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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評論第二十期 123146 (民國九十九年),台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23 ARTS REVIEW, NO. 20, pp.123– 146 (2010)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 ISSN: 1015-624 「和」與「德」─柏拉圖與 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李美燕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教授 摘要 「和」(和諧與中和)是古希臘與中國先秦時期音樂美學中的核心觀念,本論文旨在探 討柏拉圖(Plato, 427-347 B.C.)與孔子(551- 479 B.C.)樂教思想中之「和」與「德」的關 聯性,全文以柏拉圖的樂教思想為主,先耙梳與釐清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基本論題,再分析 「和諧」概念在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意義,接著,對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異同做比較。 最後,筆者將指出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和諧」與孔子樂教思想中的「中和」其實是道德教 化的同義詞,然由於兩人對人性本質和宇宙觀的認知差異,使兩人的樂教思想各自展現不同 的特色,尤其是對「和」(和諧與中和)的理解更是大異其趣。 關鍵詞:和諧、中和、柏拉圖、孔子、樂教

「和」與「德」─柏拉圖與 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academic.tnua.edu.tw/publish/books/e20/20-5.pdf · 最後,筆者將指出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和諧」與孔子樂教思想中的「中和」其實是道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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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藝術評論第二十期 頁 123-146(民國九十九年),台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123 ARTS REVIEW, NO. 20, pp.123– 146 (2010) 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 ISSN: 1015-624

    「和」與「德」─柏拉圖與

    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李美燕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教授

    摘要

    「和」(和諧與中和)是古希臘與中國先秦時期音樂美學中的核心觀念,本論文旨在探

    討柏拉圖(Plato, 427-347 B.C.)與孔子(551- 479 B.C.)樂教思想中之「和」與「德」的關

    聯性,全文以柏拉圖的樂教思想為主,先耙梳與釐清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基本論題,再分析

    「和諧」概念在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意義,接著,對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異同做比較。

    最後,筆者將指出柏拉圖樂教思想中的「和諧」與孔子樂教思想中的「中和」其實是道德教

    化的同義詞,然由於兩人對人性本質和宇宙觀的認知差異,使兩人的樂教思想各自展現不同

    的特色,尤其是對「和」(和諧與中和)的理解更是大異其趣。

    關鍵詞:和諧、中和、柏拉圖、孔子、樂教

  • 124 李美燕

    壹、前言

    柏拉圖身為西方音樂教育史上的一個重要先驅者,其樂教思想之提出乃有其歷史文化的

    背景。在古希臘時期,音樂(mousike)原本具有多重的涵義,「除了音樂本身之外,還包括

    詩歌、舞蹈和體育鍛練」(Fubini 2004, 4)。「有可靠的證據表明在公元前 7 到前 6 世紀,首

    先在斯巴達,然後在雅典,音樂慢慢被當作教育過程的一個部分」(Fubini 2004, 7),「貴族

    的教育者們通過演奏里拉琴、歌唱吟詩、舞蹈及體育鍛練來培養他們的學生。」(Fubini 2004,

    4)。而柏拉圖即是在這個文化背景下,提出樂教來培養道德人格,做為建立理想城邦的方式。

    從柏拉圖的對話錄來看,其中提及音樂者主要有七篇:《普羅塔哥拉篇》(Protagoras)、

    《理想國》(Republic)、《饗宴篇》(Symposium)、《費多篇》(Phaedo)、《費得魯斯篇》

    (Phaedrus)、《迪美吾斯篇》(Timaeus)、《法律篇》(Laws)等 1,根據柯普思登(Charles

    Frederisk Copleston)對柏拉圖著作真偽的考證,證實這七篇作品確實為柏拉圖本人所作。

    而這七篇中,又以《理想國》與《法律篇》談及樂教者最多,本論文主要即是根據這兩篇

    1 筆者對柏拉圖的認知觀點,主要參考下列中英文譯本:

    Plato. 1989。柏拉圖理想國(The Republic)。卓維德英譯、侯健譯。台北市:聯經出版社。 Plato. 2003。柏拉圖全集。王曉朝譯。台北市:左岸文化。 Plato. 2004. Protagoras.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pr/(April 24,2010) Plato.2004The Republic.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r/(April 24,2010) Plato. 2004. Symposium.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sy/(April 24,2010) Plato. 2004. Phaedo.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pho/phaedo.html (April 24,2010) Plato. 2004. Phaedrus.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phs/(April 24,2010) Plato. 2004.Timaeus.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ti/index.html(April 24,2010) Plato. 2004. Laws.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http://ebooks.adelaide.edu.au/p/plato/p71l/ (April 24,2010) Strunk, Oliver and Thomas J. Mathiesen,eds. 1998. Source readings in music history V.1─Greek Views of Music. New York: Norton. Piero Weiss, Richard Taruskin. 2008 . Music in the Western World: a history in documents,(2nd ed.)Belmont, CA:Thomson/Schirmer.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25

    的內容所展開。

    另外,《理想國》一書主要是蘇格拉底(Socrates)與阿得曼圖(Adeimantus)、格勞孔

    (Glaucon)的對話錄,其中,除了第一冊,柏拉圖的觀念很明顯地是受到蘇格拉底的影響

    外,第二冊至第十冊都是屬於柏拉圖自己的思想;而《法律篇》則是克里特人、斯巴達人、

    雅典人等三人的對話錄,《法律篇》則是柏拉圖的晚年之作(Copleston 1986, 178-188)。

    廣義來說,柏拉圖對話錄中的內容不論對話的角色為誰,都屬於柏拉圖的思想,筆者為

    使論述清晰,避免混淆,文中的引述一律稱之為柏拉圖的觀點。全文先耙梳與釐清柏拉圖的

    樂教思想的基本論題,輔以柏拉圖的其他觀點來探討,爾後,再與孔子的樂教思想及其「中

    和」觀做一比較,以見兩人之樂教思想的共識與分歧,並從兩人觀點之同異比對來探析「和

    諧」與「中和」在兩人樂教思想中所扮演的角色意義為何?

