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load
others
View
17
Download
0
Embed Size (px)
Citation preview
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
竣工环境保护
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月
建 设 单 位: 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法 人 代 表: 皮猛
编 制 单 位: 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郭团会
项目负责人: 周志新
参 加 人 员: 陈辉、孙永鑫、李树岭、郭海涛、周志新、王继朋、
史殿龙、曹冠
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 编制单位: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
产业园管理中心 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5417429 电话:010-65720866
传真:010-65418203 传真:
邮编:100024 邮编:10004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循
环经济产业园内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目 录
一、 验收项目概况 .......................................................................... 1
二、 验收依据 .................................................................................. 3
三、 工程建设情况 .......................................................................... 4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 4
3.2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建设内容 ............... 13
3.3 辅助原材料 ....................................................................... 18
3.4 生产工艺 ........................................................................... 20
3.5 项目变动情况 ................................................................... 30
四、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结果 ................................................ 33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 33
4.2 其他环保设施 ................................................................... 37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 38
五、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
定 ............................................................................................................... 40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 40
5.2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 ....................................... 42
六、 验收执行标准 ........................................................................ 45
6.1 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 45
6.2 固体废弃物验收执行标准 ............................................... 45
七、 验收监测内容 ........................................................................ 46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 46
八、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47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8.1 监测分析方法 .................................................................. 47
8.2 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47
九、 验收监测结果 ........................................................................ 49
9.1 生产工况 ........................................................................... 49
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 49
十、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 52
十一、 验收监测结论 .................................................................... 53
11.1 项目概况 .......................................................................... 53
11.2 工程建设情况.................................................................. 53
11.3 验收检测调查.................................................................. 53
11.4 环境影响情况.................................................................. 54
11.5 结论 .................................................................................. 54
11.6 建议 .................................................................................. 54
十二、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55
附件 1:北京市环保局京环审[2011]476 号,关于朝阳生活垃圾综合
处理厂焚烧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 2:北京市环保局京环函[2016]278 号,关于北京市朝阳生活垃
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飞灰处置工作的复函
附件 3:噪声及炉渣检测数据报告
附件 4:飞灰处置协议
附件 5:飞灰处置单位资质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
一、验收项目概况
北京市朝阳区拥有人口 300 多万,生活垃圾排放量迅速从 2002
年日产 2000t 增长到目前的 6000t。朝阳区生活垃圾处置主要由北京
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承担,但日垃圾处理能力尚有不足。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精
神,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
北京、绿色北京”要求,实现朝阳区生活垃圾处理“增能力、调结构、
促减量”的目标,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在园区内建设
了“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该项目用于处理朝阳
区经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 1800 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
建 3 台 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3 台 58t/h 卧式余热锅炉、2 台 18MW
凝汽汽轮机、20 台 MW 发电机组、3 套烟气净化设施、3 套烟气在线
监测系统、渗滤液废污水处理、固废设施、异味和噪声防治措施及辅
助工程。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1 年 10 月由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
究院完成。2011 年 11 月 1 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以京环审[2011]476 号
文予以批复。工程由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负责建设,
2013 年 12 月 28 日开工建设,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进入调试,同年 7
月 29 日进入试运行,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同时投入试运行,从立项
到调试期间未收到环境投诉及违法处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条件。
2017 年 9 月 26 日至 9 月 30 日针对废水废气进行项目验收自主
环保验收检测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废水废气自主环保验收专家评审会,并
通过专家会评审。
本次专项验收范围包括噪声防治工程及固废防治工程。
2019 年 3 月 12 日至 3 月 13 日进行噪声、固废专项验收检测工
作。
该工程的自主验收监测工作由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自主验收噪声、固废专项验收工作由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原北京绿赛克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更名为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国
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决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要求,
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对
