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 · Web view6.1总述 8 6.2 工程概况 8 6.3 白蚁防治工程要求 8 6.4. 广州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对白蚁防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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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石湖停车场【施工Ⅱ标】招标文件-目录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石湖停车场【施工Ⅱ标】招标文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

石湖停车场【施工Ⅱ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日 期:二0一四年九月

目 录

6投标邀请书

第一卷 投标须知7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7

二、 投标须知8

(一)总则8

(二)招标文件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8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8

第二卷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8

(一)总则8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8

第三卷合同条款8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8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8

1.诚信排名相关资料8

2.项目经理的人员及安全员相关资料8

3.投标申请人声明8

4.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格审查资料8

第二部分—技术标部分8

1.投标函格式8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8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8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8

5. 投标书附录格式8

6. 组织机构8

7. 主要施工设备表8

8. 施工方法说明书及附图8

9.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8

10. 类似工程业绩材料8

11.主控项目设备和材料填报表8

12.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附件、技术条件响应一览表8

13.技术标书编制人员名单8

14.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技术标资料8

第三部分—经济标部分8

1.投标函格式8

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卷8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8

4.经济书编制人员名单8

5.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经济标资料8

第五卷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

第一章 通用技术要求8

1.总则8

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8

3.临时设施条件与要求8

4.工程进度要求及计划管理8

5.施工图纸管理8

6.承包人的施工机械8

7.安全和环境要求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8

8.现场施工测量与监测8

9.材料试验与检验8

10.混凝土质量要求8

11.对承包人施工管理的要求8

12.对业主认为存在重大施工难度或安全风险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由承包人总公司及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审核签认;合同执行期间,上述技术负责人应定期至现场进行督导。8

13.为推进本工程顺利实施,承包人应积极引进、借鉴、推广国内外地铁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承包人应提供相关工程项目调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

