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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 作為話語「神話」的言論自由觀念 ——檢視鄭南榕「100%言論自由」觀念之建構與意義變遷 香港中文大學東亞研究中心 中國研究碩士 何謙

作為話語「神話」的言論自由觀念 ——檢視鄭南榕「100%言論自由 …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 萬頁之全文影像,其中剪報資料有二萬餘筆,雜誌資料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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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

    作為話語「神話」的言論自由觀念

    ——檢視鄭南榕「100%言論自由」觀念之建構與意義變遷

    香港中文大學東亞研究中心

    中國研究碩士 何謙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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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壹、 緒論.................................................3

    一、以觀念為題.......................................3

    二、意義變遷的理論框架...............................4

    貳、「100%言論自由」觀念溯源之「時代化」................5

    一、從思想到觀念的意義............................ ..5

    二、言論自由溯源之時代化............................5

    参、「100%言論自由」之內涵「政治化」..........................................9

    肆、「100%言論自由」觀念之「奇觀化」及「民主化」................. 12

    一、觀念與運動. ........ ...............................12

    二、身體抗爭與奇觀......................................15

    三、媒體建構與社會想像..................................15

    結論、「神話」建構「可意識形態化」?.....................18

    參閱文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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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緒論

    言論自由第一優先。

    槍口之下,我們依然爭取「100%言論自由」。

    為言論自由之役奮戰到底。

    ——鄭南榕

    一、以觀念為題

    鄭南榕,被稱為「言論自由殉道者」。他的生命歷程,自一九八四年的三月

    十二日開始劇變,其所創辦「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的《自由時代》系列雜

    誌共 302 期,經歷了五年八個月,一直到其自焚後半年,對抗政治禁忌,堅持發

    聲,換過 22 個週刊名稱,從無間斷;從爭取辦刊、發言打破組黨、集會,打破

    黨禁的自由;從發起五一九綠色行動到二·二八和平促進會再到新國家運動,他

    的行動均昭示他用生命捍衛言論自由這一觀念原則,並被稱為「一生最大的功績

    在於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1」。

    什麼樣的觀念何以用生命去踐行?

    德國歷史學家克塞雷克總結過政治發展史中特定概念的發展階段與特點:時

    代化、政治化、民主化和可意識形態化2。本論文嘗試以此建構理論框架,透過

    觀念史研究路徑,檢視鄭南榕思想中的一個關鍵詞彙——自由時代系列雜誌口號

    之「100%言論自由」觀念,分析其作為鄭南榕精神遺產,如何經歷獨特的意義

    變遷:基於其內涵的「時代化」,經過《自由時代》系列雜誌言論實踐的「政治

    化」,鄭南榕的自囚、自焚等身體抗爭的「奇觀化」建構且被媒體報導和社會想

    像再建構,成為精神標籤而應用「民主化」;最終在台灣的「後民主時代」作為

    「可意識形態化」的話語武器,與不同群體的政治訴求互動,構成言論自由話語

    「神話3」。而鄭南榕成為「神話」的核心主體,在這個過程中,其觀念內涵發

    生了意義遷移、主體轉向,對當下的台灣民主社會生成新的話語意義,亦對中國

    大陸構成深刻啟示。

    1 李敖:〈鄭南榕研究〉自序,載於《李敖全集 13-冷眼看台灣》(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民

    國 73 年 3 月 12 日),頁 345。 2 Reinhart Koselleck, “Richtlinien Fur das Lexikon politisch-spzialer Grundbegriffe der Neuzeit”,

    81-99; Reinhart Koseleeck, “Einleitung,” XIIII-XXVII.轉引自方維規:〈“鞍型期”與概念史——兼

    論東亞轉型期概念研究〉,《東亞觀念史集刊》第 1 期(民國 100 年 12 月),頁 103。 3 「神話」即羅蘭巴特(Barthes, 1957/1972)之「myth」,意指一種建構於既存符號鍊上的第二

