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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乌鲁木齐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乌医改办发〔20188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医改办、市属各医疗机 构: 现将《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试行)》 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鲁木齐市 - wlmq.gov.cn · 人、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 结核病患者、低保五保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家庭医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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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乌医改办发〔2018〕8 号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医改办、市属各医疗机

构:

现将《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试行)》

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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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试行)

乌鲁木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章)

2018 年 10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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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乌鲁木齐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

作,指导各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

队,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健康管

理服务,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现就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提高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有效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是

实现“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服务理念转变的重要举

措,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以及预约诊疗和转诊服务的主要方式。推

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

径,也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效策略。

各区(县)和委直属医院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

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性,以家庭医生团队为主体,向居民

提供主动、连续、综合、协调、可及、规范的卫生服务。要深刻

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念学

习,将基本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管理等

日常业务工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协同推

进,逐步强化签约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之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

真正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活,提升签约居民

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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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机构内规范设置统一名称

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约中心”),作为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的基本场所,为签约居民提供

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宣传、

签约、预约、全科诊疗、健康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签约服务

的工作效率和签约居民的获得感。2019 年 3 月底前各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按标准完成签约中心的设置;鼓励有条

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标准设置签约中心。

(一)签约中心的设置标准和要求。

1.根据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人口以

及服务的居民数量,签约中心内设若干“家庭医生工作室”,提供

“一医生一签约对象一诊室”个性化隐私保护的全科诊疗服务和

健康管理服务。签约中心的位置应相对独立,方便签约居民就诊。

2.签约中心环境布置要温馨舒适,可以柔和色调代替白色。

签约中心入口处配备家庭医生助理工作台,设 1-2 名团队护士

作为家庭医生助理,承担签约中心和家庭医生助手的相应职责。

工作台上放置电脑、打印机、固定电话、血压计、体温计等设备,

方便家庭医生助理为签约居民提供宣传、签约、预约、电话随访、

量血压、新建或更新健康档案等服务。签约中心还应配备健康教

育设备或资料、饮水机、充足舒适的候诊椅等。有条件的也可逐

步配备家庭医生签约系统、预约挂号设备及系统等。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中医馆)的中医诊室要加挂家庭医生工作室牌,作为中医类全

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场所。

4.签约中心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为医疗机构中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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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负责签约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事务工作,组织、管理、协

调各家庭医生工作室的业务工作。

(二)家庭医生工作室的设置标准和要求。

1.名称与标识。

以门诊诊室为基础,设置统一名称的“家庭医生工作室”,室

外悬挂标牌,标牌下做活动且透明的抽插框,便于更换当日接诊

家庭医生姓名。业务用房充裕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视情以“(姓

名)家庭医生工作室”独立命名,单独使用,个性化布置,无需

混合使用。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增挂家庭医生工作室的

标牌要求同上。

2.面积。

家庭医生工作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小于 8 平方米。

3.功能。

优化和整合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个性化健康管

理功能,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前置,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

务人员与家庭医生同室接诊患者和服务居民,同步完成以公共卫

生服务为主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差异性,

提高居民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

互联网技术和可穿戴设备,为签约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综合、个

性化的服务,凸显基层健康守门人作用。

4.基本设施设备。

(1)服装和胸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家

庭医生团队成员应穿着具有统一标识的服装,佩戴统一胸牌,其

管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均应着统一

标识服装和胸牌,实行一体化管理。

(2)基本设施。上下水及非触摸式洗手设施(布局符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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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防控流程)、诊桌、诊椅、诊床、屏风或拉帘。

(3)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眼底镜、电脑、开展中

医药服务所需设备(中医家庭医生工作室内应包括针灸器具、火

罐、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脉枕等)、出诊箱(包含血压计、

听诊器、体温表等基本出诊用品,并且能够满足出诊患者诊疗需

求)。有条件的机构可自行配置血糖仪、便携式心电图机等设备。

(4)远程信息化。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安装远程

会诊系统、家庭视频系统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可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地选

择以上设备设施中的一部分进行配备。

三、明确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体和服务对象

(一)团队主体。

家庭医生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签约主体。在城市是以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团队以及专科团队为支

撑;在农村是以乡村医生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团队以及专科团队

为支撑。通过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行职责分工并实施网格

化管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

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有条件的区(县)可吸收专

科医师、中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

复治疗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

专干、残疾人专干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鼓励采取家庭医生助

手提供健康管理支持性服务,减轻家庭医生非医疗事务工作负

荷。

(二)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城乡常住居民,重点人群为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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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