    貳、柏拉圖樂教思想的背景與主旨

    柏拉圖在其論著中曾對「音樂」的意義提出兩種說法,其一是高低旋律變化的秩序稱之

    為節奏(rhythm),而聲音中高低音的適度混合則稱之為和諧(harmony),節奏與和諧的結

    合即是「合唱曲」(《法律篇》,665A);其二則為凡是能教育人的靈魂的聲音,即稱之為「音

    樂」(《法律篇》,673A)。這兩個定義顯然都是來自長時期希臘文化的傳承,前者視節奏與

    和諧為音樂的兩個要素,後者則視音樂具有教育的功能,而不只是純粹的音樂藝術。

    然而,何以在柏拉圖的觀點裡,音樂具有教育的作用呢?從柏拉圖的論著可見,他提出

    對藝術的深層思維,在《理想國》第十卷,柏拉圖曾以床和桌子為例,他認為世界上有無數

    張的床和桌子,製作者是根據床和桌子的「理念」(楊深坑 1988,57-63)2 來製造床和桌子,

    文中的論述乃筆者對上列譯本咀嚼後所提出的解讀,在行文上,譯述的內容大部分參閱侯健與王曉

    朝的譯文加以增刪潤飾而成,不敢掠美,特此說明。此外,在正文中僅標明文意出處(篇名及行數),

    不再另做出處註腳。

    2 參閱楊深坑。1988。柏拉圖美育思想研究。台北市:水牛圖書,頁 57-63。 筆者根據楊深坑的觀點,將柏拉圖的「理念」(Ideals)簡要說明如下: 柏拉圖的理念是哲學家透過睿智與辯證而通觀存有的本質,既不是思維所把握到的客體對象,也不

    是意識所塑造出來的某物。理念是自本自根的存有,自成一個理念王國。世界上所有的真實存在都

    必須參與或模仿理念,而一切感覺世界的存在之物都有一種傾向理念的動力,以補足其在感覺世界

    中所未能具有的形而上的完美。因此,柏拉圖認為,美的理念才是獨立自存的,其他感覺世界的美

    都是參與或模仿理念世界的美,才呈顯出美的形式。同時,柏拉圖認為在所有的理念中,美的理念

  • 126 李美燕

    而為人們所使用,但是,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床和一個桌子的理念,且製作者不可能自己

    創造出這些理念(《理想國》,596B-596D)。同樣地,柏拉圖又以三張床為例,一張是由神

    所創造,乃是床的本質;一張是木匠所製造的床;另一張則是畫家所畫的床,畫家所畫的床

    乃是模仿神所創造和木匠所製造的床而來(《理想國》,596E-597E),他用這個譬喻來說明現

    實世界是「理念」的摹本,而藝術又是現實世界的摹本。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柏拉圖不重視藝術和藝術家的地位(楊永賢 2008)3 。事實上,以

    音樂而言,在柏拉圖的思想中即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理想國》裡,柏拉圖預設現實

    世界和理念世界和諧統一的理想,為了培養人類能接近真正「善」的理念(楊深坑 1988,

    67) 4,他提出藉諸教育以達成其目的,其中最重要者即是音樂教育,因為音樂的節奏和旋

    律可以滲透到人的靈魂裡面,使靈魂變得優美(《理想國》第三卷,401E)。

    所以,在《理想國》中,即使柏拉圖把音樂家看作是工匠,是使年輕人墮落的敗壞者,

    但音樂教育仍然是重要而必要的。他認為,音樂不應該只是一種技藝,音樂的意義在使年輕

    人變得更加有禮貌、更穩重,而且更能懂得做好自我調適與節制,在說話與做事方面都能夠

    更有能力。「音樂」甚至是達成人類美德教育的最高和最有效的手段,因為凡是受過音樂教

    育的人,長大成人以後,會很自然地歡迎理智的到來,理智在那些受過音樂教育的人們眼裡,

    就好像是早已認識的老朋友(《理想國》第三卷,401D-402A)。

    而在柏拉圖將音樂之美與和諧做為通向道德和理性規範的橋樑時,他也對音樂的調式、

    節奏與樂器提出省思。在調式方面,他認為米索利地安(Mixolydian)調式、海波利地安

    (Hyper-Lydian)調式都屬於輓歌性質的調式;利地安(Lydian)調式和伊奧利安(Aeolian)

    調式則為靡靡之音,皆不足取。他認為人們只需要保留能夠表達成功與失敗、節制與勇敢特

    色的多利亞(Dorian)和菲裏底亞(Phrygian)兩種調式(《理想國》第三卷,398C-399C)。

    最為顯著,乃是發動教育動力的最有力的因素。

    3 參閱楊永賢。2008。孔子柏拉圖音樂美學思想的比較。台州學院學報,30 卷 4 期,頁 79-83。 楊永賢以為「柏拉圖把理念抬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以哲學代替美學,後果就是把藝術貶低到最低的

    位置」、「從他的理念出發,藝術就成為了理念『影子的影子』、『摹本的摹本』,與真理相隔三

    層,不能揭示真理」。另外,參閱楊深坑的觀點則以為,很多美學家對柏拉圖藝術理論的詮釋,皆是

    本於「共和國篇」第十卷,以為感覺世界模仿理念世界,而藝術又模仿感覺界世界。事實上,柏拉

    圖的用意乃在說明真正的藝術是本於理性,對理念世界做真實的模仿,虛假的藝術則流於虛幻。(同

    注 2,頁 68-69)筆者採楊深坑之說,著眼於柏拉圖的真正用意。 4 參閱楊深坑之說:「善之理念超越了本質,賦予其他理念存在以及被識的特質,它本身並非本質。」(同注2,頁67)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27