该工程进行了噪声及炉渣热灼减率的现场监测工作。由北京朝京环保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监测结果编制本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
二、验收依据
1.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的决定》
2.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
理办法》,2001 年 12 月
3.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2018 年 12 月
4. 环境保护部环发[2009]150 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
“三同时”监督检查和军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2009
年 12 月
5. 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京环审[2011]476 号,《关于朝阳生活垃圾综
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1 年 11 月 1 日
6. 中材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
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 年 10 月
7. 国家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 年 10 月
8. 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
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7 年 10 月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
三、工程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北京市朝阳区循环产业园地理位置与平面布置
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位于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于
2009 年 2 月被市发改委确定为北京市首批循环经济园区类试点单位,
园区建设以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
提,以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处理水平为重点,从而
实现污染控制设施和资源利用设施的共建共享。循环经济园可使固体
废物中可利用物质得到多级利用,使在循环过程中产生的热、电、气
等能源得到高效利用,并构建良好的园区内部循环生态系统,使园区
物质和能量得到良性循环。
循环经济园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含渗滤液处理设施、
填埋气发电设施)、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
垃圾综合处理场、建筑垃圾和陈腐垃圾处理场、物资回收处理设施用
地、环卫停车场、宣传教育及科研与管理中心等。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为三部分:南部(高安屯七号路南侧)规划为垃
圾处理设施用地,可建设用地约 124.3ha,主要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所需用地;中北部(高安屯七号路以北,高安屯六号路以南)为规划市
政预留地,可建设用地面积约 1836ha;北部(高安屯六号路以北)规划
为污水处理厂用地,为中心城东部、东三乡地区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
用地,可建设用地约 13.4ha。
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园区主要包括六大功能区: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
(1)垃圾综合处理区(生活和医疗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垃圾
填埋、填埋气和渗滤液处理);
(2)焚烧炉渣处理区;
(3)建筑垃圾处理区;
(4)环卫停车场(含环卫电动车充电站);
(5)再生资源集散中心;
(6)垃圾预处理区(分选和生化处理)。
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卫设施用地情况见表 3-1。
表 3-1 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卫设施用地汇总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公顷 亩
1 已建项目用地 46.51 697.7
2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焚烧处理
区)
7.24 108.6
3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生化处理
区)
16.64 249.6
4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炉渣处理
区)
8.67 130.1
5 建筑垃圾处理区 21.35 320.3
6 物资回收中心 10.53 158.0
7 环卫停车场 11.69 175.4
8 科研宣传教育中心 1.68 25.2
9 园区合计 124.31 1864.9
目前,园区已实施项目包括:
(1)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填埋场总投资 1.5 亿元,占地 804 亩。2002 年 12 月投
入运营,设计填埋容积 892 万 m3,有效容积 811 万 m3,设计日填埋
规模 1000t,计划使用 20 年。至 2010 年底已填埋 600 万 t 生活垃圾,
占库容约 600 万 m3。
渗滤液处理设施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配套设施,总投资 2997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6
万元,用地面积 0.868ha。是引进德国膜生化法处理技术,处理工艺
包括硝化反硝化、超滤、纳滤、反渗透等过程。工程分为二期建设,
日总处理能力为 550t,分别于 2005 年(处理规模 200t/d)、2008 年投
入运行。
(2)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厂:总投资 8000 万元,用地面积 1.61ha,
用于集中处理朝阳区产生的医疗垃圾。医疗垃圾焚烧厂设置两台
20t/d 焚烧炉(回转窑),2006 年 3 月点火运营。
(3)生活垃圾焚烧厂:总投资 8.2 亿元,用地面积 4.67ha;采用 BOT
模式,日处理生活垃圾 1600t,年发电 2.2 亿度,2008 年 7 月建成点
火,2010 年 7 月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填埋气发电设施:总投资 3007 万元,用地面积 0.33ha,核心
设备引进德国内燃机发电机组,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建成,发电
能力 1000KW。整体工程建成后,装机容量可达 4500KW。
(5)餐厨垃圾处理厂:用于处理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400t/d,
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园区内项目概况见表 3-2。园区内各项目的相对位置和平面布置
情况见图 3-1,其中红色框中部分为本项目,即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
理厂焚烧中心所在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7
表 3-2 朝阳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项目概况 环评 现状情况 与本工程有无依托关系
审批单位 批准文号
1 高安屯卫生填埋场及
其配套的渗滤液处理
系统
卫生填埋场:总投资 1.5 亿元,占地 804 亩。2002 年投入运营,
设计填埋容积 892 万 m3,日填埋规模 1000t,计划使用 20 年。渗
滤液处理系统:总投资 2997 万元,日处理能力为 550t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环保监督审字
[2002]92 号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实现原生垃
圾“零”填埋
依托现有填埋场及渗滤液调节
池
2 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填
埋气体收集利用工程
总投资 3007 万元,用地面积 0.33ha,一期工程已建成,发电能力
1000kW。整体工程建成后装机容量可达 4500kW。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环审[2007]871 号 运行正常 无
3 高安屯垃圾焚烧厂 总投资 8.2 亿元,用地面积 4.67ha;日处理生活垃圾 1600t,年发
电 2.2 亿度。于 2008 年 7 月建成点火,2010 年 7 月通过竣工环
保验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1999]200 号;
环审[2004]552 号
通过环境保护部
验 收 , 环 验
[2010]192 号;运
行正常。
无
4 高安屯医疗废物焚烧
厂
总投资 8000 万元,用地面积 1.61ha,采用回转窑焚烧技术,设计
处理能力 40t/d,2006 年 3 月点火运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环保评价审字
[2004]1092 号
通过北京市环境
保护局验收,京环
验[2009]251 号,
运行正常
无
5 北京高安屯餐厨垃圾
处理厂
总投资 13422.37 万元,用地面积 21460m2,设计规模为 400t/d,
年处理餐厨垃圾 14.6 万 t。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 环 审 [2007]1168
号
运行正常 无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8
图 3-1 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各项目的相对位置和平面布置图
3.1.2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地理位置与平面布置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地点位于北京市朝
阳区金盏乡高安屯,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是北京市朝
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属于园内的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本工程周边 300 米内无居民,
东侧邻近北京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和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
收集利用工程,西侧紧邻现有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南侧邻近高安屯卫
生填埋场,北侧紧邻高安屯一号路,区域地理位置见图 3-2。厂区边
界外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 3-3。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9