14.信息化管理8

15. 保洁开荒范围及质量标准8

16.新线车辆段、停车场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办法8

第二章 专用技术要求8

1.工程范围与内容8

2.工程技术要求8

2.1 概述8

2.1.1 工程概述8

2.1.2水文地质概况8

2.1.2.1段址环境概述8

2.1.2.2区域气候特征8

2.1.2.2.1 气象8

2.1.2.3 地形地貌及地层情况8

2.2工程概况8

2.2.1 停车线站场土建部分工程概况8

2.2.1.1停车场站场部分8

2.2.2 停车场电务工程部分工程概况8

2.2.2.1供电系统8

2.2.2.2通信系统8

2.2.2.3信号系统8

2.2.3 停车场机电工程安装部分工程概况8

2.2.3.1 工艺设备8

2.2.3.2给排水8

2.2.3.3通风与空调8

2.2.3.4低压配电8

2.2.3.5自动灭火系统8

2.2.3.6防灾报警8

2.2.3.7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8

2.2.3.8综合监控8

2.2.3.9门禁8

2.2.3.10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2.2.3.11燃气8

2.2.3.12电梯8

2.2.3.13安防8

2.2.4停车场轨道工程概况8

2.3专业工程范围8

2.3.1 停车场站场土建部分工程范围8

2.3.1.1站场8

2.3.1.2房屋建筑及装修8

2.3.2 停车场站场轨道部分工程范围8

2.3.3 停车场电务工程部分工程范围8

2.3.3.1供电系统8

2.3.3.2通信系统8

2.3.3.3信号系统8

2.3.4 停车场机电工程安装部分工程范围8

2.3.4.1 工艺设备8

2.3.4.2给排水8

2.3.4.3通风与空调8

2.3.4.4低压配电8

2.3.4.5自动灭火系统8

2.3.4.6防灾报警8

2.3.4.7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8

2.3.4.8综合监控8

2.3.4.9门禁8

2.3.4.10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2.3.4.11 燃气8

2.3.4.12电梯8

2.3.4.13 安防8

2.4专业接口关系8

2.4.1 停车场内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界面8

2.4.1.1站场8

2.4.1.2土建/结构8

2.4.1.3供电系统8

2.4.1.4通信系统8

2.4.1.5信号系统8

2.4.1.6工艺设备8

2.4.1.7给排水8

2.4.1.8通风与空调8

2.4.1.9低压配电8

2.4.1.10自动灭火系统8

2.4.1.11防灾报警8

2.4.1.12环境设备与监控系统8

2.4.1.13综合监控8

2.4.1.14门禁系统8

2.4.1.15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2.4.1.16电梯8

2.4.1.17轨道8

2.4.1.18 安防8

2.4.2停车场各专业与正线的接口界面8

2.4.2.1 供电系统8

2.4.2.2 轨道8

2.4.2.3 通信系统8

2.4.2.4 信号系统8

2.4.2.5综合监控8

2.4.2.6门禁8

2.4.2.7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2.4.2.8站场8

2.4.2.9 给排水8

2.4.2.10 安防8

2.4.3停车场甲招设备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接口界面8

2.4.3.1厨房设备与其它专业的接口8

2.4.3.2 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施工单位与甲供设备供货商的接口8

2.4.3.3 安防专业承包商与停车场安防供货商的接口8

2.4.3.4给水设备及潜水泵供货商与总承包商的供货界面8

2.4.3.5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商与总承包商的供货界面8

2.5 专业技术要求8

2.5.1一般技术要求8

2.5.2站场8

2.5.3土建/结构8

P108

P128

2.5.4供电系统8

10.5.4.1变电所及杂散电流防护安装技术要求8

10.5.4.2接触网技术要求8

10.5.4.3特别要求8

10.5.4.4施工工序的配合8

10.5.4.5安装前检验和试验8

10.5.4.6成品保护8

10.5.4.7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8

10.5.4.8安装机具8

10.5.4.9运行维护支持8

10.5.4.10临时调度电话8

10.5.4.11工程“临管”要求8

10.5.4.12送电、试验、试运营中场地管理的要求8

10.5.4.13 工程量计量与支付规定8

2.5.5通信系统8

2.5.6信号系统8

10.5.6.1室内设备安装8

10.5.6.2、室外设备安装8

10.5.6.3停车场施工承包商的责任8

2.5.7工艺设备8

2.5.8给排水8

2.5.8.1一般规定8

2.5.8.2水泵安装一般要求8

2.5.8.3潜污泵安装8

2.5.8.4消防器材安装8

2.5.8.5管道安装8

2.5.8.6管道附属设备及材料安装8

2.5.8.7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调试8

2.5.8.8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竣工验收8

2.5.9通风与空调8

2.5.10低压配电8

2.5.10.1 0.4kV低压配电柜技术要求8

2.5.10.2配电箱8

2.5.10.3母线槽8

2.5.10.4灯具8

2.5.10.5铝合金电缆桥架8

2.5.10.6 钢制电缆支架8

2.5.10.7电缆电线8

2.5.10.8 管材8

2.5.10.9 接地端子箱8

2.5.10.10 接地扁钢8

2.5.10.11 防雷系统8

2.5.10.12照明开关、插座8

2.5.11防灾报警8

2.5.12环境与设备监控8

2.5.13综合监控8

2.5.14门禁8

2.5.15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2.5.16自动灭火系统8

2.5.17停车场轨道8

2.5.18安防8

3.乙供材料、设备要求8

3.1乙供设备、材料表8

3.1.1 工艺设备8

3.1.2 供电专业8

3.1.3 信号专业8

3.1.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8

3.1.5安防专业8

3.1.6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3.1.7给排水专业8

3.2乙供材料技术要求8

3.2.1土建专业8

3.2.1.1 站场8

3.2.1.2土建8

3.2.2 轨道8

3.2.3 电务8

3.2.3.1 供电专业8

3.2.3.2 通信专业8

3.2.3.3 信号专业8

3.2.4 机电及设备安装8

3.2.4.1 门禁8

3.2.4.2 FAS8

3.2.4.3 BAS8

3.2.4.4 给排水专业8

3.2.4.5 电梯专业8

3.2.4.6 工艺设备专业8

3.2.4.7 通风与空调专业8

3.2.4.8 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8

3.2.4.9 自动灭火专业8

3.2.4.10 安防专业8

3.2.4.11 低压配电专业8

4.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8

4.1给排水和消防设计及施工相关规范8

4.2低压配电工程设计及施工相关规范8

4.3供电专业工程设计及施工中应遵循的规程、规范、标准8

4.4安防系统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8

4.5 工艺、轨道、站场施工及竣工中应遵循的规程、规范、标准8

4.5.1工艺专业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8

4.5.2轨道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不限于下列标准)8

4.5.3.站场专业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8

4.6 防灾报警系统工程中应该遵循以下的规范8

4.7环境设备与监控系统工程中应该遵循以下的规范8

4.8门禁系统工程中应该遵循以下的规范8

4.9土建工程中应该遵循以下的规范8

4.10综合监控施工及验收对应的规范8

4.11通信系统施工及验收对应的规范8

4.12信号系统施工及验收对应的规范8

4.13电梯施工及验收对应的规范8

4.14燃气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8

4.15计算机综合信息系统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8

4.16自动灭火系统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8

4.17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

5 工程风险8

6.白蚁防治分包工程技术要求8

6.1总述8

6.2 工程概况8

6.3 白蚁防治工程要求8

6.4. 广州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对白蚁防治的要求8

6.5 分包企业资格要求8

6.6服务范围及内容8

6.7包治服务期8

6.8施工质量要求8

第六卷 招标用参考资料及图纸8

一、参考资料使用说明8

二、参考资料8

1、招标图纸8

一、工艺专业8

二、站场专业8

三、建筑专业8

四、结构专业8

五、给排水专业8

六、低压配电专业8

七、通风与空调专业8

八、供电专业8

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图纸8