    而在樂器方面,柏拉圖認為,在歌唱奏樂時不需要用多弦的樂器,或使用能奏出一切音

    調的樂器,尤其是笛子(double flute,見附錄圖一)。他僅贊成弦位較少的阿波羅樂器(Lyre

    七弦豎琴,見附錄圖二)(《理想國》第三卷,399D-E)。同時,柏拉圖認為,也不必供養三

    角複音七弦琴的工匠,或是任何其他製造多弦怪調樂器的師父;而在節奏方面,他反對繁瑣,

    因為複雜的音樂就像是混雜的食物,令人生病、放縱,相反地,簡樸的音樂則可培養人在心

    靈方面的「節制」(《理想國》第三卷,404E)。柏拉圖以為,樂教的目的也就是在培養心靈

    的節制,讓人們具有音樂的理性,以調節自我的意志和欲望,而成就一個完美的人,一個具

    有真正美德的人。

    參、「節制」與「和諧」的理念與實踐 一、節制

    「節制」與「和諧」是柏拉圖樂教思想中最重要的兩個要素,他認為當音樂教師透過詩

    樂的教導,灌輸給兒童們自我節制的觀念,讓兒童們的心靈相當熟悉節奏和旋律之後,將會

    使他們變得更溫柔、更和諧,也更懂得自我節制,能在做事和說話方面有更好的能力。(《普

    羅塔哥拉篇》,326B)也正因為如此,柏拉圖強調複雜多樣的音樂使人放縱,唯有簡樸的音

    樂才會讓人的靈魂產生節制,所以,不要追求複雜的節奏與多變的旋律,而應當考慮什麼才

    是有秩序而勇敢的節奏,能夠使人的生活的步調和言行一致(《理想國》第三卷,399E-400A)。

    同時,柏拉圖還反對音樂的翻新,他認為音樂的花樣翻新可能帶來的危險,是無法預測的(《理

    想國》第四卷,424C)。

    二、和諧

    至於「和諧」作為柏拉圖樂教的教化理念,在他的論著中可見多元的意涵:

    (一)高、低音的和諧一致

    在《饗宴篇》中,柏拉圖提出音樂的技巧就是要解決高低音的不和諧,高音和低音若處

    在衝突狀態就不能產生和諧,但可以透過節奏快慢的協調來解決(《饗宴篇》,187A-187E)。

  • 128 李美燕

    (二)和諧模仿理念的本質

    在《費多篇》裡,柏拉圖曾經做過一個比喻,假使某人弄壞了七弦琴,琴弦被割裂或扯

    斷了,儘管樂器和琴弦本身可能朽壞,然而,七弦琴分享自「理念」的美好的、神聖的和諧

    本質依然存在(《費多篇》,85E-86A)。

    (三)音樂和體育相輔相成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提出先用音樂來陶冶靈魂,再用體育來鍛練身體(《理想國》

    第二卷,376E-377A),因為倘若僅致力於體育,會使人變得剛硬和兇猛,像個野蠻人;反之,

    若僅致力於音樂,會使人產生柔弱和婦人氣(《理想國》第三卷,410C-D)。因此,必須透

    過音樂和體育相輔相成以教化人心,才能使人的理智和激情獲得協調,所以,柏拉圖提出能

    把音樂和體育配合得最好,以最適當的比例把兩者應用到靈魂上的人,就是最完美與最和諧

    的音樂家,這遠比將一般僅知道彈琴弄弦的人稱之為音樂家來得更恰當(《理想國》第三卷,

    412A)。

    (四)身體與氣質互相適應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也提出當人的靈魂擁有美好的氣質,且能與有形的身體相稱,

    就能具有一種和諧之美(《理想國》第三卷,402D)。

    (五)抽象之中的純粹和諧

    在《迪美吾斯篇》中,柏拉圖提出音樂中的和諧可以調整心靈的和諧,同時,也可以反

    映整個宇宙的秩序。恩里科‧福比尼(Enrico Fubini)在《西方音樂美學史》中稱之為「一

    種存在於抽象之中的純粹和諧」(Fubini 2004, 29)。

    然而,柏拉圖的理想一旦落實於城邦政治上實踐,必然要提出音樂教育具體實施的作法

    為何?他的想法是,音樂教育應該從兒童時期就給予教化薰陶,因為兒童如果從小到大,聽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29