表 3-3 边界外敏感点分布情况表
本项目厂界外敏感点名称 具体位置及高度 备 注
马各庄村 西北西 距厂界 988 米 朝阳区
沙窝村 东北方 距厂界 1414 米 朝阳区
常营限价房 西南方 距厂界 1798 米 朝阳区
北马各庄小学 西北方 距厂界 1196 米 朝阳区
北京市朝阳区
第一新公民学校 西方 距厂界 1196 米 朝阳区
马各庄实验学校 西方 距厂界 1224 米 朝阳区
邓家窑村 东南方 距厂界 1815 米 通州区
北京物资学院 东南方 距厂界 1957 米 通州区
厂区平面布局图见图 3-3,排水图见图 3-4。根据用地条件,本工
程厂区划分为焚烧厂区及行政管理区两个功能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
施则利用园区内现有的高安屯卫生填埋场配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场地
(位于沼气发电工程东侧、医疗垃圾焚烧厂以南),扩建 400t/d 渗滤液
处理设施,具体位置见图 3-3。
园区内已建的行政管理用房处于园区西侧,已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西侧,行政管理区布置在已建行政管理用房北侧,已建垃圾焚烧厂西
北侧,满足园区内功能分区,同时离本工程中的焚烧中心较近。
焚烧厂区由焚烧主厂房、烟囱、上料坡道、门卫、油库油泵房、
地磅房、冷却塔、综合水泵房、中水处理站、工业水池、升压站组成。
行政管理区由综合楼及相应生活设施组成。
厂区根据工艺流程、厂外道路及垃圾车辆方向、建设用地的具体
条件等进行总平面布置。焚烧厂区东侧为综合处理厂及分选车间,主
厂房东侧道路作为公共道路。同时考虑到厂区美观的问题,将主厂房
面朝东侧布置。
根据厂区用地条件,主要生产区(包括焚烧主厂房、烟囱上料坡
道)布置在厂区北侧,水工区(中水处理站、工业水池、综合水泵房、
冷却塔)布置在厂区南侧。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0
厂房卸料平台布置在主厂房北侧、烟囱布置在主厂房南侧,焚烧
工艺流程由北向南延伸。地磅房布置在厂区西南角的物流出入口。上
料坡道和卸料平台距物流出入口较近,垃圾车出入路线短捷方便。
水工区与汽机间联系较为密切,因此将其布置在主厂房南侧,靠
近汽机间布置,以缩短管线长度,减少投资及运营成本。
渗滤液处理站未与焚烧主厂房及水工设施等布置在一个区域内,
为尽量缩短与本工程的距离、减少管线敷设的长度,将渗滤液处理站
布置在已建渗滤液处理车间北侧。
图 3-2 工程区域地理位置图(比例 1:19 万)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1
图 3-3 厂区平面布局图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2
图 3-4 工程厂区排水图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3
3.2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建设内容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
垃圾 1800t,年处理生活垃圾 59.94 万 t。服务范围主要为朝阳区的分
类生活垃圾,小武基垃圾转运站的筛上物,在处理能力富余时还包括
东城、通州等区的部分生活垃圾。工程建设资金由北京市和朝阳区两
级政府各出资 50%。
工程建设内容,以及与环评及批复阶段相比的变化情况见表 3-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3-5,主机设备见表 3-6。
表 3-4 工程建设内容与变化情况
项目内容 设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说明
主体
工程
垃圾焚烧
发电
建设焚烧主厂房,厂房依
次布置垃圾卸料平台、垃
圾池、焚烧间、烟气净化
间及汽机间、配电室。
设 3 台 600t/d 机械炉排焚
烧炉、3 台 58t/h 卧式余热
锅炉、2 套 20MW 凝汽汽
轮发电机组。
实际蒸发量为
56.2t/h 正常误差范围。
环保
设施
烟气净化
建设 3 套烟气净化设施,
包括 SNCR 脱硝+半干法
(Ca(OH)2)喷雾反应
塔+干法喷射脱酸
(NaHCO3)+活性炭喷射
+袋式除尘器+SCR 反应
塔,以及引风机、烟气净
化系统添加剂(活性炭、
脱酸剂)的喷射系统。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排烟设施 集数钢制烟囱,高度
80m,内径 3×2.2m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4
烟气在线
监测
每条焚烧线配一套烟气在
线监测系统(共 3 套)。
监测燃烧温度、炉膛压
力、O2、CO、CO2、
NOx、SO2、烟尘、HCl 浓
度和烟气不透光率等因子
与环评报告一致
恶臭防治
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且配有
防治渗滤液滴漏的措施;
垃圾池封闭、防渗、保持
负压;卸料平台的进出口
设有风幕门;设置活性炭
除臭装置。
与环评报告一致
废污水处
理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采用 A/O 接触氧化一体化
设备,处理规模为 48m³/d
未建设 排入高安屯再生水厂
建设垃圾池渗滤液收集设
施,利用园区内的高安屯
卫生填埋场配套渗滤液处
理系统场地,扩建渗滤液
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厌
氧+MBR+NF+RO,处理
能力为 400m³/d。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噪声防治
根据不同的生产设备,分
别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
声、减振、及吸声等综合
降噪措施。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环保
设施 固废处置
炉渣运至园区卫生填埋场
填埋;飞灰委托有资质的
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辅助
工程
中水处理
系统
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市
政污水再生水,采用“混
凝+沉淀+消毒”工艺,处
理能力为 5680m³/d
设有市政污水再
生水的水处理设
备,工艺变更。
处理工艺改为多介质
吸附+活性炭吸附
除盐水系
统 包括预处理系统+一级反 设有除盐水系 采用预处理系统+二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5
渗透+混床,处理能力
1422m³/d
统,处理工艺及
能力有变更
级反渗透+EDI 系
统,750m³/d。
辅料储运
系统
150m³熟石灰仓 2 座、
100m³碳酸氢钠储仓 1
座、10m³活性炭仓 1 座、
50m³埋地卧式油罐 2 个、
150m³飞灰暂存库 2 座。
以上设施均存
在,部分体积有
变化。
200m³熟石灰仓 1
座、25m³碳酸氢钠储
仓 1 座、5m³活性炭
仓 1 座、200m³灰库 2
座
除灰渣系
统
设 6t/h 液压除渣机 6 台,
用于焚烧炉除渣;设 3 套
除灰设施,分别 3 台焚烧
线的余热锅炉、反应塔、
袋除尘器等环节的除灰。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循环冷却
水系统
设 3 台逆流式机械通风冷
却塔、单台冷却能力
Q=3500m³/h,△ t=10℃
其他
空压机站、综合水泵房、
油泵房、化验室、升压
站,以及综合楼等。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依托园区现有工程
依托园区现有填埋场填埋
炉渣、依托现有渗滤液处
理站场地。
与环评报告一致 无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6
表 3-5本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处理
规模
日处理量(最大) t/d 1800
年处理能力 t/a 59.94×104
2 主要
设备
600t/d垃圾焚烧炉排炉 台 3
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套 2
3 用地
指标
总占地面积
(包括焚烧厂+行政管理区) m2 53693
焚烧厂占地 51208m2
行政管理区用地 2485m2
总建筑面积 m2 42916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m2 24457
建筑系数 % 45.55
道路及场地占地面积 m2 12330
绿化面积 m2 14350
绿地率 % 26.73
4
年耗水量 m3/a 147.42×104
其中:市政中水 m3/a 130.98×104
市政自来水 m3/a 16.44×104
5 年产渣量 t/a 12.99×104
6 年产灰量 t/a 2.15×104
7 年发电量 kW.h 2.465×108
8 年上网电量 kW.h 1.982×108
9 厂用电率 % 19.6
10 年工作日 天 365
11 年运行小时数 h 8000
12 全厂定员人数 人 80
13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38281.81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23521.7 占总投资的 17.01%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7
表 3-6 工程主机设备一览表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一 受料及供料系统
1 电子汽车衡 Q=1~50t 台 3
2 电动桥式起重机 Q=20t 台 2
3 液压六瓢抓斗 V=12m3 台 3
二 焚烧系统
1 垃圾焚烧炉 600t/d 套 3
2 一次风机 单侧吸入
涡轮风机 94,00 Nm3/h,7,000 Pa 台 30
3 二次风机 单侧吸入
风机 22,000 Nm3/h, 7,000 Pa 台 3
4 冷却风机 单侧吸入
风机 16,330 Nm3/h, 3,600 Pa 台 3
三 余热利用系统
1 余热锅炉 Q=57.7t/hP=4.0MPa t=400℃ 台 3
2 凝汽式汽轮机组 N18-3.8/3
95 N=18MW 套 2
发电机 QF2-20-2 20MW 套 2
3 高压电动油泵 80Y-100X2C,40m3/h,125mH2
O 台 2
4 交流辅助油泵 CHY18,20.5m3/h,0.353MPa 台 2
5 直流辅助油泵 CHY18,20.5m3/h,0.353MPa 台 2
6 凝结水泵 150NB-110A 台 4
7 疏水泵 IS65-40-250,25m3/h,
H=80m 台 2
8 锅炉给水泵 Q=69m3/h; H=720m 台 4(3用 1备)
四 灰渣处理系统
1 液压出渣机(焚烧炉除
渣 ) Q=20t/h 台 6
2 反应塔飞灰输送机 能力:2t/h,N=1.5kw 台 3
3 袋除尘飞灰输送机 能力:2t/h,N=7.5kw 台 6
4 公共刮板输送机 能力:10t/h,N=11kw 台 2
五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Q=24Nm3/min P=0.85MPa 台 4(3用 1备)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8
六 烟气净化系统
(一) 脱酸除尘装置
1 旋转喷雾反应塔 配600t/d焚烧炉 套 3
2 布袋除尘器 PTFE 套 3
(二) 引风机 Q=152520m3/h,
P=6430Pa, 630kW 台 3
(三) 熟石灰浆液制备系统
1 熟石灰制备罐 个 2
2 石灰浆储存罐 个 1
3 石灰浆泵 台 3(2用 1备)
(四) 干粉喷射
1 活性炭喷射风机 Q=50m3/h,P=39kPa N=3.7kW 台 4(3用 1备)
2 碳酸氢钠喷射风机 Q=1230m3/h,P=39kPa
N=55kW 台 4(3用 1备)
(五) 还原剂制备系统 套 3
1 尿素转运泵 Q=12.5m3/h, H=20m,2.2kW 台 2(1用 1备)
2 尿素喷射泵 Q=4m3/h,H=50m,7.5kW 台 4(2用 2备)
