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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eb view普宁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0809-1841PNG31706.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普宁华侨医院.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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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普宁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0809-1841PNG31706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普宁华侨医院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7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0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4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3

一、自查表56

二、资格性文件59

三、符合性文件62

四、商务部分73

五、服务部分79

六、价格部分82

评标文件8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普宁华侨医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0809-1841PNG31706

2、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3、 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4、 采购预算:¥1,950,000.00元

5、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1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采购、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95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在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起计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承诺公平竞争;

3、 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主体需要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及经济业务结算工作。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证明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2  2016年或2017年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3  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的复印件;

4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复印件;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 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体需要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及经济业务结算工作,联合体各方需要签字盖各自公章。

4、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帐 号:744340018260004978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0、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

11、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止。

13、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

14、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15、 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华侨医院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2339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麦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172223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gdhualun.com.cn/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1、 采购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普宁华侨医院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如有指出的工艺、材料和项目的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项目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所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1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采购、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95万元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最高限价包括项目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各包组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标记“★”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 用户需求书中标记“▲”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不响应或负偏离不会导致其投标无效,但可能严重影响其评审得分。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汇总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数量

1

医院CA电子认证系统开发服务清单(含接口开发)

详见项目清单

1项

2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软件开发服务清单(含接口开发)

详见项目清单

1项

2、采购项目清单

一、医院CA电子认证系统开发服务清单(含接口开发)

序号

分类

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系统集成

接口

HIS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配合解决方案

1

与HIS系统无缝集成

EMR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电子病历系统(EMR)配合解决方案

1

与EMR系统无缝集成

LIS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系统配合解决方案

1

与LIS系统无缝集成

PACS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ACS)系统配合解决方案

1

与PACE系统无缝集成

OA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配合解决方案

1

与OA系统无缝集成

住院医嘱信息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住院医嘱信息系统配合解决方案

1

与住院医嘱信息系统无缝集成

手术、麻醉连接/ICU/CCU

与医院现有的手术、麻醉系统、新生儿科NICU/PICU配合解决方案

1

与手术、麻醉系统无缝集成

病理系统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病理系统配合解决方案

1

与病理系统系统无缝集成

2

系统部分硬件搭配

证书存储介质(电子密钥USBKEY)

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10年,可擦写50万次以上;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4000小时;具备完善的PIN校验保护功能,必须在提供保护口令前提下才能访问私钥;标准的USB接口,低功耗、高性能保密32位微处理器 ;ROM容量为64K;RAM容量:1~3Kbyte ;EEPROM容量为64K字节;EEPROM擦写寿命为100,000次 ;支持国密局要求的规范算法,支持硬件真随机数发生器;数字签名和验证时间<1秒/次;介质类型:1、PC端:USBKey、2、移动端:OTGKey、SDKey、UIMKey

1000

临床各科室、职能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证用物理载体

电子认证网关服务器

为应用系统提供用户证书验证、用户权限查询、下载等信息安全服务;提供丰富的策略管理,包括:验证强度策略、CRL下载策略、访问策略、日志审计策略、证书过期提醒策略等;为证书用户和安全应用提供在线证书查询、下载、证书状态本地化验证等服务;提供高强度的数据保密功能:支持单、双向SSL信息传输,支持明文传输,支持128位通道加密;提供全面的安全审计功能:对管理员行为记录、跟踪;对业务人员行为记录、跟踪;支持双机热备;支持Windows,linux系统调用。100个并发响应时间平均在0.5秒内。

2

机房服务机双机热备

2

系统软件要求

个人数字证书

标识单位员工网络身份;签发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系统和密钥管理系统支持国密局要求的规范算法;证书格式标准遵循x.509v3标准;证书有效期三年。