    慣了簡樸純正的音樂,他就自然會排斥相反的音樂;反之,如果從小聽慣了通俗流行的音樂,

    他也會對相反的音樂冷淡、引不起興趣(《法律篇》,802C-D)。因此,要以各種方法抑制兒

    童沉溺在多樣的舞蹈或歌唱的欲望中,並且防範他們可能迷失於各種娛樂的誘因。

    至於柏拉圖所謂的音樂教育的具體內容又是什麼呢?他在《法律篇》裡提到從過去流傳

    下來的好的舊詩及舞蹈作品中,可以讓我們選擇適合的音樂作品。然而,有誰能取捨這些作

    品的內容呢?柏拉圖認為,應該要由一定數量且年齡超過 50 歲的法官來決定,這些法官將

    會宣判有贖罪性質的舊作可以被接受,其他凡是被法官們判斷為有缺陷或完全不適合的東西

    將被拒絕,不然就是要在詩歌和音樂專家的建議與幫助下給予修正(《法律篇》,802A-B)。

    另外,在《法律篇》裡,柏拉圖還提到「狄奧尼修斯的歌舞隊」(choristers of Dionysus)中,

    凡是 60~69 歲的人都必須對節奏和音樂作品有敏銳的洞察力,當他們有能力分辨靈魂在情

    感的影響下,對頌歌產生好或壞的模仿時,才能以好的頌歌來引導年輕人模仿,以追求美德

    (《法律篇》,812C)。

    再者,若問柏拉圖對音樂教育的預期成果又是什麼呢?這可以從現實與精神兩方面來

    說,在現實層面上,柏拉圖認為,如果兒童們在小時候玩耍時就透過音樂教育來養成遵守法

    律和秩序的精神,將來這種守法的精神便會時時刻刻支配著他們的行為,並影響著他們的成

    長,一旦國家發生什麼變革,他們就會起來恢復固有的秩序;而在精神層面上,柏拉圖認為,

    凡是從音樂上得到良好的學習的人,在分辨美惡的能力上,將有如出於天性。因為音樂的節

    奏和調式有最強烈的力量可浸入人的心靈的最深處,因此,如果以適合的音樂來教育人心,

    就會使人的心靈受到美的浸潤而美化;反之,人若無法接受適合的音樂教育,心靈也會因而

    醜化(《理想國》第三卷,401E-402A)。

    正因為如此,凡是受過良好的音樂教育的人,可以很敏銳地分辨一切藝術品和自然界事

    物的美醜,並給予正確的判斷,一旦看到美的東西時就會讚賞不已,而且會很喜悅地把美的

    事物吸收到心靈裡,做為生命的滋養料,同時,也使自己的性格變得高尚優美。所以,柏拉

    圖認為,音樂教育的最終目的其實就在使人產生對「美」(美的理念)的愛(《理想國》第三

    卷,403C)。

    此外,柏拉圖也注意到音樂中也有導致人心隳壞的作品。那麼應該如何防止邪惡的音

    樂對人的心靈產生負面的影響呢?柏拉圖認為,一方面必須對詩人進行監督,強迫他們在詩

    篇中要培育良好的品格形象,(《法律篇》,660A);另一方面也必須監督其他的藝人,禁止

    藝人們在繪畫、雕塑、建築或其他任何藝術作品裡描繪邪惡、放蕩、卑鄙、齷齪的形象。如

    果藝人不服從,就要給予懲罰,不能讓這些藝人們居中施展他們的伎倆(《理想國》第三卷,

  • 130 李美燕

    401B)。

    柏拉圖的這些說法主要都是針對未來將成為國家衛士的兒童而言,因為兒童若從小就接

    觸罪惡的形象,耳濡目染,就好比牛羊臥於毒草之中咀嚼反芻,日積月累,不知不覺地便在

    心靈中鑄成大錯。因此,柏拉圖認為,必須要尋找一些藝人,本身具有優良的天賦,而且能

    夠追隨真正的美和善,才能帶領著年輕人依循前進,進入健康之鄉,在春風化雨、潛移默化

    之下受到薰陶,使心靈與美好的「理念」融合為一(《理想國》第三卷,401B-D)。

    肆、柏拉圖與孔子樂教思想之共識

    在論述有關柏拉圖的樂教思想後,筆者試與中國先秦時期的孔子樂教思想做比較。基本

    上,孔子(551- 479 B.C.)與柏拉圖(427- 347 B.C.)的生卒年代非常接近,而且兩人都主

    張以樂教來達成道德教化的目的。然而,從孔子在《論語》留下的樂論資料來看,孔子有關

    樂教思想的言論只是一些零星的語錄,並不像柏拉圖一樣有成篇的論述,孔子也未曾提出樂

    教實施的具體作法,更遑論有抽象的理論思維。因此,今日欲處理孔子樂教思想的課題,也

    就必須結合孔子的思想背景來抉發其意涵。

    基本上,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所以產生的緣故,實有其歷史文化的基緣問題(勞思光

    1980,16)5,從《論語》的脈絡來看,孔子對周朝末年禮崩樂壞的情勢有深刻的憂患,而深致

    其感慨:「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八佾〉(朱熹集註 1979,13)、「禮云禮

    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陽貨〉(朱熹集註 1979,122)孔子的省思是,

    禮樂制度本是人文精神的表現,如今只剩下徒具形式的虛文,然制度的崩壞不在於形式的瓦

    解,而在於人心的隳壞,所以,孔子要以「仁」為本,挽救崩壞的禮樂制度,重新賦予禮樂

    制度新生命。

    因此,孔子提出樂教並不是純為音樂藝術而說,而是有其對現實政治、社會與倫理的

    關懷所提出來的教化理想,所以,在《論語》中可見孔子曾「正樂」,自謂「吾自衛返魯,

    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朱熹集註 1979,59),又謂「〈關雎〉樂而不淫,

    哀而不傷」〈八佾〉(朱熹集註 1979,17),可知孔子提倡樂教,所謂的「樂」不是一般的世

    5 勞思光。1980。中國哲學史第一卷•序言。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 根據勞思光的「基緣問題研究法」來看,「一切個人或學派的思想理論,根本上必是對某一問題的答

    覆或解答」。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31

    俗音樂,而是西周時期以詩入乎樂,以樂行乎禮,結合詩、樂以行乎禮教的「雅樂」,雅

    樂以「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為美,亦即以無過猶不及之「中和」為美,孔子即是欲藉中

    和之樂使人心獲得教化薰陶,由此以培養與喚醒人們的道德心,以達成對倫理、社會及政

    治的教化目的。

    本乎此來看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則可發現兩人的觀點實有不謀而合之處:

    一、音樂的調式與節奏方面

    柏拉圖承襲古希臘時期的音樂傳統,以詩歌、舞蹈、音樂、體育等為樂教的內容,而

    孔子則承周公制禮作樂的理念,以詩歌、音樂、舞蹈三位一體為樂教的內容,兩人皆以詩、

    樂、舞為樂教的內容,同時,所謂的音樂都不是純粹的音樂藝術,而是具有教化功能的音

    樂。

    申言之,柏拉圖對音樂的具體要求,乃是著眼於調式是否能給人們帶來正面的影響,參

    閱威斯特(West, M. L)的《古代希臘音樂》(Ancient Greek Music) 一書中對柏拉圖所喜

    愛的多利亞(Dorian)和菲裏底亞(Phrygian)調式的風格與用途的考察:

    多利亞調式是西元前五世紀而且大概更早一些時期最為人們所廣泛運用的調式之

    一,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這種調式用於列隊行進時所唱的聖歌、讚美詩、愛情

    詩和用於悲劇中,特別是哀歌等,很明顯地,這是一種多功能的調式,經常使用於合

    唱樂曲中,但不限於此,而與其他的基調也能相容,然而,一般而言,多利亞調式被

    視為是一種莊嚴而有男子氣概的調式。6(West 1992, 179)

    菲裏底亞調式適用於一系列基調,從歡樂的氣氛、虔敬到狂野的興奮或宗教的狂

    熱等。令人驚訝的是,柏拉圖看到前者歡樂、虔誠的一面,而忽略後者激狂與狂熱的

    另一面,後者是我們認為柏拉圖可能會反對者,然而,柏拉圖卻將菲裏底亞調式作為

    6 West, M. L. 1992. Ancient Greek Music.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p179.

    The Dorian mode was one of the most widely used in the fifth century and probably earlier, and it was always well regarded…It was used for processionals, paeans, songs of love, and in tragedy, especially for laments. Clearly it was a versatile mode, often employed for choral song but not confined to it, and compatible as dignified and manly.

  • 132 李美燕

    理想國的教材之一,這個調式是除了多利亞調式以外,他真正承認的調式。7…… 。

    (West 1992, 180)

    姑不論柏拉圖對希臘音樂的審美觀是否正確(王柯平 2003)8,就柏拉圖對多利亞

    (Dorian)和菲裏底亞(Phrygian)調式的選擇而言,很明顯地,乃是為了培養人們有莊重、

    歡樂和虔誠的心靈所做的選擇。

    由此來對照孔子要崇雅黜俗的理由,在文獻不足徵的情況下,只能從歷代雅樂的歌詩與

    樂舞中發現一些實徵性的線索。因為歷代的雅樂舞在社會背景與文化型態的轉變下,雖然經

    過後人不斷地選擇與再創作,但一些基本的藝術精神與特質應該仍有所保留。所以,從宋儒

    朱熹《儀禮經傳通解》中風雅十二詩譜的記載(薛宗明 1981,100)9,以及歷代遺留下來的大

    成孔廟祭祀樂章可發現,雅樂具有禮儀的性質,動作緩慢,聲調平和,音樂手法則以重複為

    主(劉再生 1989,44)。如以今日的音樂知識來說明,其中可歸納出幾個特點:齊奏為主、

    曲調簡單、節拍緩慢(劉再生 1989,42)、音色和諧、節奏分明、音階少變化,一調到底,

    不轉調;音域都在一個八度之內,無過高或過低之音;詩樂的配合以一字配一音為原則,每

    個音四拍等。

    這些至今仍保留在詩譜與大成孔廟祭祀樂章的雅樂特質,正好符合《論語》裡「子語魯

    7 同注 6, p180。

    Phrygian seems to have been appropriate to a range of moods, from cheerful bonhomie or piety to wild excitement or religious frenzy. Plato surprisingly ignores the latter aspects, which we might have expected him to deprecate, and welcomes this mode to his ideal state─the only one he does admit besides the Dorian.

    8 參閱王柯平。2003。論古希臘詩與樂的融合——兼論柏拉圖的樂教思想。外國文學研究,5期,頁132-176。 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裡,試圖糾正這一缺失。他批評說:在《理想國》中,蘇格拉底在多利亞

    調式之外,只選取菲裏底亞調式是錯誤的;他在先既反對笛聲,後來又存錄菲裏底亞調式,則他的

    謬誤尤為可議。菲裏底亞調式之於其他調式,恰恰猶如笛管至於其他樂器;兩者都以淒楚激越、動

    人情感著稱。……因此,(柏拉圖)也許只是看中了菲裏底亞調式在平時祭祀儀式上所呈現出來的

    虔誠與靜穆特徵,或者說僅想利用這一具有宗教色彩的倫理品性,將其納入道德理想主義的心靈詩

    學實踐之中,以期移風易俗,教化民眾,提高與節制相關的心理素養和精神氣質。他之所以有意忽

    略其他方面,堅決反對使用風笛,恐怕也是為了迴避或削弱菲裏底亞調式的激越和狂熱的一面。 9 參閱薛宗明。1981。中國音樂史•樂譜篇。台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頁 100。

    風雅十二詩為周代行「鄉飲酒禮」時所唱之十二首詩,周代詩樂在宋時早已失傳,朱熹取趙彥肅(字

    子欽,建德人,乾道間進士)傳譜載入《儀禮經傳通解》中。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33

    太師」之說,「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八佾〉

    (朱熹集註 1979,19)。「始作,翕如也」,意指音樂一開始演奏的時候,以齊奏為主;「從

    之,純如也」,一旦音樂放開來演奏時,音聲和諧;「皦如也」,意為節奏分明;「繹如也」,

    曲式簡潔,一調連貫到底,少有變化(李美燕,1998,188)。這些雅樂的特質與柏拉圖對音

    樂的選擇眼光,實有不謀而合之處,柏拉圖與孔子皆重視音樂要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使人