(六) 催化剂反应塔(SCR) 配 600t/d焚烧炉 套 3
七 除盐水制备系统 Q=1422m3/d 套 1
八 给水、消防、循环水及废
水处理系统
(一) 中水处理 Q=5800m3/d 套 1
(二) 渗滤液处理系统 Q=400m3/d 套 1
(三) 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 单台冷却能力 Q=3500m3/h,
△t=10℃。 台 3
九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
1 活性炭除臭设备 Q=91915m3/h 台 2
3.3 辅助原材料
3.3.1 辅助原材料种类及用量
(1)熟石灰
本工程外购熟石灰粉,用于半干式反应塔脱除酸性气体,外购要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19
求纯度大于 90%、粒度 200 目,设计单台焚烧炉熟石灰用量 225 kg/h,
年用量共计 5500 t/a。
(2)活性炭
活性炭用于吸附重金属和二噁英等污染物,质量要求比表面积大
于 700 m2/g、粒径 250 目、纯度大于 95%。活性炭袋装进厂,设计单
台焚烧炉的活性碳用量 12 kg/h,3 台焚烧炉年用量 315 t/a。
(3)脱硝原料
本工程采用 SNCR+SCR 联合脱硝。脱硝原料采用尿素,要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尿素》(GB2440-2001),袋装或罐车进厂,
储存在还原剂制备间。尿素年用量 850 t/a。
(4)干粉脱酸剂
干粉脱酸剂采用工业碳酸氢钠,罐车进厂,设计每台焚烧炉的用
量为 35kg/h,3 台焚烧炉年用量共计 200 t。
(5)点火燃油
燃油由油罐车送至厂内,重力自流至埋地油罐。本工程设置 2 台
埋地式卧式轻柴油罐,单台容量为 50 m3。每台焚烧炉在冷态启动时
的最大耗油量为 20,600kg /次,在停止时的最大耗油量为 8,300kg /次。
根据可研计算,在 MCR(最大连续出力)工况下,本工程每年消耗轻柴
油 732t/a。
由于本工程的进厂垃圾为分选垃圾或筛分站的筛上物,因此进厂
垃圾热值较高,本工程垃圾低位热值设计值为 7315 kJ/kg,焚烧炉正
常运行无需投入辅助燃油。
3.3.2 物料储存方式
本工程物料储存方式见表 3-7。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0
表 3-7 本工程物料储存方式
序号 物料名称 储存方式 规格(m) 储量 数量(个)
1 生活垃圾 密闭垃圾池 80×30×30 15000t 1
2 熟石灰 储仓 Φ5×7.5 200 m3 1
3 碳酸氢钠 储仓 Φ5×5 25 m3 1
4 活性炭 储仓 Φ2×3.5 5 m3 1
5 尿素 圆筒立式罐 —— 30m3 1
6 轻柴油 埋地卧式轻油罐 —— 50 m3 2
7 飞灰 灰仓 Φ5×7.5 200 m3 2
8 炉渣 渣坑 54.5×6.5×3.5 950t 1
3.4 生产工艺
3.4.1 垃圾卸料、储存、进料系统
1、垃圾接收及预处理
1)垃圾运输量
工程日处理垃圾 1800t,朝阳区经分类收集和垃圾转运站的筛上
物,采用密闭运输车运输进厂。
2)垃圾称重、计量
厂区物流入口处设置地磅房,配置 3 台汽车衡。其中 2 台用于垃
圾的称量,1 台用于灰渣、废金属的称量。
3)卸料
进厂垃圾运输车经地磅房称重后,通过栈桥送至焚烧厂房卸料大
厅。卸料大厅采用室内型,可防雨及防恶臭扩散。卸料平台宽度为
33m,可满足垃圾车在卸料大厅内卸料、自由通行、掉头转弯的要求。
卸料大厅标高 7m,长 99.2m,卸料平台在宽度方向有 0.5%坡度,坡
向垃圾仓侧,垃圾运输车洒落的渗滤液流至垃圾仓门前的排水沟,排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1
入渗滤液收集池。设置 8 座垃圾卸料门,实现分区作业。
2、垃圾储存和进料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垃圾池的有效
容量按 5~7 天额定垃圾焚烧量确定。垃圾池设计容积 27322 m3(长
80m×宽 30m×高 30m,地下 9m)。垃圾存储量约 15000,可供 3 台
600 t/d 机械炉排焚烧炉燃用 6.8 天。
垃圾池内设 3 台液压抓斗(桔瓣抓斗)桥式起重机,2 用 1 备;
抓斗一次抓起的垃圾量约为 10 m3,垃圾抓斗起重机具有计量功能,
可实现将给料工作的每一抓斗垃圾进行自动称量,并识别受料焚烧炉
的编号,将每台焚烧炉的垃圾量进行记录,向 DCS 系统传输记录数
据。
3、垃圾输送系统控制
垃圾输送系统的各个机械设备采用集中监测和控制,垃圾吊控制
室设模拟监视屏,以控制垃圾输送系统各个机械设备的启停及事故的
显示。
4、环保及安全措施
垃圾卸料平台及垃圾池采用全封闭,焚烧炉一次风从垃圾池上方
吸风,保证垃圾池内为负压,以防止垃圾异味外逸。
垃圾卸料门自动开启,卸料门的开闭应与垃圾抓斗起重机的作业
相协调;卸料门处设置车挡。
3.4.2 垃圾焚烧系统
1、焚烧炉
往复式机械炉排焚烧炉其工艺流程为:垃圾抓斗起重机抓取垃圾
→给料斗→液压推料器→炉排干燥段→着火段→燃烧段→燃烬段,经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2
充分燃烧后的炉渣经排渣机排出。由于本工程垃圾热值较高、含水率
低、易着火,为防止垃圾很快着火及焚烧炉内的高温烟气辐射造成给
料部分温度过高,在给料斗下溜槽部分设有水冷装置。为保证炉膛内
烟气温度达到 850℃以上,且滞留时间达到 2 秒钟以上,使垃圾及烟
气中的二噁英成分得到充分分解,因此焚烧炉炉膛需要足够的高度。
焚烧炉在设计上考虑尽量减小余热锅炉尾部的截面积,使烟气流速提
高,尽量减少烟气从高温到低温过程的停留时间,以减少二噁英的再
生成。焚烧炉的燃烧调节、控制采用 DCS 控制系统,通过调节一、
二次风风量和配比、炉排推动速度来控制炉膛温度和余热锅炉的工作
压力。焚烧炉照片见图 3-7。
图 3-7 焚烧炉照片
2、燃烧空气系统
燃烧空气系统由一、二次风系统组成,其工艺流程如下: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3
(1)一次风系统一次风机(垃圾池吸风)→一次风空气预热器
→炉排下风室→燃烧室。一次风的主要作用是为垃圾点火、燃烧氧化
反应提供足量的氧气,一次风机由垃圾池顶部吸风,使垃圾池内成负
压状态,避免垃圾池内恶臭气体外溢和可燃气体的积存。为保证垃圾
的顺利着火和燃烧室温度,需要用空气预热器将一次风加热至 170℃
左右,一次风空气预热器采用蒸汽-空气热交换方式。
(2)二次风系统
二次风机(焚烧间吸风)→二次风喷嘴→二次燃烧室。二次风的
主要作用是调节二燃室烟气温度以及供垃圾中的挥发份、燃烧室内生
成的 CO 气体、烟气携带的未燃烬飞灰等助燃以达到完全燃烧。
二次风主要在焚烧间吸风,还可以部分在焚烧炉出渣机、除渣间
处吸风,以防止出渣机和炉渣中水分蒸发产生的热汽扩散。
炉墙冷却空气由冷却风机从焚烧间抽取,经过炉墙空气层冷却温
度后由一次风管直接吹入炉膛。
3、启动点火及辅助燃烧系统
工程设置 2 台埋地式卧式轻油罐,单台容量为 50 m3,可满足焚
烧炉冷态点火一次的用油量,燃油由油罐车送至厂内,重力自流至埋
地油罐,燃油经设在油泵房内(2 台、1 用 1 备)的油泵加压送至焚烧
间燃油系统。
(1) 点火燃烧器
焚烧炉点火时炉内在无垃圾状态下,使用燃烧器使炉出口温度至
400℃,然后垃圾的混烧使炉温慢慢升至额定运转温度(850℃以上),
若急剧升温炉材的温度分布也发生剧烈变化,因热及机械性的变化发
生剥落使耐火材料的寿命缩短,故助燃燃烧器应进行阶段性地温度调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4
整以防温度的急剧变化。
点火燃烧装置由点火燃烧器本体、点火装置,控制装置和安全装
置构成,每台炉设置 2 套。
停炉时与起动时相同使用助燃燃烧器使炉温慢慢下降以防止温
度的急剧变化,并使燃烧炉排上残留的未燃物完全燃烧。
(2) 辅助燃烧器
辅助燃烧器主要设计为保持焚烧炉出口烟气温度在 850℃以上,
当垃圾的热值较低而无法达到 850℃以上的燃烧温度时,根据焚烧炉
内测温装置的反馈信息,本装置自动投入运行,投入辅助燃料来确保
焚烧烟气温度达到 850℃以上并停留至少 2s。辅助燃烧装置由燃烧器
本体、点火装置,控制装置和安全装置构成,每炉设置 2 套。
由于本工程垃圾热值较高,正常运行无需投入辅助燃油系统,因
此辅助燃油系统主要用于焚烧炉点火、升温。每台焚烧炉在冷态启动
时的最大耗油量为 20.6 t/次,在停止时的最大耗油量为 8.3 t/次;添加
辅助燃料工况下运行,每台焚烧炉消耗油量为 224 kg/h,三台炉同时
运行时,总耗油量为 672 kg/h。
在 MCR 工况下,本工程每年消耗轻柴油 732t/a。
4、余热锅炉
本工程采用 4 通道卧式锅炉,余热锅炉的流程:
烟气侧:焚烧炉烟气由炉排燃烧室进入二次燃烧室即第 1 通道,
温度达到 850~950℃,其在第 1 通道滞留时间在 2s 以上,依次进入
第 2、3、4 通道,在余热锅炉出口处烟气温度在 200℃左右,然后进
入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选用机械振打的清灰方式。
水侧:余热锅炉为自然循环,锅炉给水经给水泵加压进入省煤器,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5
然后进入汽包进行汽水分离,水经下降管至水冷壁下集箱,利用水的
密度差形成自然循环。汽包内分离的蒸汽经低温过热器进行过热,然
后经减温器再进入高温过热器产生过热蒸汽并送至热力系统。
余热锅炉参数:根据项目的建设性质、垃圾处理规模、焚烧炉垃
圾输入热量,设计配套最大连续蒸发量 56.2 t/h 的余热锅炉,余热锅
炉的过热蒸汽参数按 4.0 MPa (40 bar)、400℃设计。
3.4.3 余热利用系统
本工程的热力系统主要包括主蒸汽系统、凝结水系统、主给水系
统、回热抽汽系统、除氧系统、排污及疏放水系统、加药系统、汽水
取样分析系统、除盐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三台炉共用一台连续排污扩容器和定期排污扩容器,连续排污扩
容器的二次蒸汽接入除氧器汽平衡管,污水排入定期排污扩容器。锅
炉和汽轮机的疏放水采用母管制;设一台 30m3 的疏水箱,同时设有
两台疏水泵,一运一备。
加药系统采用自动控制,包括炉水加药和给水加药,炉水加药溶
液为磷酸盐,设 4 台加药泵(3 用 1 备);主要用于调节炉水的碱度及
阻垢。给水加药可采用加氨溶液,主要用于调节锅炉给水的 pH 值。
3.4.4 烟气净化系统
烟气净化工艺主要是对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如 HCl、SO2、NOx
等)、粉尘、重金属及有机物等污染物进行控制。本工程的烟气净化
工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半干法脱酸系统、熟石灰储存及制浆系
统、NaHCO3 储存及喷射系统(干法脱酸系统)、活性炭储存及喷射系
统、袋式除尘器系统、SNCR+SCR 脱硝系统、烟气再加热系统、烟气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6
在线监测系统等。每条焚烧线配 1 套烟气净化系统,以及 1 套烟气在
线监测装置。
其中,半干法和脱酸剂喷射系统用于脱除酸性气体(主要是 HCl、
SO2),袋式除尘器用于捕集粉尘,烟气中的重金属及有机物等污染物
在上述两步工艺中也可同时被捕集,辅以活性炭喷射系统可以进一步
对重金属及有机物进行去除,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工艺(SNCR)+选择
性催化还原工艺(SCR)用于去除 NOx。
1、半干法及干法脱酸
半干法及干法脱酸包括半干式反应塔、熟石灰储存及制浆系统、
碳酸氢钠储存及喷射系统。
(1) 在半干式脱酸系统,首先利用水的蒸发效果,根据烟气温度
控制喷入水量,烟气在最有效反应温度区间,为中和反应创造最佳条
件。其次,使烟气在整个反应塔内得到均匀的分配,与高度均匀雾化
的 Ca(OH)2 浆液进行充分混合,在充足的停留时间内,烟气中的氯化
氢、硫氧化物等酸性气体与 Ca(OH)2反应后被吸收而去除。半干法脱
酸系统的控制:根据水的条件对温度进行控制;根据要达到的污染物
排放浓度,通过 CEMS 上的信号(后馈回路)自动调节碱液的投加
量。
反应塔筒体直径按满足碱液雾化角的要求,高度按满足化学反应
与反应产物干燥所需时间进行设计,既防止烟气短路又避免碱液粘壁,
还要求适应焚烧线负荷在 70%~110%范围内波动。
(2) 碳酸氢钠储存及喷射系统:碳酸氢钠从贮仓中定量输出,用
喷射风机喷入半干式反应塔和袋式除尘器之间的管道中。在此,碳酸