1000

张/3年

三年数字证书

PKI安全中间件

支持多家密码项目证书载体的应用;抽象的安全算法服务,例如加密、解密、数字信封、签名、验签等; 抽象的证书服务,例如读取证书、验证证书的有效性等;编解码服务,提供BASE64编码、BASE64解码;支持多种开发语言:可提供Java语言和MS Com组件等版本,支持Java、JSP、VB、VC、Delphi、ASP等多种开发语言;跨平台支持,提供基于Java和Com组件的加密、解密、签名/验证开发工具,可应用于Windows、Unix、Linux等多种操作系统。

2

两台服务器各一套

安装

含:软件安装、建立数据初始录入协助、系统操作培训、管理员维护培训、培训资料、系统跟踪运行、壹年现场故障维护、终身技术指导咨询

1

实施安装

二、医院不良事件管理软件清单(含接口开发)

序号

分类

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系统集成部分

接口

HIS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配合解决方案

1

与HIS系统无缝集成

EMR连接

与医院现有的电子病历系统(EMR)配合解决方案

1

与EMR系统无缝集成

2

系统软件要求

权限管理

1、科室信息增删改查功能;2、用户信息的增删改查、分配角色、修改密码功能,支持从其他系统接口获取

1

公用功能

1、公告发布、修改、删除,公告信息可选择公开发范围;2、支持登录密码的修改;3、新建/修改事件大类或者小类,对每个事件类型可以自定义填报模板,进行字段的新增、删除、修改操作;设置事件的自定义审批流程;4、根据事件等级设置事件的公开保密性,也可以针对具体的某个事件进行公开保密性设置;系统登录日志和事件操作日志。

1

事件上报

1、查看自己上报的事件;2、根据事件类型选择模板,进行内容填报,可匿名上报事件,支持微信上报,支持通过接口获取患者等信息。

1

事件管理

事件查阅

1、查看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件;2、事件导出:按某些关键字或者某些事件类型,进行事件列表的导出或者报表汇总级别的事件导出。

1

事件审核

1、相关人员或角色填写意见、整改措施(选择形式)并签名;2、涉及多个相关科室时,多个科室也可以填写意见、整改措施并签名;3、事件改派:事件不属于职权范围内,可将事件转交给其他职权范围;4、事件协助:事件需要其他部门协助时,可将事件转发给其他部门一起协同处理;5、事件编辑:修改职权范围内的事件;6、事件回退:回退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回退需填写回退原因;7、事件作废:作废职权范围内的事件,作废需填写作废原因,并需要保留痕迹;8、事件导出:按某些关键字或者某些事件类型,进行事件列表的导出或者报表汇总级别的事件导出。

器械审核

器械事件查询,查看器械专用报表,并支持报表上选项的更改保持导出。

药品审核

药品事件查询,权限归药学部门人员/管理员所有,详细信息可以查看药学部专用报表,并支持报表上选项的更改保持导出。

事件追踪

相关人员填写跟踪情况并签名,可以多次追踪,可上传附件、抄送短消息,可关闭事件。

统计分析

1、按上报科室、职能审批科室、时间段(按月份、季度、年度)进行汇总统计,可生成图像(线图、柱状图等);2、对不良事件上报的等级分类后进行统计分析;3、能够支持不良事件上报中勾选的结构化主要因素进行筛选和统计分析;4、对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统计;5、对不良事件的所有一级和二级类型进行分类后按照类别进行统计;6、通过所有上报不良事件的报告人和报告人所属科室岗位等属性进行统计分析;7、按事件发生的时间段进行统计分析;8、上报科室排名报表;9、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药品及药品种类及给药途径排名;10、药品不良反应ADR类型统计;11、管理部门用户可以按季度和按月份查看某类不良事件的同比分析报表;12、管理部门用户可以按季度和按月份查看某类不良事件的环比分析报表;13、科室不良事件分析改进汇总表;14、工作年限、发生频率与不良事件级别进行交叉,来分析事件的严重等级与工作经验之间的联系等;15、患者信息统计报表;16、事件可能原因分析的鱼骨图展示;17、上报事件数量的帕累托图;18、纠纷事件统计;19、统计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支出。