    的生命浸潤蘊育,受到感染與影響。雖然柏拉圖與孔子喜好的音樂是否一定能夠達到道德教

    化的目的,至今尚未有理論的證實,但彼等論音樂對道德影響的洞見,至今仍有其不可忽視

    的價值。10

    其次,柏拉圖認為,複雜多樣的音樂會使人放縱,簡樸的音樂則會讓靈魂產生節制,因

    此,樂器的使用不需要用多弦的樂器,或能奏出一切音調的樂器,而僅需要弦位較少的阿波

    羅(Apollo)樂器。所謂阿波羅(Apollo)樂器,參閱愛德華‧李普曼(Edward A. Lippman)

    的說法,阿波羅是和諧之神,音樂家和天文學家皆宣稱他能藉由和諧的力量使所有的事物合

    在一起,不管是音聲或天體的和諧(Lippman 1964,19) 11。

    孔子亦然,強調中和的雅樂,而反對淫蕩的鄭聲,也著眼於音樂扮演著道德教化角色。

    影響所及,爾後《禮記‧樂記》有「大樂必易」的說法(鄭玄注、孔穎達疏 1989,668),

    意謂著聖王在使人心返其正道的前提下,寧選擇易簡不煩的雅樂做為教化之道,使人的情欲

    沉澱而不浮動,生命中的道德情感自然流露;反之,煩手淫聲的靡靡之樂會帶來感官欲望的

    刺激,足以擾亂人心,使人之心智情欲迷亂,為聖王所不取。

    二、樂教的實踐與理想方面

    柏拉圖的樂教理想乃在培養心靈的和諧與節制,讓人們具有音樂的理性,以調節意志和

    欲望,從而成為一個具有真正美德的人;孔子以「仁」為禮樂教化的根本,所謂「仁」,見

    10 事實上,人們若親身參與今日的孔廟祭典,聆賞大成樂章肅穆莊重的雅樂,則不難體會雅樂能使人

    的欲念沉澱而不浮動,並使道德之情感油然而生。 11 Lippman, Edward A. 1964. Musical Thought in Ancient Greece. New York and London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p19. In support of the thesis that the name Apollo means“moving together,” Socrates points to the fact that Apollo is the god of harmony; musicians and astronomers both declare that he makes all things move together by a harmonious power,whether in the harmony or concord of song or in the poles of heaven.

  • 134 李美燕

    諸孔子曰:「克己復禮為仁」〈顏淵〉(朱熹集註 1979,77),當人能透過理性的自覺去克制

    情欲生命,建立一種情理得中的生命型態,而自主自發地合於外在的禮教,這也就是所謂的

    「為仁」。同理,孔子以「仁」做為樂教的根本精神,也就是在透過樂教使人培養心靈的節

    制,使生命之情理得中。換言之,在樂教的理想上,重視培養心靈的節制與和諧,乃是柏拉

    圖與孔子的共識。

    此外,柏拉圖透過音樂的和諧與節制以涵養人的心靈,他認為在德行和教育方面都很優

    秀的人所喜愛的音樂,才是最優美的音樂((《法律篇》,658E-659A),因此,他不贊成音樂

    對人的感官刺激所產生的愉悅,而強調音樂教育的最後目的乃在使人產生對美(美的理念)

    的愛,以成就高尚而美好的品格;而孔子則提出藉「雅、鄭之辨」,使人透過雅樂之美的教

    化薰陶,通向道德善的理想人格,建立所謂「美善合一」的教化理想。柏拉圖和孔子都是將

    「藝術的審美判斷歸於道德判斷」(宋祥瑞 2009,64)。

    換言之,從兩人對實踐樂教以追求的道德人格而言,彼等欲透過樂之教化以培養心靈的

    和諧與節制的理想是一致的,然而,孔子由「立於禮,成於樂」〈泰伯〉(朱熹集註 1979,

    51-52)而開顯出「盡善盡美」的藝術精神,終究與柏拉圖樂教體系不同,論述於後。

    伍、柏拉圖與孔子樂教思想之分歧

    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觀點在音樂的調式與節奏、樂教的實踐與理想方面雖有相同之處,

    但在樂教的具體實踐與內容上卻同中有異,尤其在「和諧」與「中和」觀之論述方面,乃是

    兩人對音樂與道德之間的關聯性做深度的省思而產生分歧的關鍵。

    一、樂教的具體實踐與內容

    (一)柏拉圖在其樂教思想中提出實施的具體作法,從兒童時期開始,就要讓兒童聽慣簡

    樸純正的音樂,長大之後,兒童們自然會排斥通俗的流行音樂而不感興趣,而且兒童都應該

    致力於體育和音樂的學習;孔子雖然提出樂教教化的理想,也曾做過「正樂」的工作,但是

    他並未具體提出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實踐。

    (二)柏拉圖提出樂教的內容應該要由年齡超過 50 歲以上的法官們來決定,或者在詩歌和

    音樂專家的建議與幫助下,使舊詩歌得到修正,以建立起音樂教育的整體內容。然而,在孔

    子的觀念裡,他以傳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文化道統自許,認為雅樂是由聖王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35

