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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jiangdu.gov.cnrd.jiangdu.gov.cn/.../files/04b4abf543e84c92b50f70d72… · Web view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会报. 第一期 (总第187期) 2019年4月15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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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会报

第一期 (总第187期) 2019年4月15日

目 录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1)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3)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议题安排计划┈┈┈┈┈┈┈┈(7)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

主任会议议题及视察活动安排计划 ┈┈┈┈┈┈┈┈┈┈┈┈(11)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执法检查议题安排计划┈┈┈┈(13)

关于区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摘要)┈┈┈┈蒋 伟( 14 )

区政府关于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

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摘要)┈┈┈┈┈┈┈┈┈┈朱成勇(18)

关于2018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花 华(25)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商事审判

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摘要)┈┈┈┈┈┈┈┈┈┈孙 飚( 32 )

关于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及

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沈仁礼(34)

履职情况报告(摘要)┈┈┈┈┈┈┈┈┈┈┈┈┈┈┈┈┈林永贵(35)

关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林永贵履职情况的

调查发言(摘要)┈┈┈┈┈┈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教科文卫委(39)

履职情况报告(摘要)┈┈┈┈┈┈┈┈┈┈┈┈┈┈┈┈┈徐家龙(42)

关于对区城管局局长徐家龙履职情况的

调查发言(摘要)┈┈┈┈┈┈┈┈┈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49)

关于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

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51)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53 )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53)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56)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57)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58)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59)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袁江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60)

辞职报告┈┈┈┈┈┈┈┈┈┈┈┈┈┈┈┈┈┈┈┈┈┈袁江华(61)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樊跃先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62)

辞职报告┈┈┈┈┈┈┈┈┈┈┈┈┈┈┈┈┈┈┈┈┈┈樊跃先(63)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64)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65)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65)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纪要┈┈┈┈┈┈(66)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70)

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资本市场建设

“513”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摘要)┈┈┈┈樊洪喜(72)

对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资本市场建设

“513”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的

审查意见(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75)

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工业重大项目

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摘要)┈┈┈┈┈┈┈┈┈┈蒋 锋(77)

对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查意见(摘要)┈┈┈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79)

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地产市场运行

及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摘要)┈┈┈┈佘 纲(81)

对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地产市场运行及

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的

审查意见(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84)

关于履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摘要)┈┈┈┈┈┈┈┈┈┈虞 展(86)

关于履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摘要)┈┈┈┈┈┈┈┈┈┈朱 敏(89)

关于履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摘要)┈┈┈┈┈┈┈┈┈┈吕锦友(91)

关于履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摘要)┈┈┈┈┈┈┈┈┈┈仲崇文(93)

关于履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摘要)┈┈┈┈┈┈┈┈┈┈吴义彪(96)

关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评议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摘要)┈┈┈┈┈┈毛太政(99)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101)

关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摘要)┈┈┈┈┈┈┈┈毛太政(106)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09)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17)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19)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119)

2

2

90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在江都城区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庭,副主任李杰、孙恩明、沈仁礼、陆德川,党组成员张凌和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4名委员请假。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卫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德银,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区政府办、发改委、城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计委、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务局、城管局、房管局、体育局、龙川控股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办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部分镇人大专职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蒋伟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区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区政府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多次督查推进,强化责任落实,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但也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实事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督查推进力度,确保部分实事项目后续工程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同时,要着力抓好实事项目的后续运行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发挥最大效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实事项目带来的实惠,持续提升群众对民生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朱成勇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区政府关于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制定的《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符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和我区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完成《清单》整改任务;紧扣目标任务,认真制定配套整治方案;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向全区人民交出满意的环保答卷。

会议分别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和区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

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林永贵、城管局局长徐家龙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补选了1名扬州市人大代表。

李杰主持会议,杨德银就如何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了表态发言,张永庭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引领,紧扣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全面依法治区,突出精准有效,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量履职推动江都高质量发展走在扬州最前列。

一、突出监督重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视察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513”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高质量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推动创新招商方式,为全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强政策扶持,提升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产业综合体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和经济转型升级。

健全财政预决算监督机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并专题审议审计中查出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建立区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依法审查批准2018年度区级财政决算并听取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及1-10月份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深化预算联网监督,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联网监督制度。

着力关注民生改善。听取区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和高质量发展。听取区政府关于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全面优化城乡公交运行网络,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优化办事流程,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工作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新活力。听取区政府关于农药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规范农药流通使用环节,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评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情况,完善养老服务与医疗护理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督促实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促进城市品质提升。评议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强化执法监管,提高城市管理实效。视察重点城建工程、老城改造和建筑业发展情况,加快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有序推动主城改造和老城保护工作,力促建筑业做大做强。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视察全区河长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区水资源治理保护迈出新步伐。

推进法治江都建设。督查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督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保障公共安全。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听取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评议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负责人、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增强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扎实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百分制量化形式开展代表履职考核评价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有序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向常委会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及时交办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进行重点督办,相关委办跟踪督办,加大重点建议办理力度。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多措并举促进承办部门强化办理责任,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实效。

密切指导镇人大工作。指导和督查镇人大制定全年活动计划。推动落实《各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意见》,促进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定期召开镇人大负责人座谈会。组织镇人大负责人以及人大秘书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对镇人大工作的考核,营造创优争先的工作氛围。