1

系统安装、建立、培训、维护及跟踪运行

含:软件安装、建立数据初始录入协助、系统操作培训、管理员维护培训、培训资料、系统跟踪运行、壹年现场故障维护、终身技术指导咨询

1

实施安装

3、 产品搭配技术要求:

3.1、证书存储介质(电子密钥USBKEY)

序号

技术要求

1

★符合卫生部《卫生系统数字证书介质规范(试行)》;

2

USB Key支持PC/SC驱动,支持智能卡登录

3

数据存储时间≥10年,可擦写次数≥50万次;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4000小时;工作温度:0℃ - 40℃,工作湿度:25%-80%,贮存温度:-10℃ - 55℃,贮存湿度:≤95%(40℃)

4

USBKey容量≥64K字节

5

★USB Key自身的安全要求:具备完善的PIN校验保护功能

6

USB Key内应至少支持建立三级应用;支持多应用,各应用间相互独立;支持多种文件类型(二进制、定长记录、变长记录、循环记录)

7

能无缝挂接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Mozilla等主流浏览器,并完全支持HTTPS协议的应用

8

支持国密局要求的规范算法

9

公钥私钥对生成时间≤30秒

10

数字签名和验证时间<1秒/次

11

RSA加密速度>50kbps,RSA解密速度>30kbps

12

存储要求a)公私钥对≥2个,b)必须在提供保护口令前提下才能访问密钥

13

支持硬件真随机数发生器

3.2、电子认证网关服务器

序号

技术要求

1

★为应用系统提供用户证书验证、用户权限查询等信息安全服务

2

★提供丰富的策略管理,包括:验证强度策略、CRL下载策略、访问策略、日志审计策略、证书过期提醒策略等。

3

★为证书用户和安全应用提供在线证书查询、下载、证书状态本地化验证等服务。

4

提供高强度的数据保密功能:支持单、双向SSL信息传输,支持明文传输,支持128位通道加密。

5

提供全面的安全审计功能:对管理员行为记录、跟踪;对业务人员行为记录、跟踪;查询本地审计信息;下载、备份本地审计信息;通过记录策略,控制文件的个数、大小控制占用磁盘空间;支持连接审计服务器,审计服务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6

提供网关自身的安全保障功能:服务器证书申请,网关可以提出申请产生PKCS#10请求;更新服务器证书,可以使用申请的证书,也可以使用CA签发的带私钥的证书;管理员证书,必须是信任机构签发的证书;用户证书,必须配置对应的根证书才可以访问网关;可提供双电源方案;网关采用业务与管理分离的策略,提供专门的管理端口和业务端口。

7

支持多种部署方式:串联方式,用户、网关、应用处于一条线,用户访问必须通过网关;并联方式,网关与应用系统并行,用户可以通过网关访问应用系统,也可以直接访问应用系统,适用于多种访问方式共存的情况。

8

支持双机热备,使用两台网关平行部署,通过心跳线连接,一台服务,另一台备用。

9

★支持Windows,linux系统调用。100个并发响应时间平均在0.5秒内。

10

性能(TPS):≥ 200

11

最优并发数:≥ 500

12

最大并发数:≥2000

13

稳定性运行:365×24小时

3.3、个人数字证书

序号

技术要求

1

★标识个人用户网络身份

2

★签发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系统和密钥管理系统应支持国密局要求的规范算法

3

★符合卫生部《卫生系统数字证书格式规范(试行)》

4

★符合卫生部《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试行)》

5

证书格式标准遵循x.509v3标准

6

支持存放介质:智能USBKey、SDKEY、UimKey等

7

支持自定义证书扩展域管理

3.4、医院不良事件管理软件系统功能技术要求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序号

涉及内容

要求

▲1

事件模板以及自定义管理

采用自定义的不良事件结构化模板设计,按照模板的设计元素进行存储,可在前端对字段做新增、修改、删除。医疗不良事件管理、纠纷事件管理、护理不良事件管理、药品不良事件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医院感染不良事件管理、输血不良事件管理、行政及其他不良事件管理、信息安全不良事件管理、食品不良事件管理、公共设施/项目/环境不良事件管理、治安消防不良事件管理、工程不良事件管理、生物不良事件管理

