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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 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從法規範、 歷史、社會、社會變遷角度出發」 執行結案報告 計畫主持人 楊東連講師(僑光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 執行編輯:謝依婷 壹、本計畫說明 ……………………………………………1 貳、全程計畫成果成果摘要 …………………………………5 参、全程計畫執行內容及成果說明 …………………………6 一、計畫成效 …………………………………………6 (一)計畫執行情形 ………………………………6 (二)應邀學者 ……………………………………6 (三)參與學員 ……………………………………7 (四)研討議題及課程 ……………………………10 (五)專屬網頁製作 ………………………………12 二、人力運用情形說明 ………………………………15 三、經費運用情形說明 ………………………………15 肆、本分項計畫經費運用情形一覽 ………………………16 伍、本分項計畫執行中所遇困難與改善 …………………17 陸、回饋表統計結果 …………………………………………19 柒、附件:活動照片 …………………………………………24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 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從 …hschen/project/95/950001/950001_a/A01-report.pdf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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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從法規範、

    歷史、社會、社會變遷角度出發」 執行結案報告

    計畫主持人

    楊東連講師(僑光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

    執行編輯:謝依婷

    目 次 壹、本計畫說明  ……………………………………………1

    貳、全程計畫成果成果摘要 …………………………………5

    参、全程計畫執行內容及成果說明 …………………………6

      一、計畫成效 …………………………………………6

        (一)計畫執行情形 ………………………………6

      (二)應邀學者 ……………………………………6

      (三)參與學員 ……………………………………7

      (四)研討議題及課程 ……………………………10

      (五)專屬網頁製作 ………………………………12

    二、人力運用情形說明 ………………………………15

      三、經費運用情形說明 ………………………………15

    肆、本分項計畫經費運用情形一覽 ………………………16

    伍、本分項計畫執行中所遇困難與改善 …………………17

    陸、回饋表統計結果 …………………………………………19

    柒、附件:活動照片 …………………………………………24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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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本計畫說明

    本計畫緣自於教育部顧問室顧問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陳惠

    馨教授所提「95 年度憲法及法學教育改革計畫」之子計劃:大學院校

    「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一、研習目標

    (一)舉辦「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

    透過教學互動與分享,提升教師們教學與研究能力。

    (二)參與研習營的師資以目前在台灣各大學教授非法律系學生之

    「憲法」或「法律與生活」等相關課程之師資。

    (三)研習營討論主題,為如何對於非法律系學生教授「憲法」或「法

    律與生活」、「法律與性別」等相關課程。

    (四)研習中由與會教師分組討論課程的內容與課程大綱、教材與教

    學方法等,以及師生間如何互動等議題。並透過小組報告共同

    發展出不同的教學策略與教案。

    (五)教授此等課程教師們透過彼此教學經驗以及教學與研究困境,

    以共同發展出不同的課程與教學的方案。

    二、研習進行方式

    (一)2006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1 日兩天由台中市僑光技術學院財經

    法律系邀請中區大學院校法律相關教師負責「大學院校「憲

    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進行研習營課程內

    容與進行。

    (二)研習之前,充分與會教師作溝通。準備事項包括課程的內容、

    課程大綱、教材與教學方法與教學策略等。

    三、研習內容

    (一)憲法與法律與生活教學目標之建構。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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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關於教學內容、包括課程大綱、教材。