三、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集体学法、人大机关政治学习以及干部在线学习等制度。把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改进调研的方式方法,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书》实施意见,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推动实际问题解决。持续开展“创优评先”活动,通过评选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代表建议,提高镇人大服务代表的水平以及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社会影响力。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度议题安排计划

三月份 第十七次会议

1、学法;(相关工委)

2、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2018年9月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题,消防法执法检查议题除外);(办公室及相关委员会)

3、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4、人事任免。(人事委)

四月份 第十八次会议

1、 听取和审议扬州市江都区2018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环资城建委)

2、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产业综合体建设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委)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5、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2018年11月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题);(办公室及相关委员会)

6、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六月份 第十九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环资城建委)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3、审查批准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听取部分预算单位2018年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委)

5、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6、听取和评议区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区法院部分法官、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各委办排定)

七月份 第二十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4、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九月份 第二十一次会议

1、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农委)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人事委)

5、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2019年4月常委会第十七会议议题);(办公室及相关委员会)

6、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十一月份 第二十二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1-10月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内司委)

4、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办公室)

十二月份 第二十三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办公室及各委)

2、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2019年6月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7月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办公室及相关委员会)

3、听取和评议区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区法院部分法官、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各委办排定)

4、听取和评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2020年一月份 第二十四次会议

1、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

2、听取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度主任会议议题及视察活动安排计划

三月份

听取区政府关于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五月份

1、听取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2、听取区政府关于农药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农委)

六月份

听取区政府关于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视察。(农委)

八月份

1、视察重点城建工程建设、老城改造和建筑业发展情况;(环资城建委)

2、听取区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委)

九月份

1、视察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513”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财经委)

2、听取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情况的报告。(环资城建委)

十月份

1、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2、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委)

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度执法检查议题安排计划

六月份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内司委)

关于区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政府办主任 蒋 伟

一、总体情况

一是更大力度保障住房需求。棚户区新开工3170套,基本建成3008套;完成天山馨村二期、腾飞花园、春和熙园等安置区建设,解决超腾期未安置住房1945套;投入480万元,完成公房解危1000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112户;投入800万元,对商业公寓、龙川公寓等6个老小区,总计6.8万平方米区域实施综合改造;新增公积金扩面6566人,发放贷款1313户、2.88亿元。

二是扎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投入4500万元,完成区第三中学、浦头小学、双沟中学等13所学校、13幢教学楼整修维护,加固总面积3.1万平方米;建成大桥、仙女、邵伯、小纪4个镇中心小学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并通过市级验收。

三是着力实施健康江都建设。投入1300余万元,为全区10.5万名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3.7万户、31.6万人,签约率31.42%,重点人群签约24.3万人,签约率70.27%,均超市定标准;小纪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创成二级医院,江都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均建成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投入700万元,改建城乡标准化卫生公厕10座,完成农村无害化改厕4100座;完成南水北调源头公园、金牛湾游园等5座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建成开放邵伯、丁伙、小纪、樊川、郭村等5个镇全民健身中心、90个村体育活动室,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日趋完善。

四是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投入379万元建成“龙川”24小时城市书房,总面积1100平方米,为目前全市最大城市书房;投资200万元,新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65家,实现全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投入1200万元,完成张纲、西郊农贸市场改建提升;投入445万元,建成省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1家、老年人助餐点26个。

五是不断优化区域环境质量。投入4200余万元,完成新淮江、宁启铁路、352省道沿线68公里绿化景观提升,绿化面积2600亩;投入3000余万元,新造成片林6400亩,总植树数量118万株,全区林木覆盖率提升至21%;投入1028万元,完成河道疏浚204条,土方138万方;投入5000万元,新铺设城区污水管网22.3公里,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宜陵天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推进,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六是加快健全城乡基础设施。投入10.1亿元,启动老淮江、长江东路拓宽改造,目前工程已实质性动工;投入8300余万元,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6公里,改造交通危桥8座、农村危桥60座;投入1亿元,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连片改造3万亩,新建小纪、丁沟、郭村、吴桥等镇高标准农田2.5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定目标,明任务,高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区“两会”结束后,区政府立即以“1号文件”形式,制定下发《区政府关于实施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扬江政发〔2018〕1号),明确主协办责任单位26家,将完成时限、推进序时细化到月。各责任部门把实事项目推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从方案制定、人员分配、资金落实等环节做到亲自过问、把关、督促,明确专人抓落实抓推进,层层传递压力,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实事项目。33件实事项目中,成片造林、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公积金扩面等13件实事项目均提前完成既定目标。

二是抓重点,保质量,高标准优化推进方案。在老小区整治、城市书房建设、老淮江、长江东路拓宽改造等工程类项目推进过程中,区房管局、文新局、城建局等责任部门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征迁审批、信访矛盾等难点、堵点,对项目的方案设计、手续办理、工程招投标、进场施工等环节逐一细化完善,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在家庭医生签约、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卫计委、民政局等责任部门从惠民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角度,按月排定计划,按季回顾总结,确保工作进度、质量不打折扣。

三是促联动,强合力,高效率办好民生实事。棚户区改造、体育休闲公园新建、农村河道疏浚等18项实事均涉及多个部门,部分事项还涉及到区、镇、村三级。区政府办充分发挥总抓协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镇、村联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各项目牵头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责任领回去、把责任担起来,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各协办单位和相关镇、园区顾全大局,主动服务,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作为优先事项,积极高效提供支持配合,全力协助项目建设。