氢钠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进一步反应以确保酸性气体达标排放。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7
半干式反应塔下收集的灰与袋式除尘器下的灰一起送至灰仓储
存。
半干法及干法脱酸对 HCl 和 SO2 的净化效率分别为 99%、90%。
2、袋式除尘系统
袋式除尘系统采用脉冲式除尘器,离线清灰,布袋滤料采用
PTFE 覆膜,每台袋式除尘器过滤面积 4557 m2,除尘效率≥99.9%。
袋除尘器由气密式焊接钢制壳体及分隔仓组成,每个隔离仓清灰
时可与烟气流完全隔离。过滤下的灰收集到除尘器的灰斗中,经刮板
输送机送至Φ5m 的灰仓储存。
3、活性炭喷射系统
活性炭用来吸附烟气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活性炭的喷射
点设在半干式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的烟气管道上,活性炭由喷射风机
沿着烟气流动的方向喷入,随烟气一起进入后续的除尘器由布袋捕集
下来。该系统需连续运行,以保证烟气排放达标。根据活性炭饱和吸
附量和本工程烟气特点,活性炭喷射量约为 12 kg/h。本工程设 1 座 5
m3 活性炭仓,满足焚烧炉最大连续出力时 3~5 天的消耗量。
4、烟气脱硝系统
焚烧炉通过遵循 3T+E 的燃烧控制基本原则就能够把 NOx 的排
放浓度抑制在 300 mg/Nm3 以下,为确保本工程 NOx排放达标,首先
设置一套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系统,保证 NOx 排放达到 200
mg/Nm3。把还原剂尿素水喷入到焚烧炉内 800~1000 ℃的高温部分,
和 NOx反应生成为无害的氮气(N2)。在高温气氛下氨具有把 NOx优先
还原的作用。
经过脱酸、除尘后的烟气经烟气再加热装置加热至 SCR 反应的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8
适宜温度后,进入 SCR 脱硝反应塔,在催化剂作用下,以尿素为还
原剂,将 NOx还原成 N2 和 H2O,进一步去除 NOx,SNCR 与 SCR 联
合脱硝可降低催化剂的使用量,从而降低运行费用。设计脱硝效率≥
80%。
3.4.5 炉渣和飞灰处理系统
1、炉渣处理系统
每台垃圾焚烧炉安装 2 台液压出渣机,将炉膛落下的底渣冷却;
炉排漏渣落入湿式刮板输送机,转运至液压出渣机。冷却后的炉渣经
过磁选机除铁,由振动输送机运至贮渣坑。
焚烧炉贮渣坑(图 3-8)规格 54.5m×6.5m×3.5m,能储存 2~3
天的炉渣量。炉渣为一般固废,运至园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做到安全
处置。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29
图 3-8 焚烧炉储渣坑
2、飞灰处理系统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炉和余热锅炉》(GB/T18750-2008)中的有关
定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是指余热锅炉灰斗排出的细灰、烟气净化系
统捕集物、烟囱底部沉降的烟囱底灰。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代码 802-002-18)。
本工程垃圾产生的飞灰采用机械输送方式送入灰仓(图 3-9),灰
仓直径 4.5m,有效容积 200 m3,可储存 2 天的灰量。飞灰全部送往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达标处置。
图 3-9 飞灰灰仓
工程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排污环节示意图见图 3-10。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0
图 3-10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
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示意图
3.5 项目变动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重大变动,依据环评应建设施建设齐全。其他变动
情况如下:
环评时设计渗滤液处理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13)表 1 中的三级限值后排入坝河。实际工程中,渗
滤液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水水质》(GB/T19923-2005)中
水质要求后,作为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系统补充水使用,不再外排。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1
清洁下水环评时设计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进入坝河,实际工
程中汇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安屯再生水厂。
环评时计划本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设施处理达标后,排
入坝河,当定福庄污水处理厂运营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定福
庄污水处理厂。但因为定福庄污水处理厂并未建成,实际工程中排入
已建成的高安屯再生水厂,故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置设施。
环评时中水处理系统计划采用“混凝+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处
理能力为 5680 m3/d。实际工程中采用市政污水再生水的水处理设备
进行中水处理,工艺为多介质吸附+活性炭吸附。新工艺在保证水质
达标的前提下减少了占地面积,可以满足本工程运行要求。
环评时除盐水系统计划使用“预处理系统+一级反渗透+混床”工
艺,处理能力为 1422 m3/d。实际工程中采用“预处理+二级反渗透+EDI
系统”,处理能力为 750 m3/d。新工艺减少了由于混床再生而使用的
盐酸与氢氧化钠,可以满足本工程运行要求。
环评时辅料储存系统计划修建 150 m3 熟石灰仓 2 座、100 m3 碳
酸氢钠储藏 1 座、10 m3 活性炭仓一座、50 m3 埋地卧式油罐 2 个、
150 m3 飞灰暂存库 2 座。实际工程中建设了 200 m3 熟石灰仓 1 座、
25 m3 碳酸氢钠储藏 1 座、5 m3 活性炭仓一座、200 m3 飞灰暂存库 2
座。
飞灰处置单位发生变化。依据北京市环保局出具的《北京市环境
保护局关于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飞灰处置工作
的复函》(京环函[2016]278 号)由环评中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调整为“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北京市琉璃河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2
水泥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更换名称为“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3
四、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结果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噪声
垃圾焚烧厂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组、空气压缩机、各类风机、
安全阀排汽和大功率水泵等设备,噪声级见表 4-2。
表 4-2 主要设备噪声级表
车间及工序 设备名称 噪 声 级
(dB(A))
数 量
(台) 降噪措施
降噪要求
( 车 间 )
(dB(A))
焚
烧
主
厂
房
垃圾池 除臭风机 80~90 1 厂房封闭,设备基
础减振,风机进、
排气口安装消声
器。
65 焚 烧 车
间
一次风机
90~95
30
二次风机 3
冷却风机 3
烟 气 净
化间
引风机 90~95 3
厂房封闭,设备基
础减振,风机进、
排气口安装消声
器,泵类设隔声间
或隔声罩。
65
罗茨风机 90~95 3
旋转喷雾塔 85~90 3
熟石灰浆泵 85~90 3
活性炭喷射风机 85~90 3
碳酸氢钠喷射风机 85~90 3
冷却水泵 85~90 3
尿素溶液转运泵 85~90 1
尿素喷射泵 85~90 3
空压站 空气压缩机 80~85 3
厂房封闭、基础减
振、空压机进气口
加装消声器
65
汽机间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
组 105~110 2
汽机房设隔声门
窗;汽机基础减
振、安装隔声罩。
70 油泵 85~90 6
厂房封闭、基础减
振、水泵设隔声
罩。
凝结水泵 85~90 4
疏水泵 85~90 2
锅炉给水泵 85~90 4
安全阀 95~110 6 安装高效消声器。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4
综合水泵房
循环水泵 85~90 3 厂房封闭、基础减
振、水泵设隔声
罩。
65 工业水泵 85~90 2
冷却塔 85~90 3
渗滤液处理
站
风机 90~95 4 厂房封闭,设备基
础减振,风机进、
排气口安装消声
器,泵类设隔声间
或隔声罩。
65
水泵 85~90 26
空压机 85~90 1
4.1.2 固体废物
垃圾经高温焚烧后的残渣中矿物成份以硅、铝氧化物为主,焚烧
残渣的热灼减率控制在 5%以内。本工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垃
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飞灰,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1、炉渣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焚烧炉渣为一般固废,年产生量为 12.99 万 t。炉渣全部运往高
安屯生活垃圾填埋场(图 4-6)填埋。
图 4-6 高安屯生活垃圾填埋场
2、飞灰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焚烧飞灰为烟气净化设施的捕集物(包括喷雾反应塔排灰、袋式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5
除尘器灰、烟囱底灰)。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活垃圾焚烧飞
灰属于危险废物(HW18 焚烧装置残渣,代码 802-002-18)。本工程飞
灰产生量 45t/d,年产生量为 1.64 万 t/a,定期由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按规定运输,定期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按规定处置。
焚烧飞灰按规定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图 4-7),现场标志标识齐全
(图 4-8),管理台账规范、暂存库建设符合规定、处置单位具有处置
资质。
图 4-7 飞灰转移联单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6
图 4-8飞灰暂存库标志标识
本工程设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焚烧中心环境保护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
3、其它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本工程产生的其它固废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职工日
