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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GGPC竞2019-002

项目名称:孝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

谈判内容:“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建设

采购单位: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九年五月

41

采购人意见备案表

采购人备案意见:

采购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1第二章 谈判须知····················································3

第三章 采购技术服务及要求·····································13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4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4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孝财采计【2019】838号,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委托,拟就孝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XGGPC竞2019-002

二、项目名称:孝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

三、谈判内容:“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详细采购需求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751.3万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3. 供应商应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4.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相关事项

1.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3)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是法人直接购领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所提供资料的受理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齐全性负责;竞争性谈判时,谈判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5月28日,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孝感市新桥路1号)。

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现场登记领取。供应商提供电子信箱,采购中心免费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

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八、本次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9时30分。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

十、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和谈判地点: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二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大厅(孝感市新桥路1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gggzy.xiaogan.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 系 人:熊伟

联系电话:0712-2281169

联系地址:孝感市“市民之家”三楼西二区(孝感市新桥路1号)

集中采购机构: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吴娟、李敏

联系电话:0712-2280285

联系地址: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孝感市新桥路1号)

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1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孝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

XGGPC竞2019-002

3

采购人

名称: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0712-2281169

地址:孝感市“市民之家”三楼西二区(孝感市新桥路1号)

4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孝感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娟、李敏

联系电话:0712-2280285

地址:孝感市“市民之家”二楼东一区(孝感市新桥路1号)

5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之日算起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6

响应文件份数和封装

(1)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内容、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相关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9

价格扣除比例

6% (详见本章20条)

10

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gggzy.xiaogan.gov.cn/)

(说明:和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包括澄清、修改或其他信息,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和查看,若因未及时查看从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谈判文件”是指:竞争性谈判文件。

2.5“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参加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参加本文件多个包谈判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谈判。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谈判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商务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7);

8)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8);

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9);

10)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10);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1);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2);

1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4)。

15)本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附件15)。

16)服务方案(附件16)。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谈判内容自谈判之日算起(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谈判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谈判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谈判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2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内容、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送达到谈判地点。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谈判小组的组成

15.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谈判小组负责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评审、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谈判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谈判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7.1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根据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本章第3条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要求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17.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或错误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工期(服务期)或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满足“采购技术服务及要求”、商务要求条款要求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18. 谈判

18.1谈判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8.2谈判小组对照谈判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4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谈判后,合格的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的,进入最后报价。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谈判终止。

19. 最后报价

19.1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19.3最后报价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4报价合理性说明: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0.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谈判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0.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0.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0.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2.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23.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4.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

2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表格格式,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主要成交内容的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用于集中采购机构发布成交公告。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6.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gggzy.xiaogan.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7.相关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上报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27.1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7.3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受理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7.3.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7.3.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7.3.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7.3.4具体的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27.3.5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27.3.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3.7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3.8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3.9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人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超过质疑有效期的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27.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自收到答复之日起或者答复期满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投诉。

监管机构: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电话:0712-2836013

十、签订合同

29.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0.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孝感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或合同双方约定方式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2.监狱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企业。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的规定的单位。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7.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9.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四、适用法律及相关规定

40.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规。

41.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2)

第3章 采购技术服务及要求

采购需求

计划名称:孝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单位: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 系 人:熊伟

联系电话:0712-2281169

1、 概述及简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通对接。2019年10月底,实现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及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数据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和联合验收等系统。构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一张蓝图、业务协同、联合验收、效能评估、综合监管、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横向部门协同、纵向信息联动。

2、 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货物/服务

1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1

2

项目数据中心建设

1

3

“一张蓝图”管理系统

1

核心产品

4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1

核心产品

5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1

核心产品

6

“多评合一”系统

1

核心产品

7

“多测合一”系统

1

核心产品

8

联合验收系统

1

核心产品

9

平台对接接口

1

10

GIS企业级平台软件标准版套件

1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 210日历日

质保要求

3年

3、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3、《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

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住建函〔2019〕14号)。

4、 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在现场演示环节,供应商须对照本项目需求制作有针对性的演示系统,不能提供系统演示的、演示内容不全的,或采用其他项目所使用的、没有针对性的成品进行演示的,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演示时长不超过30分钟,评标现场提供投影仪、网络,其它软、硬件设施由供应商负责。

序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

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1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1.1 《“一张蓝图”规划成果建库标准》

2

1.2 《“一张蓝图”数据更新维护管理办法》

3

1.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建库标准》

4

1.4 《工程建设项目数据质量检查标准》

5

1.5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接口规范》

6

1.6 《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

7

1.7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8

1.8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9

1.9 《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

10

1.10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

11

1.11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12

1.1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13

1.13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图审管理办法》

14

1.14 《工程建设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办法》

15

1.15 其它

16

项目数据中心建设

2.1 全市范围(含七个县市区)涉及的基础数据应包括:一张蓝图数据库、项目前期库、审批事项库、项目单位库、建设项目库、证照材料库等,并实现基础数据的关联应用。

17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一张蓝图”管理系统

(需系统演示)