十、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招标图纸8

十一、门禁系统招标图纸8

十二、自动灭火专业8

十三、轨道专业8

第七卷 工程量清单8

1.工程量清单说明8

2.工程量清单费用组成8

3.工程量清单8

4.工程量清单附件说明8

5.工程量清单附件8

6.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定8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 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年 月 日 上午 时。请注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贵总司须按照本邀请书第3点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 年 月 日 午 0 :00~ 0: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现金,且售后不退)

招标图纸及地质资料押金 : 5000 元/套(支票或汇款)

《广州地铁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人民币200元/套(现金,且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卷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 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石湖停车场【施工Ⅱ标】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4

建设规模

约8.25公顷

5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6

质量标准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42.质量标准

7

招标范围

车辆段上部工程

8

工期要求

合同内全部工程施工工期为28个月;

开工时间暂定为 2014年12月1日;

工程竣工时间为 2017年5月30日。

共912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人民币;

2、请投标人于技术标开标前一日的16:00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

3、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需有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发包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发包人现有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地点:广州市芳村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须知第11条

18

投标文件份数

要求分别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与经济标:

资格审查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5 份副本。

技术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5 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5 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6包。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标书装订要求:详见投标须知17条要求。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再补交9套内容、装订与原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投标澄清文件。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 收件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0

开标开始时间

技术标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经济标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21

开标评标办法

详见第二卷

22

履约保证金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28工程担保

23

招标控制价

2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44659418 元。

其中1、 房屋及建筑专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6534733元。

2、 轨道专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527357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728114元。

3、 电务专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37544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49037元。

4、 机电及设备安装专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8485523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533781元。

5. 白蚁防治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为4543299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单价详见《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石湖停车场【施工Ⅱ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单价为非竞争性报价,如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单价的填写和招标人给定的不一致,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3%、4%、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按照市建委发布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技术标开标当日公布的各投标人施工企业排名的60日诚信分×5%+技术标开标前十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公布的最新的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F库诚信排行中的得分×5%,计算得出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27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8

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的认定和处理详见相关合同条款,在合同澄清阶段,发包人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发包人有权利进行调整。

2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

30

质量安全检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1

控制报价项目

发包人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中个别单价包干项目实行控制报价:在招标阶段发包人设定相应的单价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控制价公布表的规定进行投标报价,若未按招标控制价公布表的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则视为无效标。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卷节、附件)及招标答疑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投标价: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

(8)评标价: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

(9)中标价: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

(10)合同价: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价格核定原则核定后,拟签订的合同金额。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及技术条件。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卷 投标须知

第二卷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卷 合同条款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卷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卷 招标用参考资料及图纸