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主要是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渗
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离心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后,送至垃圾池,
与进厂垃圾一起回焚烧炉进行焚烧,设计污泥每日产生量约为15.25t,
年产生量约 5078t。职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约 1kg/d 计算,年
产生量约 29.2t/a,与进厂垃圾一起入炉焚烧。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
况见表 4-3。
表 4-3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处置方式
1 焚烧炉炉渣 12.99×104 12.99×104 运至园区内的高安屯生活垃圾填埋
场填埋。
2 飞灰 2.15×104 2.15×104 由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安全处置
3 污水处理站污泥 5078 0 入焚烧炉焚烧。
4 生活垃圾 29.2 0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7
4.2 其他环保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
污染事故提供前置分析,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扩大;确定潜
在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确保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浓度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
有效控制处理。本工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对现场各类风险源的判断与分析以及对
对现场的风险源系统的梳理、辨识,编制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
预案》,并已向朝阳区环保局进行备案。
本工程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
指挥部,将生产中涉及的污水、废气、固废几方面污染物在各种条件
下可能导致的渗漏、溢出,建立了完善的预警与处理机制。预案中认
为可以比较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污染物为飞灰和渗滤液。若有飞灰外
溢,将其采集并装入吨袋后联系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有渗滤
液渗漏情况,首先将封堵渗滤液漏点和堵渗滤液可能进入水体的渠道,
外溢污水回收进入调节池和沟道间。
对于影响较为轻微的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封
堵的策略,保证恶臭气体不至于影响周边范围。
对于烟气超标排放,对可能超标的物质进行分类处置,对污染物
不同的状态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处置,将影响降到最低。
本工程严格保障应急物资、装备的质和量,对厂内应急物资进行
定期检查、补充、更新,对应急装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修理,并严格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8
规定应急物资装备使用的条件。工程配备的应急物资清单见表 4-4。
本工程建有 2 台埋地式卧式轻油罐,单台容量为 50 m3。油罐已
按照北京市《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DB11/588-2008)中相关规定
进行防渗漏处理。每个油罐设有事故油池,其尺寸为 5m×12m×
4.5m(h),并配备消防箱与 25kg 泡沫灭火器,以防事故发生。
本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
表 4-4 应急物资清单
类别 名称 数量 摆放位置
报警系统 对讲机 40 部 各运行人员
消防系统 灭火器 150 具 建构筑物内
医疗救护 急救医疗箱 4 个 行政、生技部
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一套 各车间及道路
应急照明 应急灯 30 各车间走廊
安全防护
警戒带 20 盘 仓库
防毒口罩 50 付 仓库
化学护目镜 3 付 化学车间
橡胶耐酸碱手套 6 付 化学车间
长筒靴 9 双 仓库
安全帽 100 个 仓库
警示带 10 盒 仓库
正压式呼吸器 3 套 汽机检维办
吨袋 1000 只 仓库
防护服 100 身 仓库
气体检测仪 2 套 运行部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工程全场总投资 138281.8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 23521.7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39
万元,占总投资的 17.01%,与计划投资额一致。环保措施投资见表 4-
5。主要环保设施的初步设计与实际建设对照见表 4-6。工程“三同时”
落实情况见表 4-7。
表 4-5 工程环保设施投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用(万元)
1 烟气净化系统 15033.83
2 渗滤液处置工程 5200
3 除臭系统 388.8
4 环保监测系统 778.8
5 绿化系统 358.75
6 噪声治理 350
7 烟囱 970
8 固体废物运输、贮存等 441.52
环保投资合计 23521.7
表 4-6 主要环保设施的初步设计与实际建设对照表
序号 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环保
设施的要求 实际完成及运行 备注
1 噪声部分 厂房封闭、设备基础减振 全部完成
2 固体废弃物 渣池、灰库 全部完成
表 4-7 噪声防治工程及固废防治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 防治措施名称 防治效果
噪声污染控制 采取设隔声罩、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处置
飞灰运至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炉渣运往高安屯
垃圾填埋场填埋。
一般固废安全
填埋、危险废
物安全处置。
建 2 座灰仓,用以贮存飞灰,灰仓按照 GB18597-2001 的有关要求设计、
运行。
(1)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飞灰相容
(不相互反应);
(2)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3) 地面为耐腐蚀的硬化地
面,且表面无裂隙;
(4) 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总储量
的 1/5。
(5) 按 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周围设置围墙或防护栅栏。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0
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5.1.1 主要结论
(1)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被列入京政办法[2011]1 号中
的北京市 2011 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已取得北京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1]618 号“关于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
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朝阳区
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缓解生活垃圾处理矛盾,完
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
(2)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市市政委市容委“十二五”时期固
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专业规划》(2010 年 11 月稿)和《朝阳区
市政市容委“十二五”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1 年 4 月稿)》,符
合《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选址利用园
区内闲置空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
(3)拟建工程采用成熟、先进的焚烧工艺,处理设施占地省,
稳定化迅速,减量效果明显,生活垃圾臭味控制好,焚烧余热用来发
电,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原则。
(4)拟建工程垃圾运输全部采用封闭式车辆,杜绝沿途抛洒和
异味外溢;生产过程采取当今最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排
放水平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固体废
物能够做到安全处置,并设置拟建工程厂界外 664m~1264m 的环境防
护距离。该范围内现状主要是马各庄村个体企业,没有永久居民住宅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1
(此范围内如有居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必须搬迁)。
拟建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园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
得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工业、生产、
仓储、商用等建设项目不在此之列)。在园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之外
环境质量是达标的,居民生活是安全的。
(5)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工程实施后,全年逐时、逐
日、长期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的地面质量浓度及评价范围
内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较小,叠加现状背景值后,不改变原有的环境功
能。
(6)拟建工程建立健全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监测计划,严格
按照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要求实施管理
和监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可有效较少污
染物的生产量、排放量,降低或避免环境风险。
(7)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论证会与会专家、团体单位、大部分公众座谈会代
表均同意项目建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含公参期间接收到邮件)共
