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 Upload
    others

  • View
    2

  • Download
    0

Embed Size (px)

Citation preview

Page 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

Page 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

2016 年 6 月

Page 3: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

主 编:葛仁军 汪 杰

副主编:陆湛秋 汤 杰 包红燕

编写人:江 韩 张 奕 李 宁 陈德文 管 雯 温利民 朱明华

谢维锺 李 玮 吴 涛 王美玲 韩 晖 王卫平 朱家庆

江 丽 张松林 葛 卫 林小伟 龚咏晖 庞 涛 董年才

杨万勇 顾琴芬 周志宏

审查人:冯健 金如元 崔贵 赵宏康 潘暑贤 谈丽华 宋峻

Page 4: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

前 言

为落实中央 2015 年 12 月份召开的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家配套出台了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都要求推广实施装

配式建筑,明确“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从 2016 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我省

在《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

政发〔2014〕111 号)中对装配式建筑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使装配式建筑能够更好地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针对目前装配式

建筑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较多的现状,考虑到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特殊性,经认真

研究,编写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试行)》(以

下简称《导则》)。

编写《导则》时,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 确保质量安全。按照施工图审查职责,对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的

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审查

重点放在建筑和结构专业。

2. 方便设计审查。一是体现特点:紧扣工程建设设计相关标准和规范,明

确了混凝土结构体系的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特有的审查内容,对与一般建

筑相同的审查内容没有赘述。二是突出重点: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必须

审查,其他的由设计单位负责。三是便于审查:施工图审查人员可以据此开展施

工图审查,设计单位也可以据此把握设计重点。另外,所附说明既有对审查把握

尺度的建议,也有对设计重点内容和深度的要求。

3. 推动产业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与设计、施工等多方面

沟通,加深对装配式建筑实施中各环节的了解,既为解决方案提供路径也为审图

重点把好关口,使施工图审查保持相对合理的尺度。同时也鼓励装配式建筑(混

凝土结构)标准化内装部品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计、整体报审、一次性审查,积

极、稳妥地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Page 5: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

需要注意的是,《导则》所列内容并非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全

部,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理解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内容。如

未执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充分依据。

随着装配式建筑技术进步以及后续新标准或新规定的发布,我们将及时调

整、完善《导则》。在《导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 287 号银城广场辅楼 3

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

参编单位: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Page 6: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6

目次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建筑

3.1 一般规定

3.2 审查内容及要求

4 结构

4.1 一般规定

4.2 审查内容及要求

4.2.1 基本要求

4.2.2 框架

4.2.3 剪力墙

4.2.4 其它

附录 A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附录 B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质量管理的

通知

附录 C 江苏省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认证公告规则

附录 D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主要参考依据表

Page 7: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7

1 总则

1.0.1 为指导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等国家和地方

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编制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图

审查。其它与非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同的施工图审查要求未列入本导则,审

查时应符合相关审查规定。

1.0.3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

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要求。

1.0.4 采用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又没有国

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论证,

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1.0.5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中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在初步设计阶段通过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1.0.6 采用减隔震技术的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其施工图审查应符合《减

隔震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要求。

1.0.7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图审查,按本导则确定审查内容时,尚

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Page 8: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8

2 基本规定

2.0.1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预制构件制作详

图编制和安装施工的要求。预制构件制作详图编制文件不作为施工图审查

内容。对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标准化内装部品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

计、整体报审的项目,也仅须按本导则对属于施工图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

2.0.2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报审的文件中应包含对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规模、

预制率等指标的批准文件;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装配式建筑(混

凝土结构)建设规模、预制率等说明及计算书。审查人员对设计文件中的

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

注:

1.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5 第 2.0.5 条“预制率”术语说明:工业化建筑室外地

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部分混凝土总用量的体

积比。

2. “预制率”由结构专业提供计算书。

2.0.3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各专业设计报审资料除与一般现浇结构相同的

部分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专业报审资料

1)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设计说明,专项设计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

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采用的预制构件种类和位置、各类预制构件的

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要求、建筑外围护材料和形式、相关节点构造说明、

预制率、标准化外窗应用量等内容;

2)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连接节点的建筑构造详图。

2 结构专业报审资料

1)计算书

结构整体计算,接缝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预制柱底水平接缝的受

剪承载力计算,剪力墙水平接缝受剪承载力计算,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

受剪承载力计算,梁柱节点核心区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装配式结构中

Page 9: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9

叠合受弯构件的两阶段计算,预埋件验算,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

式框架结构的连接计算,外挂墙板计算,装配式结构预制率计算等。

2)设计图纸

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预制构件布置图,预制构件模板图和配筋图,

预埋件布置图,节点连接详图(如梁-板连接、墙-板连接、梁-梁连接、

梁-柱连接、梁-墙连接、墙-墙连接、悬挑构件连接等),预制非承重构件

与主体结构连接详图。

注:装配式结构通用节点宜纳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非通用节点应在“装配式结构专项说

明”中说明所在图纸或在图纸目录中列出。

3 设备专业报审资料

1)应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种类(如楼梯、

楼板、梁、柱或剪力墙等);

2)预留孔洞、沟槽,预埋管线、箱体、接线盒、套管,以及管道的标高、

直径等应精确定位;

3)复杂的安装节点应给出剖面图;

4)预制构件中防雷装置连接要求应有相关说明。

Page 10: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0

3 建筑

3.1 一般规定

3.1.1 装配式建筑设计平面及体型宜简单规则,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的设计方法,

做到“少构件、多组合”,满足装配式建筑的基本要求。

3.1.2 应根据建筑结构体系和生产施工条件合理确定装配式建筑围护结构类型,

热工性能应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3.1.3 装配式建筑外墙板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部位的构造节点应满足安全、耐久、

防水、防火、热工等要求。

3.1.4 预制外墙板的面砖、石材等外饰面宜在工厂中一体化加工完成。

3.1.5 装配式公共建筑外窗宜采用标准化外窗系统,装配式居住建筑外窗应采用

标准化外窗系统,外门窗与外墙应有可靠连接,并满足气密性、水密性、

抗风压性能和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3.1.6 室内装修宜采用标准化内装部品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计。

Page 1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1

3.2 审查内容及要求

序号 标准及审查项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要求和说明

1 JGJ1-2014:

其他材料

4.3.1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夹心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标

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 中 A级的要求。

审查设计说明及外墙板连接

构造大样。

2

4.3.2 夹芯外墙板中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不宜大于 0.040W/(m·K),体

积比吸水率不宜大于 0.3%,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

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 B2 级的要求。

审查设计说明、绿色设计专

篇及外墙板构造大样图。

3

JGJ1-2014:

一般规定

5.1.4 建筑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等应符合节能

要求。

审查设计说明、绿色设计专

篇及构造设计,装配式建筑

的节能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

及我省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

文件规定的要求。

4

JGJ1-2014:

立面、外墙设计

5.3.3 预制外墙板的接缝应满足保温、防火、隔声的要求。 审查设计说明及外墙板构造

大样,外墙板接缝处应有相

应的构造措施。

5

5.3.4 预制外墙板的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防水薄弱部位宜采用材料防水和构

造防水相结合的做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板缝内侧应增设气密条密封

构造。

审查设计说明及外墙板构造

大样。

6

JGJ1-2014:

预制剪力墙构

8.2.6 当预制外墙采用夹心墙板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外叶墙板厚度不应小于 50mm,且外叶墙板应与内叶墙板可靠

连接;

2 夹心外墙板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 120mm;

审查设计说明及外墙板构造

大样。(1款结构应同时审)

Page 1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2

7

JGJ1-2014:

外挂墙板间接

缝构造

10.3.7 外挂墙板间接缝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构造应满足防水、防火、隔声等建筑功能要求;

2 接缝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密封材料的变形能力、施

工误差、温差引起变形等要求,且不应小于 15mm。

审查设计说明及外挂墙板构

造大样,外墙板接缝处应有

相应的构造措施,接缝宽度

不应小于 15mm。

8

GB50016-2014:

建筑分类和耐

火等级

5.1.9 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审查设计说明和预制构件连

接大样,明露钢支承构件部

位应有防火保护构造措施。

9

GB50016-2014:

建筑构件和管

道井

6.2.6 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本规范第6.2.5条规定的防

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审查设计说明及外墙板构造

大样,当建筑采用外挂墙板

时,应有层间防火封堵措施。

10

GB50016-2014:

建筑保温和外

墙装饰

6.7.3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

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

性能为 B1、B2 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

不应小于 50mm。

审查设计说明、绿色设计专

篇及外墙板构造大样,当采

用预制夹芯外墙板时,墙板

构造应满足本条要求。

11

DGJ32/J157-20

13:

一般规定

3.1.3 居住建筑中标准化外窗(包括外遮阳一体化窗)系统应用量不应小

于外窗面积总量的60%。同一工程中,非标准化外窗立面、材料、安

装方式和性能应与标准化外窗系统一致。

审查居住建筑设计说明、绿

色设计专篇、门窗表及门窗

大样。

Page 13: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3

4 结构

4.1 一般规定

4.1.1 本导则结构部分依据国家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江苏省

地方标准《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结构技术规程》DGJ32/TJ199-2016 和《预制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体系技术规程》DGJ32/TJ125-2011 确定审查内容和条文(原条

文中的表格和配图略)。当按已通过认证的江苏省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认证规则详

附录 C)进行装配式结构设计时,有关做法不应与上述标准相抵触。

4.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1 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结构的整体性;

2 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等要求;

3 应根据连接节点和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性能,确定结构的整体计算模型;

4 各类预制构件及其连接构造应按从生产、施工到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工况进行

验算。

4.1.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预制构件的连接部位宜设置在结构受力较小的部位,其尺寸和形

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功能和安装部位、加工制作及施工精度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公差;

2 应满足制作、运输、堆放、安装及质量控制要求。

4.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中,作用和作用组合、结构分析、预制构件设计与连接等应根据

所选用结构体系的技术标准的要求确定。审查人员可视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对照相应

标准进行审查,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Page 14: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4

4.2 审查内容及要求

4.2.1 基本要求

序号 标准及审查项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要求或说明

1 JGJ1-2014:

混凝土、钢筋

和钢材

4.1.2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30;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40,且不应低于 C30;现浇混凝土的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

审查结构设计总说明或装配

式结构专项说明。

注:对所列条文,设计应提

供文字、表格等说明或绘制

相应的大样图;有计算要求

的应提供计算书。以下均同。

2 4.1.3 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普通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

用热轧带肋钢筋。

3 4.1.5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 HPB300 级钢筋制作。吊装用

内埋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 JGJ1-2014:

连接材料

4.2.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

用灌浆套筒》JG/T 398的规定。

5 4.2.2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

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规定。

6 4.2.3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的性能应满足

表 4.2.3 的要求。

Page 15: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5

7 JGJ1-2014:

平面设计

5.2.3 剪力墙结构中不宜采用转角窗。 应根据单体建筑的结构规则

性、所在区域设防烈度、房

屋高度等因素,综合判断。8

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和特别

不规则的结构不应设置转角

窗。设置转角窗时,应有可

靠措施确保安全,如在该部

位采用现浇结构等。

8 JGJ1-2014:

结构设计基本

规定

6.1.1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

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

用高度应满足表 6.1.1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采用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房

屋的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JGJ3中的规定采用。

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

该层总剪力的 50%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当预制剪力墙

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 80%时,最大适用高度应

取表 6.1.1中括号内的数值。

审查设计总说明、结构整体

计算书。

9 6.1.3 装配整体式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

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

施要求。丙类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6.1.3确定

Page 16: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6

10 6.1.4 乙类装配整体式结构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

强其抗震措施;当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8度且抗震等级为一级时,

应采取比一级更高的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 I类时,仍可按本地

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11 JGJ1-2014:

结构设计基本

规定

6.1.6 装配式结构竖向布置应连续、均匀,应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

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的有关规定。

审查计算书。

注:

1、特别不规则的建筑不宜采

用装配式结构。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报送

抗震专项审查。

12 6.1.7 抗震设计的高层装配整体式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

型等超过本规程的规定或者抗震设防标准有特殊要求时,可按现行

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有关规定进行结

构抗震性能设计。

13 6.1.8 高层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宜设置地下室,地下室宜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

2 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3 框架结构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顶层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结构。

注:

1、8 度区高层建筑应设置地

下室;

2、中等及以上液化场地上的

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室。

14 6.1.9 带转换层的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时,底部框支层不宜超过 2 层,

且框支层及相邻上一层应采用现浇结构;

2 部分框支剪力墙以外的结构中,转换梁、转换柱宜现浇。

审查设计总说明。

15 6.1.12 预制构件节点及接缝处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

混凝土强度等级;

应作说明。

16 6.1.13 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

防锈、防火处理,并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Page 17: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7

17 JGJ1-2014:

结构分析

6.3.1 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装配整体式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

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又有现浇抗侧力构件

时,地震设计状况下宜对现浇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

力进行适当放大。

审查计算书。

18 JGJ1-2014:

剪力墙结构设

8.1.1 抗震设计时,对同一层内既有现浇墙肢也有预制墙肢的装配整体式

剪力墙结构,现浇墙肢水平地震作用弯矩、剪力宜乘以不小于 1.1

的增大系数。

19 JGJ1-2014:

结构分析

6.3.4 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时,对现浇楼盖和叠合楼盖,均可假定楼盖

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楼面梁的刚度可计入翼缘作用予以增

大;梁刚度增大系数可根据翼缘情况近似取 1.3~2.0。

审查计算书。

注:现浇楼面和装配整体式

楼面的楼板作为梁的有效翼

缘形成 T 形截面,提高了楼

面梁的刚度,结构计算应予

以考虑。宜根据叠合板的搁

置方式,在两个方向分别选

择合适的放大系数。

20 JGJ1-2014:

预制构件设计

6.4.1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持久设计状况,应对构件进行承载力、变形、裂缝控制验

算;

2 对地震设计状况,应对预制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

3 对制作、运输和堆放、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预制构件验

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的

有关规定。

应有计算书。

21 6.4.4 用于固定连接件的预埋件与预埋件吊件、临时支撑用预埋件不宜兼

用;当兼用时,应同时满足各种设计工况。

设计说明应明确是否兼用。

兼用时应有计算书。

Page 18: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8

22 JGJ1-2014:

连接设计

6.5.1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接缝的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接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持久设计状况:

g0Vjd ≤ Vu (6.5.1-1)

2 地震设计状况:

VjdE ≤ VuE /gRE (6.5.1-2)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及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尚应符

合下式要求:

hjVmua ≤ VuE (6.5.1-3)

式中:g0 —— 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为一级时不应小

于 1.1,安全等级为二级时不应小于 1.0;

Vjd —— 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jdE —— 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u —— 持久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剪力墙底部接

缝承载力设计值;

VuE —— 地震设计状况下梁端、柱端、剪力墙底部接

缝承载力设计值;

Vmua —— 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

面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hj —— 接缝受剪承载力增大系数,抗震等级为一、

二级取 1.2,抗震等级为三、四级区 1.1。

应有计算书。

Page 19: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19

23 6.5.2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节点及拼缝处的纵向钢筋连接宜根据接头受

力、施工工艺等要求选用机械连接、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

焊接连接、绑扎搭接连接等连接方式,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24 6.5.3 纵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应满足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

2010 中 I级接头的性能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预制剪力墙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不应小于 15mm,预制柱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箍筋的混凝土保护层

厚度不应小于 20mm;

3 套筒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25mm。

25 6.5.4 纵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对预留孔成孔工艺、孔道形状和长

度、构造要求、灌浆料和被连接钢筋,应进行力学性能以及适用性

的试验验证。直径大于 20mm 的钢筋不宜采用浆锚搭接连接,直接

承受动力荷载构件的纵向钢筋不应采用浆锚搭接连接。

26 6.5.5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材料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

键槽。

应有连接大样。

27 6.5.7 应对连接件、焊缝、螺栓或铆钉等紧固件在不同设计状况下的承载

力进行验算。

应有计算书。

28 DGJ32/TJ199-

2016:

一般规定

3.1.1 对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剪力

墙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适用高度应符合表 3.1.1的规定。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预制剪力墙构件

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 50%时,其最大适用高度应降

低 5m;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 80%

时,最大适用高度应降低 10m。

审查设计总说明。

Page 20: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0

29 3.1.2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结构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

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

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

30 DGJ32/TJ199-

2016:

材料

3.2.2 键槽节点部分应采用比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且不低于

C45的无收缩细石混凝土填实。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31 3.2.8 集中约束搭接连接的灌浆材料采用无收缩水泥基灌浆料,1d龄期的

强度不宜低于 25 MPa,28d 龄期的强度不应低于 60MPa,其余条件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

中 II 类水泥基灌浆材料的要求。

32 3.2.10 集中约束搭接连接预留孔道采用的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 225 的规定。

33 DGJ32/TJ199-

2016:

构件

3.3.1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应采用矩形截面,截面边长不宜小于 400mm。 制作要求中应明确预制梁、

柱的最小截面。 34 3.3.2 预制梁的截面边长不应小于 200mm。预制梁端部应设键槽,键槽中

应放置 U形钢筋,并应通过后浇混凝土实现下部纵向受力钢筋的搭

接。

35 DGJ32/TJ125-

2011:

金属波纹管浆

锚管

3.4.1 用于预制墙板主要竖向受力钢筋浆锚连接的金属波纹浆锚管应采

用镀锌钢带卷制而成的单波或双波金属波纹管,其尺寸和性能应

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3013的规定。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36 3.4.2 金属波纹管的波纹高度不应小于3mm。

37 DGJ32/TJ125-

2011:

一般规定

5.1.3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地区的I、II类场地,层数不超过12层(个

别层层高不宜超过4.8m)的预制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可按照

本规程进行结构设计。

审查设计总说明。

38 5.1.8 预制构件间接连接钢筋不应低于预制构件该部位不连续钢筋强度

等级及直径。

审查节点大样。

Page 2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1

4.2.2 框架

序号 标准及审查项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要求或说明

1 JGJ1-2014:

框架结构设计

一般规定

7.1.2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预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房屋高度不大于12m或层数不超过3层时,可采用套筒灌

浆、浆锚搭接、焊接等连接方式;

2 当房屋高度大于12m或者层数超过3层时,宜采用套筒灌浆连

接。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2 7.1.3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预制柱水平连接处不宜出现拉力。 设计应在计算书中明确说明

有无拉力。

注:试验研究表明,预制柱的

水平接缝处,受剪承载力受柱

轴力影响较大。当柱受拉时,

水平接缝的受剪能力较差,易

发生接缝的滑移错动。因此,

应通过合理的结构布置,避免

柱的水平接缝处出现拉力。

3 JGJ1-2014: 7.2.2 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持久设计状况 应有计算书。

39 DGJ32/TJ125-

2011:

结构布置

5.2.4 预制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应通过现浇连接带、

竖向主承力钢筋浆锚连接等形成整体。

Page 2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2

框架结构承载

力计算 Vu = 0. 07fc Ac1 + 0.10fc Ak + 1.65Asd yc ff (7.2.2-1)

2 地震设计状况

VuE = 0. 04fc Ac1 + 0.06fc Ak + 1.65Asd yc ff (7.2.2-2)

式中:Ac1 —— 叠合梁端截面后浇混凝土叠合层截面面积;

fc —— 预制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Ak —— 各键槽的根部截面面积之和,按后浇键槽根部

截面和预制键槽根部截面分别计算,并取二者

的较小值;

Asd —— 垂直穿过结合面所有钢筋的面积,包括叠合层

内的纵向钢筋。

4 7.2.3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预制柱底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

列公式计算:

当预制柱受压时:

VuE = 0.8N + 1.65Asd yc ff (7.2.3-1)

当预制柱受拉时:

VuE = 1.65Asd ])A

(1[ 2

y sd

y c

f

Nff (7.2.3-2)

式中:fc —— 预制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N —— 与剪力设计值 V 相应的垂直于结合面的轴向力

设计值,取绝对值进行计算;

Asd —— 垂直穿过结合面所有钢筋的面积;

VuE —— 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应有计算书。

5 JGJ1-2014: 7.3.1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当采用叠合梁时,框架梁的后浇混凝土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Page 23: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3

框架结构构造

设计

叠合层厚度不宜小于150mm,次梁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宜小

于120mm;当采用凹口截面预制梁时,凹口深度不宜小于50mm,凹

口边厚度不宜小于60mm。

注:当板的总厚度不小于梁的

后浇层厚度要求时,可采用矩

形截面预制梁;当板的总厚度

小于梁的后浇层厚度要求时,

为增加梁的后浇层厚度,可采

用凹口形截面预制梁。

6 7.3.2 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

整体封闭箍筋;

2 采用组合封闭箍筋的形式时,开口箍筋上方应做成135°弯

钩;非抗震设计时,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d为箍筋直

径);抗震设计时,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现场应采用箍筋帽

封闭开口箍,箍筋帽末端应做成135°弯钩;非抗震设计时,弯钩

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5d;抗震设计时,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

10d。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注:

采用叠合梁时,在施工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箍筋宜采用闭口

箍筋。当采用闭口箍筋不便安

装上部纵筋时,可采用组合封

闭箍筋,即开口箍筋加箍筋帽

的形式。

7 7.3.3 叠合梁可采用对接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后浇段内的箍筋应加密,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d为纵向钢

筋直径),且不应大于100mm。

采用对接连接,应提出制作要

求。

8 7.3.4 主梁与次梁采用后浇段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端部节点处,次梁下部纵向钢筋伸入主梁后浇段内的长度