3.1 数据联动展示:实现多规成果图、总规图、控规图、土规图、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等规划成果数据的多屏展示。

18

3.2 控制线管控:在“一张图”的基础上,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范围控制线等控制线的划定与管理,实现对基本生态用地和城乡用地的控制管理。

19

3.3 建设项目辅助选址:保障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密切结合,优化建设项目选址的评估方法,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促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流程的制度化、科学化。

20

3.4 合规性检测:将建设项目的用地红线与“一张蓝图”的规划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各类规划数据,从源头保证建设项目符合各类规划,提交项目落地率。

21

3.5 系统服务接口:为省、国家系统提供“一张蓝图”标准页面

22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

(需系统演示)

4.1 项目储备。实现发起项目基本信息、发起人信息、建设单位信息、项目建设计划等信息的录入管理功能。

23

4.2 合规审查。对接规划“一张蓝图”空间信息平台,提供多规合规性审查,形成“项目体检报告”,辅助业务人员判断项目基于多规成果的合规性情况。

24

4.3 空间协同。系统具有在线项目协调会功能,由牵头部门发起,各相关部门参加,共同解决准备生成的项目问题,并记录并联汇总协调意见,可基于规划空间信息系统,对项目选址过程进行协调。

25

4.4 意见征集。系统根据协调要求,提供任意事项、任意对象的意见征集功能,便于协调沟通,并记录意见征集单位相关意见信息,作为决策依据。

26

4.5 流程跟踪。能够查询项目策划流程进度,明确当前项目办理进度节点。

27

4.6 流程图查看。通过流程图查看项目审批的全过程,并掌握该项目的办理进度情况。

28

4.7 项目生成。当各部门都确认完成,并办理好策划阶段所有手续,项目生成,进入正式项目库,并推送项目信息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联合审批,相关策划阶段的成果信息,实现共享。

29

4.8 成果共享。在策划生成阶段各部门反馈的项目批复、材料、意见函等成果,成果将在策划生成阶段各部门共享查阅,并推送到项目联合审批各部门直接共享。

30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需系统演示)

5.1 智能引导。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智能引导功能。可以通过多主题分类服务、多部门、事项所处阶段、事项名称检索等多种方式查找所需办理的事项 。

31

5.2 网上申报。基于政务服务网,开设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场景引导式申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网上申报功能,企业通过统一的身份认证后进行网上预审功能。应包括事项信息查看、材料模板下载、网上申报、短信通知、企业信息管理、项目进度中心等功能。

32

5.3 一窗受理。包含预先告知各阶段填写的信息表、事项清单、要件材料等,并告知申请人整个项目需要多少材料以及审批总时长。

33

5.4 业务流转。包含各阶段主办部门与相关联合审批部门交接申请材料,联合审批部门在《项目联合审批材料交接签收单》签字确认的同时通过审批系统完成签收操作。建立共享材料库、实施联合办理。

34

5.5 统计分析。需提供综合查询、项目信息查询、企业信息查询、项目综合查询、报表统计功能。

35

5.6 多级联动。可以实现市、县(区)两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业务,完成市县一体化二级联动审批业务。

36

5.7 监督管理。自动统计各事项审批时效,按照项目阶段或者部门进行综合展示,依托多维度的查询分析,实现各业务主题分类展示,深度挖掘数据,为监管部门、决策层提供数据支撑。

37

5.8 统一门户。为方便前期多业务系统分步实施,各专业应用统一管理及后期升级扩容,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云平台”,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各相关部门提供统一工作平台,通过单点登录、系统对接,逐步集成各部门业务管理子系统,实现业务办公一体化,解决工作人员在不同系统间来回切换的问题。为平台内工作人员提供个性化工作桌面、统一待办事宜、统一消息提醒功能。

38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辅助系统--“多评合一”系统

(需系统演示)

6.1 统一受理。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设立投资项目统一受理窗口,实行由一个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基本材料,并交由相关部门审核,列出须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未列入开展评估清单的相关部门不再组织评审。

39

6.2 统一评估。项目单位根据窗口反馈列出需要开展的评估清单和报告编制级别,同步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报告的公示与编制同步开展。

40

6.3 统一评审。在评估报告提交完成后,由窗口单位分别交办各部门至进行第三方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备案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需以备案文件为前置的评估在备案阶段完成报告编制,编制完成后开始第三方评审。核准类项目:在完成环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后进行核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开工手续。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各自单位的评审事项组织线下评审,可进行第三方评审或委托专家评审。评审完成后由部门工作人员将评审时间、参与人员、评审结果录入系统中。

