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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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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节能培训: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主讲人:张霖. 广西.   2007年7月. 主要内容. 一、《标准》的意义 二、《标准》的条文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五、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六、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展. 一、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标准》的 性质 代号 GB 50189-2005 —— 国家标准 《标准》的发布时间 —— 2005-04-04 《标准》的 实施时间 —— 2005-07-01.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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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广西建筑节能培训: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主讲人:张霖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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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标准》的意义

二、《标准》的条文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五、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六、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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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 、《标准》的性质 代号 GB 50189-2005—— 国家标准

《标准》的发布时间

——2005-04-04

《标准》的实施时间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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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标准》的意义 我国建筑用能已超过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 1/4 ,并将随着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到 1/3 以上; 既有公共建筑近 40 亿 m2 ; 我国每年城镇新建公共建筑 3-4 亿 m2 ; 大型高档公共建筑的单位面积能耗约为城镇普通居住建

筑能耗的 10-15 倍; 一般公共建筑的能耗也会是普通居住建筑能耗的 5 倍。 制定并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利于改善公共建

筑的热环境,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从根本上扭转公共建筑用能严重浪费的状况,为实现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战略,贯彻有关政策和法规作出贡献。

一、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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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建筑节能对象和目标

对象: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提高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系统的能效

比;

增进照明设备效率;

目标: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八

十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采暖、

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 50% 。

一、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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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有关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0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2004 年国家已经颁布、施行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 GB 50034-2004 ,所以在国标《标准》中就不列出照

明设计条文。新编制的广西地方标准把照明的条文编在一

起,方便设计人员使用。

一、关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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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

《标准》条文:

《标准》包括 5 章和 3 个附录,共 93 条条文。

1 总则

2 术语

3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4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3 节 17 条,其中强制性条文 4 条。

5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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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方法:

规定性方法(查表法),如果建筑设计符合标准中对窗墙比、体形系数等参数的规定,可以方便地按所设计建筑的所在城市(或靠近城市)查取标准中的相关表格得到的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参数值;

性能化方法(计算法),如果建筑设计不能满足上述对窗墙比等参数的规定,必须使用权衡判断法来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要求,权衡判断法需要进行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计算。

规定性方法操作容易、简便;

性能化方法则给设计者更多、更灵活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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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

建筑划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又分为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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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包括以下类型建筑:1 教育建筑: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 学校等;2 办公建筑:行政办公楼、专业办公楼、商务办公楼等;3 科学研究建筑:实验室、科研楼、天文台等;4 文化娱乐建筑: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影剧院、音乐厅、海洋馆、游乐场、歌舞厅等;5 商业服务建筑:商场、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餐馆、洗浴中心、美容中心、银行、邮政、电信楼、殡仪馆等;6 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7 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疗所、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8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停车库等;9 政法建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派出所、监狱、看守所、海关、检查站等;10 纪念建筑: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故居等;11 园林景观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旅游景点建筑、城市和居住区建筑小品等;12 宗教建筑:教堂、清真寺、寺庙等。

对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本标准提出了节能要求,并从建筑、热工以及暖通空调设计方面提出控制指标和节能措施。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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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按本标准进行的建筑节能设计,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 50 %。公共建筑的照明节能 设 计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 GB 50034—2004 的有关规定。 各类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气候条件,首先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还要提高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能源发展战略,完成本阶段节能 50%的任务。 公共建筑能耗应该包括建筑围护结构以及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用能源消耗。本标准所要求的 50%的节能率也同样包含上述 范 围 的 节 能 成 效 。 由 于 已 发 布 《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准》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节能的具体指标及技术措施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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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 20世纪 80 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公共建筑作为比较能耗的基础,称为“基准建筑 (Baseline)” “。 基准建筑”围护结构、暖通空调设备及系统、照明设备的参数,都按当时情况选取。在保持与目前标准约定的室内环境参数的条件下,计算“基准建筑”全年的暖通空调和照明能耗,将它作为 100%。我们再将这“基准建筑”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参数调整,即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照明参数均按本标准规定设定,计算其全年的暖通空调和照明能耗,应该相当于 50%。这就是节能 50%的内涵。 “基准建筑”围护结构的构成、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按照以往 20世纪 80 年代传统做法,即外墙 K值取 1.28W/( ㎡ ·K)(哈尔滨 ); 1.70W/( ㎡ ·K)(北京 );2.00W/( ㎡ ·K)( 上海 ); 2.35W/( ㎡ ·K)( 广州 )。屋顶 K值取 0.77W/( ㎡ ·K)(哈尔滨 ); 1.26W/( ㎡ ·K)(北京 ); 1.50W/( ㎡ ·K)( 上海 ); 1.55W/( ㎡ ·K)( 广州 )。外窗 K 值取 3.26W/( ㎡ ·K)( 哈尔滨 ) ; 6.40W/( ㎡ ·K)( 北京 ); 6.40W/( ㎡·K)( 上海 ); 6.40W/( ㎡ ·K)( 广州 ),遮阳系数 SC均取 0.80 。采暖热源设定燃煤锅炉,其效率为 0.55 ;空调冷源设定为水冷机组,离心机能效比 4.2 ,螺杆机能效比 3.8;照明参数取 25W/ ㎡。