不应小于12d。次梁上部纵向钢筋应在主梁后浇段内锚固。

当采用弯折锚固或锚固板时,锚固直段长度不应小于0.6lab;当

钢筋应力不大于钢筋强度设计值的50%时,锚固直段长度不应小于

0.35lab:弯折锚固的弯折后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2d(d为纵向钢筋

直径)。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Page 24: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4

2 在中间节点处,两侧次梁的下部纵向钢筋伸入主梁后浇段内

长度不应小于12d(d为纵向钢筋直径);次梁上部纵向钢筋应在现

浇层内贯通。

9 7.3.5 预制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

2 矩形柱截面宽度或圆柱直径不宜小于400mm,且不宜小于同

方向梁宽的1.5倍;

3 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柱箍筋加密区

长度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套筒上端

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10 7.3.6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中,柱底接缝宜设置在楼

面标高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

2 柱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

3 柱底接缝厚度宜为20mm,并应采用灌浆料填实。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注:

预制柱底部应有键槽,且键槽

的形式应考虑到灌浆填缝时

气体排出的问题,应采取可靠

且经过实践检验的施工方法,

保证柱底接缝灌浆的密实性。

11 7.3.7 梁、柱纵向钢筋在后浇节点区内采用直线锚固、弯折锚固或机械

锚固的方式时,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中的有关规定;当梁、柱纵向钢筋采用锚固板时,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中的有

关规定。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Page 25: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5

12 7.3.8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节点,梁纵向受力钢筋应

伸入后浇节点区内锚固或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框架中间层中节点,节点两侧的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宜锚

固在后浇节点区内,也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方式的直接连接;

梁的上部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

2 对框架中间层端节点,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梁纵向受力钢筋

的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锚固,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

3 对框架顶层中节点,梁纵向受力钢筋的构造应符合本条第1

款的规定。柱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直线锚固;当梁截面尺寸不满

足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锚固。

4 对框架顶层端节点,梁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应锚固在后浇节点

区内,且宜采用锚固板的锚固方式;梁、柱其他纵向受力钢筋的

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宜伸出屋面并将柱纵向受力钢筋锚固在伸出段内,伸

出段长度不宜小于500mm,伸出段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5d(d为柱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应大于100mm;柱纵向钢筋宜采用锚固

板锚固,锚固长度不应小于40d;梁上部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锚固

板锚固;

2) 柱外侧纵向受力钢筋也可与梁上部纵向受力钢筋在后浇

节点区搭接,其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中的规定;柱内侧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锚固板锚固。

13 DGJ32/TJ199-2

016:

一般规定

5.1.2 梁端键槽和键槽内U形钢筋平直段的长度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梁端键槽和键槽内U形钢筋平直段的长度

键槽长度Lj

(mm)

键槽内 U 形 钢筋平 直段的长度

LU(mm)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注:在确定键槽长度时,应考

虑生产、施工的方便,一般从

400mm起,按 450mm、500mm

类推。

Page 26: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6

0.5llE+50与400的较大值 0.5llE与350的较大值

注:表中ll、 llE为U形钢筋塔接长度。

14 5.1.3 伸入节点的U形钢筋面积,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梁上部钢筋面积

的0.55倍,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梁上部钢筋面积的0.4倍。

应有专项说明。

注:U 形钢筋应均匀布置。

15 DGJ32/TJ199-2

016:

预制梁、板、柱

的连接构造

5.2.3 柱与梁的连接可采用键槽节点。键槽节点的U形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不宜大于20mm。键槽内钢绞线弯锚长度不应小于210mm,U

形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规定。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注:

1、当预留键槽壁时,壁厚宜

取 40mm;当不预留键槽壁

时,现场施工时应在键槽位置

设置模板,安装键槽部位箍筋

和 U 形钢筋后方可浇筑键槽

混凝土。

2、U 形钢筋在边节点处钢筋

水平长度未伸过柱中心时不

得向上弯折。

16 5.2.7 预制梁底角部应设置普通钢筋,两侧应设置腰筋。预制梁端部应

设置保证钢绞线的位置的带孔模板;钢绞线的分布宜分散、对称;

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指钢绞线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

应小于55mm;下部纵向钢绞线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5mm和

钢绞线直径;各层钢绞线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钢绞线直

径。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注:梁跨度较小时可不配置预

应力筋。

17 DGJ32/TJ199-2

016:

构件生产

6.1.5 采用高强钢丝和钢绞线时,张拉控制力不宜超过 0.75fptk,不应超过

0.80 fptk。

应有专项说明。

Page 27: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7

4.2.3 剪力墙

序号 标准及审查项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要求或说明

1 JGJ1-2014:

剪力墙结构设

计,一般规定

8.1.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沿两个方向布置剪力墙。

审查计算书。

当两个方向墙体布置差别较

大时,需采用可判断单向少

墙体系的软件进行计算和设

计,按多个模型包络设计。

2 8.1.3 抗震设计时,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

墙;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不宜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

墙结构。

审查计算书。

3 JGJ1-2014:

预制剪力墙构

8.2.4 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自套筒底部至套筒顶部并向上延伸300mm

范围内,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应加密(图 8.2.4),加密区水

平分布筋的最大间距及最小直径应符合表8.2.4的规定,套筒上端

第一道水平分布钢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4 JGJ1-2014:

剪力墙结构连

接设计

8.3.1 楼层内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采用整体式接缝连接,且应符合下列

要求:

1 当接缝位于纵横墙交接处的约束边缘构件区域时,约束边缘

构件的阴影区域(图8.3.1-1)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并应在后

Page 28: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8

浇段内设置封闭箍筋。

2 当接缝位于纵横墙交接处的构造边缘构件区域时,构造边缘

构件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图8.3.1-2);当仅在一面墙上设置后

浇带时,后浇带的长度不宜小于300mm(图8.3.1-3)。

3 边缘构件内的配筋及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在后

浇段内的锚固、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有关规定。

4 非边缘构件位置,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设置后浇段,后浇

段的宽度不应小于墙厚且不宜小于200mm;后浇段内应设置不少于4

根竖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墙体竖向分布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8mm;两侧墙体的水平分布筋在后浇段内的锚固、连接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5 8.3.2 屋面以及立面收进的楼层,应在预制剪力墙顶部设置封闭的后浇钢

筋混凝土圈梁(图 8.3.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圈梁截面宽度不应小于剪力墙的厚度,截面高度不宜小于楼板

厚度及 250mm 的较大值;圈梁应与现浇或者叠合楼、屋盖浇筑成整

体。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6 8.3.3 各层楼面位置,预制剪力墙顶部无后浇圈梁时,应设置连续的水平

后浇带(图 8.3.3)

7 8.3.4 预制剪力墙底部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接缝处后浇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

8 8.3.5 上下层预制剪力墙的竖向钢筋,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

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缘构件竖向钢筋应逐根连接。

2 预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钢筋,当仅部分连接时(图8.3.5),

Page 29: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29

被连接的同侧钢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且在剪力墙构件承载力设

计和分布钢筋配筋率计算中不得计入不连接的分布钢筋;

3 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以及二、三级抗震等级底部加强部位,

剪力墙的边缘构件竖向钢筋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9 8.3.7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剪力墙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0.6 + 0.8N (8.3.7)

式中: —— 垂直穿过结合面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N —— 与剪力设计值 V 相应的垂直于结合面的轴向力设计

值,压力时取正,拉力时取负;

—— 垂直穿过结合面的抗剪钢筋面积。

应有计算书。

10 8.3.12 当预制叠合连梁端部与预制剪力墙在平面内拼接时,接缝构造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当墙端边缘构件采用后浇混凝土时,连梁纵向钢筋应在后浇

段中可靠锚固(图8.3.12a)或连接(图8.3.12b);

2 当预制剪力墙端部上角预留局部后浇节点区时,连梁的纵向

钢筋应在局部后浇节点区内可靠锚固(图8.3.12c)或连接(图

8.3.12d)。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11 DGJ32/TJ199-2

016:

材料

3.2.8 集中约束搭接连接的灌浆材料采用无收缩水泥基灌浆料,1d龄期的

强度不宜低于25MPa,28d龄期的强度不应低于60MPa,其余条件应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中

II类水泥基灌浆材料的要求。

12 3.2.10 集中约束搭接连接预留孔道采用的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Page 30: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0

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的规定。

13 DGJ32/TJ199-2

016:构件

3.3.4 预制剪力墙的截面厚度不宜小于200mm,不宜大于300mm。 控制预制剪力墙最小厚度。

14 DGJ32/TJ199-2

016:

构件设计

4.2.5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斜截面受剪

承载力计算时,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并乘

以增大系数,抗震等级为一、二级取1.2,抗震等级为三、四级可

取1.1。

应有计算书。

15 4.2.6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剪力墙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uE y sd0.6 0.8V f A N (4.2.6)

式中:

yf —— 垂直穿过结合面的钢筋抗拉强

度设计值;

N —— 与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垂直于结

合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压力时取

正,拉力时取负;

sdA —— 垂直穿过结合面的抗剪钢筋面

积。

16 DGJ32/TJ199-2

016:

构造要求

5.1.5 预制剪力墙当采用集中约束搭接连接时应符合本规程5.3节的规

定。其他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JGJ1的相关规定。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17 DGJ32/TJ125-2

011:

结构计算分析

6.1.5 预制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应考虑预制填充墙

对结构固有周期的影响。

审查计算书。

18 DGJ32/TJ125-2 8.1.3 为保证预制装配结构的整体性,预制墙板构件间的水平向连接宜设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Page 3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1

011:

结构构造,一般

规定

置一定宽度的混凝土现浇连接带,具体宽度可根据不小于水平钢筋

抗震锚固长度要求确定;预制构件间的竖向连接可通过钢筋浆锚实

现连接,宜采用剪力墙板约束构件内局部现浇形式加强。

19 8.1.4 现浇连接带与预制构件的接触面应凿毛处理或留设间接凹槽处理。

20 DGJ32/TJ125-2

011:预制墙板

间拼装连接节

点构造

8.2.6 当预制墙板间的现浇连接带设置在剪力墙的边缘构件处时,其现浇

连接带应与边缘构件构造规定相同,应按规定设置箍筋,并与预制

剪力墙之间形成可靠连接。

Page 3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2

4.2.4 其它

序号 标准及审查项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要求或说明

1 JGJ1-2014:

预制构件设计

6.4.3 预制板式楼梯的梯段板底应配置通长的纵向钢筋。板面宜配置通长

的纵向钢筋;当楼梯两端均不能滑动时,板面应配置通长的纵向钢

筋。

楼梯构件计算模型应与图中

构造相符,并满足制作、运

输、吊装等工况的受力要求

(应有计算书)。设计亦可选

用符合要求的标准图集。

2 JGJ1-2014:

连接设计

6.5.8 预制楼梯与支承构件之间宜采用简支连接。采用简支连接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楼梯宜一端设置固定铰,另一端设置滑动铰,其转动及