41

6.4 统一审批。在评估报告评审完成后,系统自动发起相应事项审批流程,相应材料自动关联,各部门根据受理通知和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立即同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同一时间段内出具相关审批或意见文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在同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先后顺序出具审批文件。统一审批与现有审批功能进行关联,在统一评审完成后,根据匹配的事项,实现事项审批发起。同时发起事项审批后,项目信息、企业信息、相关评估材料信息能自动带到对应审批事项中,实现信息的共享。在项目多评合一中能看到各审批事项审批进度和状态。

42

6.5 考核与督察。通过统一监管系统,可对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流程进行全过程网上监控,对办理超时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并发起督察督办。对各部门履行多评合一制度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立体式行政监察体系和行政审批惩治预防体系,严格责任追究,严禁擅自新设审批前置条件。

4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辅助系统--“多测合一”系统

(需系统演示)

7.1 信息填报。建设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前必须先在政务服务网注册一个账号,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后才可以享受相关服务。可以采用账号密码进行安全登录,保障数据安全。

44

7.2 联测机构选定。由建设单位将在系统中自主选择“联合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45

7.3 测绘数据填报。“联合测绘”机构登陆系统进行填报表单及材料,“联合测绘”机构可以一直进行上传材料及修改,如已经审核的要涉及变更。主要包括房产测量数据填报、规划测量数据填报、绿地测量数据填报、消防数据填报、人防测量数据填报、地下管线测量数据填报、建设用地复核测量及不动产测量数据填报功能。

46

7.4 测绘报告生成。系统最终将自动汇总生成各部门的测绘报告书并直接提交到各审核部门。

47

7.5 联合确认。需包括初步确认、材料分发、确认结果推送、项目归档功能。

48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辅助系统--联合验收系统

(需系统演示)

8.1 办件受理。企业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系统进行统一的联合验收申报。系统自动将相关材料按照规则分发至各相关部门系统。

49

8.2 汇总参与验收意见。各部门将是否参与本次联合验收的意见反馈至本系统,系统汇总后,告知企业本次联合验收的信息。

50

8.3 现场踏勘及汇总意见。各部门在现场踏勘后完成后出具各自验收意见及认可文件,由建设部门汇总后,出具统一联合验收报告并告知建设单位。

51

8.4 验收结果推送。待统一联合验收报告完成后,建设部门确认竣工验收材料是否齐全。齐全发放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将结果推送至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系统。

52

平台对接接口

9.1 纵向上需要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对接主要内容: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原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产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审批信息、监管信息、一张蓝图等数据实时同步到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需要查询项目具体的审批事项办件详情时,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提供的统一页面进行查看;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需查看项目材料附件时,调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附件共享接口进行下载查看。

53

9.2 横向上需要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级各部门系统对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的共享、共用。涉及但不限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政务服务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等。

54

基础环境搭建

10.1 本项目统一采用政务云环境,除GIS软件外,由采购单位负责协调系统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系统软件、信息安全等基础支撑服务。项目单位需要提供系统支撑的政务云资源使用情况和使用要求。

55

实施方案要求

11.1 项目开发技术要求。在当前政务外网环境下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3秒以内。在正常的互联网环境下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一般查询3秒以内,复杂查询5秒以内。系统支持的并发用户数应满足业务需求。在稳定性上,系统应该可以全年稳定连续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千分之一,导致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个月内不需要重启服务器不间断访问系统,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会明显降低。对于专业的分析功能,提供单次访问时一般地图操作3 秒以内,复杂操作5 秒以内的响应性能。地图操作时,需要平滑流畅,不能出现明显的等待时间和露白现象,以方便用户操作。支持可视化流程自定义,能够实现灵活且可扩展的流程流转审批。遵循BPMN 2.0国际标准,能够实现基于国际标准的流程数据交换和第三方审批系统集成。支持流程定义的分级授权和分段授权管理,由各审批部门来定义和管理权责范围内的事项流程或子流程,保证管理责任清晰且互不干扰。同时,表单自定义要支持地图组件,须要与“一张蓝图”融合,可以在表单页面中调用“一张蓝图”,也可以“一张蓝图”上调用表单数据。同时支持单事项和联合审批的情形、材料、流程关联可视化配置,能够快速便捷实现“事项一单清”和“材料一单清”功能。

56

11.2 项目实施组织架构要求。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系统分析师或系统分析员、软件开发人员、数据检查处理人员、测试人员、配置管理员、质量保证员、用户培训、部署实施、运行维护等角色。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开发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掌握软件开发、GIS、数据库、网络等各专项技术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

57

11.3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应在不同阶段配置合理规模的人员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按进度完成建设。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资格或证书证明备查。项目团队配备完备的各类相关专业人员,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人负责除外),项目组团队需保持稳定,供应商应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系统分析师或系统分析员、系统设计和软件开发人员必须承担本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完成前必须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采购人提供上述工作人员的固定工作地点。

58

11.4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涵盖需求调研、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接口设计、详细设计、业务系统开发、系统对接、软件集成、安装调试、培训推广、测试验收等环节,须包含各环节的实施方案且方案可行,应急措施可行。建设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通对接。2019年10月底,实现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完成项目试运行和验收。