四是建机制、重实效,高水平落实保障措施。一方面用足用好专项资金。区财政部门对实事项目实施专项调度,加大资金储备力度,全力保障,确保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到位。各责任部门对民生实事实行资金专款专用,既追求质量,也注重效益,确保在招投标、方案设计上做到程序完善、测算精准。另一方面多方上争配套扶持。各责任部门主动作为、用足政策,抢抓当前国家、省、市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围绕“交通危桥改造、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新建高标准农田”等项目总计上争资金6800余万元。同时,对污水管网铺设、垃圾焚烧发电等公共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市场资本作用,累计吸引社会资金6.58亿元,切实减轻财政负担。

五是按程序、依规矩,高强度抓好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坚持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实事项目的重要抓手,及时将进展情况报送有关领导,为决策提供参考。改进督查方式,把实地督查、一线督查作为掌握工作进展的主要手段、主要渠道;联合区委督查室、区监察委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督查合力。突出督查重点,重点围绕涉及“三大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分解下达的民生任务”等事关全局、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难事、急事的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制约瓶颈。严格考核制度,对照2018年年初既定序时进度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预警单,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瞄准重点项目再发力,确保在手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将实验小学建乐校区改扩建,新建空港、浦头、麾村污水处理厂等2项进展缓慢的项目作为2019年度接转项目,持续跟踪、加快推进,坚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着眼工作成效再提升,确保实事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在实事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更加虚心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参考运用,在具体实施、长效运作等方面选择与群众生活相契合的最佳方案。适时组织居民群众、人大代表开展“回头看”,对体育休闲公园、城市书房等涉及面广的项目予长期关注,扎实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三是聚焦明年工作再谋划,扎实梳理一批重点项目。2019年,区政府将秉持“可定义、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追究”的“五可”原则,按照“对接需求、部门论证、条线把关、会议审定”等程序,对预排的实事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既积极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当年建成、当年见效,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持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区政府关于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

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摘要)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环保局局长 朱成勇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有关要求,区政府组织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对当前全区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筛选,梳理出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等6方面8大类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我区乡镇工业起步早、数量多、分布散,且产业结构偏重,小化工、小电镀、小铸造、小机械加工等企业总数在全市占比最大,污染重、风险高,“散乱污”企业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中环督、省环督及中环督“回头看”环境信访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二、生态保护方面。我区生态保护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二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度较慢,有关企业的污染已引起上级部门的关注,省纪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特别指出,我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内的企业排查、关停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速。

三、水污染方面。我区地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源头,环境敏感水体较多,共设有各类考核断面21个。其中,国考断面4个、省考断面7个,近年来,通扬运河大寨桥国考断面,三阳河曹庄桥省考断面,小涵河丁伙套闸、白塔河大桥闸南等县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张纲河、灰粪港、团结河等城市河道,区环境监测站2015年以来每月进行监测,达不到水质功能标准,部分水体发黑发臭,沿河居民反响强烈。

四、大气污染方面。我区PM2.5浓度偏高,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从我区PM2.5源解析结果看,工业和燃煤贡献率44.7%,道路及施工扬尘贡献率16.6%,餐饮、生物质燃烧、烟花爆竹、汽车修理、建筑涂装等其他污染源贡献率22.7%,加之外来输入性污染叠加导致我区PM2.5浓度偏高。

五、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我区固废处置设施缺失,一般固废违规处置较为普遍,或填埋、或焚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全区已查明并上报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较多,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分布在丁沟、郭村、武坚等镇,存在一定程度的环境安全隐患。

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不足、欠账较多,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已建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污水管网配套不到位,污水收集率偏低;丁伙、宜陵、小纪等镇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转,空港新城、樊川、浦头等地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二是城乡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被省纪委列为专题分析首要问题。三是全区无集中供热系统,区域环境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沿江开发区因为分布式能源建设滞后,给长青、华伦等重点企业燃煤锅炉改造造成被动。

以上6方面8大类环境问题,是我区今后两年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要求,现将《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报送区人大常委会,请予审议。

附:江都区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

关于2018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

报告(摘要)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政府办副主任 花 华

一、关于2017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大力实施水气土污染防治。全面完成7台10蒸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整治、35家重点企业及94家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17家规模以上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岸电系统建设等年度目标任务。邵伯湖湖区3916亩养殖水域已全部退养、围网全部拆除完毕。城区新铺设污水管网22.3公里,新接管小区15个、各类生活污水排口66个。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全区共布设农用地监测点位707个、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235个,开展316家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全力推进“263”专项行动,累计减化110家,减煤7万吨,关停大运河等重要水体沿线小船厂、砂石码头、混凝土搅拌站42家,整治城乡黑臭河道55条,治理非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7家。

二是有序有力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大力实施沿岸清障工程,蓝天、海星、碧水油品厂设施均已拆除并完成验收,完成芒稻河沿线11家关停船厂场地生态修复,成片造林6100亩、恢复里下河河流湿地700亩。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县(区)级以上水源地环境整治7个,正在整改1个;芒稻河建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120户民房拆除到位,非住宅4户已全部签订协议。抓紧推进大寨桥断面达标工作,整治疏浚通扬运河大寨桥断面上下游河道3公里,建成投运大寨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宜陵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态逐步好转。