滑动变形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且预制楼梯端部在支承

构件上的最小搁置长度应符合表6.5.8的规定;

2 预制楼梯设置滑动铰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施。

3 JGJ1-2014:

楼盖设计

6.6.2 叠合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进行设计,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叠合板的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 60mm,后浇混凝土叠合板厚度不

应小于 60mm;

2 当叠合板的预制板采用空心板时,板端空腔应封堵;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Page 33: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3

4 6.6.4 叠合板支座处的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端支座处,预制板内的纵向受力钢筋宜从板端伸出并锚入支

承梁或墙的后浇混凝土中,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5d,且宜伸过支座中

心线(图 6.6.4a);

2 单向叠合板的板侧支座处,当预制板内的板底分布钢筋伸入支

承梁或墙的后浇混凝土中时,应符合本条第 1 款的要求;当板底分

布钢筋不伸入支座时,宜在紧邻预制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中设置

附加钢筋,附加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预制板内的同向分布钢筋面

积,间距不宜大于 600mm,在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15d,在支座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15d,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图

6.6.4b)。

应有专项说明。

5 6.6.5 单向叠合板板侧的分离式接缝宜配置附加钢筋(图 6.6.5),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接缝处紧邻预制板顶面宜设置垂直于板缝的附加钢筋,附加

钢筋伸入两侧后浇混凝土叠合层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15d(d为附加

钢筋直径);

2 附加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预制板中该方向钢筋面积,钢筋

直径不宜小于 6mm、间距不宜大于 250mm。

6 6.6.6 双向叠合板板侧的整体式接缝宜设置在叠合板的次要受力方向上且

宜避开最大弯矩截面。接缝可采用后浇带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后浇带两侧板底纵向受力钢筋可在后浇带中焊接、搭接连接、

弯折锚固;

3 当后浇带两侧板底纵向受力钢筋在后浇带中弯折锚固时(图

6.6.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叠合板厚度不应小于 10d,且不应小于 120mm;

2) 接缝处预制板侧伸出的纵向受力钢筋应在后浇混凝土叠合

Page 34: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4

层内锚固,且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la;两侧钢筋在接缝处重叠的长度

不应小于 10d,钢筋弯折角度不应大于 300,弯折处沿接缝方向应配

置不少于 2 根通长构造钢筋,且直径不应小于该方向预制板内钢筋

直径。

7 6.6.7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桁架钢筋应沿主要受力方向布置;

2 桁架钢筋距板边不应大于 300mm,间距不宜大于 600mm;

3 桁架钢筋弦杆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腹杆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4mm;

4 桁架钢筋弦杆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m。

8 6.6.8 当未设置桁架钢筋时,在下列情况下,叠合板的预制板与后浇混凝

土叠合层之间应设置抗剪构造钢筋:

1 单向叠合板跨度大于 4.0m时,距支座 1/4 跨范围内;

2 双向叠合板短向跨度大于 4.0m 时,距四边支座 1/4 短跨范围

内;

3 悬挑叠合板;

4 悬挑板的上部纵向受力钢筋在相邻叠合板上后浇混凝土锚固

范围内。

9 6.6.10 阳台板、空调板宜采用叠合构件或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应与主体结

构可靠连接;叠合构件的负弯矩钢筋应在相邻叠合板的后浇混凝土

中可靠锚固,叠合构件中预制板底钢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板底为构造配筋时,其钢筋锚固应符合本规程第 6.6.4条第

1款的规定;

审查阳台节点连接构造。

Page 35: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5

2 当板底为计算要求配筋时,钢筋应满足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

10 JGJ1-2014:

预制剪力墙构

8.2.6 当预制外墙采用夹心墙板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外叶墙板厚度不应小于 50mm,且外叶墙板应与内叶墙板可靠连

接;

2 夹心外墙板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 120mm;

3 当作为承重墙时,内叶墙板应按剪力墙进行设计。

相关尺寸应满足要求。

11 JGJ1-2014:

连接材料

4.2.7 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拉结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拉结件均应具有规定的承载力、变形和耐久

性能,并应经过试验验证;

应有计算书和对拉结件的要

求。

12 JGJ1-2014:

外墙挂板设

计,一般规定

10.1.1 外挂墙板应采用合理的连接节点并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有抗震设

防要求时,外挂墙板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应进行抗震设计。 应有计算书及节点构造。

13 10.1.5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宜采用柔性连接,连接节点应具有足够的承载

力和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腐、防锈和防火

措施。

14 JGJ1-2014:

外墙挂板和连

接设计

10.3.2 外挂墙板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应

小于 0.15%,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5mm,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预制构件构造应符合要求。

15

16 10.3.3 门窗洞口周边、角部应配置加强钢筋。 应有专项说明。

17 10.3.4 外挂墙板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有专门要求外,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对石材或面砖饰面,不应小于 15mm;

2 对清水混凝土,不应小于 20mm;

3 对露骨料装饰面,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且不应小于

Page 36: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6

20mm。

18 10.3.7 外挂墙板间接缝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接缝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密封材料的变形能力、

施工误差、温度引起变形等要求,且不应小于 15mm。

19 DGJ32/TJ199-

2016:

预制梁、板、

柱的连接构造

5.2.5 预制板之间连接时,应在预制板相邻处板面铺钢筋网片(图 5.2.5),

网片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5mm,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HPB300,短向钢筋

的长度不宜小于 600mm,间距不宜大于 200mm;网片长向可采用三根

钢筋,钢筋长度可比预制板短 200mm。

20 JGJ1-2014:

构件制作和运

输,一般规定

11.1.4 预制结构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筋

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

不应少于 3个。

审查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

Page 37: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7

附录 A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1 总则

1.0.1 为规范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

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规定,编制

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的审查。

1.0.3 本要点依据《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 确定审查条文,主要

包括:(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控制的强制性条文;(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控制、

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评价项相关的非强制性条文(款);(3)部分与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评价项不相关、但体现江苏绿色建筑政策特色的内

容。要点还提出了具体审查内容和要求。

1.0.4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资料为:民用建筑的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阶

段与绿色设计有关的各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备(器材)表、计算书等。

1.0.5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工作由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专业分别承

担,建筑专业综合协调。

1.0.6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时,应单列“施工图绿色设计专项审查意见”。 施工图绿色

设计专项审查意见除包括依本要点提出的审查意见外,尚应将依据国家和省节能设计标准

所提的节能审查意见一并列入。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中单列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

取消。

1.0.7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应全面准确理解并执行《江苏省绿色建

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不应因相关标准条文(款)未列入本审查要点而忽视其执

行。

1.0.8 施工图绿色设计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

Page 38: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8

2 建筑

序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

5.2.4 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有

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建筑)(以下

简称“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场地周

边是否有电磁辐射。

当工程位于地质断裂带等特殊地段

时,应提供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或相关文

件 。 当 土 壤 氡 浓 度 测 定 结 果 大 于

20000Bq/M3时,应有相关防氡措施,并符

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

范 》 GB50325-2010 ( 2013 年 版 )

4.2.4,4.2.5,4.2.6的相应规定。

2 5.2.5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建筑绿色专篇中是否明确场地内无

超标排放的污染源。

3 5.4.6 场地热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应种植高大乔木提供遮阳。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停车场、人行

道和广场种植高大乔木提供遮阳的要求。

4

5.4.7 场地交通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场地内道路系统应便捷顺畅,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救灾等要求。

3 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约用地的要求,优先采用地下停车和立体

停车的方式,地面停车比例不宜大于20%,平面布置宜相对集中,

减少车辆通行对行人的影响,并在临近建筑主入口处设置残疾人专

用停车位。

4 场地内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完善步行道系统,提供配套的休憩

设施,并综合考虑遮阴、排水要求。

5 人行通道应安全、舒适,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且与场地外人

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总平面图中道路及消防流线设计是

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停车位设置应符合规划配建要求(提

供规划相关批文)。

建筑绿色专篇应说明绿化景观设计

等的相关要求。

无障碍停车位及人行通道是否满足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要求。

5

6.1.1 建筑设计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场地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物理环境

因素,对建筑布局、朝向、形体和间距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建筑获

得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和视野。

应提供相关规划批文。

6

6.2.7 建筑新风进风口设置应避开污染源。 进风口设置应避开厨房排烟口、卫生

间排气口以及燃气锅炉排气口等污染源。

排风口设置应避开人员活动区,排风

口距行人活动地面高度应不小于2.5m。进

风口和排风口应分开设置,其水平距离不

宜小于5m,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m。

7

6.3.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相关

规定。

建筑绿色专篇中有关节能设计的内

容应满足江苏省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要求。

8

6.3.2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的要求;或屋顶和东西外墙

加权平均传热阻(或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不应低于国家及江苏

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建筑绿色专篇有关节能设计的内容

中,屋顶和东西外墙的加权平均传热阻

(或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应满足江苏

省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9

6.3.5 楼面及内隔墙的保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暖、空调地下室地面或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应设

置保温层。

2 架空楼板及外挑楼板应设置保温层。

3 采暖与非采暖房间之间的楼板、隔墙应设置保温层。

建筑绿色专篇中有关节能设计的内

容中楼面及内隔墙的保温设计应符合江

苏省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10

6.3.6 外窗、幕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凸窗的上下及侧向非透明墙体应做保

温处理。

2 外窗框或幕墙与外墙之间缝隙应用高效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密

封。

3 金属窗框和幕墙型材应采取隔热断桥措施。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表达凸窗侧板、顶

板、底板的保温措施,外门窗及透明幕墙

应采用隔热型材,其热工性能应符合江苏

省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外门窗洞口

四周应有保温措施和构造做法。

11

6.3.7 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有防结露

措施。

建筑绿色专篇有关节能设计的内容

中,屋顶和外墙冷桥等部位内表面温度或

传热阻应满足江苏省相关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的要求。

Page 39: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39

序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2

6.4.1 建筑遮阳设计应满足国家及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遮阳

系数的相关要求。

建筑绿色专篇有关节能设计的内容

中,遮阳系数应满足相关江苏省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的要求。

13

6.4.4 公共建筑的玻璃幕墙宜采用外遮阳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4 当未设置外遮阳设施时,东、西、南向玻璃幕墙应采用自身具有

遮阳功能的玻璃。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表达公共建筑东、

西、南向的玻璃幕墙的遮阳设计内容。当

未设置外遮阳时,应采用自身具有遮阳功

能的玻璃。

14

6.5.1 利用天然采光的民用建筑,房间的采光标准应符合《建筑采光

设计标准》GB 50033的要求。

各房间窗地比及采光系数应符合《江

苏省住宅设计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

准》GB 50033要求。

住宅户型平面图中应标注卧室、起居

室、厨房等主要功能空间的窗地比及采光

系数。

15 6.5.4 建筑外立面设计不应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可见光

反射比不应大于0.2。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幕墙玻璃可

见光反射比,并满足本条的规定。

16

6.5.5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宜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避免视线干扰,并