59

11.5 培训推广。组织系统功能使用、系统管理、系统对接等方面的培训,并保证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集中培训,根据实际业务系统应用情况增加培训次数,保障用户完全掌握系统操作或保障对接单位掌握系统对接技术要求。针对每次的培训内容准备培训课件、设计培训课程、分配授课时间等。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培训教材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的视频教材、WORD和HTML用户手册、培训PPT。

60

11.6 项目测试验收。系统验收主要包括系统测试、上线试运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系统测试:完成本项目中所包含内容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集成测试及联调测试工作,确保项目可以提交业务人员使用。上线试运行:初步验收后必须确保1个月的试运行和系统改进时间,同步开展系统培训工作。竣工验收:试运行期结束,完成系统所有功能的上线及用户培训,并需通过第三方软件测评,且符合信息安全三级安全等保要求,通过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竣工验收。

61

售后服务方案要求

12.1 服务承诺要求。系统建设期内至少保障10人以上现场驻场开展项目建设,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应提供3年运维服务,运维服务费用包含在整体投标报价中,且至少保障3人以上人员驻场。

62

12.2 服务方案编制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给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供应商驻场运维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与服务队伍人员名单、人员保证措施、技术支持与服务计划、质量控制措施、拟提交的服务文档和用户满意度指标和标准等。

63

其他要求

13.1 知识产权要求。本项目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就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应向采购人提供全部源代码和文档,采购人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可以组织对软件进行修改,无限制使用该软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使用本系统中涉及的资料(包括程序源代码、项目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但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使用该货物及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有任何上述指控,供应商应独自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4

13.2 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供应商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在应答时必须说明具体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确保安全保密承诺得以落实。

65

13.3 文档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详细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需求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系统源代码等。

5、 商务要求

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中应对以下逐条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1

企业综合服务能力

1.1 参与过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的系统建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1.2 供应商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3

技术人员综合实力

2.1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并成功完成过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信息系统项目。

4

2.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5

2.3 拟派参与本项目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项目团队中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

6

2.4 拟派参与本项目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中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

7

工期具体要求

3.1 满足总工期的前提下,需按如下时间步骤实施:

a) 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通对接。

b) 2019年10月底,实现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c) 12月底前完成项目试运行和验收。

8

3.2 供应商需结合所投项目实际,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明确的交货(或开发)、安装、集成调试的实施周期表。

9

交付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报价要求

5.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若涉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软件开发、集成、调试、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用水、用电、保险和调研、咨询、测试、验收、评审、培训、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补充,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

11

5.2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2

部分产品质保具体要求

供应商在满足质保期的前提下,其中部分产品需提供如下质保期:

6.1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需提供产品生产家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及承诺提供(至少)3年的质保期的函件且加盖公章的原件;

6.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需提供产品生产家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及承诺提供(至少)3年的质保期的函件且加盖公章的原件。

13

售后服务

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3年运维服务,运维服务费用包含在整体投标报价中。

14

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审计价款的90%;余下10%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15

产品质量要求

9.1 本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响应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16

9.2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17

产品进场安装、调试及验收

10.1 中标人须采购要求提供系统软件,系统软件均须由中标人安装部署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8

10.2 中标人所提供系统软件在安装部署后,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系统软件和相关技术文档组织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不超过2个月。

19

10.3 中标人在验收前必须递交书面的验收方案,并报采购人认可后以其为依据,方可开始验收工作。

20

10.4 采购人将确认下列条款后进行验收签字: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系统软件经核验证实符合采购要求;

在试运行期间内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满意解决;

所要求的资料等已按规定形式和数量移交完毕。

21

履约保障条款

11.1 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产品均需按照采购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不满足要求的设备须承担违约责任。

22

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待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中标人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的一周内,由采购人无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注:采购需求制定的责任主体和解释权均为采购人。

附件:孝感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

具体要求

一、概述及简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通对接。2019年10月底,实现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二、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及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数据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和联合验收等系统。构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一张蓝图、业务协同、联合验收、效能评估、综合监管、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横向部门协同、纵向信息联动。具体内容如下:

2.1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包括《“一张蓝图”规划成果建库标准》《“一张蓝图”数据更新维护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建库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数据质量检查标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接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一张蓝图”规划成果建库标准》明确“一张蓝图”编制成果的构成、数据质量与制图规范,规范规划成果从生产、入库、管理、使用、更新和维护的全过程。

(2)《“一张蓝图”数据更新维护及共享管理办法》用于规范“一张蓝图”数据在系统运行期间的更新和维护,保证“一张蓝图”的时效性。包括新增空间数据流程、更新空间数据流程、删除空间数据流程,并明确各部门相互共享空间数据的方式和方法。

(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建库标准》用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建库,形成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库,为实现全市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流程(包含统一项目分类、统一阶段划分、统一审批事项、统一事项材料、统一审批时限)提供规范要求。