    秩序符號系統。根據 Barthes,既存的符號鍊被神話擷取為素材後,不論其先前性質如何均可轉

    化為同質性語言,只具有該神話系統下的純粹表意功能。正如鄭南榕自焚這一歷史事件,激烈的

    暴力行為被輿論正當化,與其求學、退學、辦刊、組黨、集會、社運、自囚、獨立言論等生命歷

    程中眾多行為話語發生互動,不論其實質內涵或多元歧異,經過大眾媒介與社會想像的奇觀化后

    均化約為台灣民主化運動「百分之百言論自由」抗爭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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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意義變遷的理論框架

    一個觀念獲得合法性的過程,可以採取歷史學路徑考察。依據德國歷史學家

    克塞雷克的觀點,基本觀念一般都走過以「四化」為特點的發展階段:

    1.時代化(Temporalization):即特定概念顯示出「歷史哲學」走向、時代特性

    和發展過程,并包含期待因素。

    2.政治化(Politicization):即社會的多元化,使概念和術語增加了語言操縱

    的可能性,口號式的概念時常帶著期待和目標的內涵。

    3.民主化(Democratization):即政治制度的變遷,導致政治和社會重要概念之

    跨越階層的廣泛接受,導致概念之影響範圍的擴大;政治語言和術語從貴族走向

    大民眾,而非只是集中于少數知識階層掛在嘴邊;且特定概念對不同社會成員的

    重要性發生偏移。

    4.可意識形態化(Potential Ideologization):即概念不斷增長的抽象程度,

    使之成為各種意識形態的工具,並不斷將一再擴展的政治和社會概念用於各種論

    戰4。

    筆者在觀念史理論框架下,以質化方法為主,量化實證方法輔助(藉助臺大

    圖書館與慈林教育基金會合作開發的慈林教育基金會典藏臺灣社運史料資料庫5

    與鄭南榕基金會鄭南榕文集及相關媒體報導資料庫),重點分析鄭南榕「100%言

    論自由」觀念之溯源、內涵和意義變遷。

    貳、「100%言論自由」觀念溯源之「時代化」

    一、從思想到觀念的意義

    觀念史,即研究一個個觀念的出現及其意義變遷過程。觀念(idea),源於西方

    的「觀看」和「理解」,從最早被用作表達事物和價值的理想類型(Ideal type)

    以及人對事物形態外觀的認識,到後來才涉及構思過程6。經過學者金觀濤與劉

    4 Reinhart Koselleck, “Richtlinien Fur das Lexikon politisch-spzialer Grundbegriffe der Neuzeit”,

    81-99; Reinhart Koseleeck, “Einleitung,” XIIII-XXVII.轉引自方維規:〈“鞍型期”與概念史——兼

    論東亞轉型期概念研究〉,《東亞觀念史集刊》第 1 期(民國 100 年 12 月),頁 103。 5 該資料庫提供有關臺灣近 60 年來自戒嚴時期至解嚴之後的各種國家、政治、社會、環境、人

    權等方面的相關事件之報導與評論資料,呈現臺灣經歷各種社會運動、各界論辯、朝野拉鋸的歷

    程而蛻變為今日的臺灣的軌跡。至民國 97(2008)年該資料庫內包含近 15 萬筆資料,連結約 40

    萬頁之全文影像,其中剪報資料有二萬餘筆,雜誌資料約 12 萬 5 千筆,並將定期持續新增資料。 6 威廉士(Raymond Williams)著,劉建基譯:《關鍵詞:文化與社會的詞彙》(台北:巨流圖書

    公司,2003),頁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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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峰的總結,觀念就是「用固定關鍵詞表達的思想,基本單位不是文章和人物,