计 2367 份,同意项目建设的占调查总数的 83.5%。
综上所述,拟建工程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
设是可行的。
5.1.2 建议
(1)建议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强化应有的职能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2
作用,加强入园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环保措施有效运行。
(2)通过拟建工程的建设,本着“以新带老”的原则,督促北京
高安屯垃圾焚烧厂(一期)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监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人员上
岗培训工作。
(4)加强活性炭效能的监控,保证活性炭能稳定有效,确保活
性炭的除臭、吸附重金属、二噁英的去除效率。
(5)认真落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首机场函[2011]25 号“关于朝
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控制高度的复函”的要求。
5.2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
一、拟建项目位于朝阳区高安屯村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建
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项目,拟在原一期焚烧项目基础上建
设二期焚烧项目。处理朝阳区经分类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 1800
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3 台 600 t/d 机械炉排焚烧炉、3 台 58 t/h
卧式余热锅炉、2 套 18MW 凝汽汽轮发电机组、3 套烟气净化设施(炉
内喷氨(SNCR)+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喷活性炭+袋式除
尘器+SCR 反应塔组合烟气净化工艺)、3 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渗滤
液废污水处理、固废设施、异味和噪声防治措施以及辅助工程。拟建
项目占地面积约 5.4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3 万平方米,计划投
资 13.8 亿元。该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焚烧废气、恶臭、污废水、噪
声、固体废物以及施工期扬尘和噪声等。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综合考虑循环经济园区己建、在建项目现状,拟建项目须设
置 664-1264 米防护范围。按照环评分析计算,西北厂界 664 米、南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3
厂界 1090 米、东厂界 1264 米以内为控制防护距离。该区域内现状如
有永久居民、医院、学校须搬迁,防护距离内不得再安排环境敏感建
设项目(可安排工业、市政、仓储等项目)。
三、拟建项目须优化项目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循环经济园区内污
染防治设施,合理安排污染处理设施位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
程同步实施。
四、拟建项目不得新建燃煤设施,焚烧烟气须经二燃室焚烧、脱
酸、脱硝、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等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生
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
物、NH3、H2S 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1-2007)中
排放限值,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它要求执行国家《生活垃圾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相关要求。拟建项目须对恶臭采
取处理措施,达标排放,甲硫醇、臭气浓度等指标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
五、拟建项目污废水及垃圾渗滤液须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
或排放,规划排入定福庄污水处理厂,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1/307-2013)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在
规划定福庄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前,处理达标后水排入坝河,该地区
坝河、温榆河属北运河水系,为 V 类水体功能区,执行排入地表水体
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三级排放限值。废水处理后浓液回喷焚烧炉
处理。垃圾储池、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须采取防渗措施,不得污染土
壤和地下水。埋地油罐执行北京市《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
(DB11/588-2008)中相关规定。
六、拟建项目焚烧设奋、风机、水泵等固定噪声源须采取有效隔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4
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1 类限值。
七、拟建项目垃圾须密闭运输,杜绝垃圾、渗滤液遗洒。炉渣须
妥善处置。飞灰须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密闭运输,交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规定。
八、拟建项目须安装烟气控制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数据传输到环
保管理部门。在试运行和投运初期,你单位须加密排放源及环境空气
中二恶英监测频次,并将监测结果报生活垃圾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并加强运营中的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
九、拟建项目施工前须制定工地扬尘、噪声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施工期间接受监督检查;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规定,做好防尘、降
尘工作;施工渣土须覆盖,施工车辆须冲洗后方可驶离施工区域,严
禁将施工渣土带入交通道路;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水泥沙浆。
十、项目竣工投入试运行三个月内须向市环保局申请办理环保验
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5
六、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环境功能区域划分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
确定该工程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和环境质量验收执行标
准。
6.1 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1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6-1,其中单位为 dB(A)。
表 6-1 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类别 昼间 夜间
1 类 55 45
6.2 固体废弃物验收执行标准
焚烧炉炉渣技术性能指标执行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其热灼减率应≤5%。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6
七、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本工程工艺流程以及产污环节分析,结合厂区周边敏感点情
况,加之已于 2017 年 9 月至 10 月进行的焚烧中心自主环保验收工
作,并依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确
定本次自主验收的范围为噪声、炉渣热灼减率。验收监测项目由国家
分析测试中心完成。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7.1.1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内容参见表 7-3。
表 7-1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内容
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东厂界
昼、夜等效 A 声级 2 天,每天昼夜各 1 次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7.1.2 固体废弃物监测方案
本工程产生主要固体污染物为飞灰和炉渣。其中飞灰送往北京
金隅琉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因此仅对炉渣进行监测,
其监测点位、内容和频次如表 7-4 所示。
表 7-2 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监测方案
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炉渣 3 台焚烧炉炉渣排口,共 3 点 热灼减率 2 天,3 样/天.点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7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炉渣热灼减率监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表 8-1。
表 8-1 噪声和炉渣热灼减率监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检出限
噪声
Leq[dB(A)]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
炉渣热灼减率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8.2 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1 监测仪器
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配备了相适的仪器设备和器具,包括
配件和软件。各种仪器的性能达到相关标准和仪器指标的要求。对结
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和采样设
备,设有量值溯源计划并定期实施,确保仪器在有效期内使用。仪器
使用确认其灵敏度、线性和稳定性,并确认易带来测定结果误差的干