节能 50%的内涵: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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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节能目标 50%由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空调采暖设备和照明设备效率来分担。照明设备效率节能目标参数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确定。本标准中对围护结构、暖通空调方面的规定值,就是在设定“基准建筑”全年采暖空调和照明的能耗为 100% ' 晴况下,调整围护结构热工参数,以及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等设计要素,直至按这些参数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空调和照明的能耗下降到 50%,即定为标准规定值。 当然,这种全年采暖空调和照明的能耗计算,只可能按照典型模式运算,而实际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因此,不能认为所有公共建筑都在这样的模式下运行。 通过编制标准过程中的汁算、分析,按本标准进行建筑没计,由于改善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了空调采暖设备和照明设备效率,从北方至南方,围护结构分担节能率约 25%— 13%;空调采暖系统分担节能率约 20%~ 16 %;照明设备分担节能率约 7%— 18 %。由此可见,执行本标准后,全国总体节能率可达到 50%。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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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对公共建筑的建筑、热工以及采暖、通风和空调设计中应该控制的、与能耗有关的指标和应采取的节能措施作出了规定。但公共建筑节能涉及的专业较多,相关专业均制定有相应的标准,并作出了节能规定。在进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的节能相关标准列举如下: ( 1 ) 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78-9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200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93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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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 - 200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4 - 200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 144-200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 - 2001《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5316-94《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GB/T 8175-8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66-2005《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GB/T 17981-200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 - 92《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CECS 45:92《建筑用省电装置应用技术规程》 CECS 16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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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相关的产品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7107-2002《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8484-2002《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11976-2002《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 GB/T 13686-

92《钢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 GB/T 13684-92《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 15225-94《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GB/T 15226-94《建筑幕墙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 GB/T 15228-94《建筑外门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 16729-1997《 PVC塑料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 GB/T 11793.1 - 89《 PVC塑料门》 JG/T 3017 - 94《 PVC塑料窗》 JG/T 3018 - 94《铝合金门》 GB/T 8478 - 2003《铝合金窗》 GB/T 8479 - 2003《中空玻璃》 GB/T 11944 -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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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产品标准

《建筑幕墙》 JG 3035-1996《外墙内保温板》 JG/T 159 - 2004《膨胀聚苯板薄摸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JG 149 - 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JG 158 - 2004《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 GB/T 10303 - 2001《建筑用热流计》 JG/T 3016 - 94《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 14294-93《风机盘管机组》 GB/T 19232-200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7758 - 1999《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 7725 - 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2021.3 -

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6 -

2004《活塞式单级制冷机组及其供冷系统节能监测方法》 GB/T 15912 -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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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产品标准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7 - 2004《延时节能照明开关通用技术条件》 JG/T 7 - 1999《家用燃气取暖器》 CJ/T 113 - 2000《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GB 6932 - 94《常压容积式燃气热水器》 CJ/T 3031-95《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 18430.2 - 2001《水源热泵机组》 GB/T 19409-2003《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GB/T 18362-2001《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GB/T 18431-2001《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8837-2002《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GB/T 1883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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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2 术语 2.0.1 透明幕墙 transparent curtain wall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2.0.2 可见光透射比 visible transmittance 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2.0.3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IPIV)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2.0.4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权 衡 判 断 building envelope trade-off option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2.0.5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假想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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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3.0.1 集中采暖系统室内计算温度宜符合表 3.0.1-1 的规定;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宜符合表 3.0.1-2 的规定

表 3.0.1-2 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

参数 冬季 夏季

温度(℃)一般房间 20 25

大堂、过厅 18室内外温差≤ 1

0风速 (υ)(m/s) 0.10≤υ≤0.20 0.15≤υ≤0.30

相对湿度 ( % ) 30 ~ 60 40 ~ 65

二、《标准》的内容

Page 21:       2007年7月

3.0.2 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 3.0.2 的规定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表 3.0.2 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建筑类型与房间名称 新风量

[m3/(h·p)]

旅游旅馆

客房5 星级 504 星级 403 星级 30

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

5 星级 304 星级 253 星级 202 星级 15

大堂、四季厅 4 ~ 5 星级 10

商业、服务4 ~ 5 星级 202 ~ 3 星级 10

美容、理发、康乐设施 30

旅店 客房 一~三级 30四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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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与房间名称 新风量 [m3/(h·p)]

文化娱乐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 20

游艺厅、舞厅 ( 包括卡拉 OK 歌厅 ) 30

酒吧、茶座、咖啡厅 10

体育馆 20

商场 ( 店 ) 、书店 20

饭馆 ( 餐厅 ) 20

办公 30

学校 教室小学 11

初中 14

高中 17

表 3.0.2 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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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4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

