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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經經 第第第 ( 第第第 ) 第第第 99 第 1 第 11 第 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 (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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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第三組 ( 外貿科 ) 張秀貞99 年 1 月 11 日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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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目 錄

壹、前言貳、區域經濟整合 FTAs/RTAs 的現況及未來

發展参、台灣的選項肆、 ECFA 概述伍、重大議題 Q&A

陸、簽署 ECFA 之效應及政府之因應措施柒、兩岸經貿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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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壹、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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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 23 個邦交之全球分布一、 23 個邦交之全球分布

近年來世界各國除了在 WTO 的多邊架構下進行經貿自由化外,亦紛紛投入區域經濟整合,其中以美洲及歐洲的進展較為迅速;相對亞洲區域經濟整合起步較晚,但最近幾年亞太地區內自由貿易協定( FTA )的談判與洽簽也漸成風潮。過去我國因為台灣國際政治處境特殊,一直被排除在亞太經濟整合架構之外,無論是東協加一、東協加三或是其他自由貿易協定都會對台灣經貿造成一定的衝擊,特別是中國大陸積極投入亞太地區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對我國經濟與政治影響都是值得關注的大事。面對亞太地區自由貿易的潮流,國人必須先瞭解我國的國際處境與情勢,審慎面對亞太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並了解未來台灣經貿走向,及早作好各項因應之道。

近年來世界各國除了在 WTO 的多邊架構下進行經貿自由化外,亦紛紛投入區域經濟整合,其中以美洲及歐洲的進展較為迅速;相對亞洲區域經濟整合起步較晚,但最近幾年亞太地區內自由貿易協定( FTA )的談判與洽簽也漸成風潮。過去我國因為台灣國際政治處境特殊,一直被排除在亞太經濟整合架構之外,無論是東協加一、東協加三或是其他自由貿易協定都會對台灣經貿造成一定的衝擊,特別是中國大陸積極投入亞太地區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對我國經濟與政治影響都是值得關注的大事。面對亞太地區自由貿易的潮流,國人必須先瞭解我國的國際處境與情勢,審慎面對亞太區域經濟整合趨勢,並了解未來台灣經貿走向,及早作好各項因應之道。

台灣之國際處境台灣之國際處境

三、處境艱難推動洽簽 FTA 進展受阻三、處境艱難推動洽簽 FTA 進展受阻

二、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與活動現況 - WTO;APEC;WSC/GAMS;OECD

二、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與活動現況 - WTO;APEC;WSC/GAMS;OECD

我國國際政治處境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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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我國23個邦交國分布狀況

邦交國數目 以區域描述邦交國分布

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薩爾瓦多、貝里斯及巴拿馬

多明尼加、聖文森、聖露西亞、海地及聖克里斯多福

南美洲 1 巴拉圭

非洲 4 史瓦濟蘭、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及聖多美普林西比

南太平洋區 6 帛琉、吐瓦魯、馬紹爾、索羅門、吉里巴斯及諾魯

歐洲 1 教廷

中美洲及加勒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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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際政治處境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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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我國參加之國際經貿組織及加入之名稱

WTO :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簡稱 TPKM 或 Chinese Taipei

APEC : Chinese Taipei

WSC/GAMS : Chinese Taipei

OECD : Chinese Taipei

我國國際政治處境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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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貳、區域經濟整合 FTAs/RTAs 的現況及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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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區域經濟整合盛行 (1/2)

由於 WTO 杜哈回合談判發展緩慢,未來進程充滿不確定因素,近年來國際間簽署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蔚為風潮。

依據 WTO 之統計,自 GATT 時代至 2009 年 10

月 1 日止,共有 266 個 RTA/FTA 生效實施,且近年來發展迅速,自 2000 年至 2008 年間,每年約有 11 ~ 24 個 RTA/FTA 生效實施,這 9 年生效的 RTA/FTA 共計有 148 個,已超過前述總數的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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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區域經濟整合盛行 (22)