    (即有道德的君子)本乎仁德來創作(如韶、武之樂),才能夠對人心產生道德教化的影響

    與作用;而且孔子也不曾從「法」的立場去取捨詩歌的存在價值。

    (三)柏拉圖提出體育與音樂應以適當比例配合運用到人的心靈上,才能成就最完美而和

    諧的音樂家,這遠比將一般僅知道彈琴弄弦的人稱為音樂家來得更恰當,而且柏拉圖認為,

    透過音樂和體育相結合的教育,才可能培養出既勇敢又有節制的城邦衛士(《理想國》第三

    卷,410C-411A)。換言之,柏拉圖正視人的身心健全的重要性,因此,以音樂與體育相輔

    相成,做為培養人之完美靈魂的基礎,但顯然地,孔子並未將音樂與體育相提並論,只是將

    射獵視為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的活動之一。

    (四)柏拉圖提出音樂教育的預期成果是,凡是得到音樂知識的人都能夠自然地辨別一切

    藝術作品和自然界事物的美惡,進而把美吸收到心靈裡去滋養,使自己的性格變成高尚優

    美;反之,如果沒有適當的音樂教育,心靈也將因此而醜化。

    然而,孔子的樂教理想乃在成就道德人格的培養,並未提出人在雅樂教化的薰陶下,也

    能提升心靈對藝術作品和自然界事物美醜的分辨能力。

    二、「和」與「德」之關聯

    在柏拉圖的觀點裡,人的靈魂來自理念世界,音樂的和諧則來自於對和諧理念的模

    仿,因此,樂教的節奏與和諧會牢據靈魂深處,使受音樂教育的人靈魂優雅,成為高貴完

    善的人 (《理想國》第三卷,401C),而一個真正的「音樂家」,也就是在心靈上達到完

    美和諧的人。換言之,柏拉圖樂教思想中所追求的和諧,乃是透過音樂,使個體生命與理

    念之間產生和諧。和諧也可以說「僅僅是一種象徵,是統治著心靈和宇宙秩序的化身」

    (Fubini 2004, 30);而孔子藉雅樂以教化人心,使人能成就道德人格的圓滿,進而由自我

    生命的和諧逐步向外推拓,親親、仁民而愛物,孔子所追求的和諧,乃是人與天地萬物和

    諧為一的境界。

    這裡,值得思考的是,柏拉圖認為音樂的節奏與和諧可以影響人的靈魂,而孔子則認為

    樂教可喚醒人的道德仁心以實踐禮,然而,柏拉圖與孔子都沒有正面地論述何以音樂具有如

    此的功能呢?筆者參閱今人對這個問題的解釋,在柏拉圖方面,如王育雯(Wang, Yuh-Wen)

    在〈音樂的道德力量:古希臘與中國的思維〉(The Ethical Power of Music: Ancient Greek and

    Chinese Thoughts)中曾提出,「音樂的節奏與和諧是如何深植人的靈魂呢?」(How do the

    rhythm and the harmonia find their way to the “innermost soul? ”),王氏藉由波其武(A. M. S.

  • 136 李美燕

    Boethius)的觀點來說明,指出那是因為音樂的組織與人類的內在本質有一個相似

    (resemblance)之處(Wang 2004 , 96)12。王氏又舉柏拉圖之說,說明好的音樂節奏與美好

    的措辭相似,而美好的措辭則是依從於人的「靈魂的氣質」,因此到最後,音樂的節奏必須

    依從於靈魂的氣質(Wang 2004, 97)。13

    同時,文中還指出柏拉圖注意到,「和諧」的觀念在音樂、宇宙和人類靈魂之間的相似

    之處(Wang 2004,97)14,柏拉圖認為,音樂的力量可以導正靈魂的不和諧,這近似靈魂的

    革新(akin to the revolutions of our souls)。王氏又問,什麼是靈魂革新?靈魂如何革新呢?

    王氏認為在柏拉圖的觀念裡,音樂如何發揮其力量以使人變化氣質(ethos),乃是瞭解音樂與

    靈魂、氣質之間如何產生相似性的關鍵(Wang 2004,98)15,最後,王氏提出柏拉圖透過「相

    似」(likeness)來做為音樂之所以能產生道德影響力的解釋,乃是植基於理智的思索,不是

    透過實際的、可感知的經驗或可觀察的事實而得(Wang 2004, 98)。16

    相較關於孔子樂教的研究來看,徐復觀在《中國藝術精神》第一章〈由音樂探索孔子的

    藝術精神〉中曾提出關於音樂與道德之間互動影響的具體論述:

    仁是道德,樂是藝術。孔子把藝術的盡美,和道德的盡善(仁),融合在一起,這

    又如何可能呢?這是因為樂的正常地本質,與仁的本質,本有其自然相通之處。樂的

    正常地本質,可以用一個「和」字作總括。(徐復觀 1996,15)

    12 Wang, Yuh-Wen. 2004. The Ethical Power of Music: Ancient Greek and Chinese Thoughts. Journal of

    Aesthetics Education. Spring. 38. no.1: 89-104. Boethius indicated a resemblance between sound organization and the internal nature of humans.

    13 同注 12。 Good rhythm assimilates itself to “fair diction,” which in turn follows and conforms to the disposition of the soul. Thus ultimately, rhythm has to follow and conform to the disposition. 筆者查閱柏拉圖之說,乃出自《理想國》第三卷,400D。

    14 同注 12。 Plato observed likeness among music, the cosmos, and the human soul through the concept of harmonia.

    15 同注 12。 Yet, what do the“revolution of the souls” mean? How does the soul“revolve?” To understand how music exerts its power upon ethos in Plato’s conception, this is the key point, since this explains how music bears likeness to the soul and thus to the disposition.