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建筑的总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形式、太阳辐射、自然通风等气候参数对建筑能耗的影响进行分析。也就是说在冬季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能来取暖,多获得热量和减少热损失;夏季最大限度地减少得热并利用自然能来降温冷却,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朝向选择的原则是冬季能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能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然而建筑的朝向、方位以及建筑总平面设计应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尤其是公共建筑受到社会历史文化、地形、城市规划、道路、环境等条件的制约,要想使建筑物的朝向对夏季防热、冬季保温都很理想是有困难的,因此,只能权衡各个因素之间的得失轻重,选择出这一地区建筑的最佳朝向和较好的朝向。通过多方面的因素分析、优化建筑的规划设计,采用本地区建筑最佳朝向或适宜的朝向,尽量避免东西向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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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

4.1.2 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 0.40 。

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4.3 节的规定

进行权衡判断。

(该条文队对广西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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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

4.2.1 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应按表 4.2.1确定。

表 4.2.1 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

气候分区 代表性城市

严寒地区 A区 海伦、博克图、伊春、呼玛、海拉尔、满洲里、齐齐哈尔、富锦、哈尔滨、牡丹江、克拉玛依、佳木斯、安达

严寒地区 B区长春、乌鲁木齐、延吉、通辽、通化、四平、呼和浩特、抚顺、大柴旦、沈阳、大同、本溪、半新、哈密、鞍山、张家口、酒泉、伊宁、吐鲁番、西宁、银川、丹东

寒冷地区兰州、太原、唐山、阿坝、喀什、北京、天津、大连、阳泉、平凉、石家庄、德州、晋城、大水、西安、拉萨、康定、济南、青岛、安阳、郑州、洛阳、宝鸡、徐州

夏热冬冷地区南京、蚌埠、盐城、南通、合肥、安庆、九江、武汉、黄石、岳阳、汉中、安康、上海、杭州、宁波、宜昌、长沙、南昌、株洲、永州、赣州、韶关、桂林、重庆、达县、万州、涪陵、南充、宜宾、成都、贵阳、遵义、凯里、绵阳

夏热冬暖地区 福州、莆田、龙岩、梅州、兴宁、英德、河池、柳州、贺州、泉州、厦门、广州、深圳、湛江、汕头、海口、南宁、北海、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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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 4.2.2-1 、表 4.2.2-2 、表 4.2.2-3 、表 4.2.2-4 、表4.2.2-5以及表 4.2.2-6 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

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 Km 。当建筑所处城市属于温和地区时,应判

断该城市的气象条件与表 4.2.1 中的哪个城市最接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那个城市所属气候分区的规定。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4.3 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强制性条文

二、《标准》的内容

Page 27:       2007年7月

表 4.2.2-4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

二、《标准》的内容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W/( ㎡ ·K)

屋面 ≤0.70

外墙 ( 包括非透明幕墙 ) ≤1.0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0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 KW/( ㎡ ·K)

遮阳系数 SC (东、南、西向 /北向)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

墙)

窗墙面积比≤ 0.2 ≤4.7 ——0.2< 窗墙面积比≤ 0.

3 ≤3.5 ≤0.55/—0.3< 窗墙面积比≤ 0.

4 ≤3.0 ≤0.50/0.600.4< 窗墙面积比≤ 0.

5 ≤2.8 ≤0.45/0.550.5< 窗墙面积比≤ 0.

7 ≤2.5 ≤0.40/0.50

屋顶透明部分 ≤3.0 ≤0.4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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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表 4.2.2-5 夏热冬暖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W/( ㎡ ·K)

屋面 ≤0.90

外墙 ( 包括非透明幕墙 ) ≤1.5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5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 KW/( ㎡ ·K)

遮阳系数 SC (东、南、西向 /北向)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

墙)

窗墙面积比≤ 0.2 ≤6.5 ——

0.2< 窗墙面积比≤ 0.3 ≤4.7 ≤0.50/0.60

0.3< 窗墙面积比≤ 0.4 ≤3.5 ≤0.45/0.55

0.4< 窗墙面积比≤ 0.5 ≤3.0 ≤0.40/0.50

0.5< 窗墙面积比≤ 0.7 ≤3.0 ≤0.35/0.45

屋顶透明部分 ≤3.5 ≤0.35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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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2-6 不同气候区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

二、《标准》的内容

气候分区 围护结构部位 热阻 R( ㎡ ·K) / W

严寒地区A区

地面: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 ≥2.0 、≥ 1.8

采暖地下室外墙 ( 与土壤接触的墙 ) ≥2.0

严寒地区B区

地面: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 ≥2.0 、≥ 1.8

采暖地下室外墙 ( 与土壤接触的墙 ) ≥1.8

严寒地区C区

地面: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 ≥1.5

采暖地下室外墙 ( 与土壤接触的墙 ) ≥1.5

夏热冬冷地区

地面 ≥1.2

地下室外墙 ( 与土壤接触的墙 ) ≥1.2

夏热冬暖地区

地面 ≥1.0

地下室外墙 ( 与土壤接触的墙 ) ≥1.0注:周边地面系指距外墙内表面 2m 以内的地面;地面热阻系指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