    (三)教學方法包括如何使用數位資料與遠距教學法。

    (四)如何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與討論主題的規劃。

    四、

    (一)研習營籌備會議

    僑光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負責執行本研習營,並與中部地區

    其他大學院校法律教師召開研習營執行會議,建立研習會共

    識。本研習營擬採取校群教師負責模式進行,由各校相同領

    域教師組成團隊進行會前對話與資料蒐集分享。

    (二)研習營計畫

    1.參與對象:大學非法律系教授『憲法』或『法律與生活』

    等課程之教師。

    2.研習時間:2006 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1 日兩天。

    3.研習地點:全國大飯店。

    4.研習人數:25~35 人。

    五、計劃內容

    (一)憲法意識的建構

    1.目標:憲法理念與憲法課程目標的達成。

    2.講員:人權憲法學者。

    3.內容:基本人權理念、思維、限制與保障。

    4.與談:憲法教師。

    (二)憲法教材設計與教學方法

    1.目標:憲法課程設計與憲法課程的實現。

    2.講員:不同類型憲法教師。

    3.內容:憲法課程大綱、課程單元設計、課程內容設計。

    4.與談:憲法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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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憲法教材示範與分享

    1.目標:憲法課程講授實況。

    2.講員:不同單元類型憲法教師。

    3.內容:憲法課程講授、課程內容呈現。

    4.與談:憲法教師。

    (四)憲法教材數位化

    1.目標:建構憲法課程數位化能力與範本。

    2.講員:具數位化能力之憲法教師。

    3.內容:憲法課程數位化設計、數位化課程呈現。

    4.與談:憲法教師。

    (五)法律與生活意識的建構

    1.目標:法律理念與課程目標的達成。

    2.講員:法理學學者。

    3.內容:法律理念、思維、作用。

    4.與談:法律與生活之教師。

    (六)法律與生活教材設計與教學方法

    1.目標:法律與生活課程設計與課程的實現。

    2.講員:不同類型法律教師。

    3.內容:法律生活課程大綱、課程單元設計、課程內容設計。

    4.與談:法律與生活之教師。

    (七)法律與生活教材示範與分享

    1.目標:法律與生活課程講授實況。

    2.講員:不同類型法律教師。

    3.內容:法律生活課程講授、課程內容呈現。

    4.與談:法律與生活之教師。

    (八)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方向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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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標:憲法、法律與生活共同目標建構之可能性。

    2.講員:總主持人。

    3.內容:憲法、法律生活課程最低基本理念之共建。

    4.與談:法律教師。

    六、研究營推動理念

    (一)教師均參與與談,從與談中建構法律教學理念之共識。

    (二)教師均提供教學經驗、教學大綱、教材與教學方法的分享。

    (三)教師提供不同類型的教學分享,激盪法律教學。

    (四)分享與參與式的教學研習會,學員與講員融合,增加參與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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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全程計畫成果成果摘要

    本「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從法規

    範、歷史、社會、社會變遷角度出發」的研習期間為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至

    二十一日,於台中市全國大飯店舉辦。

    研習會報名的學員合計 39 位,因故取消或者無故未到者有 3 位,,實際總共 36 位學員參與。

    由於本教學研習營,採教學互動與分享方式,研習中大多數與會教師大

    都提出課程的內容與課程大綱、教材與教學方法等作分享,並且彼此提出教

    學經驗以及教學與研究困境,使得與會教師對於大會安排的研討議題,表現

    出豐富多樣的興趣及意見,過程相當活絡、充滿高度的思想衝擊,並且激發

    出對於法學教育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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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全程計畫執行內容及成果說明

    一、計畫成效

      (一)計畫執行情形

    研習的前期作業,配合教育部發給各大專校院之公文,另函文至中區各大專校院期待教師能主動參與,並於五月三日完成本計畫的專屬

    網頁製作及報名系統接受報名,並於六月三十日前聯絡與會教師與講授

    教授、並完成論文集之印刷。

    會議期間,安排演講及互動。並安排交叉座談討論。並於會場提供

    餐會,增加與會教師之間輕鬆活潑之互動機會,豐富其意見法律教學意

    見交換與聯絡情感。   此次研習營主要以演講與討論並重方式進行,使與會教師透過不斷地互動與深入的探討,擴展法律教學能力的層面。

      (二)應邀學者

    編號 校別 單位 姓名 職稱

    1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蘇義雄 教授兼院長

    2 中興大學 科技法律系 李惠宗 教授兼所長

    3 東海大學 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 呂炳寬 副教授

    4 朝陽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鄒建中 助理教授

    5 建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華中興 副教授

    6 吳鳳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朱耀祥 講師

    7 仁德醫護專校 護理科 范俊松 講師

    8 暨南國際大學 公共行政與政策 趙達瑜 副教授

    9 僑光技術學院 資訊科技系 任文瑗 副教授

    10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楊東連 講師

    11 靜宜大學 法律系 黃瑞明 教授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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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中興大學 財經法律系 王曉丹 助理教授

