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秉祥 序
兵家篇羅秉祥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
當代討論李桂生 吳齊兩孫子戰爭倫理觀之比較 — 兼論春秋戰國戰爭倫理的演進田旭東 貴族戰爭的終結與軍事規律的蛻變 —以《司馬法》和《孫子兵法》為例
儒家篇陳強立 戰爭行為的正當性:先秦儒家的立場陳 捷 孔子之戰爭觀管窺余治平 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孔子之軍旅事蹟與戰伐主張考論白彤東 仁責高於主權 —孟子的正義戰爭觀
道家、墨家、雜家篇朱光磊 老子的反戰思想黃蕉風 墨家「愛與和平」之道,新的「全球
倫理黃金律」 —「兼愛」價值新詮張 穎 論《呂氏春秋》的義戰觀詹 康 先秦時代對征伐侵略戰爭的證成
文獻篇湯淺邦弘 「水戰」的思想 — 銀雀山漢墓竹簡〈十陣〉竹田健二 戰國時代兵家關於「氣」的思想與新
出土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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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兵家篇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羅秉祥
一、前言:《孫子兵法》是否「非道德」?
《孫子兵法》大概成書於春秋戰國時代(前 770–
475),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軍事著作,軍事價值聞名中
外。 1 它被譽為中國之「兵學聖典」,至今已有英文譯
本超過 20 部,廣為中、西方軍事戰略課程所學習、採
用。在美國,《孫子兵法》更與西方現代著名軍事理論家
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1780–1831)的作品
1 Martin Van Creveld, The Art of War: War and Military Thought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Smithsonian Books, 2005), 24, 39–40.
2 |先秦諸子與戰爭倫理
一樣,是大部分軍事學院及研究院戰略課之常規讀物。2
不過,儘管《孫子兵法》之戰略價值舉世知名,其
倫理價值則似乎一直鮮為人知,有人甚至認為它無道德
可言。究竟這世界第一部軍事典籍,是否主張人們在戰
爭中為了取勝,什麼事情都可以做,連道德問題也可置
之不顧?當代一些學者對此予以肯定。如美國哈佛大學
著名國際政治學家江憶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認
為,《孫子兵法》及其他兵家的戰爭觀是「但求目的正
義,一切手段皆正義」,其思想「與馬基雅弗利(Niccolo
Machiavelli,1469–1527)的戰爭和倫理觀點相似」,3包
含著某些類似西方戰略思想的「現實政治」(realpolitik)
立場。根據這立場,戰爭是維護政治利益,政治是維護
國家利益;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倫理可言。因此,所謂
2 政治學者江憶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指出,美國許多戰略理論之教育家,均認為孫子與克勞塞維茨的相似處比不同處還
要明顯(參見 Alastair Iain Johnston “Sun Zi Stud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23, accessed May 9, 2012, http://wenku.baidu.com/view/b0a87cd7195f312b3169a5b3.html)。不過,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中國專家林蔚(Arthur Waldron),最近則再次重申孫、克二人的顯著不同(參見 Arthur Waldron, foreword to The Art of War: Sun Zi’s Military Methods, trans. Victor H. Mai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XI-XXXIII)。
3 參見 Alastair Iain Johnston, Cultural Realism: Strategic Culture and Grand Strategy in Chinese Histor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70。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3
「戰爭倫理」,只不過是「矛盾辭」(oxymoron)。正如
馬基雅弗利於其《論李維羅馬史的前十書》(Discourses
on the First Decade of Livy)中指出:
當國家安全完全繫於某些決定時,就無需
考慮正義或不正義、是仁慈還是殘酷、是值得
頌揚還是可恥。相反,該把一切考慮置諸度外
以後,任何可以挽回國家命運和保存國家自由
的方法,應全力執行。4
中國國防大學教授(人民解放軍大校)馬駿亦抱相同觀
點,他說:「這就是孫子對戰爭史做出的最大貢獻。這
個貢獻是:戰爭就是戰爭,戰爭就是你死我活,不能在
這個領域講求道德」。5
當代中國非軍人最有名的《孫子兵法》詮釋者李
零,仍然以「非道德」的角度理解孫子。一方面,他指
出作為有責任的政治家和軍事領袖,不擇手段地尋求軍
事勝利是無可厚非的,這也是《孫子兵法》的貢獻。
4 Gregory M. Reichberg, Henrk Syse, and Endre Begby, eds., The Ethics of War: Classic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 (Oxford: Blackwell, 2006), 257.