料的热阻之和;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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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由于空气湿度大,墙面和地面容易返潮。在地面和地下室外墙做保温层增加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热阻,提高这些部位内表面温度,可减少地表面和地下室外墙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间的温差,有利于控制和防止地面和墙面的返潮。因此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热阻作出了规定。”

—— 条文说明。

事实上,在广西地下室作保温层并不能减少室内外温差,起到控制和防止地面和墙面的返潮。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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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4.2.3  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由于围护结构中窗过梁、圈梁、钢筋混凝土抗震柱、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梁、柱等部位的传热系数远大于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形成热流密集通道,即为热桥。本条规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冬季采暖期间热桥内外表面温差小,内表面温度容易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造成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产生结露;同时也避免夏季空调期间这些部位传热过大增加空调能耗。内表面结露,会造成围护结构内表面材料受潮,影响室内环境。因此,应采取保温措施,减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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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建筑每个朝向的窗 ( 包括透明幕墙 )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 。当窗 ( 包括透明幕墙 )墙面积比小于 0.40时,玻璃 ( 或其他透明材料 ) 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0.4 。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4.3 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二、《标准》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每个朝向窗墙面积比是指每个朝向外墙面上的窗、阳台门及幕墙的透明部分的总面积与所在朝向建筑的外墙面的总面积 (包括该朝向上的窗、阳台门及幕墙的透明部分的总面积 )之比。

一般普通窗户 (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 )的保温隔热性能比外墙差很多,窗墙面积比越大,采暖和空调能耗也越大。因此,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必须限制窗墙面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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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对公共建筑达到节能的目标是关键性的、非常重要的。如果所设计的建筑满足不了规定性指标的要求,突破了限值,则必须按本标准第 4.3 节的规定对该建筑进行权衡判断。权衡判断时参照建筑的窗墙面积比、窗的传热系数等必须遵守本条规定。

二、《标准》的内容

窗、透明幕墙对建筑能耗高低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窗和透明幕墙的热工性能影响到冬季采暖、夏季空调室内外温差传热;另外就是窗和幕墙的透明材料 (如玻璃 )受太阳辐射影响而造成的建筑室内的得热。冬季,通过窗口和透明幕墙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成为空调降温的负荷,因此,减少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以及减小窗或透明幕墙的温差传热都是降低空调能耗的途径。由于不同纬度、不同朝向的墙面太阳辐射的变化很复杂,墙面日辐射强度和峰值出现的时间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纬度地区窗墙面积比也应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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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4.2.5 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以及寒冷地区中制冷负荷大的建筑,外窗 (包括透明幕墙 )宜设置外部遮阳,外部遮阳的遮阳系数按本标准附录 A 确定。

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较大,因而太阳辐射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很大。为了节约能源,应对窗口和透明幕墙采取外遮阳措施,尤其是南方办公建筑和宾馆更要重视遮阳。

太阳辐射通过窗进入室内的热量是造成夏季室内过热的主要原因。 我国现有的窗户传热系数普遍偏大,空气渗透严重,而且大多数建筑无遮阳设施。因此,在第 4.2.2 条的几个表中对外窗和透明幕墙的遮阳系数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当窗和透明幕墙设有外部遮阳时,表中的遮阳系数应该是外部遮阳系数和玻璃 (或其他透明材料 ) 遮阳系数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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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南方水平面太阳辐射强度可高达 1000W /㎡以上,在这种强烈的太阳辐射条件下,阳光直射到室内,将严重地影响建筑室内热环境,增加建筑空调能耗。因此,减少窗的辐射传热是建筑节能中降低窗口得热的主要途径。应采取适当遮阳措施,防止直射阳光的不利影响。而且夏季不同朝向墙面辐射日变化很复杂,不同朝向墙面日辐射强度和峰值出现的时间不同,因此,不同的遮阳方式直接影响到建筑能耗的大小。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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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 20 %,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 4. 3 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二、《标准》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 夏季屋顶水平面太阳辐射强度最大,屋顶的透明面积越大,相应建筑的能

耗也越大,因此对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和热工性能应予以严格的限制。 由于公共建筑形式的多样化和建筑功能的需要,许多公共建筑设计有室内中

庭,希望在建筑的内区有一个通透明亮,具有良好的微气候及人工生态环境的公共空间。但从目前已经建成工程来看,大量的建筑中庭的热环境不理想且能耗很大,主要原因是中庭透明材料的热工性能较差,传热损失和太阳辐射得热过大。1988年 8月深圳建筑科学研究所对深圳一公共建筑中庭进行现场测试,中庭四层内走廊气温达到 40℃以上,平均热舒适值 PMV≥2.63 ,即使采用空调室内也无法达到人们所要求的舒适温度。

对于那些需要视觉、采光效果而加大屋顶透明面积的建筑,如果所设计的建筑满足不了规定性指标的要求,突破了限值,则必须按本标准第 4.3 节的规定对该建筑进行权衡判断。权衡判断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面积和热工性能必须符合本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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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建筑中庭夏季应利用通风降温,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公共建筑一般室内人员密度比较大,建筑室内空气流动,特别是自然、新鲜空气的流动,是保证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关键。无论在北方地区还是在南方地区,在春、秋季节和冬、夏季的某些时段普遍有开窗加强房间通风的习惯,这也是节能和提高室内热舒适性的重要手段。外窗的可开启面积过小会严重影响建筑室内的自然通风效果,本条规定是为了使室内人员在较好的室外气象条件下,可以通过开启外窗通风来获得热舒适性和良好的室内空气品质。