    16 His explanation of music’s ethical power through such likeness, in turn, is based on intellectual speculation, rather than practical, tangible experience or observable facts.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37

    徐氏對孔子樂教之所以可能實踐的根據,提出「和」做為人與樂的本質之所以能相通的

    關鍵。這個說法是目前對於孔子樂教之理想如何可能實踐,比較具有代表性的觀點。因此,

    參閱當代學者對音樂之和諧與人之道德關聯的觀點來看,很明顯地,柏拉圖的觀點是植基於

    音樂的和諧與人類的靈魂皆是來自完美的「理念」,所以,音樂教育可以美化和善化人的靈

    魂。

    然而,孔子的觀點卻是得之於對自我生命的省思,思考自我如何真正地做一個人,而挺

    立出道德人格的最高價值,體認人的本質是「仁」,以「仁」做道德實踐的根源,所以,古

    之聖王透過雅樂的教化薰陶,以喚起仁心之呈現,使人的生命之情理得中,而有和諧圓滿的

    人生,進而向外推拓一己之道德關懷,由親親、仁民而愛萬物,達到人與天地萬物和諧為一

    的最高境界。

    換言之,拉圖樂教思想中的「和諧」與孔子樂教思想中的「中和」,雖然都是道德教化

    的同義詞,然而,由於兩人對人性本質和宇宙觀的認知差異,使兩人的樂教思想各自展現不

    同的特色,且對音樂之「和」與「德」的關聯思維尤其不同。

    陸、結論

    「音樂」在柏拉圖的樂教思想裡具有多重的意涵,除了在道德教化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外,音樂中的「和諧」也反映心靈的和諧與整體宇宙的秩序,做為其樂教思想的核心,留給

    後人很多音樂哲學上的透視點,其中之一即是可與中國先秦時期孔子樂教思想的「中和」觀

    做一比較,而可見「和」(和諧與中和)乃是柏拉圖與孔子樂教思想上的共識。

    柏拉圖認為透過「和諧」可以矯正靈魂的無序,而「節奏」則可以防止人們逾越規矩(《迪

    美吾斯篇》,47D-E),因為音樂的和諧與人類的靈魂皆是來自完美的「理念」摹本,所以,

    音樂教育可以使人的靈魂獲得美化與善化;孔子則認為,透過雅樂的教化薰陶,能使人由理

    性克制情欲以實踐道德,所以,孔子以「成於樂」(〈泰伯〉,頁 52),亦即以樂之和諧來表

    徵道德生命的圓成(徐復觀 1975,241)17。

    然而,柏拉圖的「和諧」與孔子的「中和」實有本質上的差異,柏拉圖對於和諧的把握

    是依靠心靈,心靈的和諧來自對理念世界的直觀;換言之,對柏拉圖而言,「和諧」是理性

    17 參閱徐復觀。1975。中國思想史論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頁 241。文曰:「成於樂」,則情理相

    融,生命通過對立的克服而重新歸於純一,歸於澈底的諧和統一。

  • 138 李美燕

    認識的對象,不在感性世界裡,因此,乃是一種抽象之中的純粹和諧。但對孔子而言,孔子

    對於「中和」的把握雖然也是依靠心靈,心靈的和諧卻是得自道德理性對感性欲望的克制,

    從而獲得情理得中的生命和諧。

    總而言之,柏拉圖的和諧觀乃在透過音樂的和諧與靈魂交流,其最後的目的是要反映

    整個宇宙的和諧。相較於孔子樂教思想乃是藉由雅樂的教化薰陶,以喚起人之道德情感的

    自然流露,進而向外推拓一己之道德關懷,親親、仁民而愛物,達到人與天地萬物和諧為

    一的最高境界,兩人的樂教思想中由樂之「和」以成「德」的理論與實踐觀點,實可謂大

    異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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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ato, Translated by Benjamin Jowett. 2004.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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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43

    附錄:

    圖 1 古希臘笛子(double flute)圖像

    這張圖像取自一個古瓶,瓶上描繪著希臘神話中半人半鳥的女海妖 Siren 吹奏著笛子

    (double flute),此筆者攝自希臘雅典的國立考古學博物館(National Archaeological Museum,

    Athens))。此圖像的年代大約在 475-450 B.C.。

  • 144 李美燕

    圖 2 古希臘七弦豎琴(Lyre)圖像

    這張古希臘墓中出土的高腳淺杯器皿上的圖像,此筆者攝自希臘德爾斐的德爾斐考古學

    博物館(The Archaeological Museum of Delphi)。圖像中的阿波羅(Apollo)抱著七弦豎琴

    (Lyre),用左手指觸弦。此圖像的年代大約在 480-470B.C.。

  • 「和」與「德」─柏拉圖與孔子的樂教思想之比較 145

    The Comparison between Plato’s and Confucius’ Thoughts of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Lee, Mei-Yen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Abstract

    “Harmony” was a key concept in ancient Greek and Chinese musical aesthetics. This case

    study aims to discuss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harmony and morality in the thoughts of Plato and

    Confucius in regard to the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Based on historical texts, such as

    “Protagoras,"“Republic,"“Symposium,"“Phaedo,"“Phaedrus,"“Timaeus,"and

    “Laws,"dealing with Plato’s musical philosophy and aesthetics, the author will analyze the basic

    concept of Plato’s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in order to clarify and simplify the exegesis of

    harmony’s significance.

    After illustrating the intricate significance of harmony in depth, the author will further discuss

    how ancient Greek culture, especially as reflected in Plato’s thoughts, likewise emphasized

    harmony in the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and why Plato incorporated it into his ideals. Then,

    the author will compare Plato’s and Confucius’ thoughts on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with the

    aim of analyzing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regarding their concepts of the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Finally, the author will reveal that “harmony” was virtually synonymous with morality in

    Plato’s and Confucius’ perspectives regarding the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However, Plato

    and Confucius took different paths to attain their goals. In addition, the author argues tha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oncepts espoused by Plato and Confucius regarding harmony in the

  • 146 李美燕

    cultural cultivation of music were also due to the cognitive differences concerning human nature

    and viewpoints of the cosmos.

    Keywords: harmony, Confucius, Plato, musical aesthetics, cultural cultivation, Chinese philosophy, Greek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