第七卷 工程量清单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2日前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8.2招标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书面答疑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8.4若招标书面答疑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答疑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1.1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 F 库(车辆段类)诚信排行”中各投标人的得分均不低于30分,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见公告的附件四),且在广州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A类IC卡)”(诚信档案必须在有效期内)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

11.1.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相应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11.1.3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11.1.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1.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 技术投标函(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1.2.3投标书附录。

11.2.4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

11.2.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7为本项目拟定的组织机构、人员、施工机具: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8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自有需有发票或权属证明,租赁要求有租赁协议书及出租方的发票或权属证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8.1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说明书及附图(含附图、工期)。

11.2.9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11.2.10发包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2003”制作的投标施工组织说明书, “Microsoft Project或P3”制作的投标施工组织网络计划进度图,结构插图使用AutoCAD2004版,单独制作光盘,与技术标书包封。电子文件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10.1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11 2007年7月1日至今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11.2.12主控项目设备和材料填报表

11.2.13投标须知响应一览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11.2.14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技术资料。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经济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卷。

11.3.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地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11.3.4发包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Excel ”制作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单独制作光盘,与经济标书包封;电子文件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卷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发包人对“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中个别单价包干项目实行控制报价:在招标阶段发包人设定相应的单价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控制价公布表的规定进行投标报价,若未按招标控制价公布表的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则视为无效标。白蚁防治的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且不因建筑物数量增加、建筑面积、工作内容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款,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和报价风险,并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白蚁防治所有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进行报价,其中“包治服务期”的报价若低于白蚁防治总费用的20%,则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进行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判断,如判定为低于成本价或未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详见合同内相关合同条款。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相同项目有两个或以上不同单价的,增加工程量按最低的报价计算增加的费用;

13.5.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原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有的材料价格则采用,若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如此材料属于乙供可调差的材料范围,材料价格则用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天所在季度,由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的该材料价格;如果不属于乙供可调差的材料范围,则用实际施工期所在季度,由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的该材料价格下浮5%计。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没有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执行。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在本招标文件第三卷中相关规定执行。

13.5.5 在合同澄清阶段,发包人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发包人有权利进行调整。调整办法详见专用合同条款68.4.4条。

13.6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且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化,按发生相应的增减量变化调整。相同项目有两个或以上不同单价的,增加工程量按最低的报价计算增加的费用,减少工程量按最高的报价计算减少的费用。

13.7暂列金额、暂估价

13.7.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7.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7.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7.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7.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7.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9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10本工程涉及的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本招标文件第三卷相关规定执行。

13.11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12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合价包干部分工程项目及其相应的工程量,仅供投标人投标时参考,业主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谨慎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担。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对招标文件和对工程本身的研究和了解,对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合价包干项目修改工程量或补充项目,并按规定填入工程量清单中。合价包干项目中不允许投标人增加任何单价包干项目。

13.13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包干部分工程项目及其相应的工程量不允许修改。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投标担保仍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及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6.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日。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16.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6.5.1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除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外,招标人将在6个月至2年内将其列入参与招标人管辖工程项目投标企业的拒绝名单,并上报政府建设管理相关部门;

16.5.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5.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5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合同价;

16.5.6 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的骑缝章,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可分册。

17.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17.7投标书的页码:必须按每本(包括目录)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码居中(空白页面不编号)。

17.8 投标图纸的整理(如有):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

18.1.1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本)、资格审查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2资格审查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3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经济标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4经济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5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技术标电子文件(先独自包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1.6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所有副本一起包封为一包。投标人须将投标担保复印件放入所投的每个标段的技术标书内。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上述各包分别独立密闭封装、并骑缝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 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8.3.1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8.3.2 “[工程名称]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或技术或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3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18.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19.2.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19.4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19.5技术标开标开始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前一个小时内(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9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3、开标

详见第二卷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除按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外。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评标完成后,3天内招标人按照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

27.2定标后,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招标人按以下原则核定中标人的投标价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

1) 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

2) 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金额低者为准;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1)合价包干的项目:合价不变,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中的数量;(2)单价包干的项目:以所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在发包人看来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则以所报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 当工程量清单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一致时,(1)合价包干项目和以“项”为单位的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准;(2)单价包干项目:以单价分析表为准,修订工程量清单的单价。