    而是句子和關鍵詞」,且其與思想不同在於:觀念比思想更確定,有更明確的價

    值方向;和社會行動的關係更直接7。長久以來對於台灣民主觀過程的研究大多

    聚焦于以黨外雜誌文本分析或者具體人物思想史為中心的梳理,筆者基於前人將

    歷史學觀念史之視角應用於數位人文學與政治研究結合的探索8,嘗試選擇採取

    觀念史視角,以鄭南榕思想言論中一個觀念的意義變遷及其與行動的互動為研究

    對象,初步揭示鄭南榕以其生命建構的觀念如何經歷「時代化—政治化—民主

    化—奇觀化—可意識形態化」的發展過程而形成「神話」,成為達成全民共識的

    精神標籤。

    二、言論自由溯源之時代化

    考察鄭南榕的思想爲什麽偏偏選取言論自由?為何一個觀念在這個歷史階段

    有其特定意義?

    言論自由,作為民主憲政的題中之義,乃自由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人民之基

    本權利9」,人民之言論自由應該予以保障,鑒於「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

    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

    動之功能10」。除了各國憲法予以明文保障之外,言論自由也已經作為一個人權

    觀念進入政治、社會、文化、教育等領域的論述,經過大眾媒體的傳播與擴散,

    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常識。但是,在此之前,1949 年 5 月 20 日,台灣開始實施

    戒嚴,人民的言論、思想、出版、結社等自由被剝奪。儘管中華民國憲法中第二

    章第 11 條有成文規定稱:「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11」,卻又有

    一系列法規(如下表所示)進行言論鉗制,尤其是針對黨外雜誌的查禁和限制。

    在台灣整個「前民主時代」作為「難以獲得的寶貝12」的言論自由,尚為黨外人

    士不以經營為目的辦刊抗爭的直接動機和目標 。

    圖表 1 台灣前民主時代鉗制言論自由的相關法律法規一覽表

    頒布

    年份 名稱 具體條款

    執行

    單位

    7 金觀濤、劉青峰著:《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

    社,2008),頁 3。 8 如林竣達:〈政治主體的誕生:戰後台灣政治論述及民主概念 1970s-1980s〉,碩士論文,民國

    89 年 7 月。 9 中華民國司法院釋字第五百零九號解釋之解釋文,2000,7.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9 10

    同上。 11

    「中華民國憲法」,《廣用六法全書》(台南:莊家出版社,民國 85 年 12 月),頁 3,第 11 條。 12

    鄭南榕:〈言論自由第一優先〉,《自由時代》(周刊),第 1 期(民國 73 年 3 月 12 日)。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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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

    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

    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已法

    律限制之。」

    刑法

    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

    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

    1 項)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第 2 項)」

    194813 戒嚴法

    第十一條:「停止集會、結社及遊行、請願;

    并得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告白、標

    語,及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14。」

    地方最

    高司令

    195815 出版法

    第五章第三十二條:「出版品不得為下列各款

    之記載:一、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

    外患罪者。二、觸犯或煽動他人,觸犯妨害公

    務罪,妨害投票罪,或妨害秩序罪者。三、觸

    犯或煽動他人,觸犯褻瀆祀典罪,或妨害風化

    罪者。及第六章之十、十七、四十、四十一條

    等16。」

    中央行

    政院新

    聞局;

    地方省

    (市)

    及縣

    (市)

    政府

    197017

    台灣地區戒嚴

    時期出版物管

    制辦法

    第二條規定:「匪酋、匪幹之作

    品或譯著及匪偽之出版物一律查禁。」第三條:

    「出版物不得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洩漏

    有關國防、政治、外交之機密者。二、洩漏未

    經軍事新聞發布機關公布屬於『軍機種類範圍

    令』所列之各項軍事消息者。三、為共匪宣傳

    者。四、詆譭國家元首者。五、違背反共國策

    者。六、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

    社會治安者。七、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者。八、

    台灣省

    警備總

    司令部

    13

    1934 年 11 月 29 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公布制定之「戒嚴法」,1948 年經國民政府修正公布;