建筑中庭空间高大,在炎热的夏季,中庭内的温度很高。应考虑在中庭上部的侧面开设一些窗户或其他形式的通风口,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达到降低中庭温度的目的。必要时,应考虑在中庭上部的侧面设置排风机加强通风,改善中庭热环境。

4.2.8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 30 %;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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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些建筑为了追求外窗的视觉效果和建筑立面的设计风格,外窗的可开启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有的甚至使外窗完全封闭,导致房间自然通风不足,不利于室内空气流通和散热,不利于节能。例如在我国南方地区通过实测调查与计算机模拟:当室外干球温度不高于 28℃,相对湿度 80%以下,室外风速在 1.5m / s 左右时,如果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 8 %,室内大部分区域基本能达到热舒适性水平;而当室内通风不畅或关闭外窗,室内干球温度 26℃,相对湿度 80%左右时,室内人员仍然感到有些闷热。人们曾对夏热冬暖地区典型城市的气象数据进行分析,从 5月到 10月,室外平均温度不高于 28℃的天数占每月总天数,有的地区高达 60%~ 70%,最热月也能达到 10%左右,对应时间段的室外风速大多能达到 1.5m / s 左右。所以做好自然通风气流组织设计,保证一定的外窗可开启面积,可以减少房间空调设备的运行时间,节约能源,提高舒适性。为了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明确规定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 30%是必要的。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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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严寒地区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宜设门斗或应采取其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其他地区建筑外门也应采取保温隔热节能措施。

4.2.10 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7107 规定的 4 级。

4.2.11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 / T15225 规定的 3 级。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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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4.3.1 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然后计算所设计建筑在相同条件下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当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当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调整设计参数重新计算,直至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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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当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大于本标准第 4.1.2 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面外墙均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体形系数符合本标准第 4.1.2 条的规定。当所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大于本标准第 4.2.4 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个窗户 (透明幕墙 ) 均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窗墙面积比符合本标准第 4.2.4 条的规定。当所设计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 4.2.6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符合本标准第 4.2.6条的规定。 4.3.3 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完全符合本标准第 4.2.2 条的规定。 4.3.4 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的计算必须按照本标准附录 B的规定进行。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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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B.0.1 假设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都采用两管制风机盘管系统,水环路的划分与所设计建筑的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划分一致。

B.0.2 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设计文件没有确定所设计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时,可按风机盘管系统全年运行计算。

B.0.3 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日运行时间表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设计文件没有确定所设计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的日运行时间表时,可按表 B.0.3确定风机盘管系统的日运行时间表。

二、《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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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

表 B.0.3 风机盘管系统的日运行时间表

类 别 系统工作时间

办公建筑工作日 7 : 00~ 18: 00

节假日 ——

宾馆建筑 全年 1 : 00~ 24 : 00

商场建筑 全年 8: 00~ 21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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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B.0.4  参照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区的温度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设计文件没有确定所设计建筑空气调节和采暖区的温度时,可按表B.0.4确定空气调节和采暖区的温度。

表 B.0.4 空气调节和采暖房间的温度 (℃) 略

B.0.5 参照建筑各个房间的照明功率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设计文件没有确定所设计建筑各个房间的照明功率时,可按表 B.0.5-1确定照明功率。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照明开关时间按表 B.0.5-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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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表 B.0.5-1 照明功率密度值 (w /㎡ )

建筑类别 房间类别 照明功率密度

办公建筑

普通办公室 11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18

会议室 11走 廊 5其 他 11

宾馆建筑

客 房 15餐 厅 13

会议室、多功能厅 18走 廊 5门 厅 15

商场建筑 一般商店 12高档商店 19

表 B.0.5-2 照明开关时间表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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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B.0.6 参照建筑各个房间的人员密度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不能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设计建筑各个房间的人员密度时,可按表 B.0.6-1确定人员密度。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人员逐时在室率按表 B.0.6-2确定。 表 B.0.6-1 不同类型房间人均占有的使用面积 (㎡ /人 )

建筑类别 房间类别 人均占有的使用面积

办公建筑

普通办公室 4高档办公室 8

会议室 2.5走 廊 50其 他 20

宾馆建筑

普通客房 15高档客房 30

会议室、多功能厅 2.5走 廊 50其 他 20

商场建筑 一般商店 3高档商店 4

表 B.0.6-2 房间人员逐时在室率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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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B.0.7  参照建筑各个房间的电器设备功率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当不能按设计文件确定设计建筑各个房间的电器设备功率时,可按表B.0.7-1确定电器设备功率。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电器设备的逐时使用率按表 B.0.7-2确定。

表 B.0.7-1 不同类型房间电器设备功率 (w /㎡ )

