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自觉提高综合素
质,适应当前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专业学习、能力培养与素质发展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
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德智体美进行全面考核。
第三条 依据学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
石大东学[2016]6 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细则》制定
本办法。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文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文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各专业系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班主任
为主要成员,负责本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辅导员为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与班主任参与并指导学
生会、班委会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记录及测评工作的实施。班级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由
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测评
小组成员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学院年级学生会、党支部成
立监督委员会,对本年级学生测评工作进行监督。
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后要经过的公示期(公示期三天,节假日顺延),学
生如果有异议可以向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反映。学院综合测评评审小组应该在三天内予以答
复。对在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讨
论研究决定。学生奖学金具体评选要求、评选额度和类别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奖学
金管理细则》文件执行。
第七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 1 次,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 4 周内完成。
第三章 测评流程
第八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分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年级测评、院部复核和学校审
批五个步骤进行。
(一)个人自评:学生根据自己日常表现,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测评:班级测评小组据实做好每名学生的专业学习、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
质测评工作。其中,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所获荣
誉、奖励及实际参加各类活动情况记实得出。
(三)年级测评:辅导员带领班长审核班级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排名,并向院部学
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提交测评结果。
(四)院部复核: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对测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公
示 3 天。若有异议,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要根据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及时做出解
释或调整;如无异议,将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五)学校审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部测评结果进行审批。
第四章 测评体系
第九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专业学习测评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
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总成绩在全专业进行综合排序,专业学习和基础测评均为
原始分,发展性素质测评按照本专业换算成标准分,当年有交换出国情况,国内国外分别排
序)。计算公式为: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学习测评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
测评成绩*10%。
(一)专业学习测评专业学习测评
专业学习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Ii*Xi)/∑Xi
Ii :修读课程绩点=修读课程成绩/10-5
Xi :所选课程学分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课程成绩不足 60 分的,课程绩点 I 记为 0;五级记分制与百分
制的对应关系:优秀-95,良好-85,中等-75,及格-65,不及格-40;二级记分制与百分制
的对应关系:通过-80,不通过-40。
专业学习测评成绩计算只计入第一次成绩,补考、重修不计入,缓考成绩计入测评。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计算公式:赋分分值/10-5(不计负分)
1.基础性素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身心健康素质、日常行为规范
4 类测评指标,满分 100 分。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评议学生政治表现、思想水平、法纪观念等。
道德品质修养:主要评议学生道德品质、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态度等。
身心健康素质:主要评议学生体育活动情况、体能测试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
日常行为规范:主要评议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及《学生公寓