    1949 年,又經蔣中正總統令修正公布。 14

    「戒嚴法」(民國 37 年 5 月 19 日),《國民政府公報》,第 222 冊,第 3137 號,頁 2-3。 15

    「出版法」於 1930 年 12 月 16 日由國民政府制定公布,至 1998 年共修正六次。在 1958 年修

    正時,曾引起輿論界的極大爭議,認為有限制言論之虞。從 1973 年到 1958 年,二十五年未曾

    再修正。立法院於 1999 年 1 月 12 日三讀通過,同年 1 月 25 日總統令公告廢止。實施長達六十

    九年的「出版法」,正式走入歷史。參見謝小韞:〈出版法走入歷史〉,《中華民國出版年鑑》(民

    國 88 年 6 月),頁 29-36 。 16

    「出版法」,載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編:《出版及大眾傳播事業法令彙編》,頁 3-6。 17

    1949 年 5 月 27 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依據臺灣省戒嚴令,訂定「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

    圖書管理辦法」。後由 1970 年 5 月 5 日臺 59 內 3858 號令核准修正、國防部 1970 年 5 月 22 日

    (59)崇法字 1633 號令公布之「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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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猥褻有悖公序良俗或煽動他人犯罪者。」

    及第八條。18

    1942 國家總動員法

    第二十二條:「本法實施後,政府於必要時,

    得對報館、通訊社之設立,報紙通訊稿及其他

    印刷物之記載,加以限制停止,或命其為一定

    之記載。」

    第二十三條明定:「本法實施後,政府於必要

    時得對人民之言論、出版、著作、通訊、集會、

    結社,加以限制。」19

    政府

    令20

    1949-1

    980

    妨害國家總動

    員懲罰暫行條

    動員戡亂完成

    憲政實施綱

    要、懲治叛亂

    條例

    台灣地區省市

    -縣市文化工

    作處理要點事

    台灣省戒嚴期

    間統一新聞雜

    誌圖書管制工

    作方案等。

    略。

    由於這一系列對言論自由的鉗制與壓迫,黨外雜誌紛紛更以與政治禁忌抗爭之

    姿態進行「反對意識」的傳播。黨外雜誌最關心的問題,包括選舉、民主化、人

    權、政治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行政改革和反對黨的合法化。「言論自由」

    自然成為其實際辦刊活動的最好口號或標籤。雖然,單看其使用頻率遠遠不及「民

    主」、「自由」等關鍵詞,無法橫向比較考量其意義,但是數位人文學與觀念史

    研究結合之使用波峰可以一定程度上實現最早在思想史研究中引入資料庫技術

    的學者所稱「探尋特定觀念的起源、形成過程及轉變21」。對於「言論自由」這

    18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載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編:《出版及大眾傳播事業法令

    彙編》,頁 111,第 2、3、8 條。 19

    「國家總動員法」,載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編:《出版及大眾傳播事業法令彙編》,頁 107。 20

    總結參見林清芬:〈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台灣黨外政論雜誌查禁之探究〉,《國史館學術集刊》第

    5 期(民國 94 年 3 月),頁 273。 21

    參見金觀濤、劉青峰著:《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港:香港中文大

    學出版社,2008),頁 99、147、357 其對個人、權利、革命等現代觀念的考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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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湧現于黨外雜誌的關鍵性觀念,在戰後的使用最早源於一九五零年代《自由中