    13 中正大學 法律系 廖蕙玟 助理教授

    14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 財務金融系 薛平山 副教授

    15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王服清 助理教授

    16 逢甲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吳明孝 兼任講師

    17 政治大學 法律系 陳惠馨 教授(總計畫主持

    人)

    (三)參與學員

    編號 校別 單位 姓名 職稱

    1 中國科技大學 通識中心 呂豐真 助理教授

    2 長榮大學 企業管理系 陳秀峰 助理教授

    3 高雄大學 法律系 張鈺光 助理教授

    4 國立聯合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陳炳楠 講師

    5 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系 蘇滿麗 講師

    6 弘光科技大學 文化事業發展系 羅際芳 副教授

    7 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蔡岳勳 助理教授

    8 建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魏美娟 講師

    9 大葉大學 日文系 許中怡 講師

    10 環球技術學院 企管系 張李曉娟 副教授

    11 親民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胡高強 兼任講師

    12 逢甲大學 財法所 林俊宏 助理教授

    13 國立勤益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陳昺麟 兼任助理教授

    14 朝陽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廖顯謨 副教授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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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建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柯明光 講師

    16 建國科大 通識教育中心 汪中原 講師

    17 私立靜宜大學 法律系 林宇光 講師

    18 僑光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陸啟超 講師

    19 大葉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吳萬寶 教授

    20 臺中技術學院 共同學科 賴世琳 副教授

    21 政治大學 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 余秋淑 專任助理

    22 朝陽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彭德富 副教授

    24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蘇義雄 教授兼院長

    25 中興大學 科技法律系 李惠宗 教授兼所長

    26 東海大學 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 呂炳寬 副教授

    27 朝陽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鄒建中 助理教授

    28 建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華中興 副教授

    29 吳鳳技術學院 通識教育中心 朱耀祥 講師

    30 仁德醫護專校 護理科 范俊松 講師

    31 暨南國際大學 公共行政與政策 趙達瑜 副教授

    32 僑光技術學院 資訊科技系 任文瑗 副教授

    33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楊東連 講師

    34 靜宜大學 法律系 黃瑞明 教授

    35 中興大學 財經法律系 王曉丹 助理教授

    36 中正大學 法律系 廖蕙玟 助理教授

    37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 財務金融系 薛平山 副教授

    38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王服清 助理教授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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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逢甲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吳明孝 兼任講師

    40 政治大學 法律系 陳惠馨 教授(總計畫主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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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研討議題及課程表

    2006 年 7 月 20 日(四)

    08:20~08:45 報到時間 地點:全國大飯店上海廳 B 館二樓

    08:45~09:00 始業式

    主持人:蘇義雄:僑光技術學院人文社會學院教授暨院長

    09:00~10:30 非法律系學生憲法意識的建構:談憲法核心理念

    主講人:李惠宗: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系教授兼所長

    10:30~10:40 休息時間

    10:40~12:10 非法律系學生憲法思維的建構:談憲法理念的實現

    主講人:呂炳寬: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副教授

    鄒建中:朝陽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12:10~13:30 午 餐

    13:30~14:40 非法律系學生憲法教學大綱、教材設計與教學方式分享

    主講人:華中興:建國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朱耀祥:吳鳳技術學院通識中心講師

    14:40~14:50 休息時間

    14:50~16:00 非法律系學生憲法教學大綱、教材設計與教學方式分享

    主講人:趙達瑜: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副教授

    范俊松:仁德醫護專科學校共同科講師

    16:00~16:30 休息時間

    16:30~17:30 法律課程教材數位化的設計與電腦運用

    主講人:任文瑗:僑光技術學院資訊科技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楊東連:僑光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講師