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水平视线间距不应小于《江苏省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的要求;套型内设有2个及以上卫生

间时,应至少设1个明卫生间。

应提供相关规划批文。

住宅卫生间的设置应符合现行《江苏

省住宅设计标准》的要求。

17

6.6.2 外窗和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应满足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相关

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然通风房间的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30%。

2 10层以下建筑幕墙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朝向幕墙透明面积

的10%,10层及以上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5%。

4 居住建筑自然通风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

的8%。

5 当玻璃幕墙开启面积不满足本条第2款规定时,应设通风换气装置。

居住建筑门窗表及门窗大样中应注明各类外窗可开启面积比。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注明各朝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

居住建筑平面图或户型大样图中应标明各房间外窗可开启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比例。

公共建筑的建筑绿色专篇有关节能设计的内容中应标注说明各朝向的外门窗可开启面积比、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比或通风换气措施。

18

6.7.1 学校、医院、旅馆、办公、商业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允许

噪声级及围护结构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相关规定。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有主要功能空间

的外墙、隔墙、楼板和外门窗的隔声性能

指标及材料和构造要求,并符合《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

19

6.7.2 住宅建筑中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噪声级应符合表 6.7.2

的规定。

表 6.7.2 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A 声级,dB)

昼间 夜间

卧室 ≤45 ≤37

起居室(厅) ≤45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注明卧室、起居室

的噪声等级要求。

20

6.7.3 住宅建筑中的分户墙、分户楼板及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

间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6.7.3 的规定。

表 6.7.3 分户构件空气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分户墙、分户楼板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 >45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

用途空间的楼板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tr >51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有主要功能空间

的分户墙、分户楼板及分隔住宅和非居住

用途空间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要

求。

Page 40: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0

序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21

6.7.4 住宅建筑中的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

能,应符合表 6.4.7 的规定。

表 6.7.4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交通干线两侧卧

室、起居室(厅)

的窗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

Rw+ Ctr ≥30

其他窗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tr ≥25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有外窗的空气声

隔声性能指标要求。

22

6.7.6 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集中布置,

并符合下列规定:

3 泵房、配电房等噪声源不应与住宅等对噪声较敏感的建筑贴邻。

4 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不应与卧室紧邻,不宜与有安静要求的房

间毗邻。

5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

建筑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本条要求。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有产生振动的设

备基础的减振措施和构造做法。

23 6.7.8 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

要求的重要房间应进行声学设计, 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本条所要求

的、需进行专项声学设计的房间。

24

6.7.9 有声环境要求房间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中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

应符合表 6.7.9 的规定。

表 6.7.9 住宅建筑中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dB)

卧室、起居室(厅)的

分户楼板

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

Ln,w(实验室测量)

<75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住宅中卧室、

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

能和相应的构造做法。

25 6.8.1 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中甲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限量应符

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的要求。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按标准明确有关

有害物质的控制指标要求。

26

6.8.2 吸烟室、复印室、打印室、垃圾间、清洁间等产生异味或污染

物的房间应与其他房间用封闭隔墙隔开并设置排风系统,排风量指

标不低于9m3 /(h•㎡),并维持不少于5Pa 压力的负压状态,排风

应直接排到室外。

设计中若设有本条所述的房间时,与

其他房间之间应有封闭隔墙和门。

27

6.8.3 建筑设计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

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

厨房应设计专用的排油烟井道。

暗卫生间应设置专用的排气道。

地下车库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

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

度应大于2.5m。

28 6.9.2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构性构件。 查看平面及立面图纸,是否存在大量

的无功能的装饰性构件。

29 6.9.3 装饰装修设计中,不应破坏结构主体,不宜改动机电设备终端的

位置,不应影响建筑设备的效能,宜采用结构与设备装修分离的方式。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建筑装饰装

修设计时不应破坏结构主体的要求。

30 6.9.5 住宅建筑的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系统。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住宅卫生间

采用同层排水系统的情况。

31

7.5.1 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宜选用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建筑设计中的各类材料选型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要求。

不应采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及建筑材料和制品,应选用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和制品。

Page 4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1

序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32

8.2.2 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应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仅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其日用热水量比例不低于50%。

2 仅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提供空调冷、热量,其比例不低于设计状态的负荷20%。

3 仅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电量,其总功率不应低于建筑物变压器总装机容量的0.2%。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建筑规模、类别,并说明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

太阳能集热器、光伏板应有建筑平面布置。

(注:此条文执行多专业有涉及,应注意相互协调配合)

33

9.6.1 住宅的生活热水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6层及6层以下的

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超过6层的住宅,应至少为最高

供水分区内的每户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且应用总层数不少于6

层。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学校、医院、宾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应采

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由地源热泵系统提供夏季和冬季生活热水

时,可不再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住宅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太阳热水系统应用情况。

34

9.6.3 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和同步施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 08规定的要求。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35

10.4.5 单台电梯应具有集选控制、闲时停梯操作、灯光和风扇自动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多台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有按规定程序集中调度和控制的群控功能。

电梯选型及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电梯的节能要求。

36

10.4.6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在全线各段均空载时应暂停或低速运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的选型及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的节能要求。

37 11.2.2 应以乡土植物开发利用为主,兼顾引种,丰富城市绿地系统树种多样性,本地植物种数不宜低于70%。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提出植物多样性、本土化的要求。

38

11.2.4 种植设计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进行配植,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多种植物合理配植。

2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绿化用地内绿化覆盖率应大于70%。

3 居住建筑绿地每百平方米配植乔木数量不应少于 3 株。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提出植物种类、密度和配置的基本要求。

39

11.3.1 室外活动场地设计宜设置遮阳、防风、避雨等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应小于50%,透水铺装垫层应采用透水构造做法。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说明透水铺装的要求。

40

11.3.2 室外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避雨措施。

2 室外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可通过场地周边及场地内分区配植

(乔木和灌木的混种)达到遮阴效果。停车场遮阴率不应小于20%。

3 室外机动车停车场宜选用保水、排水、透水材料,如生态植草

砖等。植草砖做透水地面时,镂空面积比不应低于40%。

检查非机动车车库位置。

设置室外停车场时,建筑绿色专篇中

应说明设置遮阳避雨措施的要求。机动

车、停车场遮阴率不应小于20%,植草砖

做透水地面时镂空面积比不应低于40%。

41

11.3.3 景观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景观道路应根据场地设计中的功能,分别满足消防、救护和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2 景观主干道路的乔木遮阴率应达到50%,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林荫率不小于60%。

3 超过70%的道路路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

建筑绿色专篇中应提出景观道路的遮阴率及区内道路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的要求。

Page 4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2

3 结构

序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

5.2.4 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合有

关标准的规定。

审查场地内地质断裂构造的情况。当

存在地质断裂构造时,应提供土壤氡浓度

检测报告。当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

20000Bq/M3时,应有相关防氡措施,并符

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

范 》 GB50325-2010 ( 2013 年 版 )

4.2.4,4.2.5,4.2.6的相应规定。

2

7.1.2 结构设计应进行以下优化设计,并达到节材效果:

1 结构抗震设计性能目标优化设计,优先选用规则的建筑形体。

2 结构体系优化设计。

3 结构材料(材料种类以及强度等级)比选优化设计。

4 构件布置以及截面优化设计。

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结构)(以下

简称“结构绿色专篇”)中应有结构设计优

化说明、基础优化设计说明。

3

7.2.3 结构方案应遵循抗震概念设计基本原理,不应采用严重不规

则的结构方案;对于特别不规则结构,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确

定抗震性能目标。

结构绿色专篇中应说明结构方案的

规则性。

对于特别不规则结构,应说明采取的

技术措施。

4

7.5.1 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

料,宜选用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结构设计中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

及江苏省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推广

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

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

要求。

不应采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

的落后技术及建筑材料和制品,应选用国

家和江苏省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和制品。

5

7.5.4 建筑材料的选用应保证结构性能安全和不污染环境,并符合

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可再循环和可再利用材料。住宅建筑中,其质量占建

筑材料总质量的比例不应小于6%;公共建筑中,其质量占建筑材

料总质量的比例不应小于10%。

结构绿色专篇中应列出可再循环和

可再利用材料质量比例数据。

6

7.5.6 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全部采用预

拌砂浆。

结构绿色专篇中应对预拌混凝土、预

拌砂浆的使用提出要求。

7

7.5.2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结构绿色专篇中应列出400MPa级及

以上高强钢筋使用比例数据和应用范围。

8

7.5.7 建筑结构主体宜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并符合下列规

定:

1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受力钢筋

使用不低于400MPa级的高强钢筋用量不应低于受力钢筋总量的

85%。

9

9.6.3 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和同步施工。太阳

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

验收规范》DGJ32/J 08规定的要求。

结构绿色专篇中应有该设施与主体

的连接节点详图。

Page 43: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3

4 暖通空调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

5.2.5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暖通空调)(以

下简称“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厨房、锅

炉房的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放标准。

设计图纸上应有相应的处理设施。

2

5.3.3 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对

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调查评估,不得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利用地下水、地表水时,应对水体进行

评估。

对地下水应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确保

全部回灌到同一水层,且不得对地下水资源

造成污染。

应对地表水体资源和水体环境进行评

价,应取得当地水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

当取水口和排水口设于航运通道时,其位置

应取得航运主管部门批准。

3

6.7.6 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集中布置,并

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产生噪声的管道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中对设备机房、管

道等的减振消声措施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第

10.1.2、10.1.3、10.2.3条的规定。

4

6.8.2 吸烟室、复印室、打印室、垃圾间、清洁间等产生异味或污染物

的房间应与其他房间用封闭隔墙隔开并设置排风系统,排风量指标不

低于9 m3/(h·m2),并维持不少于5Pa压力的负压状态,排风应直接

排到室外。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设置负压排风的

房间及排风量计算指标,并设置排风系统,

且应直接排出室外。

5

7.5.1 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宜

选用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暖通设计中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及江

苏省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推广应用新

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及“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要求。

不应采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落

后技术及建筑材料和制品,应选用国家和江

苏省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和制品。

6

8.1.1 应根据建筑所在地的能源资源条件及建筑负荷需求,因地制宜地

利用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能源资源。

暖通绿色专篇和设计说明中应明确能源

利用方案的结果,包括建筑冷热源形式、规

模,并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96 的规定。

7

8.1.3 供暖空调系统的能源供应、输配系统以及末端设备均应能根据室

外气候环境、室内使用条件等因素的变化进行调节控制。设计文件应

提供各环节的运行控制策略。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空调、供暖房间

温度自动控制调节措施。

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与输配设备数量与

规格组合应能适应全年不同负荷条件下高效

运行的需要。

采用集中冷热源的系统,应提供系统运

行控制策略。

8

8.1.4 建筑室内温湿度、风速、噪声及新风量标准应满足《民用建筑供

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以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96要求。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建筑室内温湿