    國》雜誌的局部論述,直到一九七零年代以後才開始伴隨黨外雜誌的群體性崛起,

    而被大面積使用于政治論述。並且在一九八零年代(1975-1990)其使用頻率達到

    最高波段,多元化的黨外雜誌及其作者群體以「言論自由」作為政治論述的重要

    關鍵詞,與其不同政治訴求結合,以爭得輿論認同,建立新的話語霸權合法性。

    图表 2 台灣民主化轉型過程中黨外雜誌之「言論自由」觀念使用詞頻22

    「100%言論自由」這一更強調徹底性抗爭的觀念更是在台灣民主化轉型的

    過程中發揮了巨大的精神標籤作用。該觀念的具體使用與鄭南榕創刊實踐、組黨

    集會,乃至自囚與自焚的身體抗爭等行動互相投射、互動,使不同派別黨外力量

    所呼籲的自由民主中人權之言論、出版、結社、集會自由等議題具體化、奇觀化,

    且發生直接互動與互文作用,進一步生成共同的主體。

    如同「民主」一詞一樣,「言論自由」顯然不是台灣政治過程中建立認同或

    霸權的唯一選項。但與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文人論政」發揮「言論自由」的

    工具性一樣,報刊雜誌以言論自由之名,「不像鏡子直接反映前方事實是什麽,

    或是如同透明窗戶反饋背後真相如何,而是「讓言論像有色眼鏡」「過濾出他們

    相同又各異的政治訴求。23」在整個過程中,「言論自由」沉澱了多重概念,偏重

    自由主義現代化的自主之權,或者偏重憲政與人權,偏重公共領域內政治言論與

    私的言論區分,又或者偏重台灣意識崛起的民族主義「自決」,會在不同歷史過

    程中發生意義變遷,以配合行動者的政治訴求,特別是不同立場報刊媒體主筆人

    物的政治主張。因此,對於「100%言論自由」觀念的建構過程,正是其在鄭南

    榕言論與行動的互動中逐步形成,并在經過多重階段意義變遷中遷移、轉向、主

    體變化并最終以精神標籤式的話語「神話」取得合法性的過程。

    参、「100%言論自由」之內涵「政治化」

    22

    數據來源:慈林教育基金會典藏臺灣社運史料資料庫。 23

    Daniel K. Berman, Words Like Colored Glass-The Role of the Press in Taiwan’s Democratization

    Process (Boulder:Westview, 1992),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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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零年代的台灣,內外交困,不僅內在環境因為領導層面臨另一次轉換

    的重大關頭,外在又在國際地位上因中共政權的絕對優勢而受擠壓,尋求國際認

    同的道路上屢屢受到挫折。這一切直接導致了處於執政當局對其威權政權合法性

    的擔憂,在與黨外輿論博弈的過程中多以高強制手段進行審查和管制。這期間,

    臺灣有關出版刊物、言論自由的相關法律,分別為:「憲法」、「戒嚴法」、「出

    版法」與「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理辦法」;而出版物之主管單位,分別為:

    行政院新聞局、警備總部和各省(市)及縣(市)政府24。

    然而,在戒嚴規定不得組黨以及「報禁」的前提下,雜誌成了黨外輿論唯一

    的通道。黨外雜誌之所以會在這時候的言論市場興起并發揮特殊作用的原因有很

    多,有學者指出:例如創辦雜誌需要的創辦費用較少;雜誌較具彈性,較能適應

    審查制度的不穩定性,因為雜誌的生存,並不全然依賴按時出版。更者,雜誌的

    物理特徵(保護性的封面,較能持久的紙張),也使它們較易在地下讀者圈中流

    通。此外,一九八○年代末期前臺灣的政治環境,使雜誌成了唯一能傳播反對派

    觀點的大眾媒體25。

    有學者曾將 1984 年以前黨外雜誌的發展史,略劃分為三個階段:文人辦報

    期(包括《自由中國》、《文星雜誌》、《大學雜誌》、《臺灣政論》等雜誌),政客

    辦報期(包括《八十年代》、《美麗島雜誌》等雜誌),以及政治資訊市場的春秋

    戰國時代(包括八十年代系統、《海潮》、《政治家》、《進步》、《深耕》、《大地生

    活》、《民主人》、《夏潮論壇》、《生根》、《前進》一直到《自由時代》)26。

    其中,「政治資訊市場的春秋戰國時代」的開啟之年 1984 年,鄭南榕創辦并

    擔任主編的《自由時代》週刊于 3 月 6 日創刊,由李敖擔任總監,先後以備胎刊

    物《先鋒時代》、《民主時代》、《開拓》、《發展》、《發揚》週刊接續發行,後以《民

    主天地》的名稱繼續出版。1985 年,《自由時代》週刊自 7 月 1 5 日起,以「三

    日刊」的方式非在坊間公開出售,而是「暗中發行」27。《自由時代》系列雜誌一

    路對抗政治禁忌,反對言論管制,共辦 302 期,總共經歷了五年八個月,換過

    22 個週刊名稱,從無間斷。這成為鄭南榕發表其有關民主自由、人權保障、台

    灣意識、社會公義、解嚴改革等政治主張的言論舞臺。其中,言論自由更是作為

    其最重要的思想觀念之一,直接以「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的形式成為《自

    由時代》雜誌封底的口號,成為鄭南榕及其編輯團隊宣揚其政治主張的利器。

    24

    詳見前文所述一系列具體查禁與管制的法律法規辦法。 25

    林清芬:〈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台灣黨外政論雜誌查禁之探究〉,《國史館學術集刊》第 5 期(民

    國 94 年 3 月),頁 257。

    26 李旺臺:〈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黨外雜誌發展史略〉,《八十年代》(半月刊),第 1 期(民

    國 73 年 4 月 3 日),頁 11-17。

    27 歐陽聖恩:〈無黨籍人士所辦政論雜誌在我國政治環境中角色功能之研究〉,頁 7 2。作者曾於

    民國 7 4 年 12 月 8 日在臺北市重慶南路、濟南路 2 段、永和市永和路 2 段書報攤,實際瞭解當

    時黨外雜誌發行狀況。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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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論雜誌是時代的產物,基於政治需要而產生。」28特定歷史階段的觀念

    來自其「時代化」思想來源,也會進入當時政治主體的政治論述而依據其政治需

    求而被進一步改造和應用。作為基本人權概念的「言論自由」,在黨外政論雜誌

    的言論平臺上被高度「政治化」應用的最直接和極致體現便是鄭南榕之「100%

    言論自由」觀念。

    然而,此處的「百分之百」之言論自由並非法理概念的「絕對保障29」之言

    論自由或絕對言論自由。其「百分之百」之說的來源,可見鄭南榕於《自由時代》

    雜誌創刊號上的言論:

    言論自由第一優先

    在這個蔑視自由的小島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從來沒有過。

    ……

    自由是寶貴的政治權利,其中一個單項言論自由更是目前難以獲得的寶貝。

    ……

    本刊將努力把島內(包括澎湖、金、馬)各地發生的事情報導出來,讓各種聲音

    及意見表達出來,使大家視野不致偏狹,使大家能互相關懷……以打破國民黨多

    年來對言論自由的壓制。30

    創刊初始,鄭南榕以爭取「言論自由」作為辦刊實踐的直接動機,並將其闡

    釋為對抗偏狹的多元表達,打破一黨的壓制以促進社會進步,這一定程度體現了

    其觀念更接近受到作為自由主義核心概念的言論自由價值之「追求真理說

    (Truth-seeking Theory)」或「言論自由市場說(Theory of Market of Ideas)」的影

    響31。「追求真理說(Truth-seeking Theory)」始於十七世紀的 John Milton 以其著名

    的 Areopagitica 反對英國國會 1643 年所指定的對出版物事前限制之制度,宣揚言

    論自由才能讓真理與虛偽並存競爭,人們必將從中獲得真理32。

    除了每期雜誌的封底口號外,鄭南榕在《自由時代》系列週刊中一共論述「言

    28

    曾虛白:《中國新聞史》(台北:政大新聞研究所,民國 62 年),頁 193. 29

    Hugo Black, The Bill of Rights, 35 N.Y.U.L.REV. 865(1960); Black & Cahn, Justice Black and First

    Amendment “Absolutes”: A Public Interviews, 37 N.Y.U.L.REV. 549(1962).主張絕對言論自由者,以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 Hugo Black 為首。轉引自林子儀著:〈言論自由之理論基礎〉,《言論自由