5 馬駿:《馬駿說〈孫子兵法〉》(北京:中華書局,2008 年),頁160。
4 |先秦諸子與戰爭倫理
戰爭,什麼情況都可能發生。⋯⋯兵家
的選擇,不是道德考慮,⋯⋯戰爭不一樣,劣
勢,不對稱戰爭,什麼糙招都可能使。我們不
能說,這是違反規則。兵不厭詐,意思就是,
沒有規則就是唯一的規則。⋯⋯戰爭是你死我
活,根本不必拿道德說事。戰爭又沒裁判,什
麼是正招,什麼是邪招,全看誰來講。凡是敵
人害怕的,就是好的;凡是敵人想不到的,就
是對的。6
另一方面,李零又認為這種不擇手段的處事方式在道德
上是值得譴責的:
戰爭總要殺人,間諜總要不擇手段,這種
暴力,這種詭詐,誰都要罵,先秦諸子都罵,
現代的知識分子也罵。但任何一個政治家、軍
事家、外交家,都不可須臾離之。7
於是,李零徘徊在贊成非道德主義與譴責非道德主義之
6 李零:《兵以詐立:我讀〈孫子〉》(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138。
7 李零:《唯一的規則:孫子的鬥爭哲學》(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0年),頁 lviii。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5
間,彷彿我們可以生活在一個道德悖論中,割裂道德人
生。
道德,古今中外,誰都講。沒人說,我
是不講道德的。但什麼是道德?什麼是大家公
認的道德,歸納起來,十戒、八戒,就那麼幾
條。這些道德訓條能對付治國用兵的大事嗎?
不能。⋯⋯事親交友是小事,治國用兵是大
事。大事怎麼講道德,是個大問題。8
其實,這個政治倫理上的「道德吊詭」在美國政治
哲學界已受到充分討論,而最經典的論文是邁克爾.沃
爾澤(Michael Walzer)的「政治行為:髒手的問題」。9
稍後,邁克爾.沃爾澤也出版了《正義戰爭與不正義戰
爭》一書,一方面承認日常生活與戰爭行為有不連貫之
處,但同時深入討論了如何在戰爭中也可以有很多道德
考慮,約束我們的戰事。李零對這領域的討論並不知
情,同時也過度推論認為兵家對戰爭的態度也都是非道
德的,筆者已有長篇論文討論《武經七書》內的戰爭倫
8 同上注,頁 241。9 Michael Walzer, “Political Action: The Problem of Dirty Hands,”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2, no. 2 (Winter 1973): 160–80.
6 |先秦諸子與戰爭倫理
理,於此不贅。10
本文將就《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這一重要議題
作深入探討。在第二部分,我首先考察古人就有關議題
的看法,指出《孫子兵法》書之非道德評價其實由來已
久,只是一直未為時人有力駁回;第三部分,我借助前
人評註《孫子兵法》書的成果,以及西方戰爭倫理之概
念,為《孫子兵法》予以道德詮釋,由此進一步指出,
所謂「非道德現實主義」(amoral realism),與其加諸
《孫子兵法》,不如形容當時秦國之軍事思想與實踐;最
後部分,我將說明《孫子兵法》所蘊含之「開戰」與「作
戰」的道德原則。
二、古代《孫子兵法》的道德爭議
早於荀子時代,特別是獨尊儒術的西漢王朝,中國
社會就已形成視《孫子兵法》為非道德的儒學評價。究
其原因,莫過於儒家認為,孫子提倡的「詭詐」之術,
與他們主張的「仁義」之說相違背。《孫子兵法》第一
章便指:「兵者,詭道也」(〈始計〉),11第七章亦再次
10 Ping-chueng Lo, “The Art of War Corpus and Chinese Just War Ethics Past and Present,” Journal of Religious Ethics 40, no. 3 (September 2012): 404–46.