近年來東亞成為全球最熱衷洽簽 RTA/FTA 之區域之一,至 2009 年 10 月 1 日止,共有 41 個 RTA/FTA

生效實施,如東協分別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已陸續生效實施,東協與澳紐、印度亦分別於 2009 年 2 月、 8 月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預訂 2010 年初生效 ( 如附件 1) 。

迄今我僅與中美洲 5 國簽有雙邊 FTA ,其僅占我全球出口總額之 0.187% ,對於占我出口總額達到88.7% 的美、歐與東亞國家,則尚無法簽訂任何雙邊 FTA ,我商陷於極不利地位。註 :*東亞國家包括 :中華民國、日本、韓國、蒙古、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泰國、越南、緬甸、寮國、柬埔寨及汶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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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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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出口金額 121.6 148.3 126.3 135.3 150.6 182.4 198.4 224.0 246.7 256.0

進口金額 110.7 140.0 108.0 113.2 128.0 168.8 182.6 202.7 219.2 240.0

出口比重 2.2 2.3 2.0 2.0 2.0 2.0 1.9 1.9 1.8 1.6

進口比重 1.9 2.1 1.7 1.7 1.6 1.8 1.7 1.6 1.5 1.5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10 :%單位 億美元

我國近 10 年 (1999 年 ~2008 年 ) 出進口佔世界比重趨勢

自 2004 年起我國出進口佔世界比重有逐漸降低的趨勢

資料來源 :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annually

二、全球各區域經濟整合已對台灣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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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三、東亞國家 FTA 對台灣產生之負面影響(1/2)

資料來源:貿易局 Intra 資料及各國海關光碟

近年來韓國、日本先後與多國或區域簽訂 FTA ,這些舉措對我國貿易發展已產生影響。以韓國為例,韓國與東協、韓國與新加坡、韓國與智利簽訂 FTA 後,皆顯示獲得可觀的貿易利益,並對我國產生排擠效應。

韓國於 2007 年 6 月與 ASEAN 簽訂 FTA 之生效前,我對 ASEAN10 出口平均成長 20.1% ,韓國只成長16.6% ;協定生效後,我對 ASEAN10 平均成長變成 11.8% ,韓國卻大幅成長 24.0% 。韓國於 2006 年 3 月與新加坡簽訂 FTA 之生效前,我對新加坡出口平均成長 20.4% ,韓國則成長 20.9% ,雙方相當;協定生效後至 2008 年,我對新加坡出口平均成長變成 13.2% ,韓國卻大幅成長 30.1% 。

台灣 20.1 11.8 -5.2 10.9 20.4 13.2

韓國 16.6 24.0 -3.4 46.4 20.9 30.1

期間 2004-20062007.6(生效)2007-2008

2001-2003

韓-智FTA

生效後

2004.4(生效)2004-2008

2003-20052006.3(生效)2006-2008

智利市場韓-東協FTA

生效後

東協10國市場韓-東協FTA

生效前韓-智FTA

生效前韓-星FTA

生效前

新加坡市場韓-星FTA

生效後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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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資料來源:貿易局 Intra 資料及各國海關光碟

另以日本為例,日本與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簽訂 FTA 後,均顯示獲得可觀的貿易利益,且對我國產生排擠效應。

日本於 2002 年 11 月與新加坡簽訂 FTA 生效前,我對新加坡出口平均成長 9.9% ,日本出口新加坡只成長 2.5% ;協定生效後,我對新加坡出口平均成長變成 15.8% ,日本則成長 11.2% 。日本於 2006 年 7 月與馬來西亞簽訂 FTA 生效前,我對馬來西亞出口平均成長 16.6% ,日本對馬出口成長7.8% ;協定生效後,我對馬來西亞出口平均成長變成 5.7% ,日本則大幅成長 22.5% 。日本於 2007 年 11 月與泰國簽訂 FTA 生效前,我對泰國出口平均成長 16.2% ,日本對泰出口成長 8.2% ;協定生效後,我對泰出口平均成長變成 -5.6% ,日本則大幅成長 15.2% 。