结核病患者、低保五保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家庭医生服

务团队为签约对象提供门诊为主的服务,包括提供基本医疗、健

康咨询、心理疏导、疾病预防、免疫接种、用药指导、不良生活

方式干预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家庭访视服务,对依病情需要

者进行分诊。所有的服务在团队里进行合理分工,团队成员相互

协作,从而达到使签约居民少生病、早诊早治、减轻医疗费用负

担的目的。

四、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

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重点建立起签约服务预

约诊疗模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规范诊疗、合理转诊、健康管理

的优势,适当拓展服务内涵。

(二)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

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三)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提

供健康评估、预防、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特色护理、中医

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药事服务等。

(四)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包括中医药“治未

病”、中医适宜技术等。

(五)便民惠民服务。与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下同)的

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定期对接协助落实转诊会诊服务,建立绿

色通道。对长期卧床、行动确有不便的患者,酌情提供上门巡诊

等服务。根据辖区居民情况,提供错时服务。为居民提供中药代

煎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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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单次配药量。对于从上级医院转来的患者,可根据病情和上

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

(六)信息化服务。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可

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 APP 签约、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

醒、健康管理档案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远程健康监

测、健康宣教等服务。

五、家庭医生团队的组建

(一)组建原则。

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以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服务任务为导向;以现有卫生队伍现状为基础;尊重家庭医生意

见,机构内各团队间服务能力整体平衡,兼顾体现团队的个性化

特征;团队中各成员专业互补,分工协作,尤其加强公卫医师和

全科医师的配合;允许一个成员服务多个团队(如公共卫生医

师);鼓励家庭医生、护理、公共卫生人员负责团队管理;鼓励

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团队。

(二)二级以上医院。

各区(县)要结合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和对口支援工作,

在二级以上医院组建由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心内科、内

分泌科、老年病科等科室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专科服务团

队,与辖区或医联体(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服

务团队结对,通过定期坐诊、设立慢性病专家门诊、开展远程诊

疗、接受转诊等形式参与基层复杂疾病、疑难病患者的签约服务。

市友谊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眼耳

鼻喉专科医院、口腔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要分别组建

专业团队,按照专科医联体建设原则,全面参与儿童、孕产妇、

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居民的签约服务。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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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二级以上医院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情况纳入医联体建

设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考核内容,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服务支撑

工作落实到位。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团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医务

人员数量和能力,结合实际确定组建方式。

1.采取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

生医师)组成的“3+X”模式。 “X”为其他跨团队服务的支持人

员,具体包括:

(1)二级以上医院退休返聘、临聘专家、医院对口支援专

家和机构内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2)具有资质的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

工等。

(3)非卫生技术人员(如卫生计生专干、社区工作人员、

残疾人专干、志愿者等)。

2.采取由家庭医生、护士组成的“2+X”模式(主要适用于

村卫生室)。将公共卫生医师或公共卫生人员作为“X”,跨团队和

网格开展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中医类别医师既可以作为家庭

医生参与组建核心全科团队,也可以作为专科医师以“X”身份跨

团队提供中医签约服务。

3.专业水平和年资比较高、在本辖区群众中非常有影响力

的家庭医生,可以在本医疗机构内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家庭医

生工作室,跨网格提供签约服务。

(三)团队数量。

1.根据辖区居民和重点人群数量,结合行政区划、地理条

件和责任网格划分,确定服务团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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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则上每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服务不超过 600 户家庭,

人数在 2000 人以内。

(四)团队成员遴选标准。

1.团队长

可由家庭医生、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年资较高的社区护

士或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

2.家庭医生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含助理全科医师、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和注册第二执业地点全科医师;全科医师规范

化培训、转岗和岗位培训合格人员)。

(2)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

(3)城市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为主;农

村以全科(助理)医师、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执业(助

理)医师或乡村医生为主。对不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乡村医生所

在的村卫生室,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调配家庭医生。

(4)随着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家庭医生逐步过渡到主要由

全科医师承担。

(5)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

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精神医师。

3.护士

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护理工作经验。

4.公共卫生医师

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医师

(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不足的机构可暂由实际

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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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技术人员

(1)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2)非卫生技术人员了解基本医疗卫生知识,熟悉并热爱

基层卫生工作。

(五)团队成员遴选方式。

1.根据岗位性质及专业,经个人自愿申请、医疗机构审核,

优先遴选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全科医生、护士等卫生

技术人员承担签约服务工作。

2.通过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拔工作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管

理水平、组织指挥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敬业、积极主动、

敢于担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的卫生技术人员担任或兼任团队

长。

(六)团队层级架构。

根据团队成员的资质情况,以实现“专全结合、分级管理”