三是稳步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加大对环境问题突出企业的监管频次,建成5个网格化监管示范点,实施电镀、热镀锌、塑料造粒等行业专项整治,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等行动;加强生态红线管控,在全省率先构建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管理平台;试点推广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在华伦化工、华航特钢、中信泰富等10家企业安装监管点位150个。立案调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59件,同比上升57.9%,处罚金额1106万元,同比上升187.1%;实施查封案件8件、限产停产3件、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

二、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市场监管、农委、教育、民政、城建、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抓好农贸市场、保健食品经营户、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监管。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加强与餐饮行业协会协调力度,督促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充分发挥12331、12345等各类举报投诉平台作用,2018年累计受理投诉举报318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科学监管新成效。加大食品安全检验保障力度,分别建成邵伯、宜陵、丁沟等7个基层食品快检室,完成张纲、城北等4家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改造升级,累计检测食用农产品2300批次。构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推动润安商贸、天一油脂等10家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建成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全程可追溯。破解“四小”监管难题,按照提高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加强小餐饮监管。累计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205户、食品小摊贩备案230户,升级改造小作坊10家。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在学校、敬老院和二级以上医院食堂建设“视频厨房”,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诚信规范经营。建立健全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辖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签订《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加强入网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关停或下架不合规食品餐饮店铺100余户。

三是强化引导监管,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先后对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等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会。狠抓违法案件查办,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1件,罚没238万元,移送公安案件及线索18件。推行责任保险制度,在4家食品生产企业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四是严格执法保障,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五全”工作法,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全建档、监管全覆盖、工作全留痕、结果全公示、效能全提升。开展应急演练,编制印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成功开展樊川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加强队伍建设,新增获得中级食品安全检查员资格11人,获得初级食品安全检查员资格76人,招录27名工作人员全部充实到乡镇分局。

三、关于2017年区级财政决算和同级审计工作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狠抓财政增收节支。动态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为小微企业代理记账167家。印发《江都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意见》,引导合作银行累计投放定向贷款和互助转贷超30亿元。扎实开展“争要素、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实际到账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4.88亿元,多争取市对区结算财力补助1.02亿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8%。

二是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58亿元。调度资金10.25亿元,全面化解镇级、教育系统等隐性债务。上争各类地方债转贷资金20亿元,支持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国资控股、参股扬州石化、江都农商行,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109个100万元以上项目和30个8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再评价,选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污水厂运行费用等8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以人大监督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提升资金监管效能。对2017年同级审计发现的违规设立偿债储备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出台工业转型升级等7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资金规范使用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扎实开展财政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成功上线运行全区统一财务管理服务平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试点镇村级组织集体资金收付管理系统,不断提升资金监管效能。

四、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奋力冲刺全年目标。GDP方面,在规上工业增加值、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财政8项支出等弱项指标上攻坚发力,持续收窄GDP增幅缺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着力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征管稽查,以及非税征收部门的收入核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规上工业增加值方面,分行业、分片区开展重点企业走访帮扶活动,力促规上工业增加值稳定增长,工业开票销售千亿目标如期实现。服务业增加值方面,专题推进“个转企”,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09亿元,总量保持全市第一。外经外贸方面,帮助20强出口企业拓展市场空间,跟踪服务13个重点外经项目,外贸出口、外经营业额全市占比持续提升。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新建省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5个以上,加快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确保2018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2018年内完成企业分级评定,制定出台差别化政策,盘活一批低效用地。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积蓄经济发展后劲。招商项目抓落地,着力推动总投资100亿元的中远海产业园、45亿元的航空产业基地、3亿美元的中信泰富碱性球团等项目尽快落地。来年项目抓储备,开展2019年度省级3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市级亿元以上项目梳排,确保今年项目建设实现“开门红”。深入推进“513”行动计划,紧盯第1梯队,关注第1.5梯队,优化第2梯队,夯实后备梯队。设立政府直投的上市引导基金,专注扶持高成长性重点培育企业和重点后备企业。

四是坚持共建共享,着力提升百姓获得感。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启动江都中学的迁建、实验小学建乐校区二期建设。深入实施“健康江都”行动计划,以区镇村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诊疗、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加快江都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建设进度,2019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确保2018年采集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五险”新扩面2.4万人。

五是及早谋划启动,开展“十三五”中期评估。组织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其中23项指标达到规划序时进度要求,占全部指标(30个)的76.7%,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2018年全年目标实现以及“十三五”后半期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关于2018年上半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控分析,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4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税收收入36.91亿元,同比增长15.4%。

二是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鼓励制造业贷款财政资金存放试行办法》,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两创示范”,重点培育仙城科技综合体、创艺985等A类示范点,审核发放创新券、服务券2980万元。结合区资本市场建设“513”行动,出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全面保障10大类、130项民生幸福工程顺利实施。积极稳妥推动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各项民政优抚和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与扬州主城区全面对接。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推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改造农村危桥74座,实施“一事一议”项目102个,累计发放涉农补贴3.33亿元。继续支持“263”专项行动,累计拨付专项奖补资金3.1亿元。