▲2

药品不良反应、可疑器械不良事件

事件上报后,可转换、导出、打印成广东省和国家系统统一上报的报表格式:“药品不良反应报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3

匿名管理

事件流转可跳过某些审核节点;

上报人可选择匿名上报。

▲4

医联体应用

支持在同一个平台管理多家医院/多院区的不良事件。

▲5

事件提醒与警示

支持针对不同等级的事件警示“超量未处理”和“超时未处理”对应的时长。提醒新收到的事件、提醒所有未查看事件、提醒所有待处理事件、提醒所有被退回事件、提醒所有超时超量未处理事件

▲6

纠纷事件

由不良事件引发的纠纷事件可实现关联,记录在案,形成纠纷统计表。

▲7

事件等级

支持对事件设置“公开”或“隐藏”,对于隐藏的事件,统计报表无需取这些数据。

▲8

事件追踪

对事件的流程全程可进行督促,追踪;相关人员填写跟踪情况并签名,支持多次追踪,支持附件、视频、图片上传。

▲9

移动端(企业微信)

支持事件上报,审核,查阅,追踪整体流程;可查看报表;支持图片,视频,语音上传

▲10

接口可配置

获取患者基本信息、上报人的基本信息、医嘱信息、病历信息、检查报告的接口要求为可配置接口并支持HL7标准

▲11

提供质量管理工具

支持按事件大类、事件小类,进行具体的原因分析,系统自动形成鱼骨图;支持柏拉图分析

▲12

流程管理

可根据医院实际业务制定相应的上报流程:支持自定义更改不良事件的跟进部门;支持更改事件的审批环节,如“审核”新增一个环节;支持更改某个部门的审核权限。

▲13

数据分析

按人、机、料、法、环对事件的原因、场所、人员、病人、以及处理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支持导出。包含:事件一览表、事件级别分析表、事件因素分析表、事件原因分析表、事件类型分析表、报告人岗位分析、发生时间段分析、上报科室排名、上报药品排名、ADR类型统计、同比分析表、环比分析表、事件改进汇总表、交叉统计分析表、患者信息统计表、纠纷事件统计表

▲14

查重管理

按照多个条件可对系统内数据进行筛查,检索出重复上报的数据。

15

消息管理

支持系统消息推送、手机短信、企业微信和电子邮件。

16

事件流转

主要包含事件修改、确认、跟踪、分派、协助、回退、作废等功能。

17

公告管理

管理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通过该平台发布公告、修改公告和删除公告,支持全院公开、对部分科室公开。

18

事件打印

打印报告内容。

19

用户日志管理

系统自动记录用户的登入日志和操作日志,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询用户使用系统情况。

20

单点登录

系统支持集成到院方统一门户系统

21

基本条件及事件信息条件检索:

按报告日期、事件发生日期、事发部门及事件类型、事件级别、严重度检索。

22

系统架构

基于B/S方式设计上报页面和采用MVC三层架构

3、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拟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服务内容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服务内容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项目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项目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二)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人民币195万元。

2、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报价应包括项目整体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供应商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三)交货地点交货完工期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采购、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主要项目检验核实及经验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标的部分主要软件以及配套设备送国家认可第三方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性能标准的检验测试,测试费由投标人支付。不能提供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或测试结果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导致整批服务内容被拒收和索赔,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必须熟悉医院信息化系统搭建及运作,拥有不更换医院现有软件应用系统前提下实施改造升级本项目的技术实施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4、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免费承担采购人内部原有相关系统各类数据项/软件项的改造、整合、升级、迁移。保证采购人原有服务器数据完整和不影响院内业务的正常进行。整个安装调试过程要做好记录,经双方签字作为验收存档的文件之一。