單位 :%

台灣 9.9 15.8 16.6 5.7 16.2 -5.6

日本 2.5 11.2 7.8 22.5 8.2 15.2

馬來西亞市場日-星FTA

生效後

新加坡市場日-星FTA

生效前日-馬FTA

生效前日-泰FTA

生效前

泰國市場日-泰FTA

生效後日-馬FTA

生效後

2006.7( )生效2007-2008

2005-20072007.11( )生效

2008期間 2000-20022002.11(生效 )

2003-20082004-2006

三、東亞國家 FTA 對台灣產生之負面影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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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14.00%

自台灣 進口金額 647.59 746.55 871.4 1,009.85 1,033.25

自東協 進口金額 629.54 750.16 895.37 1,083.81 1,169.33

自台灣 進口比重 11.55% 11.31% 11.01% 10.56% 9.13%

自東協 進口比重 11.23% 11.36% 11.31% 11.33% 10.34%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單位億美元

從大陸進口來源觀察:2005 年東協-中國大陸 FTA 開始降稅,大陸自東協進口值首度超越台灣, 2008 年已達 1,169 億美元

大陸自台灣及東協 10 國進口分析

四、東協-中國大陸 FTA 對台灣之衝擊已浮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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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從台灣工業產品 (HS25~HS97) 在中國大陸市場面對的關稅觀察台灣產品在中國大陸面臨關稅稅率不低,製造業產品的平均稅率為 8.94% ; 2010 年面對東協-中國大陸 FTA 大部分貨品關稅降為零,台灣產品面對的的關稅差異擴大,製造業產品的平均稅差為 7.25% ,不利於台灣產品與東協國家產品競爭。

範例:台灣機械產品與東協國家在中國大陸市場面臨之關稅差距

稅率

產品別

台灣適用稅率

( 平均名目稅率 )

ASEAN+1 架構下中國大陸給東協之優惠稅率

( 平均名目稅率 )

2007 年台灣出口至中國大陸

2007 年台灣出口至全球總金額

台灣就業

人數2009 年 2005

年2007年 2009 年 2010 年 總金額

中國大陸全球 %

機械產品 8.23 6.97 5.84 2.08 0.07 4,098.32 27.04 15,154.43 327,480

四、東協-中國大陸 FTA 對台灣之衝擊已浮現(2/2)

單位 : 百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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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東協 + 中國大陸 FTA2005 年 1 月 1 日開始執行貨品關稅減免2010 年 1 月 1 日大部分貨品零關稅

東協 + 韓國 FTA2007 年 7 月 1 日開始執行貨品關稅減免2010 年 1 月 1 日 90% 貨品零關稅

五、 2010 年東亞國家 FTA 對台灣衝擊更擴大

2010 年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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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六、未來 10 年東亞地區 FTAs/RTAs 對我潛在影響(1/3)

自由貿易區 生效日期 預訂達成期程東協 +印度 FTA

2009 年 8 月簽署貨品貿易協定(預訂 2010 年 1 月生效 )

2013 年 -2016 年間將相互調降 80% 貨品進口關稅

東協 + 日本 EPA

2008 年 12 月 2018 年 91%貨品 0%

日本 +越南 EPA

2009 年 10 月 2019 年佔雙邊貿易總額 92% 之貨品 0%

東協 +澳紐 FTA

預訂 2010 年年初 2020 年 96%貨品 0%

主要貿易對手國已簽署之 FTAs/RTA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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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自由貿易區 生效日期 預訂達成期程韓國 + 美國 FTA

2007 年 6 月簽署尚待雙方國會通過後生效

美韓間 95% 之工業產品及消費品在 FTA 實施 3 年內免除關稅

韓國 + 歐盟 FTA

預訂 2010 年第 1季簽署(2009 年 10 月 15 日草

簽 )