四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召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和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支脱钩,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用经费继续保持“零增长”,对“五公经费”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有效控减行政运行成本。认真执行十年期全口径债务化解方案,严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红线。对年度各类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六、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在学习培训方面。对全区监管人员发放监管员手册,每人每年培训40学时以上,提高检测技能。在全员监管方面。各镇监管员从单一的种植人员扩大到畜禽、水产等技术人员,真正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担责。

二是加强基地建设,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致力产地环境生态化。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关闭禁养区养殖场234家;设立47个监控点,每年两季同步开展产品与产地监测预警;在吴桥镇建成省级水稻和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辐射面积分别达2万亩和0.22万亩;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全区农药和肥料使用量分别下降约5%和1%,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覆盖率83.7%。致力农产品生产绿色化。组织邵伯、小纪、丁伙等6个镇整体申报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订单生产;开展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以基地品牌或企业品牌包装上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区80%以上农产品规模生产单位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是严格检测执法,努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累计速测蔬菜果品4.2万批次,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检测1217例,屠宰场瘦肉精检测7939例,水产检测333批次,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执法处罚信息。按标准重新核准330家农资经营点经营许可,目前已核发275家,其中11家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有效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

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摘要)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法院副院长 孙 飚

一、紧扣服务大局主题,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将商事审判融入全区中心工作,持续加强与党委政府重大项目办对接联系,为重点工作项目提供司法保障。继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商事审判中发现的影响和束缚经济发展的事项,及时以建议的形式反馈提醒。紧紧围绕供给侧改革和金融风险防范等司法应对工作深度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凝聚商事审判与刑事打击的联动合力,推进防范和惩治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案件审理中加强部门合作,为商事矛盾纠纷化解创造有利环境。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提升商事审判质效

探索以智能化信息化促进商事审判现代化,发挥文书自动生成、类案智能推送等辅助功能,提高审判效率。继续推进商事案件简化审改革,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多元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保险、金融等纠纷诉调对接和“分调裁”机制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层次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院庭长对商事审判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院庭长在审批程序性事项、综合指导审判等方面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接受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严格执行最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商事案件评议中话语权。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精准识别“僵尸企业”,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继续健全“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事审判网上立案、送达、庭审、调解等便民措施。邀请辖区律师轮流值班,为商事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受理援助申请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等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庭审直播工作,规范财产保全裁定送达申请人工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积极运用语音智能识别系统,全面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在《江都日报》每月开设2期法治专栏,加强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公开商事审判工作动态。

四、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商事审判队伍素质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清单式”管理压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活动。认真落实本院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梳理包括商事审判工作在内的各种廉政风险。完善商事审判团队建设,明确员额制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范围,适时调整和优化商事审判资源配置。根据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健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合理确定差异化标准工作量。继续与高等院校联办培训班,定期组织商事审判干警参加“中国法学名家讲堂”视频讲座活动,开展青年法官读书沙龙等活动,鼓励法官撰写理论文章和案例评析。

关于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

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沈仁礼

各位组成人员:

我代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会议报告区十六届二次人代会以来的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情况。

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共有代表341名。截至目前,减少代表2名,即:李伟代表调离江都区行政区域工作;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接受任华高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代表出缺情况以及工作需要,按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人武部选区、大桥镇第一选区、真武镇第七选区分别补选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吴敬文、团区委书记毛国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花志荣3名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18年12月中下旬,人武部选区、大桥镇第一选区、真武镇第七选区依法进行了补选。2018年12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3个选区的代表补选工作进行了审查,认为补选工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吴敬文、毛国亮、花志荣3名同志依法当选,代表资格有效。

目前,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履职情况报告(摘要)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永贵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坚持机构改革和职能履行两手抓、两不误,实现班子团结、队伍稳定、工作不断。区市场监管局先后获国家、省商事制度改革先进窗口,江苏省文明单位等称号;2017年,被省人社厅、省工商局联合评为先进集体,质量强区工作连续第八年获得全市第一名,食品安全工作、民营经济均获全市一等奖;连续三年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综合绩效考核先进集体;2018年,区委、区政府对44家涉企服务部门进行综合评议,我局荣获第三名;12月份,我区高分创成“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区”。本人还先后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