(4)《工程建设项目数据质量检查标准》用于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之间的交换数据的质量检查工作。

(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接口标准规范》用于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相关系统的对接工作。

(6)《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流程,明确各部门在策划生成过程中的职责。

(7)《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内容及措施及组织实施。

(8)《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告知承诺的目标和要求、工作流程、惩戒措施和可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

(9)《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多评合一”的目标和要求、实施范围、工作流程等。

(10)《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联合测绘的目标和要求、联合测绘内容、工作流程等。

(11)《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推行联合验收的目标和要求、联合验收内容、工作流程等。

(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用于约定全市统一项目分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事项要求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以及相关考核评估工作。

2.2项目数据中心建设

通过对市、区县两级涉及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后集中存储和管理,形成主题数据库,根据对数据的分析和实际业务的需求,对数据进行挖掘,找出数据之间的规律,发掘数据的潜藏的价值;在集中存储和管理的基础上,集中利用数据,为外部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服务,包括数据共享、数据检索和数据统计等,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持。在系统建设中涉及的基础数据应包括:一张蓝图数据库、项目前期库、审批事项库、项目单位库、建设项目库、证照材料库等,并实现基础数据的关联应用。

1)一张蓝图数据库

建立“一张蓝图”专项数据资源目录,形成专项数据库,满足“一张蓝图”系统应用要求,为各相关单位在业务管理、决策分析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撑。“一张蓝图”数据包含基础现状数据、规划成果数据、城市设计数据、项目审批数据4种类型,按照“库-子库-专题-图层”的结构进行组织。

基础现状数据库:管理全域数字化现状数据,如各种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各种专项现状数据,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提供新型开放数据(如手机信令数据、互联网大数据等),结构见下表。

子库

专题

图层

基础现状数据库

(全域数字化现状)

基础地理信息

地理实体数据

定位基础

水系

居民地及设施

交通

管线

境界与政区

地貌

植被与土质

其他

政务电子地图

-

影像数据

-

高程模型数据

-

地理国情普查

-

-

人口经济法人

人口

公安户籍

流动人口

人口与社会管理区划

法人与经济

经济区划

村镇管理

其他社会经济

现状专题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现状用地

城市路网

建筑物

土地利用现状

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易发区

蓄滞洪区

林地生态资源

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

住房保障部门

保障性住房

文广新部门

文化设施

民政部门

行政区

行政区界线

福利设施

殡葬设施

安监部门

危险源

生产和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

交通部门

现状公路

现状轨道交通

现状交通设施

环保部门

重点排污单位

水务部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住建部门

给水设施

排水设施

燃气设施

电力部门

电力设施

通信部门

通信设施

城管部门

环卫设施

消防部门

消防设施

新型开放数据

手机信令数据

电信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基于基站)

移动互联网运营商手机信令数据(基于GPS)

移动物联网数据

车载定位数据

共享自行车数据

公交刷卡数据(RFID)

卡口数据(公园,出入境等)

互联网多源多态数据

基于位置及情感文本数据(微博数据)

环境质量数据(环境公报或专业网站等)

POI

地质灾害传感器数据

规划数据库:存放各种规划成果数据、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基础数据以及相关的过程数据,结构见下表。

子库

专题

图层

规划数据库

规划分析(含投资强度)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预警图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图

发展潜力评价

发展潜力评价结果图

规划成果

空间规划

(多规合一)成果

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

生态控制线

城镇开发边界

多规合一用地

多规差异图斑

发改规划成果

重点项目图层

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

主体功能区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城(镇)总体规划

市域综合交通

市域基础设施

蓝线

绿线

紫线

黄线

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

公用设施

道路中心线

道路红线

城(镇)专项规划

给水专项规划(点)

给水专项规划(线)

排水专项规划(点)

排水专项规划(线)

电力专项规划(点)

电力专项规划(线)

通信专项规划(点)

通信专项规划(线)

燃气专项规划(点)

燃气专项规划(线)

供热专项规划(点)

供热专项规划(线)

环卫专项规划

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村庄规划

规划用地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

规划用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城区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林地保护规划

环保规划成果

生态保护红线

城市设计数据库:存放城市设计的成果数据以及所需的基础数据,结构见下表。

子库

专题

图层

城市设计数据库

城市设计CIM

城市现状CIM

用地

路网

建筑物

其他

城市规划CIM

用地

路网

建筑物

其他

城市设计管控要素

土地利用与地下空间

街块

地市建筑

地下空间

地下交通与出入口

其他

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与周围联系

公共空间通达性

景观环境

视线通廊

景观节点

景观绿地

地面铺装

植被配置

其他

综合交通

机动车出入口

慢行交通

其他

建筑(群体及单体

建筑密度分区

建筑空间布局

建筑底层空间与街道联系

建筑高度分区

建筑天际线

建筑界限

建筑退线

其他

城市设施

信息与通信设施

体育健身设施

安全设施

无障碍设施

地名标牌

方位指示牌

广告

照明设施

公共艺术

可持续性

城市安全与防灾

风环境优化

热环境优化

声环境优化

能源利用

雨水收集与利用

项目生成和审批数据库:存放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空间布局规划成果数据、项目策划生成和审批产生的相关空间信息数据,结构见下表。