    18:00~20:00 晚 餐

    20:10~ 分組討論教材、教學方式、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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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

    07:00~08:20 早餐時間 地點:全國大飯店咖啡廳 B 館一樓

    08:20~08:30 報到時間 地點:全國大飯店上海廳 B 館二樓

    08:30~09:00 教學資料分享與交流

    09:00~10:30 非法律系學生法律意識的建構:談法律理念

    主講人: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

    10:30~10:40 休息時間

    10:40~12:10 非法律系學生法律思維的建構:談法律理念的實現

    主講人:廖蕙玟:中正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王曉丹: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12:10~13:30 午 餐

    13:30~15:00 非法律系法律與生活教學大綱、教材設計與教學方式分享

    主講人:薛平山:育達技術學院法律副教授

    王服清: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吳明孝:逢甲大學通識中心兼任講師

    15:00~15:30 休息時間

    15:30~17:00 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方向可能與綜合座談

    主持人:陳惠馨: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17:00~ 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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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專屬網頁製作

  • 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台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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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力運用情形說明

    (一)職務說明:工作人員負責研習營文宣、製作研習手冊、連絡學

    員、場地佈置、行前會、餐點、住宿、結案核銷等行政事宜。

    (二)工作人員名單

    編號 校別 單位 姓名 職稱

    1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謝依婷 專案助理(學生)

    2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張伶如 工讀生(學生)

    3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陳憶薇 工讀生(學生)

    4 僑光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 林穎秀 行政助理

    三、經費運用情形說明

    子計畫總經費40萬6000元,實支人事費5萬2000元、業務費30萬9820元、

    雜支1萬7958元及行政管理費2萬6222元,經費全額使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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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本分項計畫經費運用情形一覽表

    品名 單位 數量 數量 小計 說明 支出

    主持人費 8,000元/月 × 1 人 × 4 月/人 = 32,000 元 32000 一、人事費

    兼任助理 5,000元/月 × 1 人 × 4 月/人 = 20,000 元 20000

    講師費 1,600元/小時 × 16 小時 × 2 天 = 51,200 元

    研習營講師(註:承

    辦學校的老師為

    1200 元/小時;計畫主持人不支領)

    43200

    出席費 2,000元/人*次 × 1 人 × 8 人*次 = 16,000 元 14000 工讀費 80元/小時 × 250小時 = 20,000 元 43965 膳雜費 550元/天*人 × 2 天 ×40 人 = 44,000 元 研習成員餐費 80542

    研習資料費 = 40,000 元 書本、研習手冊、講義 37144

    教材撰稿費 870元/千字 × 26 千字 = 22,620 元 以 1,000 字 870 元,約 26,000 字 16400

    住宿費 1,600元/晚 × 1 晚/人 ×40 人 = 64,000 元 講師、學員住宿 39200 場地費 30,000元/場 × 1 場 = 30,000 元 租借研習營場地 24000

    場地布置費 10,000 元 布條、鮮花、名牌等會場佈置 6497

    二、業務費

    交通費 4,000元/人 × 1 場 × 3 人 = 12,000 元 講師交通費(盡量邀

    請當地講師,檢據核

    實報銷) 4872

    三、雜支 17,958 元 一、二之 5% 17958

    四、行政管理費 26,222 元 約二、三合計之8% 26222

    總計 406,000 元 4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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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本分項計畫執行中所遇困難與改善建議