5) 单价包干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进行修正。

6) 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包干项目的单位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修正该项的单位,同时对该项单价分析表的消耗量进行相应调整,产生调整后单价,若调整后的单价与原报价中的单价不一致时,合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同时确定相应单价。

7) 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各汇总项的累加错误。

8) 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报价不参与规费、税金的计算。如承包人按发包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正确填写且参与规费、税金的计算,则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价进行算术核准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调整。

9) 工程量清单附件中5.12《本报价采用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费率列表》的费率与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每项费率均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修正。

10) 拟签定合同价按上述原则核定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核定后的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原投标价,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非竞争性报价的单价不做调整。

为便于发包人对投标价的校核,承包人需提供编制投标报价的软件给发包人使用。

28.2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由于中标人原因未按28.1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8.3非经业主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业主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28.5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和谐、廉洁建设,中标人须在合同澄清阶段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承诺函,承诺开展“廉洁共建活动”和“和谐共建活动”。

29.履约担保

29.1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且必须由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由非广州市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需经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保函开立行应为具备SWIFT系统(国际系统)的银行,开立行应用SWIFT系统回复验证行的保函验证。

29.2如果中标人未按29.1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0.合同生效

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1亿(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计计算,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终以交易中心实际收取额为准。

32.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卷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石湖停车场【施工Ⅱ标】

评 标 办 法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一)总则

1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

1.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1.6《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1.7《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

1.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文)

1.10 本项目招标文件。

2.开标

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2.2 按规定提交通过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评标

3.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2.2向业主报告评审意见,推荐通过的中标候选人。

3.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4.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4.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定标

5.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3日内按规定在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

5.2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5.3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6.2封存经济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公开开标;

6.3 投标资格审查;

6.4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6.5投标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答辩;

6.6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6.7摇珠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

6.8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经济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9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6.10评标价格核准(投标人评标价以经济标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的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准);

6.11对通过经济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标书的评标价和主要项目单价进行评分;

6.12经济标评审组汇总技术标与经济标、诚信评价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6.13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

6.14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 细则

7.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7.3.2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标,经济标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

7.3.3在开启经济标时,对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经济标投标文件;经济标开标时,投标单位代表有权出席经济标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经济标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7.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4.1 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项目经理名称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7.4.2经济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3%、4%、5%),招标人依次开启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经济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

7.6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7.6.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7.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在密封处盖章的;

7.6.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7.6.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6.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7.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 评标细则

8.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8.2技术标评审

8.2.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完全符合本办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通过;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单位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2.2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完全符合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技术标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单位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2.3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进行定档,然后按照本办法8.8技术方案评审标准,使用本办法 附表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

8.2.4若本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9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7名时,本次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若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2.5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但技术评分在70分以下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阶段评审,但其投标总价和主要单价参与计算评标参考价。如果某一标段技术评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如果该批次所有标段技术评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投标人不足7家,业主终止本次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8.2.6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组完成技术标评标报告,并撤出评标区域。

8.3经济标的评审

8.3.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完全符合本办法附表四《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经济标评审组认定后,经济标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单位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如评标委员会经济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3.2确定评标价

投标人评标价以经济标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的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准。

8.3.3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分为评标价的评审和主要项目单价的评审。

8.3.3.1评标价的评审(满分 90 分, 备注:每次招标评审权重须结合具体工程从新审查确定)

8.3.3.1.1确定评标价后,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评标价中:(1)只有0家时,业主重新招标;(2)只有1家时,取这家评标价下浮X(3%、4%、5%)作为评标参考价;(3)只有2~5家时,取这全部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3%、4%、5%)作为评标参考价;(4)有5家以上时,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3%、4%、5%)作为评标参考价。

8.3.3.1.2 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9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时,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时,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价的评分表详见附表五。

8.3.3.2主要项目单价的评审(满分10分,每个主要项目单价初始得分为1分,)

8.3.3.2.1需评审的主要项目详见附表六,共 10 项。当主要项目在经济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报价时,以单价分析表所报金额为准。

8.3.3.2.2主要项目单价偏离率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第i个单价-第i个单价基准值Di