韓國 +印度 FTA

2009 年 8 月簽署預訂 2010 年 1 月 1 日生效實施 (2009.11.06 韓國國會通過 )

印度承諾對自韓進口之 85% 產品項目調降/免除關稅韓國承諾對自印度進口之 93% 產品項目調降 /免除關稅

主要貿易對手國已簽署之 FTAs/RTAs(2/2)

六、未來 10 年東亞地區 FTAs/RTAs 對我潛在影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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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六、未來 10 年東亞地區 FTAs/RTAs 對我潛在影響(3/3)

研議中 FTAs/RTAs

東協 +3( 中國大陸 + 日本 + 韓國 )

東協 +6( 中國大陸 + 日本 + 韓國 + 印度 +

澳洲 + 紐西蘭 )

中國大陸 + 日本 + 韓國 FTA

韓國 + 中國大陸 FTA( 於 2008 年 6 月已進行 5 次產官學聯合研究 )

亞太自由貿易區 (FT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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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参、台灣的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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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1. 我國商品出口佔全球市場的比重?由 1999 年的 2.2% 下降為 2008 年的 1.6%

2.原因?產品結構 + 拓銷力道 +市場因素

3.市場因素?FTA 迄今的負面效應→今年擴大的負面效應→未來 10 年內可知的進一步負面衝擊→未來10 年的廣泛深化不利衝擊

台灣的選項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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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4. 過去 10 年努力的結果 ( 現況 )- 僅有與中美洲 5 國的 FTA( 占我全球市場的 0.187%)- 對其他重要貿易夥伴,則迄無實質進展!

5.怎麼辦?-維持現況 (繼續努力;維持現況 ) → 可能的發展將是前頁第 3點 ( 市場因素不利影響 )

-突破阻礙,洽簽兩岸 ECFA ;同步洽他國促簽 FTA → 可能的發展是 ECFA/FTA 次第展開

台灣的選項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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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台灣的選項 ?(3/4)

兩岸 ECFA1.不是萬靈丹,但

-是止痛藥 (相對於已與中國大陸有 FTA 之國家 /區域, 例如: ASEAN)

-也是強心針 (相對於尚未與中國大陸簽 FTA 之競爭對 手,例如:日韓等 )

2. 兩岸 ECFA 之利弊得失 (1) 利 ( 得 ) :

- 學術單位之研究報告結論 (GDP/ 出口 /就業 / 來台投資 均將提升 )

-整體利益大於整體負面衝擊- 全球佈局的第一塊堆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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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台灣的選項 ?(4/4)

2. 兩岸 ECFA 之利弊得失 (續 )

(2)弊 (失 ) :-傳統產業、中小企業、內需市場導向之產業可能受到

相對較大的負面衝擊-政府應規劃完整的因應措施

3.諮商談判的原則與作法:- 對等、尊嚴;爭取最大利益,減少負面衝擊- 不進一步開放農產品進口,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敏感產業爭取列入保留 ( 不承諾降稅 ) 、或分年逐步降

稅-列入防衛機制、爭端解決、終止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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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肆、 ECFA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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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 ECFA 是什麼 ?

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 中文簡稱兩岸經濟協議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 ECFA); 台語「ㄟ擱發」

就是-符合 WTO精神,參考東協 + 中國大陸、東協 + 韓國推動 FTA所簽署架構協議

就是-經濟議題:兩岸協商貨品降稅、服務業自由化、投資及經濟合作等議題之架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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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二、推動洽簽 ECFA 的原則

對等原則

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

行穩致遠

利益最大化,代價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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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三、 ECFA規劃之內容 (草案 )(1/2)

