成績決定錄取結果,不列備取。
繁星推薦增列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 )報名費 200 元,如經篩選獲面試者,需另繳交面試費用
參加第 8類等於只被推薦單一大學之醫學系!
103 年 第八類學群:報名 281 人、通過篩選名額 247人、錄取 138 人
一、試務組僅提供線上集體報名作業,其餘部分 (備審資料、文件寄送 ) 請同學務必留意各校規定時間自行辦理。
二、第一次申請報名採劃卡方式,之後採紙本核對 or 補報。
三、申請之校系數,以六校系 (含 )為限;四技申請以五校系 (含 )為限。
申請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