1

2

1

2

D

D

F

F

K

a

a

d

-

-

=

12

12

DD

FF

K

aa

d

主要项目单价偏离率F=

第i个单价基准值Di

如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Di为各投标人该项目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单价、一个最低单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少于5家(含)时,Di为各投标人该项目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详见附表七)。

8.3.3.2.3主要项目得分计算:P=1;

8.3.3.2.4当投标人主要项目单价偏离率在【-10%,10%】范围内,该项不扣分;在【-20%,-10%)或(10%,20%】之间的,该项扣除项目得分P的50%;上述范围之外的,每项扣除项目得分P的100%。各项单价的得分之和为主要项目单价的评审得分(详见附表八)。

8.3.3.3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是评标价评审得分和主要项目单价评审得分之和,详见附表九。

8.3.4诚信评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技术标开标当日公布的各投标人施工企业排名的60日诚信分和技术标开标前十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公布的最新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车辆段类)F库诚信排行”中各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出各投标人企业诚信评价分。其中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当日公布的施工企业排名的60日诚信分是指当日之前(含当日)60个日历日的诚信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诚信评价得分不足60日的,取当日之前(含当日)的各日诚信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当日指开技术标投标文件当日。业主诚信评分按F类评分进行计算。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分按牵头人得分计算。首次进入广州地铁的施工单位诚信评分为基准分30分。

8.3.5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技术分×40%+经济分×60%)×9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技术标开标当日公布的施工企业排名的60日诚信分)×5%+(技术标开标前十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 公布的最新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车辆段类)F库诚信排行’中的得分)×5%”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详见附表十),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分与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8.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按评审组评定的总分排序先后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以兼中。若某个投标人在本批次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招标控制价最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人中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在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过程中某标段仅有唯一候选人,则该候选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8.5经济标评审组编写经济标评审报告。

8.6评标委员会经济专家组根据技术评标报告及经济标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

8.7评标委员会将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送招标人

8.8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8.8.1评审项目和权重、分值

技术方案评审分若干主要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范围,具体权重和分值范围如下:

技 术 标 详 细 审 查 评 分 标 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

评分

技术方案评审(小计)

100

[100,80]

(80,50)

[50,0]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35%

35

[35,28]

(28,17.5)

[17.5,0]

1

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25%

25

[25,20]

(20,12.5)

[12.5,0]

2

设计变更风险审查方法

3%

3

[3,2.4]

(2.4,1.5)

[1.5,0]

3

综合管线专项施工方案

5%

5

[5,4]

(4,2.5)

[2.5,0]

4

“BIM”信息管理实施方案

2%

2

[2,1.6]

(1.6,1)

[1,0]

施工工期安排及其保证措施

10%

10

[10,8]

(8,5)

[5,0]

项目班子的资历、经验

30%

30

[30,24]

(24,15)

[15,0]

1

项目经理及答辩

15%

15

[15,12]

(12,7.5)

[7.5,0]

2

项目总工程师及答辩

15%

15

[15,12]

(12,7.5)

[7.5,0]

设备、机械配置

5%

5

[5,4]

(4,2.5)

[2.5,0]

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0%

10

[10,8]

(8,5)

[5,0]

1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

3

[3,2.4]

(2.4,1.5)

[1.5,0]

2

乙供材料控制措施

7%

7

[7,5.6]

(5.6,3.5)

[3.5,0]

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

10%

10

[10]

[7]

[5]

技术方案评审(合计)

100

[100,80]

(80,50)

[50,0]

8.8.2技术评分要求

技术评分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8.9.3“技术评审标准”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进行定档评议。

2)每位评标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计算其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2.5]

(2.5,1.5 )

[1.5,1]

3)各评标专家根据评标的最终档次和评标打分准则进行各自的打分,评分不符合评标档次的无效。

4)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8.8.3【好、中、差】等级标准

一、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好】施工组织合理、可行,方法先进、科学,包含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专业施工办法程序说明和附图。施工方案阐述清晰详细,完全满足本项目技术特点要求,能重点指出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专业的关键工序,对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施工重点、难点以及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专业与其他专业交叉施工的组织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办法。

【中】施工组织合理、可行,方法先进、科学,包含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专业施工办法程序说明和附图。施工方案阐述较清晰详细,基本满足车辆段技术特点要求,能针对施工重点、难点提出解决办法。