序言 表達兩岸透過 ECFA推動經貿合作關係制度化的長期願景及基本原則

總則 總則的性質類似一本書的大綱將參照國際間其他經貿協議的作法,規定協議所追求的

目標、具體經濟合作與自由化的範圍與措施,以及應該給予對方的基本對待方式等

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與投資

可能包含三個部分,主要是針對未來所需要繼續推動的個別協議,例如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與投資協議等,訂出協商的範圍與主要事項,以及推動的基本時間表

經濟合作 經濟合作是 ECFA 的重要項目之一,目前政府規劃的現階段合作範圍,包括關務合作、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產業合作等領域,確切項目,仍有待雙方協商後才能確定

對於現階段尚未納入 ECFA 的合作事項,未來倘通過雙方同意,也可以納入 ECFA 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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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三、 ECFA規劃之內容 (草案 )(2/3)

早期收穫 早期收穫是 ECFA 的重要項目之一,主要是規定雙方可以在現階段提早享有降稅與服務業開放利益的項目

沒有納入早期收穫範圍的貨品降稅與服務業開放,將會在未來的後續協議,再透過協商來決定開放的程度與方式

為降低中國大陸的早期收穫項目對台灣產業可能之衝擊,將同時規定早期收穫降稅與服務業開放的相關臨時性配套措施

臨時性貿易救濟規則(如反傾銷、防衛措施)臨時性原產地規則,以避免其他國家搭便車享有 ECFA利益

其他 主要規定在落實 ECFA 協議內容的相關配套安排,可能包含的主要內容有

例外條款爭端解決機制終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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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四、洽簽 ECFA 的步驟

雙方個別研究 雙方共同研究

協商 簽署

送國會審議通過

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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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本案在推動過程中,會舉辦研討會或公聽會等宣導活動,蒐集民意,爭取支持;

協商完成後所簽協議將依法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施行

五、民意參與及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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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伍、重大議題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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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不了解 ECFA ,怎麼支持 ?

ECFA就像一本書的目錄;只有目錄的書,誰會買 ?

1.了解我已與中美洲 5 國已簽,並已生效實的 FTA嗎 ?

2.兩岸較敏感,較特殊,盼多了解3.ECFA(草案 ) 有 16 個條文 ( 內容簡述 ) +早收 ( 先

期降稅 )清單4. 以後次第展開貨品貿易 +服務貿易等協議,俾完成合乎WTO精神,具有 FTA性質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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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Q1: 是否敢承諾與中國大陸簽 ECFA 後就能保證與他國簽 FTA? A1:1. 法理上 :我國已經是WTO 的正式會員 ,有權依據 WTO規定,與任何其他會員洽簽 FTA 。

2.事實上:迄今我與中美洲 5 國簽訂之 FTA 均已生效 ,並陸續通知 WTO 。

3. 我國重要貿易夥伴都不是中國大陸的附庸國,對是否要參與雙邊經貿連結暨(或)區域經貿整合,都有其本身整體經貿利益的考量;他們是否願與我國進行 FTA 洽簽事宜,不需要取得中國大陸的同意。

4.經濟部除了一方面努力推動 ECFA 之外,亦大力對各重要貿易對手國展開促簽 FTA 之工作 。

聯合晚報 98 年 12 月 19 日刊載「蔡英文 3問馬英九 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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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Q2: 是否敢要求中國讓台灣與其他東協國家同步展開談判? A2:

1.既然無需對方同意,則無敢不敢要求的問題,事實上,我方已向若干貿易對手國(含:東協國家)展開促簽 FTA 的工作,今後將持續努力,並加速推動該工作,相關訊息均已透過國內媒體多次對外批露,相信對方也有所瞭解。

2. 至於上述貿易對手國(含:東協國家)何時同意與我展開談判,或是否同意與我同步(與 ECFA同步)展開談判,最主要的因素係各該國本身就其整體政經利益的考量;本部已洽得外交部同意,結合兩部駐外單位的力量,全面進行遊說工作,期使各國儘速瞭解並接受我方訴求,並即時同意與我展開談判。