扰及大小。大型仪器使用人员经过操作培训和考核,严格按照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使用。每次使用后做好仪器使用记录,使用记录与仪器提
供的原始数据日期一致。
噪声监测仪器与检定情况见表 8-2。
表 8-2 噪声监测仪器与检定情况
仪器名称与型号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检定有效截止日期
声级校准器 HS6020 CNEAC-45-01 2019 年 5 月 30 日
噪声仪 NL-20 CNEAC-4-01 2019 年 5 月 30 日
风速计 ISA-80 CNEAC-5-03 2019 年 5 月 30 日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8
8.1.2 人员资质
监测人员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的能力,持证上岗,并进行相关
的业务技术培训。噪声与炉渣热灼减率监测人员见表 8-3。
表 8-3 噪声与炉渣监测人员
监测因子 采样人员 分析人员 是否持证上岗
噪声 史殿龙、曹冠 史殿龙 是
炉渣热灼减率 史殿龙 曹冠 是
检测实验室具备必要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并进行有效监控,以保证
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8.1.3 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根据表 8-1 所列举的标准分
析方法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采集样品采用合适的容器和固定措施(如添加固定剂、冷藏、冷
冻等)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在实际分析过程中,需要建立标准曲线
的分析项目,要求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中间点浓度校准相对误
差控制在±10%以内。每批样品至少应有 2 个实验室试剂空白,且实
验室试剂空白平行双样测定值的相对偏差<50%;每 10 个实际样品
应有一个现场空白样品。实验中校准空白、现场空白均应小于测定下
线。分析中,抽取(10~20)%的样品进行平行样测定,平行样测定值
的差值<各元素对应的重复性限值。当平行样品相对标准偏差不满足
实验要求时,对实验过程进行检查,分析其偏差较大的原因并进行调
整,确保实验数据可靠。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
相差不大于 0.5dB。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49
九、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国家分析测试中心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至 13 日在北京市朝阳生
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进行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验收监测。焚烧
中心 3 台焚烧炉设计负荷为 600 t/d,3 月 12 日-13 日监测期间 3 台焚
烧炉实际生产负荷以及余热锅炉蒸发量见表 9-1。焚烧炉和余热锅炉
的运行方式为连续运行,设备满负荷运行,符合验收条件。
表 9-1 烟气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1#焚烧炉 2#焚烧炉 3#焚烧炉
2019 年
3 月 12
日
垃圾日焚烧量(t) 558.5 594.1 576.3
锅炉蒸发量(t/小时) 53.42 52.79 52.78
2019 年
3 月 13
日
垃圾日焚烧量(t) 577.2 571.5 541.8
锅炉蒸发量(t/小时) 53.98 54.08 53.94
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9.2.1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 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如表 9-2
所示。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标准要求。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0
表 9-2 噪声监测结果
序
号 测试地点 测试日期
昼间噪声 dB(A) 夜间噪声 dB(A)
时间 测量值 时间 测量值
1# 厂界东 2019 年 3 月 12 日 下午 54.8 夜间 44.2
2# 厂界南 2019 年 3 月 12 日 下午 46.4 夜间 36.7
3# 厂界西 2019 年 3 月 12 日 下午 49.7 夜间 43.7
4# 厂界北 2019 年 3 月 12 日 下午 49.8 夜间 43.8
1# 厂界东 2019 年 3 月 13 日 上午 52.3 夜间 41.5
2# 厂界南 2019 年 3 月 13 日 上午 44.5 夜间 43.3
3# 厂界西 2019 年 3 月 13 日 上午 48.7 夜间 43.4
4# 厂界北 2019 年 3 月 13 日 上午 54.1 夜间 38.7
9.2.1.2 固体废物
监测期间 3 台焚烧炉炉渣的热灼减率如表 9-3 所示。监测结果表
明,3 台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均小于 5%,符合执行标准生活垃圾焚
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
表 9-3 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监测结果
测试项目 2019 年 3 月 12 日
1#炉 2#炉 3#炉
热灼减率(%)
2.00 1.92 1.77
2019 年 3 月 13 日
1#炉 2#炉 3#炉
1.62 1.77 1.71
9.2.1.3 污染物排放总量估算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6]74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1
工作方案的通知》”,到 2020 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量比 2015 年应分别下降 10%、10%、15%和 15%。全
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10%以上。《北京市“十三五”
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北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
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分别下降 35%、
25%、25%、14.4%和 16.1%。
根据此次验收检测项目分析,本次检测不牵扯总量控制因素。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2
十、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项目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如表 10-1 所示。
表 10-1 环评审批意见关于炉渣与噪声的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审批意见 落实情况
一
拟建项目焚烧设奋、风机、水泵等固定噪声源须采
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1类限值。
已落实。
本项目中采取封闭厂房,安
装消音器、建造隔音间等多
种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二
拟建项目垃圾须密闭运输,杜绝垃圾、渗滤液遗洒。
炉渣须妥善处置。飞灰须作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密闭运输,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规定。
已落实。
本工程中垃圾为密闭运输。
炉渣运入高安屯生活垃圾填
埋场填埋,飞灰全部送往北
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达标处置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3
十一、验收监测结论
11.1 项目概况
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
1800 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3 台 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3 台
58t/h 卧式余热锅炉、2 台 18MW 凝汽汽轮机、20 台 MW 发电机组、
3 套烟气净化设施、3 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渗滤液废污水处理、固
废设施、异味和噪声防治措施及辅助工程。
11.2 工程建设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针对噪声、固体废弃
物等污染物(源)设计并安装了多项控制设施,实现了了环境保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1.3 验收检测调查
11.3.1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昼间噪声范围为
44.5-54.8dB(A),夜间噪声范围为 38.7-44.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标准要求。
11.3.2 固体废物
A、一般固废:焚烧炉炉渣属于一般固废。验收监测期间,3 台
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均小于 5%。炉渣转移至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填埋。
B、危险废物:与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有危废处置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4
合同(协议);飞灰处置单位具有 HW18 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焚烧
飞灰按要求办理了转移联单;有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设有符
合规定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北京金隅琉水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置。
11.4 环境影响情况
本工程噪声排放满足要求,炉渣热灼减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本项目噪声防治工程及固废污
染防治工程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11.5 结论
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及固废污染防治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同
意验收。
11.6 建议
(1)厂界噪声达标,继续加强对厂界噪声控制;
(2)加强应急实战演练预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废专项验收监测报告
55
十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