建筑类别 房间类别 电器设备功率

办公建筑普通办公室 20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13会议室 5走 廊 0其 他 5

宾馆建筑普通客房 20高档客房 13

会议室、多功能厅 5走 廊 0其 他 5

商场建筑 一般商店 13高档商店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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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的内容

B.0.8 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空气调节和采暖能耗应采用同一个动态计算软件计算。

B.0.9 应采用典型气象年数据计算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空气调节和采暖能耗。

表 B.0.7-2 电器设备逐时使用率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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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节能设计中建筑设计的内容:

1 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应满足 4.1.1 条的要求: 1 )、建筑的主体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夏季最大日射朝向。

建筑平面布置时,不宜将主要办公室、客房等设置在正东和正西、西北方向。

  不宜在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 2 )、办公建筑、宾馆饭店等建筑的平面布置宜结合外门窗洞口位置、门、通道等组织好自然通风风。

2 在进行设备房和冷热源布置时:建筑总平面布置和建筑物内部的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风机机房的位置,尽可能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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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 4.2.1 条的规定确定建筑所在地的气候分区,根据气候分区和 4.2.2 条确定建筑围护结构的要求。

 广西各县市所处的气候区:

气候分区 代 表 性 县 市

夏热冬冷地区 桂林、资源、全州、三江、龙胜、兴安、灌阳、灵川、融安、融水、临桂、永福、恭城、阳朔、富川、平乐、荔浦

夏热冬暖地区

河池、天峨、南丹、环江、罗城、凤山、东兰、宜州、巴马、都安、大化、贺州、钟山、昭平、柳州、鹿寨、柳江、百色、隆林、乐业、西林、田林、凌云、田阳、田东、那坡、德保、靖西、平果、来宾、金秀、忻城、象州、合山、武宣、梧州、蒙山、藤县、苍梧、岑溪、贵港、平南、桂平、覃塘、南宁、马山、上林、宾阳、武鸣、隆安、横县、玉林、容县、兴业、北流、陆川、博白、崇左、天等、大新、扶绥、龙州、宁明、凭祥、钦州、灵山、浦北、防城港、上思、防城、东兴、北海、合浦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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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建筑各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和 4.2.2 条的表格,确定对外门窗或透明幕墙的性能要求。

5 根据各项要求,选择合适的墙体、门窗、幕墙、屋面构造。

根据选定的构造,核算各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计算各个朝

向的墙体、门窗(包括透明幕墙)、屋面的平均性能指标,

并与 4.2.2 条、 4.2.4 条、 4.2.6条中的要求核对。若满足要

求,则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若不满足要求,则必

须根据 4.3 节进行权衡计算,直到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能

耗低于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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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2-4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W/( ㎡ ·K)

屋面 ≤0.70

外墙 ( 包括非透明幕墙 ) ≤1.0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1.0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 KW/( ㎡ ·K)

遮阳系数 SC (东、南、西向 /北向)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

墙)

窗墙面积比≤ 0.2 ≤4.7 ——0.2< 窗墙面积比≤ 0.

3 ≤3.5 ≤0.55/—0.3< 窗墙面积比≤ 0.

4 ≤3.0 ≤0.50/0.600.4< 窗墙面积比≤ 0.

5 ≤2.8 ≤0.45/0.550.5< 窗墙面积比≤ 0.

7 ≤2.5 ≤0.40/0.50

屋顶透明部分 ≤3.0 ≤0.4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 =玻璃的遮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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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凸超过 500mm的凸窗顶面应做隔热处理,其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0.9 W/(m2·K) 。

2)、当屋顶和墙体所用材料的热工性能指标不在本细则附录中时,必须注明有关节能材料或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

3) 、东、西墙和屋顶的隔热性能应满足 4.2.2 条的要求。

4)、典型的外墙和屋顶构造的热工性能参数可以按广西地方标准附录 D 、附录 E 计取。

5) 、某个朝向墙体或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按照( 2.0.12 )式计算。

ii

iii

A

KAK

式中: Ki—— 不同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 W/ ( m2·K )];

Ai—— 不同外围护结构的面积( m2 )。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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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建筑面积( AO ),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包 括半地 下室面积,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积。

建筑体积( VO ),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所围成的体积计算。

屋顶面积,应按支承屋顶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

外墙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某一朝向的外墙面积,由该朝向的外表面积减去外窗面积构成。

外窗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外门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地面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

地板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并区分为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和不采暖地下室上部的地板。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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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朝向、面积、热工参数的统计方法1 ) 建筑围护结构在进行朝向统计时应遵守如下规则:朝向位于东偏北 60° 至东偏南 60° 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东朝向;朝向位于南偏东 30° 至南偏西 30° 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南朝向;朝向位于西偏南 60° 至西偏北60° 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西朝向;朝向位于北偏西 30°至北偏东 30°以内的立面应统计到正北朝向。

2 ) 墙体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类和统计:墙体应按其热工性能进行分类,墙体中的梁、混凝土墙(含混凝土