聯合晚報 98 年 12 月 19 日刊載「蔡英文 3問馬英九 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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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Q3: 是否敢保證兩岸談判團隊公開自己與中國的利益關係? A3:

本部暨其他相關部、會參與兩岸談判團隊的同仁,絕對不容許有任何與中國大陸的利益關係;政府對此的要求與規範,至為明確與嚴格。對此,本部不僅可予保證,而且還要強調,倘有違反規定者,必定依法給予最嚴厲的處分。

聯合晚報 98 年 12 月 19 日刊載「蔡英文 3問馬英九 ECFA」

Page 36: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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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ECFA 的六大保證

1. 保證不損害主權、不矮化國格2. 保證不新增開放大陸農產品3. 保證不開放中國勞工來台工作4. ECFA 協議草案一定會送請立法院審議5. 立法院審議不通過 ECFA ,保證不會實施

生效6. 立法院審議通過 ECFA ,保證會通知 WT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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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要不要 ECFA? 1. ECFA是目前唯一可能的選項、必需的選項;你的選項是什麼?

2. 如果你沒有選項,面對未來 10 年或 20 年的龐大壓力,你認為我們要做什麼?原地踏步?再觀察?

3. ECFA 的確不是萬靈丹,但絕對是止痛藥與強心針;不要止痛藥、不要強心針;要什麼?

4. 正面的止痛與強心效果,必會大於負面的副作用;如何處理副作用 (政府的協商安排及產業輔導措施 )?

Page 38: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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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如果不談 ECFA1.怎知道我方所擬的 ECFA草案會怎麼修正? 怎知道我方所擬的 ECFA 有無納入   救濟措施、爭端解決及終止條款?

怎知道我方所擬的 ECFA 有哪些   對我方有利的經濟合作項目?

怎知道雙方互相要求/獲得的   早期收穫降稅項目清單?

怎麼確定對哪些產業/產品實施   輔導措施?

2.立法院如何審議通過與否?3.您怎麼評估是否贊成簽訂?

Page 39: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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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陸、簽署 ECFA 之效應及政府之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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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1/13)

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總體經濟之影響 (動態分析 )

情境

項目

情境一 情境二維持農工管制現況

已開放之農工產品自由化維持農業部門管制且不降稅工業部門解除進口管制且自由化

大陸貨品全面零關稅 大陸貨品全面零關稅

GDP(%) 1.65 1.72

總出口量 (%) 4.87 4.99

總進口量 (%) 6.95 7.07

貿易條件 (%) 1.42 1.41

社會福利 (百萬美元 ) 7,710.90 7,771.00

貿易餘額 (百萬美元 ) 1,757.90 1,779.40

總生產值 (百萬美元 ) 28,004.73 28,884.20資料來源: GTAP 7.0 資料庫 中經院 2009.06「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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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模擬情境 原始就業人數

情境一 情境二

維持農工管制現況已開放之農工產品自由化

維持農業部門管制且不降稅工業部門解除進口管制且自由化

大陸貨品全面零關稅 大陸貨品全面零關稅變化率 (%) 量化量 (人 ) 變化率 (%) 量化量 (人 )

合計 10,100,720 2.6 257,286 2.6 263,100

農業 (1-32) 716,218 1.7 12,288 1.7 11,951

製造業(33-112)

1,890,890 1.4 25,961 1.5 28,105

服務業(113-161)

7,493,612 2.9 219,037 3.0 223,044

兩岸簽署 ECFA 台灣就業人數的影響 ( 動態分析 )

註: 各產業就業人數由主計處 2006 年雇用表推估而得。資料來源:中經院 2009.06「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 註: 各產業就業人數由主計處 2006 年雇用表推估而得。資料來源:中經院 2009.06「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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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3

/13)

可能關稅效應 ( 以 2008 年實際表現為例 )(1/2)

現況:大陸對我產品無特別限制,工業產品關稅平均稅率為

9%

我出口至中國大陸 (含香港 ) 大約 1,000 億美元( 關稅 90 億美元 )