11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戰爭理論研究部《孫子》注釋小組:《孫子兵法新注》(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頁 5。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7
重申:「兵以詐立」(〈軍爭〉)。12根據儒家傳統,士卒和
將軍均須培養德性,軍人不可能以各種非道德手段為典
範,否則等同行惡。《孫子兵法》因此在早期被定性為
非道德,情形就像馬基雅弗利的《君主論》在歐洲被批
判一樣。最早把儒家的「仁」、「義」和孫子的「詭」、
「詐」對立起來的是荀子。13自此各種反對孫子的言論陸
續出現,與維護孫子之言論合成中國長達二千多年的
《孫子兵法》詮釋史。
文字所限,本文不可能將如此繁複的《孫子兵法》
詮釋史一一整理出來。14這裡,我將把焦點放於宋代,其
理由如下:(一)宋朝持續與北邊民族戰爭,軍事著作數
量大幅增加,其中如綜合性軍事典籍《武經總要》即於
12 同上注,頁 52。13 《荀子.議兵》篇開始時便載臨武君與荀子就「兵要」(用兵要術)展開討論。臨武君聲言「兵之所貴者,執利(掌握有利形勢)也;所行
者,變詐也」,並指孫子、吳起正是善用「執利」、「變詐」之術而「無
敵於天下」。荀子則從「王者」的角度加以反駁,指臨武君所重之術
只不過是「諸侯之事」。荀子認為,「仁人之兵」才是「王者之志」,
「王者」、「仁人」不僅可令人民上下一心,更可使「百將一心,三軍
同力」,因而不用使「詐」而天下無敵。這是儒家政治理想主義的明
顯例子。見荀子著,王天海校釋:《荀子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5年),下冊,頁 599–600。14 有關《孫子兵法》的詮釋歷史,可參見于汝波:《孫子兵法研究史》(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1年)、于汝波:〈歷代研究〉,收入丘復興主編:《孫子兵學大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年),第二冊。
8 |先秦諸子與戰爭倫理
1043年編成;(二)宋人對理解《孫子兵法》及其詮釋者
產生濃厚興趣,註解《孫子兵法》之作大量湧現,例如具
有很高認受性與影響力的《十一家注孫子》,亦於 1161
年編印出版;15(三)新儒學於宋朝勃興,期間出現不少批
評和讚揚《孫子兵法》之士,評價孫子達到歷史高峰;16
(四)宋代正式把《孫子兵法》、《吳子》、《司馬法》、
《尉繚子》、《六韜》、《三略》、《李衛公問對》七部武學
典籍定為「經」,稱為《武經七書》,其中以《孫子兵法》
居首;由於《武經七書》書是當時武學教育與科舉之聖
典,《孫子兵法》因此也被提昇至史無前例的新高度。
宋儒指斥《孫子兵法》非道德,有陳師道、高似
孫、葉適等人,當中以葉適之言論最詳、較具說服力。
其主要觀點可概括為四個方面:
(一)「詭詐」違反「仁義」,不可作為戰爭規範
葉適是南宋事功學派之集大成者,對戰爭並不全盤
否定,他之所以認為《孫子兵法》無道德,是因為它把
戰爭說成「詭詐」之術,違反了儒家以「仁義」為規範
的戰爭要求:
15 關於宋本《十一家注孫子》之歷史背景及流變問題,參見楊丙安:《十一家注孫子校理》(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頁 1–15。
16 于汝波:《孫子兵法研究史》(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1 年),頁 127。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9
非詐不為兵,蓋自孫武始。甚矣,人心之
不仁也!非武之書不好焉。用兵以詐,古之聖
賢或不能免。⋯⋯至於孫武⋯⋯,以詐自名
於世,而曰兵徒詐而已矣。
臣請終言孫武之不可用。夫戰國相吞,無
義無名而志在必勝,故武之術,出於名義之所
棄,為此下策(《水心別集.兵權上》)。17
不多殺人,則兵可用;邦本不搖,則兵可
用;不橫斂,不急徵,則兵可用⋯⋯雖不免於
用詐而羞稱其術⋯⋯若是者,其兵無不可也
(《水心別集.兵權下》)。18
可見葉適儘管明白「用兵以詐」,是「古之聖智或不能
免」之事,卻也清楚指出了孫子「非詐不為兵」之「不
可用」,即「詐」不可作為儒家的用兵典範,因為那是
「不仁」、「無義無名」的。戰爭應該顧及「不多殺人」、
「邦本不搖」、「不橫斂,不急徵」等仁義原則。即使戰
爭中難免使「詐」,也應「羞稱其術」,非如孫子般「以
詐自名於世」。
17 葉適著,劉公純等點校:《葉適集》(北京:中華書局,1961 年),第三冊,頁 679、681。
18 同上注,頁 683–684。
10 |先秦諸子與戰爭倫理
(二)《孫子兵法》重「利」,不符儒家重「義」傳統
葉適同時認為,孫子太重戰爭之「利」,因而不符
儒家自孟子以來重義輕利之傳統。19他點評《尉繚子》「凡
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
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一語時,與《孫子
兵法》作了比較:
《尉繚子》言兵,猶能立此論。《孫子》「得
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
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區
區乎計虜掠之多少,視尉繚此論,何其狹也!