【差】施工组织及方法阐述欠详细,施工方案基本满足车辆段土建、机电安装、轨道及电务专业技术特点要求,包含施工办法程序说明和附图,对关键工序、施工难点、工期矛盾认识不足。

2、设计变更风险审查方法

【好】设计变更风险审查方法合理、可行、先进、科学,按要求编制了《设计变更风险审查项目清单》,专业、项目齐全。

【中】设计变更风险审查方法合理、可行,按要求编制了《设计变更风险审查项目清单》,专业、项目基本齐全。

【差】设计变更风险审查方法可行性差,或未按要求编制《设计变更风险审查项目清单》,或专业、项目不齐全。

3、综合管线专项施工方案

【好】综合管线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室外综合管线节点大样图及碰撞试验报告。

【中】综合管线专项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提供的室外综合管线节点大样图及碰撞试验报告不完整。

【差】综合管线专项施工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提供室外综合管线节点大样图,或未提供碰撞试验报告。

4、“BIM”信息管理实施方案

【好】“BIM”信息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落实,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有实际应用案例(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及成果);

【中】“BIM”信息管理实施方案具体、可行,对项目信息管理有认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差】无“BIM”信息管理实施方案或方案,对项目信息管理无认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二、施工工期安排及其保证措施

【好】可行、合理、先进,保证措施可靠、具体,针对性强。

【中】较可行、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差,针对性较弱。

【差】可行性差、不合理、无保证措施。

三、项目班子的资历、经验

1. 项目经理

【好】组织过同类工程项目,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工程经验;答辩会表现优秀,非常熟悉本工程情况,能准确、具体地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中】组织过同类工程项目,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10年以下工程经验;答辩会表现良好,对本工程情况了解,能原则性地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差】未组织过同类工程项目,或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不具有8年以上(含8年)工程经验,或答辩会表现一般,对本工程情况缺乏了解。

2. 项目总工程师

【好】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2年以上(含12年)工程经验;答辩会表现优秀,能针对本工程的技术难点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中】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12年以下工程经验;答辩会表现良好,对本工程情况了解,能原则性地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差】未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总工;或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不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工程经验;或答辩会表现一般,对本工程情况缺乏了解。

四、设备、机械配置

【好】机械、设备数量足、配置种类充分、合适,主要设备落实;

【中】机械、设备数量基本够、配置种类不充分、不合适,主要设备基本落实;

【差】机械、设备数量不够、配置种类不充分、不合适,主要设备不落实。

五、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1、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各项措施落实;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落实,对本工程各安全风险点均认识透彻并有针对性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落实;

【中】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不够明确、一般化、针对性不强、但对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一定认识;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化、对安全保证措施有认识,但对本工程各安全风险点认识不深,保证措施不具针对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一般化、但对文明施工措施有认识;

【差】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或措施一般化、没有针对性、对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无认识。无安全保证措施,或措施一般化、对安全保证措施无认识,对本工程各安全风险点无认识。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对文明施工措施无认识。

2、乙供材料控制措施

【好】乙供材料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按招标技术条件要求列齐主控项目材料、设备,并有同类工程应用业绩。

【中】乙供材料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按招标技术条件要求列齐主控项目材料、设备。

【差】乙供材料控制措施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按招标技术条件要求列出主控项目材料、设备。

六、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

【好】投标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有4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中】投标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有2-3项同类工程业绩

【差】投标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有1项或没有同类工程业绩。

附注: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如下: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轨道交通车辆段、停车场以及国内铁路大型编组站、机务客车整备基地、高速铁路动车段等工程(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报告为准)。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项目

1

在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车辆段类)F库诚信排行” 中评分不低于基准分30分(详见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www.gzmtr.com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工程施工类投标人企业库(车辆段类)F库诚信排行”)

2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且在广州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A类IC卡)”(诚信档案必须在有效期内)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结 论

注:1. 符合以上情形打“O”,不符合以上任一情形打“×”,全部为“O”结论均为“通过”,否则就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1

已按规定金额和递交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收据

2

按《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附件及技术条件响应一览表》填写对投标须知第28条、合同条款和技术条件的响应,不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无负偏离

3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工期要求;

4

未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涉及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

5

投标文件中附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