度、风速、新风量、噪声标准,并符合《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

的规定。

Page 44: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4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9

8.2.2 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公

共建筑应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仅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其日用热水量比例不低于

50%。

2 仅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提供空调冷、热量,其比例不低于设计状态

的负荷20%。

3 仅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电量,其总功率不应低于建筑物变压

器总装机容量的0.2%。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建筑规模、可再

生能源利用方式。

如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应符合江苏省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地

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地

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J32/TJ 89 的规

定。

(注:此条文执行多专业有涉及,应注

意相互协调配合)

10

8.2.3 公共建筑利用热电厂蒸汽、余热废热供暖空调,其比例不低于设

计负荷的40%时,分布式能源所供应的热负荷不低于生活热水负荷时,

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可不再利用可再生能源。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空调热负荷、生

活热水总负荷及电厂蒸汽、余热废热供暖、

分布式能源供暖空调比例和生活热水比例。

11

8.2.4 施工图阶段,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的公共建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其供暖空调及生活热水的负荷应进行全年逐时计算:

1 采用土壤源热泵的建筑。

2 采用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建筑。

暖通绿色专篇和计算书应明确逐时负荷

计算采用的软件与空调、供热设计计算负

荷,及全年累计空调、生活热水负荷。

大于等于 20000 ㎡并采用地源热泵系

统、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建筑,应明确全年负

荷分析计算结果。

12

8.2.5 冷热源设备的效率、性能系数、系统配置方式等应满足《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以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DGJ32/J 96的要求。

设计选用的冷水机组、空气源(水源)

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多联空调

IPLV 值、单元式空调性能系数及燃油燃气蒸

汽、热水锅炉热效率等均应满足《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 的规定。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总装机容量,应满

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 第 8.2.2 条规定。

13

8.2.6 冬季室内需要消除大量内热量的建筑,应利用室外空气能量,避

免采用机械制冷供应冷量。

冬季室内需要消除大量内热量的建筑,

应有冷却塔冷却、新风冷却等技术措施,减

少或避免冬季制冷机组的开启。

14

8.2.8 区域能源供应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下列共同条件时,可采用区域能源供应系统:

1)建筑项目当地具有良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或具备余热废热利

用条件,集中设置能源站与建筑物独立设置冷热源系统相比具备节能

效果;

2)室外管网输送系统的输送能耗低于区域能源站冷热源的节能量,

且初投资增量合理。

2 区域能源系统的总体设计负荷应根据各建筑冬夏季设计状态下全

天逐时负荷,考虑同时使用条件后叠加计算确定。

3 室外输送管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区域能源系统冷热源的单位冷热量节能量确定室外管网单

位冷量输送能效比的限值;

2)应根据室外管网单位冷量输送能效比的限值确定管网水流速、供

回水温差、管网冷热量允许损失。供回水温差可取5℃~8℃,管网冷

量允许损失不宜超过5%;

3)室外管网与室内管网宜采用换热器隔离的间接连接方式。

4 室外输送管网宜采用直接埋地敷设,管道应进行防潮隔离。其保

温热阻应满足管网允许冷量损失要求。

5 室外管网与建筑物内网接口处,应设置冷热量调节装置,进行流

量控制、能耗计量。

区域能源站应利用可再生能源、余热等

资源,或采用蓄能等技术提高系统能效。

能源站设备的选择应考虑服务范围内建

筑同时使用系数。

管网保温材料的厚度应满足《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 的室外管道厚度

要求和《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81 直埋管保温要求。

15

8.2.9 冷水机组的开式冷却塔多台并联时,底盘之间应设置连通平衡管,

或在各台冷却塔底部设置共用集水池。

审查冷却水流程图、冷却塔布置平面图

等,检查开式冷却塔之间是否设置平衡管或

共用集水箱等。

Page 45: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5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6

8.3.1 空调水系统的管道制式、水泵加压级数、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

比及水管绝热厚度等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的

要求。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空调水系统形

式、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空调水

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及绝热层厚度,并符合《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 第 4.3.14

条及附录 E 规定。

17

8.3.2 空调风系统的设计、排风热回收、风管保温绝热、单位风量耗功

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的要求。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空调、通风风系

统形式,风系统应明确单位风量耗功率 Ws

值、空调风管保温材料性能、保温厚度及其

热阻值,热回收装置应明确其热回收效率,

并应分别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96 的规定。

平面图、系统图中应设置热回收系统,

并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96 的规定。

18

8.3.5 除设置一台冷水机组的小型工程外,用户侧冷热媒输送系统应采

用变流量运行。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水系统变流量调

节方式,末端设备的流量控制措施。

设计图纸上有对应设施。

19

8.4.3 末端空调系统的设置应实现使用时间分室可控、房间温度分室可

调。宜选用与室内空气直接对流换热的末端设备。除利用天然冷源外,

民用建筑中不宜采用辐射供冷系统。

暖通绿色专篇中的末端系统的控制方式

应满足分室可控,房间温度分室可控的措施。

设计图纸上审查主要功能房间内是否采

用独立开启、并进行温湿度、风速调节的空

调末端。

20

8.5.1 公共建筑的空调末端设备、居住建筑中集中空调系统的末端设备

应配置控制器。控制器能够进行室内温度调节、室内温度设定、末端

设备启停控制、冷热媒流量控制。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末端设备控制措

施。

21

8.5.3 设有机械通风的地下车库应对 CO 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设

置全空气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对大型会议室、商场、医院门诊大厅、

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 CO2 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浓度探测

器应置于通风良好的人群活动区域。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对地下车库的

CO 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应明确对设有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人群密集场所的 CO2 浓度

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

平面图及机房详图中应设有监测探测点

及控制设备。

22

8.5.4 用户侧水系统采用变水量调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末端空调设备或水管路系统应安装流量调节阀。

2 水泵运行台数宜与冷热源设备运行台数相同。

3 水系统变流量宜采用定温差运行。采用定温差控制时,以供回水

总管为温度监测点,温度传感器应进行配对检测,配对温度的误差不

应超过0.3℃。

4 变流量冷水机组的水泵应采用全部变频方式。

5 应依据冷源设备水流量的下限值以及允许的水流量变化速率限制

条件,确定水泵电机变频器的频率限制值和频率下降速率值。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变频水泵的台

数,变流量控制的下限参数。

设计图纸上中应有相关的流量调节阀。

Page 46: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6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23

8.5.5 全空气系统应采用全年多工况模式运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新风进风通道面积和空调机组新风口面积应满足大风量(不低于

50%总风量)或全新风运行的要求;

2 宜进行空调系统全年负荷计算分析,依据供暖空调负荷确定全年

送风状态点。根据送风状态点与室外状态的分布,确定空气处理模式。

3 全空气全年调节应充分利用室外空气的冷热量,避免冷热量抵消,

减少供暖空调设备开启时间。

4 应提供明确的系统分区方法和各区域的空气处理模式。

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全空气空调系统全年

多工况运行控制。

对于可调新风比的全空气系统,需核实

设计图纸是否设有相应的措施、满足可调新

风比的要求。

24

8.5.6 冷热源系统的节能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预测的建筑供暖空调负荷以及冷热源设备工作效率确定设

备开启台数。停用的冷热源设备应能切断水路,避免水流从其流过。

2 冷水机组的冷冻水出水温度应根据室外空气温度的变化进行阶段

性调整。

3 对于复合式冷热源系统,应根据资源条件、不同冷热源的特性、

不同建筑负荷需求制定相应的运行方案。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空调冷热源系统

的控制方式和运行模式。

25

8.5.7 对服务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土壤源热泵系统,应进行土

壤热平衡控制,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制定以土壤热平衡为基础的全年运行方案。根据土壤源热泵机

组、辅助冷却系统或辅助加热系统的能效特性确定冬夏季各设备开启

的时间及时间长度。在保证土壤热平衡的同时,提高土壤源热泵的效

率。

2 应分别记录地埋管换热器冬夏季的累计换热量。土壤源热泵向土

壤释热取热的年度不平衡率不宜大于10%。

如有地源热泵系统:

1、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全年运行策

略。

2、计算书中应提供土壤源热平衡分析计

算。

3、设计图纸上应设有相应的辅助冷却装

置或辅助加热装置。

26

8.5.8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20000m2 的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50000m2 的居住小区,应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对建筑设备系统进行

智能化监控管理。冷热源设备、冷热媒输送设备、空气处理机组、新

风机组、通风设备及其控制部件应接入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自动控制系统的

范围及内容。

宜提供原理控制图。

27

8.5.9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

1 设有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的公共建筑。

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20000 m2 的公共建筑。

符合 8.5.9 条规定的建筑,其暖通绿色专

篇中应明确提出能耗监测系统的要求。

28

8.5.10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能耗监测点位设置、数据传输模式等应符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

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的要求。

2 冷热源系统的电、水、燃气消耗总量以及区域能源供应的冷热量

总量应分别计量。

3 冷热源设备主机、冷冻水水泵、冷却水水泵、热水水泵等的能耗

应分别逐时计量,送排风机能耗应计量。

4 数据中心空调系统的能耗应单独计量。

5 冷热源系统供应的冷量、热量应逐时计量。

6 末端空调系统的冷热量计量应按照物业管理归属和能源收费管理

要求设置计量装置。

7 供暖空调系统的能耗计量应纳入统一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暖通绿色专篇中应明确能耗监测系统的

内容。

设计图纸上,冷冻机房、锅炉房热力系

统图中应设置能耗监测装置(冷热量计量装

置、空调冷却水及冷水补水计量装置),平面

图中应绘出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并说明其

主要技术参数。

深化图纸上应明确能量计、流量计的适

应介质、测量范围及压力损失等。

Page 47: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7

5 给排水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

5.3.3 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

的许可,并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调查评估,不得对地

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当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提供相关部门

的批文。

2

6.7.6 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

集中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产生噪声的管道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时,应

采取降噪措施。

5 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

设计图纸上:

1、住宅的排水立管不应设置在卧室内,且不宜

设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

邻的内墙时,应采取低噪声管材。

2、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以及水泵机组应设置

减振装置。

3 6.9.5 住宅建筑的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系统。 卫生间排水系统详图应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2012年公告第204号文的要求。

4

7.5.1 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

建筑材料,宜选用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给排水设计中的各类材料选型应符合国家及江

苏省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

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中的相关要求。

不应采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及

建筑材料和制品,应选用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推广的建

筑材料和制品。

5

8.2.2 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20000m2的公共建筑应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符合

下列规定:

1 仅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其日用热水

量比例不低于50%。

2 仅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提供空调冷、热量,其比例不

低于设计状态的负荷20%。

3 仅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电量,其总功率不应低

于建筑物变压器总装机容量的0.2%。

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给排水)(以下简称“给排

水绿色专篇”)应说明本工程是否有生活热水需求,

如有,则应说明总热水量、热源、热水系统方式

等,如可再生能源利用仅用太阳能热水时,其日供

水量比例不应小于总热水量的 50%,并应符合国家

和省相关标准规定。

当热水用量较少的建筑(如办公楼仅卫生间洗手

盆供热水、仅供职工食堂热水的建筑等),可再生能

源应采用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等。

(注:此条文执行多专业有涉及,应注意相互

协调配合)