子库

专题

图层

项目生成和审批数据库

项目生成与项目储备库

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建设条件数据库

投资强度

用地计划指标

净地条件

规划条件数据库

规划基本地块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公共设施配建

项目计划

近期实施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库

用地

建设用地预审

项目规划红线

建设用地批准

不动产用地登记

建筑物

建筑红线图

施工许可

规划验收

不动产房屋登记

对于以上所列图层:专题、图层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2)项目前期库

项目前期库是项目在前期策划生成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库,包括各部门三到五年的滚动计划项目、年度建设项目,以及在空间协同、服务协同过程中产生的协同意见等,项目前期库的数据是项目正式审批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基础。

3)审批事项库

事项库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核心业务库,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部门围绕政务服务事项库进行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事项库信息需要与通用审批系统事项库中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项信息保持一致性。

4)项目单位库

通过项目单位库的建设,以企业信息为抓手,建立健全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申请历史、诚信信息在内的企业信息库。本系统项目单位库的企业信息与审批系统中的相关企业信息进行互联互通,并在审批系统运行时不断沉淀企业信息至项目单位库中。

5)建设项目库

通过建设项目库建设,可以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统一关联同一项目内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同一项目内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可以共享项目信息,简化申报材料填报和材料提交,已经审核通过并进入项目库中的各类证明材料无需扫描,直接调用项目库中的数据并认可其有效性。

6)证照材料库

将电子证照与电子批文、申报材料应用到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业务中。企业申报事项无需提供前置证照的纸质材料,而由受理部门窗口通过审批系统进行查验直接使用。

2.3“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

2.3.1 “一张蓝图”管理系统

实现规划空间信息、建设项目位置信息、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等资源共享共用,集中管理“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成果,以“一张蓝图”为载体,实现多种规划之间的差异对比与分析、协同各部门进行业务管理、辅助领导决策,为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并联审批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包括数据联动展示、控制线管控、建设项目辅助选址、合规性检测、系统服务接口。

1)数据联动展示

通过集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二维规划成果数据,实现多规成果图、总规图、控规图、土规图、建设工程方案等规划成果数据的多屏展示。系统提供基本的图形调用功能,包括图层打开/关闭、图形放大/缩小/移动全幅、前后视图等功能。

2)控制线管控

控制线管控主要在“一张图”的基础上,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范围控制线等控制线的划定与管理,实现对基本生态用地和城乡用地的控制管理。

3)建设项目辅助选址

针对规划实践中建设项目难以落地的现象,建立建设项目辅助选址系统。系统旨在保障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密切结合,优化建设项目选址的评估方法,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促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流程的制度化、科学化。

4)合规性检测

将建设项目的用地红线与“一张蓝图”的规划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各类规划数据,从源头保证建设项目符合各类规划,提交项目落地率。

5)系统服务接口

为省、国家系统提供“一张蓝图”标准页面,图层组织结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要求进行组织。其中,为便于查找,三区三线图层与项目用地红线图层必须在目录结构树中置顶显示。标准页面中应实现基本的二维地图操作、图层控制、项目搜索定位展示、合规性检测等功能。

2.3.2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建立空间协同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建设条件要求。在现有空间协同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协同功能,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主要功能包含:项目储备、空间协调、服务协同、“一张蓝图”集成应用、合规性审查等。具体功能如下:

1)项目储备

实现发起项目基本信息、发起人信息、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建设计划等信息的录入管理功能。

2)合规审查

对接规划“一张蓝图”空间信息平台,提供多规合规性审查,形成“项目体检报告”,辅助业务人员判断项目基于多规成果的合规性情况。

3)空间协同

系统具有在线项目协调会功能,由牵头部门发起,各相关部门参加,共同解决准备生成的项目问题,并记录并联汇总协调意见,可基于规划空间信息系统,对项目选址过程进行协调。不同用户登录系统后,都能查看其它部门提出的历史意见,辅助部门办理相关事项。

4)意见征集

系统根据协调要求,提供任意事项、任意对象的意见征集功能,便于协调沟通,并记录意见征集单位相关意见信息,作为决策依据。

5)流程跟踪

能够查询项目策划流程进度,明确当前项目办理进度节点。

6)流程图查看

通过流程图查看项目审批的全过程,并掌握该项目的办理进度情况。

7)项目生成

当各部门都确认完成,并办理好策划阶段所有手续,项目生成,进入正式项目库,并推送项目信息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联合审批,相关策划阶段的成果信息,实现共享。