(一)坚持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促发展。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我多次到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协调, 顺利实施“多证合一”、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3550改革、不见面审批、一张网建设,保证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我区打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全区市场主体突破10万户,其中企业3.2万户、个体工商户6.81万户。市场主体新增数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增长,增加总数达3.86万户,同比增长27.7%,市场主体各项发展指标均在全市名列首位。同时提议推行登记项目“审核合一制”,简化审批环节;下放行政事权,将食品流通类个体工商户和500平方米以下餐饮经营许可权限全部下放基层分局,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方便群众;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证照一体化”,此创新做法获省市肯定,在全市推广,并被国内多家媒体专题报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17年度工作创新奖。二是加强重点安全监管。提议将特种设备、食品小作坊、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能全部下放至基层分局,在全区逐渐形成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大安全监管格局,并加快基层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建成11个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实现乡镇快检室100%全覆盖,夯实食品安全检验保障基础。到目前为止,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同时高度重视医药产业扶持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对赛诺格兰PET-CT项目开展跟踪服务,目前该企业量产累计达15台,产值4.5亿元。2017年7月原省食药监局俞善浚副局长来我区调研时,对企业运行质态及我局服务工作表示肯定。三是实施质量强区建设。我积极做好质量强区协调推进工作,不断提升全区质量供给水平,主要质量发展指标保持扬州前列。目前,我区企业主持参与制订96个国家标准、99个行业标准、4个团体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135个;建成 1个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分委会,29个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组;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6 个、省市农业地方标准50个;获批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77家,其中国家AAAA级、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为7家、17家。拥有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1家、省名牌产品85个、江苏“双百品牌”1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1个、省质量奖企业2家;中国驰名商标11件、地理标志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省级以上技术标准项目和各级品牌总量均居苏中前列,2017年,我区被命名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并授予“金风奖”,全省仅10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二)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求规范。一是增强法治观念。自觉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参与制定全局学法计划,带头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工商、质量监督、食药监督等各类法律法规。同时抓好全局法制学习,督促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16年我局被评为扬州市“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二是落实法制规范。机构改革后,我局逐步统一法律文书,编制推广《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程序实用手册》,实现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成立运行投诉举报中心,出台《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工作制度》,实现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抓好行政执法。积极鼓励一线执法人员挖掘案源、查办案件、主攻大要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执法人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仅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56件,其中违反工商法规经济违法案件82起;生产领域质量违法案件61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13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25起,其中涉及食品药品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4起。

(三)坚持廉政自律,正风肃纪树形象。一是提升政治素养。本人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党章》、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纪党规;邀请区委党校、市纪委党廉室领导来局作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参加市委党校2017年领导干部秋季主体班学习,并被评为优秀学员,牵头起草的调研报告获一等奖。同时主持参与理论调研文章的撰写,多篇论文在全市社科联学术论文评选、区镇局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调研活动中获奖。二是紧抓制度建设。三局合并后,对全局各项制度进行重新整理汇编,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确保执行“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同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不搞一言堂。三是履行“一岗双责”。一方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工作与整体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逢会必谈;先后对40余名新进公务员、25名党员干部开展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另一方面强化权力监督。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审议意见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专项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我就全区《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社会群众的监督,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建议14件,交办信访2件,满意度均为100%。同时作为扬州市人大代表,我带队走访选民代表、企业群众70余人次,个人访谈职工50余人次,近期我还积极推动“百名市场监管干部进千家民企大走访”活动,目前此项活动还在进行中,本人已走访企业8家。

二、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措施

一是自身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原质监、食药监的业务知识还不够全面系统,并没有达到“专业化”要求。二是创新改革需不断推进,一些优势工作发展后劲不足,在服务监管措施上缺少创新突破。三是调查研究还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强有力的应对措施。今后,我将以此次述职为契机,振奋精神,激励斗志,更好地履行职责,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强人员和职能融合,努力带领大家履行好市场监管各项职能,把部门监管的领域管住、管好。三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在大数据建设、实验室建设、标准计量服务、品牌商标培育、综合监管执法等方面,形成一批有特色、有优势、有影响的工作举措、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助推力、民生安全保障力。四是坚持廉洁从政。我将时刻以党章为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纪律的刚性来约束自己,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

关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林永贵履职情况的

调查发言(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财经委和教科文卫委的同志对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林永贵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认真学习,履职能力提升较快

该同志担任现职以来,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注重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跨部门、跨行业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在机构改革后突出对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坚持学以致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获奖或被评为优秀。

二、勇于实干担当,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该同志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工作成效十分显著。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实现平稳过渡。该同志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在担纲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并机构改革工作中,善于谋划全局、协调各方,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统筹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了改革的平稳过渡。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区市场主体突破10万户,各项发展指标均在全市名列首位。推行登记项目“审核合一制”,简化审批环节,下放行政事权,最大限度地服务企业,方便群众。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证照一体化”,该项工作创新得到省、市充分肯定,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17年度工作创新奖。着力构建安全监管新格局。推进监管职能下放、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检测基础建设,任职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药特安全责任事故。高度重视医药产业扶持工作,督促做好列省相关项目的跟踪服务,得到省相关部门肯定。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积极做好质量强区协调推进工作,不断提升全区质量供给水平,主要质量发展指标保持扬州前列。省级以上技术标准项目和各级品牌总量均居苏中前列,2017年,我区被命名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并授予“金风奖”,全省仅10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在林永贵同志带领下,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受到国家、省、市、区多次表彰,获得多项荣誉,个人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

三、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行政意识较强

该同志具有较强的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能够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完成人大布置的工作或交办的事项,按照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并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牵头答复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共14件,代表满意度100%。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制规范,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仅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共立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56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

四、恪守廉政准则,“一岗双责” 履行较好

该同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在为企服务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好廉政标杆。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上率下,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心干部职工,群众口碑较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对照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工作与整体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任职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未发生违规违纪案件,努力营造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履职情况报告(摘要)

──2019年1月4日在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城管局局长 徐家龙

一、坚持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长期以来,我始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以党的理论为重点,以业务知识为主线,把学习作为把握政治方向,增强适应能力,指导工作实践的源泉和动力。一方面,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注重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政策、业务及法律法规,坚持学以致用,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城管工作的要求、摸索城管工作的规律,探索城管工作的路径,进一步提高自己城管专业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实现了从城管工作“门外汉”到“内行人”的转变。