5、经验要求: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拥有不更换采购人现有软件应用系统前提下实施改造升级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如果投标人不能在不更换采购人现有应用软件系统前提下,不能确保不影响采购人使用和整体系统安全,而造成采购人新软件系统、新项目实施不能与采购人目前软件系统以及整体系统进行平滑升级改造,不能使各系统无缝连接集成,数据安全延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合同款,并有权无条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可要求中标人赔偿本项目整个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四)验收与培训

1、验收——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的法规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服务内容来源国官方标准。所有项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各服务内容配合严密,性能规格符合要求,表面处理良好;并出示检定证书、说明书、质量保修卡、校核证书、发票等。

2、服务内容到达现场后,由采购人及中标人会同对服务内容并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所有项目符合招标内容要求,各服务内容配合严密,性能规格符合要求,表面处理良好;并出示检定证书、说明书、质量保修卡、校核证书、发票等。

4、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的,由中标人与原知识产权、版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培训----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服务,主要培训内容为软件与项目的基本结构、性能、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投标人应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应是中文书写。提供系统培训计划,加盖公章。

6、系统、项目应用及管理、使用培训合格与否最终需通过院方签署确认,并作为验收依据。

7、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测试期实施方应提供系统运用及日常维护培训手册,保障提供不低于30天测试期的项目原厂工程师现场指导、培训,应确保采购人完全掌握系统运用及日常维护任务,并提供应用于维护等的源代码,否则项目将不给预验收。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培训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部分免费非人为损坏保修期叁年,软件非人为损坏保修期壹年。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与免费上门服务。

2、出现系统项目故障电话无法解决时,中标人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果项目故障在检修1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启用备用服务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项目修复。

3、为保证对本系统项目的服务质量,在壹年系统免费维护期间,中标人应派遣至少2名工程师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项目管理、提供技术资源,并随时响应用户的各种技术需求。保修工程师水平要求具有丰富系统管理及维护经验。

4、所有系统项目保修服务方式均为系统中标人上门负责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质保期内免费配合卫计系统的专用数据软件相关服务。

6、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免费承担采购人内部原有相关系统各类数据项/软件项的改造、整合、升级、迁移。

7、保修期内免费提供的设备零配件到货为原厂全新产品,而非翻新产品。

8、保修期内中标人或厂方要保证系统98%正常运行,该98%正常运行的计算基础是每天二十四小时,如因中标人或厂方导致系统未能达到所保证的正常运行时限,保修期相应延长,并负责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9、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需对其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产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不作为此次招标范围)。

11、中标人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包括人数、时间、课程等)培训所需要的教材和讲解说明。

1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为采购人进行系统培训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包括应用软件系统的结构、运行原理、系统的主要设置等内容,各模块的使用方法参数配置,常见问题的维护解决,使管理人员能够独立操作、维护和管理该项目网络系统。

13、提供操作人员现场培训,包括应用软件的基础知识、使用功能、参数设置、快捷方法、简单问题诊断,让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等注意事项。

14、中标人提供以中文为主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手册、调试检测、验收技术交底资料。

15、中标人应如实填报各项技术数据,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签约后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有虚假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应依法赔偿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其投标虚假行为。

16、项目服务内容到采购人现场后,由中标人负责装卸和保管。

17、要求中标人在安装调试期间注意防火、防盗,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装调试期间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对采购人项目引致的损坏)及损失,不可抗力条件除外(如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况产生的)情况下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指标或技术参数要求均为重要技术条款,任何对标有“▲”的重要指标或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或未响应,都将导致严重扣分。标有“★”的指标或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关键技术条款,任何对标有“★”的指标或关键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或未响应,都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进度达60%时,凭中标人项目进度报表经采购人审核后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总价35%于项目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临床使用后日起计满30个日历日后支付;余5%质保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满壹年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

以上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采购人:普宁华侨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编号

0809-1841PNG31706

3

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4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5

投标语言

中文

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邀请函

8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

1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函

11

开标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函

12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9,500.00元

2.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截止前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帐 号:3602000919200182251