8)成果共享

在策划生成阶段各部门反馈的项目批复、材料、意见函等成果,成果将在策划生成阶段各部门共享查阅,并推送到项目联合审批各部门直接共享。

2.4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协同审批,通过统一受理、数据共享、流程关联,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包括智能引导、网上申报、一窗受理、业务流转、统计分析、多级联动、监督管理、统一门户功能。

1)智能引导

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智能引导功能。可以通过多主题分类服务、多部门、事项所处阶段、事项名称检索等多种方式查找所需办理的事项 。

2)网上申报

基于政务服务网,开设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场景引导式申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网上申报功能,企业通过统一的身份认证后进行网上预审功能。应包括事项信息查看、材料模板下载、网上申报、短信通知、企业信息管理、项目进度中心等功能。

——事项信息查看:用户通过网上办事平台,明确办理的具体事项、文件清单、份数等。

——材料模板下载:如果办理事项需要填报一些信息,需要用户先下载相关模板文件,根据模板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另外,提供示范文本,方便企业自行填写。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材料进行自动规范化要求,包括文件大小、文件格式、清晰度、安全性。

——网上申报:打开事项信息,进行在线办理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的文件信息,然后直接在线提交。

——短信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将接收到的资料进行预审,完成预审后,通过短信平台发出短信受理通知,否则发出补正补齐通知或不予受理的通知。

——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维护自身材料信息,可上传通用材料信息,进行复用,已经过电子证照中心认证的,可直接引用。

——项目进度中心:企业一旦通过跨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该项目的动态档案库,用直观的图表展示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进展。

——互动交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网上咨询、在线投诉、在线评价等互动交流功能。

3)一窗受理

——预先告知:在各阶段填写的信息表,自动分发到各阶段相关部门勾选,按照部门职责办理的相关事项,事项会自动关联需要的材料,并将项目所有需要审批的事项以及要件材料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预先告知申请人整个项目需要多少材料以及审批总时长。

——个性化统一受理表单: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涉及的不同阶段,个性化设计并开发项目各阶段涉及的统一受理综合表单。依据该申报阶段涉及的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信息表,综合简化相同信息字段,形成统一受理的大表单。同时,在工程建设项目发起审批之后,综合表单的信息能够按照各部门的审批业务所需,自动分成各部门所需要的单个事项审批受理表单,无需申报单位再到各部门窗口二次填写。

——事项材料统一清单:根据申请信息,通过预制规则或人工判断,筛选出需要办理的事项,再根据选中的事项自动生成材料清单。申请人填写业务信息表,根据其中的关键字段,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筛选事项,或由相关部门人员根据业务知识人工勾选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再根据选中的事项生成材料清单,根据项目阶段划分,一个阶段完成了才能进行下一阶段,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需要分阶段,并且合并自动去掉重复材料。

——统一窗口收发:各阶段主办单位统一接收申请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当场通过审批系统确认一口收件信息,并选择相关的联合审批部门,具备对多规合一、多评合一、联合审图等阶段的统一窗口收发。

——容缺受理:容缺受理是联合审批的核心,系统应支持灵活的容缺受理功能。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绿色通道:系统支持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功能,可以配置事项为绿色通道事项,如果设置事项为绿色通道事项,承诺时限自动变为配置的数值,同时窗口部门在办理时,优先显示该办件到最顶层。绿色通道事项办件自动预警,并支持针对绿色通道事项办件的独立统计及对比统计。

4)业务流转

——材料签收:阶段主办部门与相关联合审批部门交接申请材料,联合审批部门在《项目联合审批材料交接签收单》签字确认的同时通过审批系统完成签收操作。

——材料共享:建立共用的材料库,同一类型的材料只需要提交一次,所有部门共享使用。联合审批过程中的材料分为两部分:企业提供材料和前置审批事项产生的结果材料,企业提供的材料在网上办事平台的电子资料管理系统中进行管理,前置审批事项产生的结果材料在网上办事平台的审批信息共享系统中进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需要将这两者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实现在联合审批流转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的事项分发和转发不同的材料。

——联合办理:联合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进行预审、补正、受理等操作,同时将预审、补正、受理等环节结果信息通过审批系统反馈管理部门。部门对接收的材料同时进行收件审核,并结合相关联合审批部门的受理意见,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事项审理:联合审批部门按照联合审批操作规定的程序,对申报进行审理做出通过、不通过、挂起、中止等操作,同时将通过、不通过、中止等环节结果信息以意见征询单的形式通过审批系统反馈主办部门。主办部门在汇总各相关联合审批部门以及本部门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应当做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连同各相关联合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送达建设单位。

——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监督部门向各相关单位联络员发出会议指令,或应业主要求向牵头主管部门发出请求经同意后发出指令。进行会议室预约流程,各部门接收联席会议信息,并反馈参加情况,会后形成的决议文档由发起部门添加到会议议程中。