管理规定》表现等。
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由“纪实”分值与“评议”分值相加组成,“纪实”分值占 60%,
“评议”分值占 40%,最终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评定等级为“A”
的比例不超过 50%。
成绩≥90 分评定等级为“A”;
90 分>成绩≥80 分评定等级为“B”;
80 分>成绩≥60 分评定等级为“C”;
成绩<60 分评定等级为“D”。
2.“纪实”是指院部对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行为进行记录。需记实的主要
行为包括“学习场所表现”、“生活场所表现”、“集体活动”、“遵纪守法”等方面。辅导员带
领学生会、班委会记录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行为,如晨读情况统计表、集体活动出勤
率、宿舍内务检查等。
纪实分值计算方法:学院以 80 分设为每一位学生的基准分(基准分视实际情况和年级
情况调整),在基准分之上进行加减分。加减分项如下:
(1)“纪实”加分,分为集体荣誉加分和个人荣誉加分,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表中未
列出的荣誉经年级评审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加入。
A、集体荣誉加分:
社团、学生组织获评集体荣誉加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加满分的同学不得超过 30%。
递减计算公式:二等=集体荣誉最高加分*50%;三等=集体荣誉最高加分*30%。
加分项目级别 加分项目内容 加分值
国家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大学生百炼之星”宿舍、小
平创新团队等20 分/人
B、个人荣誉加分:
C、担任学生干部加分(学生干部可叠加认定但最高不超过 10 分,院级、校级等机构的
助理即勤工助学的岗位不再进行认定)
备注:学生干部考核为一学期一次,两学期成绩综合认定进行加分,各占50%。班级干
部考核由所在班级进行,年级、院级、校级学生组织由年级进行,评选时优秀率不得超过50%,
并作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
(2) “记实”减分。学生违纪处理扣分参考标准:依据《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理
细则:批评教育扣 10 分、通报批评扣 20 分、警告扣 30 分、严重警告扣 40 分、记过及以上
处分者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为 0 分。减分情况未达到处分程度者扣分如下:
省级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 15 分/人
校级
优秀党支部、青春建功先进集体、十佳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军训先进连、优秀学生会、优秀社团等
10 分/人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合唱比赛、十佳团日活动、优秀组织
精品活动、校史对抗赛、快乐班级、宿舍类竞赛等评比中获奖8分/人
易班月度积分校级前 5 名班级 6分/人
加分项目级别 加分项目内容 加分值
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青少年
科技创新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等20 分/人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十
大优秀学生等15 分/人
校级
校长奖、十大学生标兵、十佳团员标兵、青春建功先进个人、党员标兵、团员标兵、公益之星、思美之星、自强之星、美丽心灵·阳光石大人物、科技标兵、创业之星等
10 分/人
军训先进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心理健康等先进个人 8分/人
工作情况 优秀 良好、 较差 备注
校院两级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传媒中心
主席团成员、兼职辅导员5 3 0
(1)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时
间满一年方可赋分;备注
(2)一人兼任多个职务可全
部予以认定
(3)任职期间,因个人工作
疏忽等原因,对所在组织造成
恶劣影响的,不赋分;
(4)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不合
格者,不赋分。
校院级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社团联合
会下设社团主席团成员,辅导员助理,班
长,团支书, 党支部书记
4 2 0
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 1 0
年级学生会各部部长 1 0.5 0
班级委员、校院两级组织其他人员(干事) 0.5 0 0
学生日常表现情况(上课迟到早退情况以各班学习委员为记录,晚归以后勤提供零汇报
数据以及各班零汇报数据为记录,宿舍检查情况以学校、学院、年级检查为记录,宿舍、个
人被学校通报三次取消该宿舍、该生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晨读以学生会统计情况为记录,
记录人员务必确保数据准确,有包庇情况,经举报查证后该生本学期基础评议成绩无效)以
月度为单位进行公示,早读出勤率、集体活动出勤率高于百分之八十,晚归率低于百分之二
十,参加社团活动晚归者,需持社团负责人签字的申请递交给班级负责人,公示期为三天,
有异议者向测评小组提出。
3.“评议”是指根据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身心健康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方
面相关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评议,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班级测评小组带领全班学生,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班级所
有成员结合所在院部测评实施细则为每名学生评分,统计时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
算出平均得分,占 60%比例;
第二部分:辅导员、班主任带领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实施细则为每名学生评分,算出
平均得分,占 40%比例。
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支撑材料(集体荣誉、个人荣誉证书、担任学
生干部聘书或证明,无支撑材料视为无效,不予记实加分),并做个人年度情况汇报,现场
进行评议打分。班级测评小组对打分过程进行监督,打分态度不端正者(如故意压低、所有