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请注明事由“0809-1841PNG31706号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3.1”格式填写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普宁华侨医院,在合同签定后亦称为“甲方”或“买方”。

2.2“监管部门”是指:普宁市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在合同签定后亦称为“乙方”或“卖方”。

2.7对供应商的限制: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允许联合体投标时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注明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计费标准计费参照执行。

()) (元) (万) (() (额) (金) (标) (中) (率) (费) (型) (类) (务) (服)

服务招标

100

1.5%

100-500

0.8%

说明:

1)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收费=(1.5+3.2)万元=4.7万元

2)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形式支付。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及电子文件形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有关澄清更正不足十五日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有关澄清更正不足十五日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澄清或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在24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执确认的,视同投标人已经确认收到。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但应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如有)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中要求的条款进行报价(包括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有关澄清更正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已含在其他部分的项目必须标明“已含在……中”;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联合体投标

13.1投标邀请函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3.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同时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及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和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4.1证明满足“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材料。

14.2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任意一种)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

15.2.1.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2.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下列专业担保机构之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格式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3.2”,其中保证期间(即担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担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15.2.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15.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

16.履约保证金

16.1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16.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7.投标截止期和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的截止时点为投标邀请函(或以澄清变更通知)所规定的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点后送达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中标人有效期至项目服务期限完成之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按规定编制一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前附表)。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唱标信封》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信封里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要求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复印并盖章而成。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一份(内装投标文件纸质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和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5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送达

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9.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也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并放弃其对开标环节质疑的权利。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重新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经监管部门同意)。

21.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5开标过程,现场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质询,发现工作人员唱错或唱漏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质询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和投标文件材料及时核实处理并作出记录。

22.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审查项目见下表:

检查内容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016年或2017年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以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体需要负责本项目售后服务及经济业务结算工作,联合体各方需要签字盖各自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告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六、询问与质疑

24.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2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受理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投标邀请函;

24.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5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来源要合法,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质疑函及提交证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则本人签字)。

24.6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投诉事项范围不能超出质疑事项范围。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合同的订立

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25.3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单位确定为中标人。

26.合同的履行

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管部门备案。

26.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4.2条的规定备案。

26.3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4.2标准和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八、适用法律

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采用招标方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28.1 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8.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否则不予认可。

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3 政府采购货物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28.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9.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0.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审查、评价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一)初审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审查项目见评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表”。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与确认: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含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价格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比较与评价:

初审合格投标人达到3家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逐条进行评审。(详见评标文件的约定及评审表格)

(四)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标定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五)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服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31. 废标的认定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均超过了最高限额;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在初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采购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2) 采购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采购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4) 供应商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用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5) 供应商报价不确定或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6) 联合体的供应商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的(如有);

(7)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

(8) 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9)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10)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

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初审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5.定标

35.1采购人确认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结果后,由采购人对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将移交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5.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推荐意见及招标结果确认书送采购人。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可事先约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5.3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中标候选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35.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35.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认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5.6 《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普宁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货物类)

采购编号:0809-1841PNG31706

___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普宁华侨医院

电 话:0663-2223392  传 真:0663-2223392

地 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西

乙 方:

电 话:

地 址: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

采购编号:0809-1841PNG31706

根据医院信息化软件一批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金额:¥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2、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人民币。

3、 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中国政府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服务内容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服务内容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项目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项目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4、 交货完工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天内

2.交货方式:免费送货上门

3.交货地点: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西普宁华侨医院

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进度达60%时,凭乙方项目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后付合同总价的30%;合同总价35%于项目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临床使用后日起计满30个日历日后支付;余5%质保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满壹年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支付。