——策划协调成果查看:在联合审批阶段,各部门可以在审批操作时可以查看“多规合一”策划协调时部门原意见,方便快速办理。

——项目空间信息查阅:部门在审批办理时,可以随时调用规划选址地图,直观查看,地图区域项目信息,提供策划阶段项目选址分析数据。

——评估报告查询:在审批办理时,可以调阅“多评合一”阶段产生的各类中介评价报告。

——设计图查询:在审批办理时,可以调阅联合审图审核通过的电子图。

5)统计分析

需提供综合查询、项目信息查询、企业信息查询、项目综合查询、报表统计功能。

6)多级联动

可以实现市、县(区)两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业务,完成市县一体化二级联动审批业务。需提供智能分发、协同办理、结果反馈、查询统计、进度跟踪功能,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市、县(区)两级联动办理的流程图。

7)监督管理

自动统计各事项审批时效,按照项目阶段或者部门进行综合展示,依托多维度的查询分析,实现各业务主题分类展示,深度挖掘数据,为监管部门、决策层提供数据支撑。项目监督管理需包含策划项目、储备项目、拟建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重大项目等项目信息并可对项目的进度、流程、预警、效能、“一张图”进行有效的监管。

——项目信息管理:项目信息主要从项目并联审批系统、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和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等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等获取项目信息,形成项目生命周期信息库。

——项目进度监控: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项目过程数据,对项目的策划生成和审批信息进行监管。

——项目流程监管:系统根据项目实际的进展,在阶段流程图中展示项目实际审批节点及状态。

——项目预警监管:制定工程建设项目预警工作规则,作为工程建设项目中止和按程序、按进度办理的依据。项目预警监管是对项目监管工作中各业务过程的实时监控,包括项目事项审批跟踪预警、项目进度更新预警等,对于违反项目监管制度条件、不按项目监管程序、超过行政期限、违规等情况,预警系统会自动向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发出预警信息,支持在线待办事宜预警提醒和手机短信预警提醒;同时每个月或每个季度会根据预警情况对各部门和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并对外进行公示。使业务办理过程达到“看得见,管得住”的目的,使业务过程透明化,有效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管理工作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提高办事效率。

可将项目采集的各方面数据与预警规则进行比对,找出存在差异的数据,并将比对结果展出来,为管理人员提供依据。该功能为自动定时运行,无需人工干预。系统针对项目管理提供预警功能,针对进度等进行监控,若出现异常,则进行预警。按异常近况,系统分绿灯、黄灯、红灯等级别进行预警。

——项目效能监管:系统自动统计各事项审批用时,按照项目阶段或者按照部门进行综合展示。

——项目“一张图”监管:支持充分利用规划空间信息系统及其它GIS信息平台进行项目业务图展示开发,实现对项目一张图监管、任务比较和图表展现等功能。投资项目数据取自于事项审批通过并纳入项目信息库的项目信息,经过地图图层加工形成投资项目地图信息,以不同颜色标注地图上各区域各类型的项目分布情况,点击即可查看项目的详细信息。可通过条件搜索筛选出需要查看的项目信息。

——项目决策分析:为领导提供独立的决策分析系统,以管理者视图展现系统运行各类业务数据,能够宏观把握投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投资项目进度监管情况、投资项目异常预警情况,监控重点项目进展,了解部门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建立多维度的分析、查询和报表,实现各业务主题统计分析,满足领导对数据深度分析的需要,达到辅助领导决策分析的目的。

8)统一门户

为方便前期多业务系统分步实施,各专业应用统一管理及后期升级扩容,依托运营商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云平台”,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各相关部门提供统一工作平台,通过单点登录、系统对接,逐步集成各部门业务管理子系统,实现业务办公一体化,解决工作人员在不同系统间来回切换的问题。为平台内工作人员提供个性化工作桌面、统一待办事宜、统一消息提醒功能。

——个性化工作桌面:工作平台根据部门、角色提供个性化桌面服务,可以根据角色定制需要栏目,如发改委工作人员桌面、规划工作人员桌面、领导桌面,提供决策分析展示、待办提醒、项目总揽等信息服务,方便快速获取重点信息,处理工作事宜。

——统一待办事宜:建立统一的待办事项资源库,将项目管理、策划协同、联合审批的业务待办信息的统一推送,待办信息接口可提供规划、发改、住建等部门提供业务系统代办信息的接入,实现各应用系统的待办事项整合至统一桌面,提高工作效率。

——统一消息提醒:通过统一的消息服务,对业务审批、督办记录、处理意见等进行统一的消息提醒服务,提醒的方式可采用短信、待办、弹出窗口等多种组合方式,并提供信息的主动关注服务,各类角色对专注的信息的动态变化,能自动通过消息提醒获知。

2.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辅助系统

2.5.1“多评合一”系统

将投资项目报批阶段所涉及到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价、地震安全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分步评估模式,改为区域评估和以项目为中心的多评合一两种模式,实现“统一受理、同步编制、同步评审、统一送达”的“多评合一”。包括统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