6

9.1.1 应制定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在满足国家和地

方规定执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基础上,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新建项目应采取雨

水回用措施,雨水收集面积不少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的

三分之一,或项目所有绿化、道路浇洒、水景补充水全

部采用非传统水源;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0㎡的

新建项目在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中应编制绿色雨水基础

设施建设和雨水利用专篇。

3 景观用水不得使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水。

4 作为项目配套的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洗车

场、集中空调用冷却水等用水系统应采取循环处理措施

减少耗水量。

给排水绿色专篇和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中:

1、应有规划用地面积数据,面积≥20000m2的工

程项目应采取雨水回用措施。

2、项目当采用雨水回用时,雨水收集面积不少

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所有绿化、道路

浇洒、水景补充水全部采用非传统水源。当雨水回用

时,日用蓄水量不小于3天用水量。

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0㎡的新建项目,应

编制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和雨水利用专篇。

应说明景观补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并查看相应设

计图纸。

应说明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洗车场、集

中空调用冷却水等用水采取了循环处理措施,并查看

相应设计图纸。

Page 48: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8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7

9.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给排水绿色专篇、相应设计图纸上:

1、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水压,分

区是否合理,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水点要求,并符合

GB50015和GB50555的规定。

2、生活饮用水系统所选取的管材、管道附件、

设备和运行不应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

3、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设置应完善。

4、应采取避免管道、阀门和设备的漏水、渗水

或结露的有效措施。

5、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等特点结合当

地政策法规要求,合理规划雨水入渗、排放或利用,

合理利用雨水资源。

8

9.1.3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给排水绿色专篇、相应设计图纸上:

1、采用雨水回用或再生水回用的项目,各种回

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非传统水源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系统不得以任

何方式连接。

4、非传统水源供水管网及配水设备应设置明显

标识;当设取水口时应设置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9

9.2.1 应采用高节水效率等级的节水器具。 给排水绿色专篇、相应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

表上:选用的卫生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 164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2级。

10

9.2.2 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设计图纸和主要设备器材表上: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应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高性能的阀门。

3、室外埋地管道应选择适宜的管道敷设及基础

处理方式,明敷管道应考虑管道伸缩补偿,并合理设

置支吊架。

4、应有防止给水系统压力骤变的措施。

5、水池、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11

9.2.3 应按用途、付费单元或管理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

置,并符合下例规定:

1 住宅、单独出售的公寓建筑应按户设置计量水表,

且应计量出户。

2 公共建筑应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付费单元设置分类

用水计量装置。

5 有非传统水源利用的项目,应安装计量年用水总量

的用水计量装置,且按用途分别安装计量分项用水量的

用水计量装置。

设计图纸上:

1、住宅、单独出售的公寓建筑每户应按规定设

置用水计量装置。

2、公共建筑应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付费单元设

置用水计量装置。

3、游泳池补充水、空调补充水、水景补充水、

喷灌系统、雨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集中太阳

能水加热器热媒入口管上等应分别设置计量装置。

12 9.2.4 应采用节水绿化技术。 采用节水浇灌的面积应不小于绿化面积的90%。

13 9.2.5 垂直绿化应采用自动浇灌方式。 设计图纸上,垂直绿化应采用自动浇灌方式。

14

9.2.6 应采用循环冷却水节水技术。 设计图纸上:

1、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2、冷却塔应选用冷效高、能耗小、噪声低、飘

水少的产品。

3、应说明冷却塔补水水源;冷却塔补充水宜优

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4、循环冷却水的水质稳定处理应结合水质情况

选择合理的处理方式。

15

9.3.1 给水方式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水压。 设计图纸上,给水系统是否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

压力供水。

Page 49: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49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6

9.3.2 应采取防止系统超压出流和用水点水压控制措施。 设计图纸上:系统分区和用水点水压是否符合相

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17

9.4.6 场地雨水应实行径流总量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不宜低于55%。

设计说明应有场地雨水年径流总量的数值,且年

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低于55%。

18

9.4.8 回用雨水的用途应根据可回用水量、用水时间变化

规律、水质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雨水回用可用于下列用途:1)景观水体补水;2)

绿化用水;3)路面、地面、垃圾中转站等冲洗用水;

4)冷却水补水;5)消防用水;6)洗车;7)冲厕用

水等。

19

9.4.9 雨水回用系统的水处理方案应根据雨水收集范围

和回用雨水用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1、当用于绿化、道路浇洒,观赏类水景、消防、

建筑施工等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用途时,雨水水质处理

可采用下列处理单元或其组合工艺:1)混凝沉淀;2)

过滤;3)人工湿地;4)消毒。

2、当用于娱乐型水景等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

的场所,水质要求较高时,可进一步采用氧化法、活

性炭过滤、微滤、超滤或其它处理方法,以保证出水

水质。

3、雨水回用用于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用途

时,出水需消毒。消毒方式可采用氯、紫外线、臭氧

等。

4、同时有回用雨水和再生水时,应根据原水水

质指标分别处理,可以共用清水池。

20

9.5.1 城市市政再生水管道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应使用市

政再生水。

给排水绿色专篇应说明项目是否在城市市政再

生水管道覆盖范围内。如是,则应使用市政再生水。

如市政再生水量满足项目全部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

雨水回用。

21

9.5.3 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不应使用再生水。 设计图纸上:

1、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不应采用再生水。

2、对于间接与人体接触的景观用水,如易于产

生水雾的喷泉等,限制使用再生水,其补水可采用雨

水回用水。

22

9.5.4 再生水用于绿化浇灌不应采用喷灌方式。 设计图纸上:绿化采用喷灌方式时不应采用再生

水。

23

9.5.5 再生水必须消毒。 设计图纸上:再生水应有消毒。消毒方式可采用

液氯、二氧化氯、紫外线、臭氧及其组合等。设置清

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能满足消毒所需停留时间的要

求。

Page 50: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0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24

9.6.1 住宅的生活热水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6层

及6层以下的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超过6

层的住宅,应至少为最高供水分区内的每户设置太阳能

热水供应系统,且应用总层数不少于6层。有热水供应需

求的学校、医院、宾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

能热水供应系统。由地源热泵系统提供夏季和冬季生活

热水时,可不再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

审查给排水绿色专篇和设计图纸:

1、6层及6层以下的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

应系统;6层以上的住宅,至少应为最高供水分区内

的住户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应用总层数不少于6

层。

2、当屋顶面积不能满足本条规定的应用比例要

求,不足部分用户需要在建筑立面上设置太阳能集热

器时,如果集热器大寒日日照不满足4小时,或与充

分利用市政自来水压力有矛盾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技术规定不能满足太阳能设置要求的,不足部分可

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热水器替

代。当采用空气源热泵时,应避免对邻居和建筑产生

噪声干扰。

3、由地源或水源热泵系统提供夏季和冬季的生

活热水,并满足热水供应的户数比例时,可不设置太

阳能热水系统。

25

9.6.2 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设计深度应符合《江苏省太阳

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要求。

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是否有集热供热系统原理

图,设备平面布置简图,相关参数及计算结果。

26

9.6.3 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和同步

施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太阳能

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 08规定的要求。

设计图纸上:

1、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否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

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是否符合《建筑太阳能

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 08规定的

要求。

27

9.6.4 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辅助供热装置。 设计图纸上:

1、集中式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优先采用燃气、

油等辅助热源。

2、采用燃气、油等辅助热源时,建筑设计安全

措施应符合相关要求。

28

10.4.2 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其能效应符合《中

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选用的水泵配套电动机是否采用高效节能产品,

效能是否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18613的要求。

Page 5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1

6 电气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

7.5.1 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宜选用现

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电气设计中的各类材料选型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要求。

不应采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及建筑材料和制品,应选用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和制品。

2

8.2.2 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

应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仅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其日用热水量比例不低于50%。

2 仅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提供空调冷、热量,其比例不低于设计状态的负荷

20%。

3 仅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电量,其总功率不应低于建筑物变压器总装机

容量的0.2%。

审查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

㎡的公共建筑是否设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如设置了太阳能光伏系统,其总功率应符合本条规定。光伏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范标准。

(注:此条文执行多专业有涉及,应注意相互协调配合)

3

8.5.9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

1 设有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的公共建筑;

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 m2的公共建筑。

设有集中空调或供暖系统

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 m2的

公共建筑是否设能耗监测系统。

4

10.3.1 人员长期停留场所的照明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小于80。 人员长期停留场所照明光源一般显色指数应符合规定要求,(其中住宅建筑审查其公共部分)。

5

10.3.2 工作场所宜选用T5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及LED灯,面积大于20000㎡

的公共建筑使用LED灯照明的面积应不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5%。一般工作场

所不应选用荧光高压汞灯、自镇流高压汞灯、普通白炽灯。

着重审查是否采用新型光源,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电气)(以下简称“电气绿色专篇”)中对“面积大于20000㎡的公共建筑使用LED灯照明的面积”应说明,并符合规定要求。

6

10.3.4 荧光灯和气体放电灯应选用高效优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荧光灯或气体放电灯采用电感镇流器时,应设就地电容补偿装置,使其功率因

数达0.9以上。

审查镇流器选用和灯具功

率因数要求。

7

10.3.5 建筑室内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值、统一眩光值等指标应符合《建筑照明

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审查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

公共部分的照度、统一眩光值要

求。

审查住宅建筑的公共部分

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是否满足 GB

50034 规定的现行值要求。

Page 5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2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8

10.3.6 公共建筑根据照明场所功能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并应符合《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规定的目标值。部分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见表

10.3.6-1~表10.3.6-9。

表 10.3.6-1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办公用途场所照明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普通办公室 300 ≤8.0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500 ≤13.5

会议室 300 ≤8.0

服务大厅 300 ≤10.0

表 10.3.6-2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一般商店营业厅 300 ≤9.0

高档商店营业厅 500 ≤14.5

一般超市营业厅 300 ≤10.0

高档超市营业厅 500 ≤15.5

专卖店营业厅 300 ≤10.0

仓储超市 300 ≤10.0

表 10.3.6-3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客房 -- ≤6.0

中餐厅 200 ≤8.0

西餐厅 150 ≤5.5

多功能厅 300 ≤12.0

客户层走廊 50 ≤3.5

大堂 200 ≤8.0

会议室 300 ≤8.0

表 10.3.6-4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治疗室、诊室 300 ≤8.0

化验室 500 ≤13.5

候诊室、挂号厅 200 ≤5.5

病房 100 ≤4.5

护士站 300 ≤8.0

药房 500 ≤13.5

走廊 100 ≤4.0

表 10.3.6-5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教室、阅览室 300 ≤8.0

实验室 300 ≤8.0

美术教室 500 ≤13.5

多媒体教室 300 ≤8.0

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 500 ≤13.5

学生宿舍 150 ≤4.5

表 10.3.6-6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会议室、洽谈室 300 ≤8.0

宴会厅、多功能厅 300 ≤12.0

一般展厅 200 ≤8.0

高档展厅 300 ≤12.0

表 10.3.6-7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审查公共建筑主要照明场

所LPD值。

Page 53: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3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侯车(机、船)室 普通 150 ≤6.0