二、认真履职尽责,打造特色亮点,助推管理转型升级

1、着眼全局,精选载体,科学铸就良好工作格局。为全面部署落实好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铸就多级联动、层层落实、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我积极寻求有效载体,强化内部挖潜增效,以提升能力、激发干劲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了以“比市容管理重点工作力度、比整治常态长效巩固水平、比依法行政手段执行落实、促队伍管理形象综合提升”为主题的“三比一促”中队管理竞赛活动,构建了“目标定位、岗位定责、标准定制、考核定性”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管理竞赛,全局形成了争先恐后,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各项管理工作,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执行有力的良好风气不断凸显,为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年来,各中队整治到位并通过认定的各类市容环境整治目标已达6278项。

2、聚焦问题、持续攻坚,全力破解城管痼疾顽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身边、最迫切”的市容管理难点热点问题为导向,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市容管理要求,以“巩固提升、着力攻坚、大胆创新、精细长效”为目标,以占道经营、违章亭棚、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广告店招等“十大”专项整治为抓手,破解市容管理中的重点难题和历史积弊,努力推动城区市容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多管齐下整治占道经营。对照“无出店经营街区”的创建标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出店经营、城市“六乱”现象8342处(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严管、重罚、优秩序”机动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流动摊点,累计规范各类摊点2039个(次),暂扣各类占道经营车辆182辆、电子秤438台;“地毯式”排查整治校园周边、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流动摊点、店外出摊152处,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重拳出击攻克市容乱点。联合公安、仙女镇开展“拔钉子”专项行动,以北城区占道水果大棚整治为突破口,成功取缔城区三元路、广州路、三江东巷等637处违规占道亭棚。采取“劝与管、堵与疏、拆与控”相结合的方式,打赢了新园路、大会堂南路、金山路中医院西侧、世纪联华西侧人民菜场路、振兴路、中心农贸市场华联巷等马路市场的“攻坚战”。集中清理工农路、惠民路、浦江路、南吴路、乐和路、利民北路、润江路、南苑东路等主次干道沿线、商圈及小区周边摊点、餐饮店占道经营等问题,消除车辆拥堵、噪音刺耳、污水横流、油烟肆虐等市容乱象,补足文明城市创建短板。

三是多措并举严控露天烧烤。严格烧烤器具、桌椅“双入室”和油烟净化排放管理标准,采取落实“点对点”责任、延伸工作时间、“定时打卡评分”、强化巡查督查等有效举措,及时查处露天烧烤和油烟扰民问题,依法取缔了长期占道严重扰民的24处露天烧烤,其中包括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8处新疆烧烤摊点,城区正常营业的烧烤门市已从84家减少到现在的60家,涉及露天烧烤方面的投诉已大幅度下降。

四是严格管理规范广告店招。开展“靓城行动”,采取“拆除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方式,全面整治城区违规户外广告、店牌店招和城市家具,消除视觉污染、打造清爽城市天际线,目前已全部拆除江都城区183处楼顶广告店招,拆除、改造、规范主干道存在的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店牌店招1608处,并对169处城市家俱全面出新。积极推行发放广告店牌店招告知书1241份,督促引导商家自觉履行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报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城区广告店招设置行为,不断提升广告店招设置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对城区各类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等建筑附着物进行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累计发放安全隐患告知书7682份,确保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

3、多措并举、巩固成效,创新模式打造工作亮点。在区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积极探索创新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物理隔离、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等长效管理路径,巩固深化整治成果,打造城市管理工作亮点,力求标本兼治、突出实效、不走过场。

一是实施购买服务。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在区财政大力支持下,每年投入250万元,通过招投标流程招聘61名保安,强化明珠、太阳城、龙川及新园路等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和部分路段的市容管理,全面改善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

二是落实物理隔离。在三元南路、惠民路、工农路、人民菜场路、华联巷等已整治到位路段、易回潮反复部位,通过设置宣传栏、仿古花箱、绿化带、安装防护网等措施,不仅有效占领“阵地”,阻隔占道经营,彻底杜绝回潮,更将原先城市管理的“乱点”彻底改造成为城市形象的“亮点”。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运用整治办和数字化两个平台,积极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文明城市及市、区重点目标任务,通过借势借力,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区人医、实小门前乱象采取封闭门市房、设置公益广告文明长廊等措施进行整治提升亮化。推行公安-城管联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开展高频率、强有力的系列专项整治,形成了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注重堵疏结合。新建新都路美食便民服务广场(小贩中心)并于2017年5月初正式营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入驻中心,同时在曹庄菜场、广州路菜场、利民桥南、红卫桥西侧设置景观式亭棚,引导摊贩入场入室经营,有效化解了“城市面子”和“摊贩肚子”的矛盾。

4、强化内务、转变作风,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近年来,通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树立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以“学法、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学习机制,围绕“实战、实用、实效”的学习目标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邀请公安法院等法律专家集中授课等多种形式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修订各项规章制度18篇,全面厘清部门权力职责,公开执法权责清单22条,制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一线执法队员统一配齐、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了执法规范化。

三是狠抓工作作风。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的目标,认真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实行中队、大队、督查考核科三级督查机制,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抽查、跟踪专查等方式,重点整顿“庸、懒、散、浮、拖”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有效地促进管理工作良性运转。