我有 1,300項 (工 )+834項 (農 )仍未開放,我工業產品關稅平均稅率為 4%

中國大陸出口至台灣大約 350 億美元 ( 關稅 14 億美元 )

我國順差 650 億美元 ;我商較陸商多負擔關稅 76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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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4

/13)

可能關稅效應 ( 以 2008 年實際表現為例 )(2/2)

簽署後:倘雙方互免關稅 雙方出口均將增加 關稅負擔均將免除

若雙方皆增加 20%

我出口 1,200 億美元中國大陸銷台 420 億美元我順差 780 億美元 (增加20%)

我商節省關稅支出 108億美元陸商節省關稅支出 16.8億美元

還是我方較有利

中國大陸市場大,我對其出口增幅將會>中國大陸對我出口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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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5

/13)

早期收穫實施後可能的效應貨品貿易部分

列入早期收穫貨品 ( 如石化、紡織等 ) ,可享有免關稅優惠成本業者利潤

– 但部分體質較弱業者可能受到衝擊,政府將給予輔導協助( 如後敘之政府因應措施 )

服務貿易部分爭取優於 WTO待遇,取得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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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6/1

3)

國際上的良性發展 (1/2)

美國商會 2009 年白皮書 (2009.05)

我們希望此項貿易協定的達成,不僅能為台灣日後參與區域貿易聯盟鋪路,更能引領台灣和更多的貿易夥伴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台北市日本工商會 2009 年白皮書 (2009.10)

若兩岸間之 ECFA 簽訂得以實現,則應可形成台日間就簽訂 FTA 進行研討之大好時機。因此,本會衷心期待今後 ECFA 之協商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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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7/1

3)

國際上的良性發展 (2/2)

歐洲商會 2009 年白皮書 (2009.10)

台灣宜儘早與中國大陸簽訂 ECFA ,才能夠早日排除與其他國家 (包括歐盟 ) 簽訂經濟協議的政治阻礙

為提振台灣經濟、增加貿易,歐洲商會建議政府儘速與中國大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以及與歐洲簽訂<貿易振興措施>協議。如此可有助台灣在中國大陸與歐洲之間扮演樞紐的角色,協助台灣融入全球與區域經濟……

新加坡已表示很有意願跟我們洽簽任何增進雙邊利益的協定,新加坡外交部長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只要兩岸的政治議題,你們先處理,我們不會走在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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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一旦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稅降為零後,將有助於整體供應鏈根留台灣,並藉由大三通採國際貿易方式供應客戶。

例如中國大陸機車零組件關稅由約 10%降為零後,各零組件衛星工廠將可改由台灣出貨,除可維持在台經濟生產規模及高品質外,更能繼續創造就業機會。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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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有助於中國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中國大陸進口關稅降為零後,自台灣進口相對成本降低,台商自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同時因品質較佳及成本降低

將有助於台商在中國大陸競爭力之提升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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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由於大三通貨物及人員流通之便利性,配合雙邊貨品關稅降低及非關稅障礙消除等貿易自由化效果,將可重新塑造台灣成為兼具轉口、物流配銷、終端產品加工等全功能運籌中心之機會。

搭配政府放寬台商赴大陸投資之限制、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等激勵措施,將可促成台灣成為台商運籌帷幄之「營運總部」。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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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

將有助於歐美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

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及生產,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讓台灣成為跨國企業「全球創新中心」及「亞太經貿樞紐」的第一選擇。

銷往中國大陸之關稅優惠

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

兩岸開放大三通 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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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台灣銷往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之關稅降為零

台灣將較日韓等競爭對手國更早取得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進而取代日韓之地位石化原料為例, 2007 年中國大陸進口總值約 763 億美元,台灣占 15 %,韓國占 20 %,日本占 18 %;如將中國大陸平均進口關稅 6.17%降為零,將有助於我國取代日韓原有 38%之市占率,約 380 億美元。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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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產業負面影響 我國對於中國大陸進口農工產品的限制項數,迄