高档 200 ≤8.0

中央大厅、售票大厅 200 ≤8.0

行李认领、到达大厅、出发大厅

200 ≤8.0

地铁站厅 普通 100 ≤4.5

高档 200 ≤8.0

地铁进出站门厅 普通 150 ≤5.5

高档 200 ≤8.0

表 10.3.6-8 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营业大厅 200 ≤8.0

交易大厅 300 ≤12.0

表 10.3.6-9 公共建筑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1X)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走廊 普通 50 ≤2.0

高档 100 ≤3.5

厕所 普通 75 ≤3.0

高档 150 ≤5.0

控制室 一般控制室 300 ≤8.0

主控制室 500 ≤13.5

电话站、网络中心、计算机站 500 ≤13.5

动力站

风机房、空调机房 100 ≤3.5

泵房 100 ≤3.5

冷冻站 150 ≤5.0

锅炉房、煤气站的操作层 100 ≤4.5

公共车库 50 ≤2.0

车辆加油站 100 ≤4.5

注:1 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等于或小于1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但增加值不应

超过限值的20%。

2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制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9

10.3.7 照明系统应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公共建筑具有天然

采光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应采取合理的人工照明布置。在天然光到达

的区域的照明,应采用同一分支回路配电或分开关控制,以便根据室外光线合理

控制室内相应区域的照明。

审查公共建筑有天然采光

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照

明是否按建筑天然采光状况和

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

施。

10

10.3.9 住宅建筑楼梯、走道的照明应采取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时控

制或定时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

审查住宅建筑楼梯、走道的

照明控制方式。

11

10.3.10 公共建筑公共区域(如地下车库、走廊、楼梯间、门厅或道路等)的

照明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可采取感应延时、光控延时、声控延时控制或定时

控制等一种或多种集成的控制方式,或采用智能灯光控制系统。

审查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照

明控制措施。

12

10.3.13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自备蓄电池时,应采用LED灯。 审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是

否采用LED灯。

Page 54: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4

号 审查的标准条文(款) 审查内容和要求

13

10.4.1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干式变压器应配置强迫

通风。变压器应为低损耗、低噪声、国家认证机构确认的节能产品。

审查电气绿色专篇中有无

相关内容,并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

14

10.4.2 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其能效应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15

10.4.5 单台电梯应具有集选控制、闲时停梯操作、灯光和风扇自动控制等节能控制

措施。多台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有按规定程序集中调度和控制的群控功能。

16

10.4.6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在全线各段

均空载时应暂停或低速运行。

17

10.5.2 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应对

空调用电,照明插座,水泵、电梯、风机等动力用电,信息机房、厨房、锅炉

等特殊用电设置电量分项计量装置。

审查分项计量设置是否符

合规定。

18

10.5.6 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暖通

空调专业冷热量总表、煤气总表、燃油总表等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接入建筑

物能耗监测系统。

审查能耗监测系统图是否

具有分类计量装置。

19

10.5.7 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给排

水专业总水量计量与厨房卫生间分项用水计量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接入建筑

物能耗监测系统。

审查能耗监测系统图。

Page 55: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5

说明:

1.本审查要点共计审查标准条文(款)125 条次(部分条文(款)因涉及多专业有重复计取),其

中:建筑专业审查条文(款)41 条次(含 3 条强制性条文,6.7.2,6.7.3,6.7.4),结构专业审查条文(款)

9 条次,暖通空调专业审查条文 28 条次(含 1 条强制性条文,8.5.9),给排水专业审查条文 28 条次,电

气专业审查条文 19 条次(含 3 条强制性条文,8.5.9,10.3.6,10.3.9)。

扣除同一条文因 2 个及以上不同专业需同时审查的情况(重复计算的 21 条次),共审查标准条文涉

及 104 条。

2. 强制性条文在以上表格中以黑体字标志。

3. 同一条文因同时涉及 2 个及以上不同专业,需联合审查的情况:

1)5.2.4 条土壤氡浓度问题,同时列入建筑、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2)5.2.5 条污染源控制问题,同时列入建筑、暖通空调专业审查要点。

3)5.3.3 条利用地下水、地表水的问题,同时列入暖通空调和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4)6.7.6 条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布置和降噪措施问题的对应条款,列入

建筑、暖通空调、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各专业需审查与本专业有关的对应条款。

5)6.8.2 条产生异味或污染物房间的设置及排风问题,同时列入建筑和暖通空调专业审查要点.

6)6.9.5 条住宅卫生间同层排水问题,同时列入建筑和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7)7.5.1 条建筑材料的问题,同时列入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8)8.2.2 条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三选一问题,同时列入建筑、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专业审

查要点。

9)8.5.9 条公共建筑能耗检测系统设置问题,同时列入暖通空调、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0)9.6.1 条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问题,同时列入建筑、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1)9.6.3 条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问题,同时列入建筑、结构、给排水专业审

查要点。

12)10.4.2 条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问题,同时列入电气、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3)10.4.5 条电梯与节能相关的选型等问题,同时列入建筑、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4)10.4.6 条自动扶梯和人行步道与节能相关的选型等问题,同时列入建筑、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Page 56: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6

附录 B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企业

技术标准质量管理的通知

(苏建函科〔2013〕711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建设局:

为提高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化水平,推进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

标准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约束引导、桥梁

纽带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工程建设企业标

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技术标

准)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技术标准是指对工程建设企业中需要协调和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

定的标准,涉及材料和设备采购的技术要求,勘察、设计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方法或工艺的要求,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检验和评定

的方法等。

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工程建设企业

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执行,也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技

术特点和工程实际需要制定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工程建设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企业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标准,亦可委托相关机构编制。鼓励企业加大

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适时将企业技术标准上升为地方标

准。

三、企业是企业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主体,对企业技术标准的内容及实

施结果承担责任.企业应组织用户、生产单位、科研机构及有关专家对企业技

Page 57: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7

术标准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定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

权人负责批准、发布企业技术标准。发布后的企业技术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

推广应用的技术依据,可作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约定质量指标的考核标

准。

四、企业应定期对企业技术标准进行复审,确保其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

性,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在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发

布实施后,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并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

五、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可委托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对企业技术标准进

行认证、公告。通过认证、公告的企业技术标准在

所应用工程技术文件中可直接引用,可作为其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

施工安装、工程监理、工程检测、质量验收和使用维护管理的技术依据。

六、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按照“科学性、公益性、便捷化”原则,制定企

业技术标准认证、公告程序,规范企业技术标准认证、公告工作;参照住房城

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要求,统一企业技术标准版式;正式

公告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企业制定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八、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

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 年 10 月 30 日

Page 58: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8

附录 C

江苏省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认证公告规则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苏建标〔2014〕2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系,规范江苏省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

准(以下简称企业技术标准)认证公告过程,提高企业技术标准质量,根据《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质量管理的通知》(苏建函科

〔2013〕711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认证是指证明工程建设企业编制发布的企业技术标

准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规则所称公告是指向全省正式公布通过认证、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技术

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独立、诚实信用的原

则,对工程建设企业自愿委托的企业技术标准进行公益性认证公告。

第四条 企业技术标准认证有效期 1 年,企业技术标准公告有效期 3 年,

自认证公告之日算起。

第五条 认证公告的企业技术标准编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

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认证

第六条 企业技术标准认证过程包括委托、受理、形式检查、专家认证等

环节。

第七条 企业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对其编制发布的企业技术标准进行

认证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

Page 59: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59

(一)企业技术标准认证委托书一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

位公章。

(三)企业技术标准认证稿文本一式十份(附电子版),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技术标准批准发布文件和审查意见;

2、企业技术标准条文和条文说明;

3、编制说明、执行相关标准情况说明、研究报告和有关 设计计算书;

4、涉及产品的须具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产品 标准;

5、省辖市、昆山、泰兴、沭阳等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技术

应用评估意见;

6、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

7、企业技术标准中涉及的专利授权证明材料或未涉及他 人专利技术

的声明:

8、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联合签证的在 2 个以上工程应用

证明。

(四)相关的影像资料。

第八条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受理企业报送的认证资料后,当场对材料完整

性进行形式检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需

要补正的内容,并将报送材料退回。

第九条 形式审查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召开专

家认证会议,并提前通告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条 专家认证会议前,如有必要,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可组织专家对企业

及工程应用现场进行踏勘,并出具《现场考察记录表》。

第十一条 按照专业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原则,省

Page 60: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60

工程建设标准站从省工程建设标准审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认证专家

组,人数应为不少于 5 人的奇数。

第十二条 专家认证过程中,以现行标准为依据,通过质询、研讨等方式,认

证企业技术标准条文的科学性、可靠性、可行性等。认证通过后,省工程建设标准

站当场出具标注有效期的《认证意见书》。

第三章 公告

第十三条 企业技术标准公告过程包括委托、受理、形式检查,复核检查、

发布等。

第十四条 企业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对其编制发布的企业技术标准进

行公告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负责。

(一)企业技术标准公告委托书一份。

(二)有效期内的《认证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与法定资格单位签订的出版印刷合同复印件或新闻出版主管部

门出具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企业技术标准出版印刷稿一份,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五条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受理企业报送的公告资料后,当场对材料完

整性进行形式检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需

要补正的内容,并将报送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 形式审查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认证

专家组成员对企业技术标准出版印刷稿进行复核检查。

第十七条 复核检查通过,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后,省工程建设标

准站正式发布公告,通知委托企业领取公告。省工程建设标准站也可接受企业

委托,通过技术服务的方式将认证公告后的企业技术标准出版印刷稿在江苏建

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网上进行全文公布。

Page 61: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61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企业技术标准设计认证公告参照此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 201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Page 62: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 (试行)楼;邮政编码:210036;电子邮箱:jssgt_nj@163.com)。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62

附录 D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主要参考依据表

序 类别 标准名称 编号

1 通用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2 通用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 GB/T51129-2015

3 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4 建筑 江苏省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GJ32/J157-2013

5 结构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结构技术规程 DGJ32/TJ199-2016

6 结构 预制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体系技术规程 DGJ32/TJ125-2011

7 结构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JGJ355-2015

8 结构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JG/T398-2012

9 结构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JG/T 408-2013

10 结构 叠合板用预应力混凝土底板 GB/T16727-2007

注:表中为审查导则所列条文引用的标准。随着预制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完善和更新,导则

将进一步完善,并根据新标准更新审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