为原则和目标,将家庭医生团队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团队。

一星团队是由“初级职称的全科医师或乡村医生+社区护士

或乡村护士+公卫人员”组成的全科团队。

二星团队是由“一级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职称的专

科执业医师”组成的横向“专全结合”团队。

三星团队由“二级团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联体)副主

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科执业医师”组成的纵向“专全结合”团队。

六、团队职责分工

家庭医生团队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突出中西医结

合,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

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为居

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满足居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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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化健康需求。

团队内区(县)、街道(片区管委会、乡镇)、社区(村)三

级医师应合理分工。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负责签约居民的日常

常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或专科医

生负责对病情控制不达标、病情复杂居民的管理,并对全科医生

(乡村医生)服务给予评估和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含二级)医

院专科医师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或专

科医师管理后病情控制仍然不达标、病情比较复杂及其他需要向

上转诊的居民的管理,并对下级医生服务给予评估和技术指导。

家庭医生团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团队成员明确分工,紧密合

作,相互支撑,共同做好签约居民服务工作。团队成员职责分工

参照如下:

(一)团队长。

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下,全面负责本团队的管

理及运行。

2.负责组建团队,并合理安排成员分工。

3.制定团队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追踪效果。

4.制定团队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培训与交流。

5.收集居民反馈意见,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对服务过程进行质控,防范医疗风险发生。

7.加强团队文化建设,打造特色服务团队。

8.协调团队内外部关系,负责与其他组织的沟通联络。

9.负责团队成员工作量统计汇总上报及绩效奖励分配。

(二)家庭医生。

1.掌握每个签约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及家庭情况、经济情况,

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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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电话咨询,优

先预约和诊治,开展日常合理用药指导。

3.诊疗过程中建立更新完善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开展诊间

随访和健康管理。

4.根据签约居民健康或疾病情况,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5.按约定为有需求的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

6.组织并指导本团队开展护理、康复、健康教育、服务效

果评估。

7.服从团队长管理,完成团队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护士。

1.掌握每个签约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及家庭情况、经济情况,

协助家庭医生建立更新维护居民健康档案、诊间开展随访及健康

管理。

2.协助家庭医生开展日常诊疗预约、会诊和转诊的协调安

排、转诊到位情况的追踪。

3.在家庭医生指导下,开展签约居民个性化健康教育、不

良生活方式干预等工作。

4.根据家庭医生医嘱,为签约居民提供临床护理及上门护

理服务。

5.服从团队长管理,协助团队成员完成其他工作。

(四)公共卫生人员。

1.监测、收集和分析网格内居民健康状况相关数据,开展

社区诊断。

2.掌握每个签约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及家庭情况、经济情况,

协助家庭医生评估居民个体健康状况、提出管理措施建议、建立

更新维护居民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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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家庭医生做好签约居民诊间随访的预约;根据签约

居民健康状况,协助家庭医生做好需上门随访居民的上门时间和

日程安排。

4.在家庭医生指导下,开展网格内居民健康教育和促进,

实施健康行为和危险因素干预,开展健康知识和卫生政策宣传。

5.协助团队长定期开展签约居民服务进展监测和服务效果

评价。

6.服从团队长管理,协助团队成员完成工作。

(五)其他人员。

1.二级及以上医院专家为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开展人员培训带教、双向转诊衔接等;参与病情较为复杂、需求

较高患者的签约服务。

2.本机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作为团队运行和服务的有力支

持,在机构整体安排下协助、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3.非医疗技术人员在团队长统一安排下,主要负责居民沟

通联络工作,培训后协助团队提供社区宣传、信息收集等相关非

医疗服务。

七、团队工作制度

(一)服从本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团队成员分工和协作制度,紧密配合,履行职责。

(三)公示团队成员姓名、联系方式、分工、服务时间及内

容、监督机构及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四)制定电话及微信咨询和管理制度、预约管理制度,建

立服务记录或档案。

(五)建立定期会议、病例讨论、质量控制和学习培训制度,

规范服务流程和工作记录,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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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定转诊、会诊和结果追踪制度,巡诊或出诊着装、

设备、服务项目、医疗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七)制定绩效考评制度和签约服务费分配制度,调动和提

高团队成员积极性。

(八)制定投诉处理、拒绝服务处理和满意度调查等其他管

理制度。

八、签约原则

(一)签约团队与居民实行双向选择,居民根据自愿原则选

择服务团队。实施初期一般按网格选择家庭医生团队。

(二)一个居民同期只能签约一个团队,鼓励就近签约,也

可跨区域签约。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多人同时签约时,尽量选择同一

家庭医生一星团队;家庭成员中如有特殊人群,可以签约以该一

级团队为核心组成的二星、三星团队。

(四)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为一年,期满居民自愿续约、解约

或更换团队。

九、签约服务流程

(一)签约流程。

签约咨询与宣传→签约服务解释与说明→健康评估→签约

合约文书签订→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履约→管理考核→续约或

解约。

(二)签约居民就诊流程。

签约居民预约家庭医生→持卡(证)到医疗机构就诊→导诊

分诊→优先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优先诊疗→提供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必要时转诊→完善健康档案→“一对一”个性化