分值一致)所打分数无效。
(三)发展性素质测评
发展性素质测评= 第二课堂总得分*40% + 竞赛总得分*60%2.
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计算公式:赋分分值/10-5(不计负分)
1.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转化办法(适用范围 2017、2018 级本科生):
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细则》进行赋分。“第二
违纪违规 扣分(分/次)
旷课 2 分/课时
上课迟到、早退 1 分/次
夜不归宿 5 分/次
私自外出 按照旷课课时扣分
宿舍违规电器 5 分/次
宿舍脏乱差 学校通报 10 分/次学院通报 5 分/次
年级通报 3 分/次
跑操、晨读、集体活动无故缺席 2 分/次
课堂成绩单”仿照第一课堂形式,共设计思想成长、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
发展、工作履历与技能培训等 5 类课程。按照毕业要求,大学期间第二课堂学分思想成长
类不少 2 个 5 学分,创新创业类不少于 2 个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不少于 2 个学分,
文体发展类不少于 2个学分,工作履历与技能培训不做学分要求。每个学分对应 20 个学时。
5类课程如下:思想成长类,主要包括入党入团情况、党团主题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各类
思想引领活动。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学术报告、课题
研究、专利申请等。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主要包括“三下乡”社会实践、校内外单位
实习锻炼、社会调查与研究、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等。文体发展类,主要包括文化、艺术、体
育、心理健康等各级各类活动。工作履历与技能培训类,主要包括在校内党、团、学组织的
工作任职和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相应资格认证情况。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核算实行百分
制,满分 100 分,其中 5 类课程各占 20%。思想成长类、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类、文体发展类、工作履历与技能培训类每类以 100 分计。
积分方法如下:
(1)每学年内每类完成 15 个学时为基准分 15,完成 20 个学时为 25 分。
(2)介于 15 和 20 个学时按照如下方法计分:
每类发展性素质分值=15+10*(取得学时数-15)/5
(3)低于 15 个学时每类计算公式如下:
每类发展性素质分值=15*(取得学时数/15)
(4)第二课堂总得分为各类课程之和。
2.学生参与竞赛、创新创业等获奖情况奖励赋分计算方式(适用于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
生):
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自主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对学生在创新创业、社
会实践、文体活动及其他获奖情况进行赋分认定,实行百分制,基础分 50 分,满分 100 分。
本部分一共四个模块儿,每个模块儿的加分不得超过 25 分,国家级荣誉不设上限。
详细赋分情况如下:
(1)创新创业能力
A:学术及科技竞赛活动奖励赋分计算标准
级别 获奖等级 赋分标准 备注
国家级
特等奖 40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计算
一次,不重复计算。
(2)校内各类学术及科技竞赛活动奖励赋
一等奖 30
二等奖 20
备注:此处的学科竞赛是指和专业相关的竞赛,详情见附件 2,附件内未涵盖的竞赛及
获奖参考各专业(系)意见进行认定;参加非本专业竞赛,经评定小组认定后视其情况相应
加分。其他类别协会、学会、组委会等非政府组织举办的项目,按低一级标准加分。
B:论文论著赋分计算标准
备注:发表学术论文及著作。高水平不同论文或著作按篇数可累加,普刊限每年度 1
篇。必须是正式见刊论文,录用或者投稿的暂不统计。多名作者发表论文基本公式为:
N
i
i
i
iS
1
1NS
其中: iS为排名第 i 位人员的赋分;S 为总赋分;N 为该文章作者总人数。若第一作
者为老师,第二作者学生按照第一作者赋分。
C:科研立项赋分标准
分按厅局级相应等级减半赋分。
(3)参加比赛入围但最终未获奖、或者组
织比赛者视其情况相应加分
三等奖 10
省部级
特等奖 15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厅局级
特等奖 8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2
类别 赋分标准 备注
CSSCI 来源期刊论
文30
(1)CSSCI 来源期刊论文、CSSCI 来源扩展版期刊论文、中文
核心期刊论文的认定,均以论文发表时的相应期刊目录为准;
其他刊物论文一律认定为普通期刊论文或论文集。人大复印材
料全文转载论文认定为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中国石油大学学
报(社科版)认定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的,按 1 篇核心
论文赋分;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的,按 1 篇普通期刊
论文赋分;参加校级学术研讨会宣读论文的,按 1 篇论文集赋
分。参加学术会议以 1次为限赋分。
(3)除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CSSCI 来源扩展版期刊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外。
(4)在正式刊物或论文集上发表的译著,按期刊相应级别赋
分。
CSSCI 来源扩展版期刊论文
20
核心期刊论文 10
普通期刊论文 5
论文集 3
专著或译著 30
专著或译著是指正式、公开出版的各种学术专著或译著,不包
括各种教材、教辅或通俗读物。不能确定排名的,按 1篇论文
集赋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同项目可累加计分,同一题目申请多个项目,只记最高分,
不累计加分。
D、创业活动类(创业实体未参赛者)
(2)社会实践能力
A、社会实践立项:
社会实践立项:
社会实践获奖:
备注:同一项目获奖的,以最高奖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以上内容必须是完成本年度
社会实践答辩,并提交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总结以及活动照片,材料不齐全未参加最终项目
答辩,仅立项未实施实践活动者不予加分。参与校级组织、其他学院实践队的同学,视其工
作量以及时间成果加分。