柱)、混凝土凸窗板、填充墙等均应分类;各类墙体均应按立面朝向规定分别统计面积,只要墙体类型(热惰

性指标、传热系数、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同,均应分类统计。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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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朝向、面积、热工参数的统计方法

3 )非空调房间(楼梯间、电梯间、厨房、卫生间等)的外墙和外窗,应参与统计计算。电梯间、楼梯间、厨房、卫生间的墙体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隔热要求。当楼梯间洞口无窗时可按有窗计算,窗的性能指标取全楼窗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遮阳系数。

4 )窗及透明部分门的面积应按朝向、窗类型(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不同)进行统计。遇到阳台、遮阳设施等,均应按照附录 A 计算其建筑外遮阳系数。当外凸窗凸出的长度超过 0.5m时,朝向按凸窗所在外墙的朝向计取,外凸窗上下左右侧板按实际面积和实际热工参数计算,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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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朝向、面积、热工参数的统计方法

  5 ) 屋面应按类型(不同热惰性指标、传热系数、太阳辐射吸收系数)进行统计。坡屋顶在计取外围护结构面积时应不包括挑檐部分面积,坡屋顶上的天窗按水平天窗计算其实际窗面积。

6) 建筑某个朝向的立面总面积应包括墙体面积和外窗面积。计算时应以墙体的定位轴线和楼层标高线进行计算(不含女儿墙、挑檐、造型墙等非围护结构立面)。

7 ) 围护结构总面积应为屋面面积、各个朝向的外围护结构立面面积的总和。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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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若采用了外遮阳措施,应将外遮阳系数计入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遮阳系数中。

某个朝向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该朝向各个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按各自窗面积的加权平均值。即:

ii

iiWi

W A

SAS

,

( 2.0.9 )

式中: Ai—— 单个窗的面积; SW,i—— 单个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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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法,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 根据所设计建筑生成参照建筑; 2) 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采暖空调能耗; 3)将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作为所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

限值; 4)计算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如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

能耗限值,应调整窗墙比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使之不超过限值。调整后的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不高于参照建筑,则可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

5) 屋面、东西墙的隔热性能应满足 4.2.2 条的要求。

7 建筑室内冬季室内的湿度较大或围护结构局部热桥明显时,应对室内的内表面温度进行计算,核算其是否低于露点温度。

8 在建筑通风方面,应该采取措施,满足 4.2.7条和 4.2.8条的要求。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9 注明外窗和透明幕墙应满足 4.2.10 条和 4.2.11 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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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的外窗、玻璃幕墙面积不宜过大。空调房间应尽量避免在东、西朝向大面积采用外窗、玻璃幕墙;

2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的玻璃宜采用吸热玻璃、镀膜玻璃(包括镀热反射膜、 Low-E膜、阳光控制膜等)、贴膜玻璃(包括贴热反射膜、 Low-E膜、阳光控制膜等),或由上述玻璃品种组合的中空玻璃;

3 )建筑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朝向的外窗、玻璃幕墙,应采取各种固定或活动式遮阳等有效的遮阳措施。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进行遮阳;

4 )建筑外窗、玻璃幕墙的遮阳应综合考虑建筑效果、建筑功能和经济性,合理采用建筑外遮阳并和特殊的玻璃系统相配合;

5 )屋顶、东墙、西墙宜采用通风构造,或采取遮阳、绿化等措施 ; 6)外墙外表面已采用浅色饰面; 7)钢结构等轻型结构体系建筑,其外墙宜采用空气间层的; 8)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处,频繁开启的外门宜设置空气幕或采用自动门、闭门

器等防渗漏措施。

建筑设计宜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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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1)应在窗间墙、天花等部位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2)医院、办公楼、旅馆、学校等建筑的外窗应设置足够面积的开启

部分,并应与建筑的使用空间相协调。采用玻璃幕墙时,在每个有人员经常活动的房间,玻璃幕墙均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或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3)当建筑采用双层玻璃幕墙时,宜采用空气外循环的双层形式。空调建筑的双层幕墙,其夹层内应设置可以调节的活动遮阳装置,并采用智能控制。

4)建筑幕墙的非透明部分,应充分利用幕墙面板背后的空间,采用高效、耐久的保温材料进行保温。

5)空调建筑大面积采用玻璃窗、玻璃幕墙时,根据建筑功能、建筑节能的需要,可采用智能化控制的遮阳系统、通风换气系统等。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应能够感知天气的变化,能结合室内的建筑需求,对遮阳装置、通风换气装置等进行实时的控制,达到最佳的室内舒适效果和降低空调能耗。

建筑幕墙设计宜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幕墙的保温、隔热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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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应单列“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章节,在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1 一般规定

( 1 )本工程节能设计的依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05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 - 2004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93 ; 《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2 )建筑节能设计参数: 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时应依照图纸中“建筑节

能设计参数表”,另行填写“ ××市(地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空调、照明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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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工程节能产品的要求:如墙体采用的隔热材料(材料名称)的导热系数限值( λ≤××W/m·K )、屋面构造中的隔热材料(材料名称)的导热系数限值( λ≤××W/m·K )、门窗工程采用的玻璃(玻璃品种名称)的遮阳系数限值(如限值 Se≤×× )。