    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民國 82 年 4 月),頁 6。

    30 見 4。 31

    除此,還有健全民主程序說(Democratic Process Theory)及表現自由說(Self-expression Theory)

    或實現自我說(Self-fulfillment or Self-realization Theory)。見林子儀著:〈言論自由之理論基礎〉,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民國 82 年 4 月),頁 7。 32

    John Milton, Areopagitica 126 (1st ed. 1644)(J.C. Suffolk ed. 1968).It said “And though all the

    winds of doctrine were let loose to play upon the earth, so truth be in the field, we do injuriously by

    licensing and prohibiting to misdoubt her strength. Let her and falsehood grapple, who ever know Truth

    put to the worse, in a free and open encounter?”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1

    論自由」42 筆(見下圖,資料庫中「言論自由」論述一共 851 筆,其中《自由時

    代》系列週刊即占去 66 筆,排在全部黨外雜誌的首位,而鄭南榕一人的論述占

    去其中的 42 筆。),其中 1987、1988 年達到最高潮。他在具體的論述中並非每

    次都會使用「百分之百」的說法。

    图表 3 鄭南榕關於「言論自由」觀念的論述33

    實際上,鄭南榕所論述「言論自由」的主體也並非是「個體」,而是以《自

    由時代》系列週刊為代表的新聞媒體(或者叫包括黨外雜誌在內的整個新聞界)。

    他會在反對出版法、民主憲政等議題的論述中以「言論自由」作為訴求觀念加以

    強調和呼籲,如:

    當前我們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目標:打倒違憲的出版法!

    ……

    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中最基本的權利。出版法卻授權新聞局得以行政命令處

    分出版品,停止發行及查扣沒入。多年來,行政機關依此惡法不經司法判決,以

    區區的行政命令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及財產權,並使台灣的新聞界不敢抗爭。34

    可見,在鄭南榕看來,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前提和保障。人民是否可以在

    黨外雜誌的言論平台自由發言,不受限制直接決定了台灣是否可以真正實現民主

    政治。在其對於「言論自由」,尤其是「100%言論自由」之「政治化」塑造中,

    民主憲政是其重要的理論來源。除此,鄭南榕也會直接使用「新聞自由」的概念,

    如 1987 年他論及取消軍人控制下的傳播工具:

    上述各傳播媒體,均公開在市場上「發行」及「廣播」,到處散佈軍方的政

    治立場,並據以打擊異已,從事政治鬥爭。更甚者,連蔣政權都無法左右軍方的

    「新聞自由」,他們抨擊其黨部的領導,進而禁止其黨營「中央日報」在軍中發

    行。這已經是一付不受行政單位節制的「軍閥」態度。35

    33

    數據來源:慈林教育基金會典藏臺灣社運史料資料庫;本文全部文本分析來源:特別致謝慈

    林教育基金會典藏臺灣社運史料資料庫及鄭南榕基金會官方網站。 34

    鄭南榕:〈紀念人權宣言四十週年〉,《自由時代》(第 255 期,民國 77 年 12 月 17 日)。 35

    鄭南榕:〈論老人會與台灣日報事件〉,《自由時代》(第 190 期,民國 76 年 9 月 19 日)。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2

    綜上可以看出,鄭南榕所堅持的爭取「100%言論自由」觀念的政治主體時

    而是新聞界,時而是「人民」。他為期五年的辦刊活動直接踐行的都是爭取「界」

    或人民之群體言論自由權利,為其後身體抗爭奇觀構成的「個體」之爭奠定了理

    論基礎,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性36。

    肆、「100%言論自由」觀念之「奇觀化」及「民主化」

    一、觀念與運動

    鄭南榕「100%言論自由」觀念是經由《自由時代》系列週刊的言論平臺和

    個體行動共同具體化的。在《自由時代》系列週刊實際對抗國民黨政府查禁與封

    鎖言論的鬥爭中,一度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次數最多的記錄。(如下表所示)