B、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需提供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或志愿者证书。
志愿服务精品项目培育:
项目类别 优秀 合格 备注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8 6 需要结题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项目第一负责人赋分比例为 100%,项目成员
赋分采用论文赋分公式计算。
倘若大四学年评定奖学金时项目尚未结题,
可依据中期检查结果申请加 50%的分值,需
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校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青创赛”、“能源
智慧未来”5 3
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5 3
创
业
活
动
创
办
经
济
实
体
创办者(法人) 8
提供有关证明及创业实践总结报告等材料
实体运转,创办者 6
参与者 4
其它 视具体情况由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研究而定
立项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负责人 15 10 7 5 1
成 员 10 5 3 2 0.5
荣誉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先进集体负责人 15 10 7 5 1
成 员 10 5 3 2 0.5
先进个人 20 10 4 2 1
备注:参加精英企业实习实践、国内高校高水平夏令营(此处为非学校实践课程实习),
出具用人单位实习证明、高校证明等材料,加 1分,每年度一项,不累计加分。
(3)文艺体育特长
A.体育
备注:拔河,跳绳,绑腿跑不计入集体项目;
学院级集体项目:文学院新生杯;
校级集体项目:校健身节、校定向越野、校足球新生杯、校篮球新生杯
B.参加校内外艺术(声乐、舞蹈、器乐、戏剧、书画、摄影、征文等)竞赛等文体活动
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文艺类比赛个人项目:
立项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负责人 15 10 7 5 1
成 员 10 5 3 2 0.5
获奖等级
加
分
级 别
第 1 名或一等奖 第 2 名或二等奖 第 3 名或三等奖
集体项目个人项
目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国家级、省级 15 12 10 8 8 6
市级 12 8 8 6 6 4
区、校级 5 3 3.5 2 2 1
学院级 2 1.5 1.5 1 1 0.5
获奖等级
加
分
等级
第 1 名或一等奖 第 2、3 名或二等奖 第 4-8 名或三等奖
国家级 10 8 6
省级 8 6 5
市级 5 4 3
区、学校级 3 2 1
学院级 2 1 0.5
文艺类集体项目:
(4)撰写原创文章在高水平校内外媒体见刊
备注:文章需为原创,省级及省级以上纸媒不限制加分上限,第一作者为老师的文章,
第二作者学生视为第一作者赋分。省级及省级以上纸媒之外的媒体加分上限为 25 分。同一
内容投稿,不累计加分。整版、半版、专题连载等大型新闻报道,按照上一级别赋分。音频
只对原创性内容赋分;照片一篇文章只算一张。
我校常发表的省级及以上纸媒:
国家级: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报、科技日报、人民日报、中
国矿业报、中国化工报、中国石油报、联合早报、石油商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日报、中
国能源报
省级: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
国家级网站为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级别网站;中国青年网按照省级一级赋分,搜
狐网、中国大学生网、大学生在线、齐鲁壹点等较易发稿的国家级、省级网站按照市级一级
赋分。
(5)其他方面
获奖等级
加
分
级 别
第 1 名或一等奖 第 2、3 名或二等奖 第 4-8 名或三等奖
团队
负责人
普通成
员
团队
负责人普通成员
团队
负责人普通成员
国家级、省级 15 12 10 8 5 3
市级 10 8 5 3 2 1.5
区、校级 8 5 3 2 1.5 0.8
学院级 5 3 2 1.5 0.8 0.5
加分
级别纸媒
电视台
(视频)
广播电台
(音频)网站
新媒体
(微信、易
班)
照片
(纸媒/网
站)
国家级 10 10 10 5 5 7/3
省级 7 7 7 3 3 5/2
市级 5 5 5 2 2 3/1
区、校级 3 2 1 1 1 1/0.5
学院级 1 1 0.5 0.5 0.5 0.5/0.2
参加赴港澳台、赴海外交流项目,短期项目(暑期赴美社会实践、短期交流活动等)加
3分,半年游学项目加 5 分,一年以上加 8 分。加分依据为归国后进行出国交流分享,面向
群体至少为本专业系,高质量完成报告者才给予相应赋分。
第五章评定程序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从 2016 级开始实施,由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2019 年 9 月 10 日
等级或成绩赋分
标准备注
托福(大于等于 90)、英语专业 100
5 成绩证明(其他语言等级分
数按照级别难度等同赋分)
同一学年参加不同级别考
试可累计加分,不同学年参
加同一级别考试若分值没
有进步则不加分,刷分有进
步者补齐该项分数分差,例
如雅思大一学年考分 5 分,
则大一时该项加 2 分,大二
时刷分达到 6.5 分则大二
加 5-2=3;同一荣誉按最高
赋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GRE(大于等于 320)
雅思(大于等于 6.5)、英语专业 7
计算机三级,司法考试,外语类翻译证书三级及以
上,专四优秀,专八通过,商务英语高级5
计算机二级,专四 70-80 2
专四 60-70 1
普通话考试二甲及以上,其他证书 0.5
附件一、学院专业类的科技竞赛、创业类比赛一览表
备注:参加非本专业竞赛,经评定小组认定后视其情况相应加分。其他类别协会、学会、组
委会等非政府组织举办的项目,按低一级标准加分。非附件中提及的学科竞赛经评定小组认定后
给予相应赋分。
附件 2: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
( - 学年)
“我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学院可以取消我
的评奖评优资格,并将我的不诚信情况记录。”申请人如果同意上述声明,在此签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政治
面貌成绩排名 / 民族
获奖
及其
他情
况
日期 奖项名称(或其他情况) 颁奖单位
干部
经历
任期 所在组织 担任职务/主要工作
个人
总结附加页(不少于 1500 字)
班 级
小 组
鉴 定
意见
班长签字:
团支书签字:
班委签字: 日期:
辅导
员鉴
定意
见辅导员签字: 日期:
班主
任鉴
定意
见班主任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