2 )建筑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建筑节能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墙、窗、屋顶等按朝向、维护结构类型统计的面积、性能指  标清单表;   2各朝向窗墙面积比 Cm 的计算;   3玻璃遮阳系数 Se 、外遮阳系数 SD 、综合遮阳系数 Sw 的计算;   4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Km及平均热惰性指标 Dm 的计算;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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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屋顶传热系数 K及热惰性指标 D 的计算;

   6东(西)墙传热系数 K及热惰性指标 D 的计算;

   7 空调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的计算;

   8 空调冷(热)水泵、冷却塔水泵扬程的计算;

   9 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 ER )的计算;

10 通风、空调风系统阻力的计算(当风管长度 L > 30m )及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Ws )计算;   11 采用权衡法进行设计时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的计算。   当送审建筑工程未采用集中式空调系统时,计算书不含以上 7~1

0项的内容;当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均符合要求时,计算书不含以上第 11项的内容。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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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应分为建筑方案报建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三个环节。

4 )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细则 4.1.1 、 4.1.2 条进行内部审查。

5 ) 建筑设计方案报建阶段,政府规划审批部门应依据本细则4.1.1 、 4.1.2 条进行设计方案的节能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6)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内部审查。 7) 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应由施工图审图单位依据本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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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8) 全部符合本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建筑、暖通空调设备、

照明的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可以判定为节能设计合格。

9)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于节能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图纸应退回委

托单位,待建筑设计修改后重新复核,复核合格后签署意见。

10 ) 对产生建筑节能争议的设计项目或竣工工程应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节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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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2 按照规定性指标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1 )按照本细则 4.2.1 条判断所设计的公共建筑所属气候分区。根据不同 的气候分区,确定审查的具体要求。

2 )使用第 4章规定性指标设计的施工图,则按规定性指标逐条进行图纸审查。

3 )对照本细则 4.1.1~4.1.3 条的要求审查设计总平面图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通风、遮阳、绿化等内容,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

4 ) 按照建筑设计图审查所设计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和门窗布置是否满足本细则 4.1.2 条的要求,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

5 )查阅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 K ,审查其是否符合本细则表 4.2.2-1 、表 4.2.2-2 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 7.3 节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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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6 ) 如有天窗,审查天窗的指标是否符合本细则 4.2.2 、 4.2.6

条的要求; 如不符合,则需按 7.3 节进行节能审查。 7 ) 审查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K ,检查是否符合本细则表 4.2.2

-4 、表 4.2.2-5 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 7.3 节进行节能审查。 8 )审查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 Sw 和外窗平均传热系数 K是否符合本细则表 4.2.2-4 、表 2.4.2-5 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 7.3 节进行节能审查。

9 )审查屋顶、轻质墙体的隔热性能指标,审查屋顶、东墙、西墙的隔热性能是否满足 4.2.2 条的要求,如有不满足,则节能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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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10 ) 检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本细则第 4.2.8 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11 ) 根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本细则 4.2.10 条要求,核查所选用外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12 ) 如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 7.4 节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3 ) 如以上 2.5~2.8项审查有不合格项目,则应按照 3 节的权衡判断法进行节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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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照权衡法判断进行设计审查

1 )按照本细则 4.2.1 条判断所设计的公共建筑所属气候分区。使

用本细则权衡判断法进行设计的施工图,则按权衡法判断进行节

能设计审查。

 2 ) 先按照 2.2 ~ 2.5 条和 2.10 条、 2.11 条进行审查。 3 ) 如天窗的面积不符合规定,则可以进行权衡判断。但天窗的面积不允许超过屋面面积的 30 %。 4 ) 如外墙、外窗的相关参数不符合 4.2.2 条规定,则进行权衡判断。 5 )按照 4.3 节“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的有关规定确定参照建筑。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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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6 )确定审查用软件。审查软件(包括版本号)应与节能设计所

用软件相同。 7 )将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输入审查用软件,审查所设计建筑

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是否超过参照建筑。如超过,则节能审查不通过。 8 ) 审查屋顶、轻质墙体的性能指标,审查屋顶、东墙、西墙的隔热性能是否满足 4.2.2 条的要求。如有不满足,则节能审查不通过。

9 ) 如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 7.4 节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如果某个朝向的墙体或外窗的相应参数不符合第 4章强制性条文,应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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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4 建筑设备审查

(详设备专业)

5 建筑照明与配电审查

(详电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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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西 07 公共建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常见问题: 1 、节能设计文件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总说明、节能计算书不一致; 2 、节能设计专篇只含建筑热工节能设计说明,没有空调和照明节能设计说明; 3 、外墙传热系数没有计算热桥部位,未取平均值; 4 、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的选用不恰当; 5 、外窗或玻璃幕墙没有气密性指标; 6、建筑图与结构图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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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编制进展情况

送审稿待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广西地方标准发布之前执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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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代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

2 、公共建筑节能的对象、目标;

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方法:规定性指标法、性能性计算法;

4 、节能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5 、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的内容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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