    一、分項計畫執行中所遇困難

      (一)短時間內貫徹計畫理念的執行,略顯急促:本計畫希望透過

    教學互動與分享,提升教師們教學與研究能力。在短短兩天的研習時

    間,達成教師教學能力的提昇,有其實際的困難。但從研習會回饋卻

    可以發現,在教學分享中,許多教師因為參與本研習會,得到很多教

    學的靈感與啟發,對於建構共同的法律教學理念共識的形成,有很大

    的助益。

    (二)同時執行憲法、法律與生活教學研習,略有失焦:本計畫

    原始構想為同時提昇憲法、法律與生活二項課程教師的教學能力,但

    二項課程的教師固有重疊,但是仍存在某種程度的差異,因此使得計

    畫執行時,發現二者基本理念有些分歧,如憲法不少是由政治學門背

    景的教師任教,對於法律與生活比較少接觸等。不過,也因此讓非具

    有法律背景的教師與法律背景的教師,可以在憲法教師上能共同激盪

    與分享。

    (三)間斷地舉辦教學研習營,稍嫌不足:本次計畫活動,得到

    與會教師的不少好評,因為個別教師提供不同類型的教學分享與激盪

    法律教學,直接對於教師教學有良好的衝擊與回應,間接確實對於國

    家法治教育有很大的正面意義。但本計畫活動並沒有連續性,是否有

    下一次?教師也極為關心,畢竟教學互動必須與時俱遷,如屬片段活

    動,實屬可惜。

    (四)研習教材的準備與講者講義內容的多元性,稍有欠缺:研

    習會希望與會教師們透過彼此教學經驗以及教學與研究困境,以共同

    發展出不同的課程與教學的方案。但礙於教師與會動能,教材的提供

    並非極佳,當然也不必然專門為本研習會準備的資料,導致更多元及

    更好的教材,沒有充分展現,稍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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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善與建議

      (一)增長研習會的時間,以求計畫理念的貫徹執行:如能從兩天

    延長到三天研習會的時程,則時間更充裕,行程可以更完整,更能有

    效能地達成教學互動與分享,提升教師們教學與研究能力。

    (二)集中研習課程安排,以聚焦教學研習:如計畫能集中在單

    一憲法課目或法律與生活課程,則教師集中課程的理念、教材編撰、

    教學互動更能夠聚焦,相信更能使教師提昇教學能力的激盪與分享。

    (三)持續舉辦教學研習營,落實法治教育:國內針對法學教學

    的計畫活動與研習會,並不多見,如能編列長期型計畫,如五年計畫

    等,相信對於法學教師教學能力的提昇,必然有所助益,對於國家法

    治教育有會有所提昇。

      (四)編列經費事先準備多元化教材,以利研習:如能事前請國內

    法學教師編撰不同類型的教材類型,分享教師們的教學經驗,更能有

    效共同發展出不同的課程與教學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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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回饋表統計結果

    95 年度憲法及法學教育改革計畫 台中區大學院校「憲法」、「法律與生活」課程教學研習營計畫

    ——從法規範、歷史、社會、社會變遷角度出發

    子計畫主持人:楊東連 講師(僑光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 研習營日期:2006 年 7 月 20 日~7 月 21 日

    統 計 表 研習營之品質與意義:

    非常明確 明 確 普 通 不明確 很不明確 合計研習營之理念與目標明確度。 15 8 1 0 0 24 非常同意 同意 普通 尚可 不同意 合計研習營之主題為法律社學科

    中重要議題。 15 9 0 0 0 24

    研習營主題有其合理的教學

    實用基礎。 17 7 0 0 0 24

    計畫主持人之專業能力適任

    此研習營主題。 16 8 0 0 0 24

    研習營講員具有足夠之相關

    領域教學與學術能力。 14 8 2 0 0 24

    材料

    豐富

    深入

    淺出

    過於

    艱澀

    過於

    簡單

    涵蓋重

    要問題 量大

    繁複

    無關

    主題

    計 對研習教材與參考材料是否

    適切 17 12 1 1 7 1 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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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

    研習營之效益:

    非常同

    意 同意 普通 尚可 不同意 合計

    研習營整體課程規劃切題且適

    當。 14 8 2 0 0 24

    相當有

    助益 有助益 普通 尚可 沒注意 合計

    參加此研習營對您在「憲法」、「法

    律與生活」的通識教育教學上有

    無助益? 14 9 0 1 0 24

    相當有

    助益 有助益 普通 尚可 沒有助益 合計

    參加此研習營有沒有擴大您之科

    際(interdisciplinary)視野? 14 9 1 0 0 24

    相當有

    意義 有意義 普通 尚可 沒意義 合計

    類似這樣的研習營對大學校院教

    師而言有無短期進修之意義? 16 7 0 0 0 23

    您願意參加較長(例如一個月)的

    研習營嗎? 9 4 4 5 1 23

    內容

    豐富

    深入

    淺出

    獲益

    良多 艱澀

    難懂 枯燥

    乏味 過於

    簡單 合 計

    您對本次研習營安排之教學內容

    意見。 17 12 1 1 7 1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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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承辦單位之行政服務滿意度:

    滿

    滿

    1. 對於課程安排之順序 19 5 0 242. 對於研習地點之選定 23 1 0 243. 對於研習環境之安排(如場地舒適度、安靜、清潔等) 24 0 0 244. 對於教學設備之準備 23 1 0 245. 對於研習資料之印製與準備 23 1 0 246. 您覺得住宿環境舒適嗎? 21 2 0 237. 對於交通之安排 19 2 0 228. 您對研習營期間的餐點(早午餐、點心)是否滿意? 24 0 0 249. 對於承辦單位活動前之聯繫工作 23 1 0 2410.滿意研習營期間工作人員之表現 (報到、住宿安排、時間控管等)? 24 0 0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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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體評量: 1.本次研習整體滿意程度,打分數(共 23 人,滿分 230)

    分數 0 1 2 3 4 5 6 7 8 8.5 9 9.5 10

    統計 0 0 0 0 0 0 0 1 2 1 14 1 4 207

    2.單位行政之評語與建議

    (1)優點/特色

    行政人員很用心,這是我住過最舒服的旅館。 Very good。 詳盡、貼心、親切、務實。 熱心、用心。 全程進行之控制得宜。 課程之安排具有特色,可以提供未來教學方法及教案之準備之參考。 親和力夠、解決問題之效率高。 安排妥當、服務周到。 負責、用心。 提供法律教學課程研討之機會,實在難能可貴。希望每年都有研習能夠參與,讓自己充電,更上一層樓。

    演講者每位都很精彩。 為計畫負責老師的用心與參與者的投入,令人佩服,收穫良多。 服務單位充滿熱忱,安排周延,議題完整,謝謝大會的辛勞。 在全國大飯店舉辦,感覺水準很高級。 Give me a nice day 安排用心。 服務周到、仔細,非常滿意。

    (2)改進建議

    桌上置名牌,以利識別。 中間可多十分鐘之休息。 可以每年均舉辦此類短期之研習營,既可聯誼亦吸收他人之教學經驗及方法。 場次略緊湊,稍放寬些。 繼續辦理,深入討論。 課程稍嫌緊湊,討論時間應可再多一些。 明年可在辦理相關議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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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場地採ㄇ型對演講者之傾聽感到吃力,眼光易受阻擋,似可改善。 中午最好可以休息。 課程應非常明確切割,如共通理念--分組討論--操作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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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附件:活動照片

    簽到情形 簽到情形

    簽到情形 簽到情形

    簽到情形 開幕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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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幕致詞 開幕致詞

    開幕致詞 演講情形

    簽到情形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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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講情形 茶敘時間

    茶敘時間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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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茶敘時間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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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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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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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問情形 發問情形

    茶敘時間 茶敘時間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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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工作人員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簽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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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到情形 茶敘時間

    茶敘時間 簽到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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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午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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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演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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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講情形 海報

    海報 茶敘時間

    工作人員 茶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