以上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6、 主要项目检验核实及经验要求

1、签订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中标的部分主要软件以及配套设备送国家认可第三方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性能标准的检验测试,测试费由乙方支付。不能提供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或测试结果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导致整批服务内容被拒收和索赔,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乙方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熟悉医院信息化系统搭建及运作,拥有不更换医院现有软件应用系统前提下实施改造升级本项目的技术实施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4、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免费承担医院内部原有相关系统各类数据项/软件项的改造、整合、升级、迁移。保证采购人原有服务器数据完整和不影响院内业务的正常进行。整个安装调试过程要做好记录,经双方签字作为验收存档的文件之一。

5、经验要求:乙方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拥有不更换甲方现有软件应用系统前提下实施改造升级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如果乙方不能在不更换甲方现有应用软件系统前提下,不能确保不影响甲方使用和整体系统安全,而造成甲方新软件系统、新项目实施不能与甲方目前软件系统以及整体系统进行平滑升级改造,不能使各系统无缝连接集成,数据安全延续,甲方将不再支付合同款,并有权无条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本项目整个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验收与培训

1、验收——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的法规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服务内容来源国官方标准。所有项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各服务内容配合严密,性能规格符合要求,表面处理良好;并出示检定证书、说明书、质量保修卡、校核证书、发票等。

2、服务内容到达现场后,由甲方及乙方会同对服务内容并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所有项目符合招标内容要求,各服务内容配合严密,性能规格符合要求,表面处理良好;并出示检定证书、说明书、质量保修卡、校核证书、发票等。

4、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的,由乙方与原知识产权、版权所有者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提供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服务,主要培训内容为软件与项目的基本结构、性能、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乙方应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应是中文书写。提供系统培训计划,加盖公章。

6、系统、项目应用及管理、使用培训合格与否最终需通过甲方签署确认,并作为验收依据。

7、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测试期实施方应提供系统运用及日常维护培训手册,保障提供不低于30天测试期的项目原厂工程师现场指导、培训,应确保甲方完全掌握系统运用及日常维护任务,并提供应用于维护等的源代码,否则项目将不给预验收。

8、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培训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部分免费非人为损坏保修期叁年,软件非人为损坏保修期壹年。保修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与免费上门服务。

2、出现系统项目故障电话无法解决时,乙方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果项目故障在检修1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启用备用服务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项目修复。

3、为保证对本系统项目的服务质量,在壹年系统免费维护期间,乙方应派遣至少2名工程师按照医院要求协助项目管理、提供技术资源,并随时响应甲方的各种技术需求。保修工程师水平要求具有丰富系统管理及维护经验。

4、所有系统项目保修服务方式均为系统乙方上门负责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免费配合卫计系统的专用数据软件相关服务。

6、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免费承担医院内部原有相关系统各类数据项/软件项的改造、整合、升级、迁移。

7、保修期内免费提供的设备零配件到货为原厂全新产品,而非翻新产品。

8、保修期内乙方或厂方要保证系统98%正常运行,该98%正常运行的计算基础是每天二十四小时,如因乙方或厂方导致系统未能达到所保证的正常运行时限,保修期相应延长,并负责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9、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需对其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产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不作为此次招标范围)。

11、乙方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包括人数、时间、课程等)培训所需要的教材和讲解说明。

1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为甲方进行系统培训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包括应用软件系统的结构、运行原理、系统的主要设置等内容,各模块的使用方法参数配置,常见问题的维护解决,使管理人员能够独立操作、维护和管理该项目网络系统。

13、提供操作人员现场培训,包括应用软件的基础知识、使用功能、参数设置、快捷方法、简单问题诊断,让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等注意事项。

14、乙方提供以中文为主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手册、调试检测、验收技术交底资料。

15、乙方应如实填报各项技术数据,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签约后发现乙方在投标时有虚假行为,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依法赔偿招标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其投标虚假行为。

16、项目服务内容到甲方现场后,由乙方负责装卸和保管。

17、要求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注意防火、防盗,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装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对甲方项目引致的损坏)及损失,不可抗力条件除外(如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况产生的)情况下均由乙方承担。

9、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0、 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3、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4、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采购管理机构一份,监督部门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服务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开标一览表

2.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保证金声明/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2.3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