健康指导→帮助签约居民获得签约带来的其他便利服务→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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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服务时间→结束就诊。

十、签约服务方式

(一)按照法律法规与居民签订合法的签约服务协议文书,

确定契约服务关系。

(二)家庭医生团队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采用“人群

分类、服务分层、团队分级”的方式为居民提供服务。

1.健康人群给予定期健康教育和中医药养生服务,控制健

康危险因素等常规管理。

2.高危人群应定期随访,监测危险因素控制水平,给予健

康教育和生活方式综合干预等管理。

3.患病人群应给予针对性的疾病监测、并发症监测和服药

管理。

4.疾病恢复期人群侧重康复指导训练和必要的医疗护理。

5.重点人群中的健康人群,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

求提供服务。

6.个性化需求较高的居民,按照合同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服务,如门诊就诊、入户面对面、

电话随访、远程医疗等,特需者可开展上门服务、错时服务。

(四)可采用“互联网+医疗”、移动终端和信息化等方式

提供服务。

十一、签约服务风险防范

市直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签约服务理念、服务方

式准确传达给签约居民,不夸大宣传,不做过度的、不符合机构

实际、医务人员无法履行的承诺。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医

疗风险,关键环节履行好告知义务。

(一)引导居民正确理解签约服务内涵。家庭医生是一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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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服务模式和新的医患关系,并不是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场所,因

此“家庭医生≠私人医生”“签约服务≠上门服务”。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以医疗机构门诊服务为主,鼓励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只是

针对特殊需要人群的一种特殊服务形式,并且家庭医生出诊需要

提前预约,并非随叫随到。

(二)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医疗条件和服务

能力,居民遇到紧急情况时建议先拨打 120 或自行到附近医院急

诊就诊,以免延误抢救时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如呼救之后

或就诊途中),可以致电签约医生,请签约医生将掌握的较为详

尽的病史、治疗情况告知急诊医生,共同做好抢救和治疗。

(三)确需上门服务的特殊人群应进行健康评估,符合相关

服务条件,同时居民愿意承担上门服务风险的,双方明确服务时

间、内容、方式、风险,签订专门的上门服务协议后方可开展,

并按标准收取出诊费、巡诊费等相关费用。

(四)上门服务时,至少 2 名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携带必要

的设备和资料,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记录

诊疗过程,双方签字确认。如患者和家属同意,服务可拍照或录

像留存,以规避医疗风险。

(五)家庭医生应向居民提供电话咨询服务,但家庭医生每

天会有门诊、查房、培训、出诊等不方便接听电话的时段。家庭

医生应该向居民告知每天方便接听电话的时段,其余时间安排团

队其他成员或转到医疗机构值班室接听和咨询。接受电话咨询

中,对无法当时解答的问题应及时记录下来,方便时第一时间答

复。对于非工作时间,应与居民明确做好约定,不要过度拉高居

民的期望值。

(六)签约服务内容要按服务协议及时开展。无论是门诊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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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上门服务、电话咨询、网络平台咨询等,服务都要及时、有

效和规范,并做好记录。对不履行签约服务或服务时不配合的,

应记录原因、签字确认,做到有案可查。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做

到服务留痕,可查询,可考评,可测量。

(七)随访时患者自测数据仅可用作参考,不可用于诊断。

(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酌情为家庭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

险,缓解执业压力。

十二、签约服务合约文书的制定

签约服务合约文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编号及其有效期限。

(二)合约内容解释权。

(三)签约居民的身份证号和社保(医保)卡号。

(四)签约居民的住址和联系电话,及其紧急联系人和联系

电话。

(五)签约居民选择签约服务包名称和服务内容。

(六)签约居民应配合事项或应履行的义务。

(七)签约居民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建立签约服务考评机制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建立签约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负

责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

(一)将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

核,做到日常考核与季度、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在考核签约数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签约服务机制、

服务效果和群众感受度,建立以机制建立情况、居民满意度、签

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经家庭医生转诊率、续约率等为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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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量考核体系和以健康管理效果、医药费用控制为核心的效果

评价体系。

(三)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

考核,并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家庭医生团队具体考核情

况及评价结果。

(四)绩效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用支付、公共卫生服务经

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群

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向社会

公开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使家庭医生团队的服

务质量和水平能够得到居民的及时反馈和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

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

(六)团队内部绩效考核分配由团队长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

数量、质量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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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