夫名為禁暴除患,而未嘗不以盜賊自居者,天
下皆是也,何論兵法乎!(《習學記言序目.尉
繚子.武議》)20
葉氏於此指出,孫子看重「計虜掠之多少」的戰爭之
利,思想上不但比尉繚子不「利人之貨財」更為偏狹,
也甚至與天下「名為禁暴除患」,而實以「盜賊自居」
19 《孟子》一開始便有這段對話:「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
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20 葉適:《習學記言序目》(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卷四六,頁687。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11
的假義逐利之人無異,因而完全背離儒家的重義輕利傳
統。
(三)戰爭是國政而非一將之術,必須以「仁義」
為宗
葉適認為,戰爭屬於國家政事,必須以仁義為本,
而《孫子兵法》最多只是將官領兵之術,其注重「奇勝」
而不重「正義」,因而不足為國家所用:
按孫子所謂奇正者⋯⋯乃一將之任,非有
國者所當言也。從古兵法,有正無奇,⋯⋯惟
舜禹湯武。禹之於三苗,豈是不能以奇勝?然
終於班師而不用。及其必用而不得已,則湯武
之於桀紂,亦卒用之,桀紂之眾,豈是不能以
奇拒敵?然終於滅亡而不振也。況諸侯萬數,
各出奇險,大者併吞旁鄰,小者自守其國,正
帝王所禁,而可以自為之哉!⋯⋯一將之術
講於廟堂,俄敗忽成,小獲大喪,而無有底止
也,哀哉!(《習學記言序目.唐太宗李衛公問
對.卷上》)21
21 同上注,頁 688–689。
12 |先秦諸子與戰爭倫理
其(孫武)所謀者,行陣之淺畫,地形
曲折,軍勢翕張,特俄頃之智耳。使將帥自為
之,猶或不廢,而國論則何為焉!(《水心別
集.兵權上》)22
(四)作為戰爭規範,《司馬法》更為合適
與許多儒士一樣,葉適亦以《司馬法》為較好的武
學典籍,認為它能明確把「仁義」視為戰爭規範:
兵之所謂道者,以義治不義,誅暴亂,禁
淫慝,若《周官.司馬》九伐之法也(《習學
記言序目.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下》)23
前乎武者,非無人言兵,其法猶可考,不
必黃帝、舜禹,《周官》之《司馬法》也,曰:
「是純仁義者而非兵」(《水心別集.兵權上》)24
簡言之,葉適站在儒家道德立場,批評《孫子兵法》背
離道德。
至於宋代讚揚和維護《孫子》之學者或儒生,則包
22 葉適著,劉公純等點校:《葉適集》,第三冊,頁 681。23 葉適:《習學記言序目》,〈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下〉,頁 693。24 葉適著,劉公純等點校:《葉適集》,第三冊,頁 680。
《孫子兵法》與戰爭倫理:古代爭議與當代討論| 13
括施子美、鄭友賢、張栻、黃震等人,其中又以鄭、黃
二人的意見較為可觀,其觀點大致歸納如下:
(一)「詭詐」不同世道之「奸詐」,前者可合符道德
黃震(1213–1280)說:
孫子言兵,⋯⋯所異於先王之訓者,惟「詭
道」一語,然特自指其用兵變化而言,非俗情所
事奸詐之比(《黃氏日鈔.讀諸子四.孫子》。25
這清楚說明了「詭道」只從「用兵變化」而言,非就世
道生活而論。黃震這個詮釋非常值得我們注意,因為與
《漢書.藝文志》對《孫子兵法》的理解雷同。《漢書.
藝文志》在討論到兵家著述時,再把兵家細分為權謀、
形勢、陰陽、技巧四類,而《孫子兵法》居兵權謀家之
首,而班固對這家思想的解釋是:「權謀者,以正守國,
以奇用兵,先計而後戰,兼形勢,包陰陽,用技巧者
也。」26 因此,黃震主要以「用兵變化」來理解《孫子兵
法》的「詭」與「詐」,不是曲解,而是與班固所言「以
25 黃震:《黃氏日鈔》(臺北:大化書局,1984年),卷五八,頁 666。26 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 年),卷三○,頁 1756–
1758。班固最後對所有兵家學說總結為「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更清楚點出「詐」的涵義。參見《漢書》,卷三○,頁 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