四是严格依法办案。加大依法办案力度,重点对城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店外出摊等民生市容难题严格落实依法办案,同时创新行政处罚案件“零口供”办案模式,并依靠司法部门力量强制执行,全面体现法律的震慑力和威慑力,有效解决管理难、执法难的问题。三年来,我局共办理城市市容管理方面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7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件,不仅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办案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同时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服从管理意识也得到明显增强。

三、主动接受监督,永葆公仆本色,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接受监督,善于听取意见。积极主动向区人大汇报相关工作,对区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建议,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认真办理,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2016年以来,圆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2件,得到人大代表的认可和肯定。同时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人大代表的支持,不断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服务为民,回应群众关切。始终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倾听民声民诉,体察民情民意,关注民忧民难,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年来,共办理“12345”、市长信箱、各类来信来访1235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同时举一反三,梳理解决江都桥北铝合金出店经营等社会热点问题63件,有效提升群众对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度和满意度。

三是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模范遵守“两准则四条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签订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置群众的利益于第一位,永葆共产党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

四、正视存在问题,补齐自身短板,力争工作再创佳绩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荣获了扬州市文明单位、江都区“特别贡献奖”、扬州市城管系统目标考评一等奖、扬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从某种程度上讲,城市面貌的改善是执法队员用汗水、泪水甚至鲜血换来的!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大,引发被管理对象对抗性加剧,先后有40多名队员被业主纠缠、辱骂、甚至殴打,但他们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沉着冷静应对各类矛盾纠纷。在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支撑下,对拒不配合、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行为依法从严打击,40余人因拒不配合、阻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中13人因暴力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其中3人已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12人被治安拘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一是系统学习不够,理论水平不高,业务知识欠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担当精神不强,缺乏敢于担当、舍我其谁的勇气和锐气,遇到难题解决的决心不够大、下手不够快、处置不够狠。三是创新意识不强,不能深入研究城市管理的规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导致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一种循环往复的状态。四是工作作风不实,工作布置多,检查落实少,口头说教多,实际操作少,坐堂办公多,深入一线少,导致对一线工作不能够全面了解,存在问题知之不多。特别是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对照文明城市的高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存在不少非尽善尽美之处,如主次干道沿线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城市“六乱”等问题有回潮反复现象;违规设置的店牌店招欠账较多;部分城郊结合部管理标准不高;少数商家法律意识不高、法治观念淡薄等,需要我们下大力气,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将以此次述职评议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认真履职,担当尽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像“绣花一样精细”管理好城市,为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精致精细、常态长效水平积极努力工作。一是不断锤炼坚强党性。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始终把加强党性锻炼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的重要途径,不断锤炼锻造,坚持学习,用“学”来推动“做”,用“做”来检验“学”的成果,确保学做成果的相互转化。二是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始终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以身作则,干净做事,以上率下,做好榜样。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进一步管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政方面不出问题。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面对城市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大胆负责,敢于担当,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着不让地抓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关于对区城管局局长徐家龙履职情况的

调查发言(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和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委对区城管局局长徐家龙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大家一致认为,徐家龙同志敢于担当,善于谋划,勇于创新,团结带领城管队伍,主动作为,勤政廉政,在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和“三拆三整治”等重大活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升。

1、角色进入较快。该同志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的岗位要求,十分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遵循,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保持了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工作方向的正确性,很快适应了城管局局长的职责要求。座谈中,大家普遍认为徐家龙同志基层经验丰富,工作思路清晰,依法办事水平高,管理协调能力强,已成为城管战线上的行家里手。

2、工作实效突出。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围绕上级相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长效管理举措,推动了我区市容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依法办案力度,创新行政处罚案件“零口供”办案模式,提升了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部门联动,推行公安—城管联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运用整治办和数字化平台,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着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攻坚,对长期扰民的占道经营、市容乱点、马路市场 、露天烧烤、广告店招等城市管理顽疾开展专项整治,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人大代表年年反映的江都桥铝合金出店经营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也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三是探索长效管理路径。坚持堵疏结合,注重研究谋划,采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善农贸市场周边秩序;落实物理隔离,杜绝占道经营回潮;新建新都路美食便民服务广场,引导摊贩入场经营等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避免了城市管理整治—回潮—整治的怪圈。

3、自律意识较强。该同志党性强、廉洁意识高,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带头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工作作风民主、做人做事公道正派。注重城管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以“学法、执法、考评”为主题的学习机制,开展“三比一促”等中队管理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知识水平。

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同时,座谈会上大家希望能够加快理顺城管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城管队伍工作积极和主动性,以适应城管新形势新要求。

关于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清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月4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制定的《2019—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符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和我区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成人员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单》所列突出问题按时整治到位。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1、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完成《清单》整改任务。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进一步理顺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水平。要结合环境问题具体整治目标,开展跟踪督查考核问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完成《清单》整改任务。

2、紧扣目标任务,认真制定配套整治方案。要根据《清单》目录加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整治方案。一要落实“一事一策”举措。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制定工作措施,规范验收标准,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争取以可见可感的整治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要明确阶段整治目标。对于本年度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到位;对于跨年度才能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量化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客观反映生态环境现状,特别是整改实际成效,以便于检查考核评估。三要适时调整《清单》内容。要根据整治情况,对突出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确已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要及时销号,动态更新,确保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

3、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收到《审议意见书》后,区政府要利用户门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清单》。以《清单》问题整治为抓手,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将上年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