目前仍有 2,218項 (農產品 836項、工業產品 1,3

82項 ) ,不論已開放或未開放大陸物品進口,國內仍均有部分屬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

未來如開放或調降關稅,將可能對該等產業產生負面衝擊,應該運用談判策略爭取有利條件,並給予適當輔導,協調轉型升級,提升競爭力。

一、簽署 ECFA 對台灣之效應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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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對於競爭力較弱及內需為主之產品,將不列入早期收穫產品清單,並視產業競爭力納入我方關稅敏感產品清單,透過協商爭取排除適用降稅、爭取調適期或緩衝期。

將貿易救濟機制納入協商,在國內產業受到大量且低價進口產品衝擊時,啟動相關救濟措施,避免產業遭受損害

訂定終止條款,如發現中國大陸無善意遵守協議,或是發生特定狀況,可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協商時爭取有利之條件

二、政府因應措施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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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擬訂並執行「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 (1/4)

二、政府因應措施 (2/5)

根據產業與勞工所受之各種可能影響,依對象不同而分別採行下列 3種調整支援策略

經費來源包括各部會公務預算及基金,以民國 99 至 108年為期,總經費為 950億元

振興輔導:對於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應加強輔導型產業,主動予以「振興輔導」

體質調整:對於進口已經增加,但尚未受損之衝擊產業,主動協助「體質調整」

損害救濟:對於已經受損之產業、企業、勞工,提供「損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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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 (2/4)

二、政府因應措施 (3/5)

振興輔導 :凡經經濟部認定之加強輔導型產業,經由經濟部專案小組審議通過後實施,主要措施 如下

輔導產業升級轉型 提供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 協助中小企業群聚發展協助拓展外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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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二、政府因應措施 (4/5)

體質調整:本階段之支援策略主軸為「體質調整」,輔導對象為因簽訂區域貿易協定(含 ECFA )受進口衝擊產業,除上述「振興輔導」措施外,尚包括下列措施:

輔導產業升級轉型:啟動「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對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產業加強輔導。

提供廠房及設備更新低利融資、鼓勵企業併購之投融資 協助就業安定:運用行政院勞委會相關基金,協助就業安定,

措施如下 :1. 在職勞工薪資補貼2. 職務再設計補貼3. 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4. 建立就業服務單一窗口5. 主動提供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訊息

「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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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 (4/4)

二、政府因應措施 (5/5)

損害救濟 :本階段之支援策略主軸為「損害救濟」,輔導對象為受進口損害產業,亦即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針對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之產業,除提供上開輔導、調整相關措施外,增加措施如下:

業者:協助業者轉換業種與產品 勞工:協助轉業再就業措施:運用行政院勞委會相關基金,協助勞工轉業再就業,措施包括:1. 運用通報機制及時進場協助被資遣勞工2. 提供三合一就業服務,協助失業者儘速就業3. 運用多元就業促進工具,協助再就業4. 依據失業勞工參訓需求,辦理職業訓練及提供訓後就業媒合5. 開拓職場體驗機會,做為轉業前嘗試及適應準備6. 提供短期就業安置,避免落入長期失業7. 提供受損產業失業勞工失業給付期滿後之津貼補助8. 提供搬遷津貼及租屋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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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柒、兩岸經貿展望

推動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台商營運總部

建立兩岸穩定的經貿合作架構,開啟兩岸良性互動的機制

強化台灣在國際產業鏈中的地位,促進台灣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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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1 分鐘簡介 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什麼 ?主要是兩岸間彼此降低關稅的協議。將先挑選部分對台灣產業有利的產品來降低關稅。

以後再看產業發展的情形,在未來幾年間分階段來降稅。

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擴大台灣產品的出口、創造就業的機會,促進經濟的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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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請支持簽署 ECFA歡迎來逛逛 ECFA官網 (www.e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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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