    图表 4 自由時代系列週刊被查禁-停刊-改名復活記錄37

    自由時代周刊 第 1 期 1984.3.12 林世煜

    先鋒時代周刊 第 13 期 1984 年 06 月 04 日 胡慧玲

    民主時代周刊 第 15 期 1984 年 06 月 18 日 顏錦福

    開拓時代周刊 第 19 期 1984 年 07 月 16 日 葉菊蘭

    發展時代周刊 第 24 期 1984 年 08 月 20 日 周伯倫

    發揚時代周刊 第 36 期 1984 年 11 月 12 日 張貴木

    民主天地周刊 第 52 期 1985 年 03 月 04 日 王鎮輝

    自由時代周刊(三

    天刊)

    第 72 期 1985 年 07 月 17 日

    第 84 期 1985 年 08 月 28 日(結束)

    72.74.76.78.80.82.84 林

    世煜.73.75.77.79.81.83

    王鎮輝

    先鋒時代周刊 第 96 期 1985 年 11 月 25 日 胡慧玲

    民主時代周刊 第 108 期 1986 年 02 月 24 日 顏錦福

    開拓時代周刊 第 129 期 1986 年 07 月 21 日 葉菊蘭

    自由時代周刊 第 158 期 1987 年 02 月 09 日 鄭南榕

    先鋒時代周刊 第 189 期 1987 年 09 月 12 日 胡慧玲

    發揚時代周刊 第 192 期 1987 年 10 月 03 日 張貴木

    36

    關於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區別,前者是基於健全民主程序說等理論的保障個人的個體性基

    本權利,而後者是基於第四權理論的保障具有專業人才和良好組織的新聞媒體的組織性權利,也

    是工具性、制度性的權利。就理論基礎、權利性質和內容來看,言論自由都與新聞自由有所區別。

    見林子儀著:〈言論自由之理論基礎〉,《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民國 82 年

    4 月)及陳雅慧:〈想象的新聞自由-從台灣媒體之現實檢討第四權理論〉,國立台灣大學碩士學

    位論文,2009。 37

    圖表引自鄭南榕基金會官網,

    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5&Itemid=40

    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5&Itemid=40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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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時代周刊 第 197 期 1987 年 11 月 07 日 顏錦福

    開拓時代周刊 第 200 期 1987 年 11 月 28 日 葉菊蘭

    人權時代周刊 第 204 期 1987 年 12 月 26 日 曾抬生

    公論時代周刊 第 208 期 1988 年 01 月 23 日 劉會雲

    新聞時代周刊 第 210 期 1988 年 02 月 06 日 鄭肇基

    全元時代周刊 第 214 期 1988 年 03 月 05 日 廖永全

    進步時代周刊 第 216 期 1988 年 03 月 19 日 楊青山

    創新時代周刊 第 222 期 1988 年 04 月 30 日 田永仁

    創造時代周刊 第 227 期 1988 年 06 月 04 日 葉善輝

    爭鳴時代周刊 第 233 期 1988 年 07 月 16 日 邱美緣

    新潮時代周刊 第 238 期 1988 年 08 月 20 日 張立明

    自由時代周刊 第 241 期 1988 年 09 月 10 日 林世煜

    台灣時代周刊 第 243 期 1988 年 09 月 24 日 江瑞添

    先鋒時代周刊 第 247 期 1988 年 10 月 22 日 胡慧玲

    全元時代周刊 第 251 期 1988 年 11 月 19 日 廖永全

    發揚時代周刊 第 253 期 1988 年 12 月 03 日 張貴木

    民主時代周刊 第 255 期 1988 年 12 月 17 日 顏錦福

    開拓時代周刊 第 257 期 1988 年 12 月 31 日 葉菊蘭

    捍衛時代周刊 第 258 期 1989 年 01 月 07 日 林凌峰

    公論時代周刊 第 264 期 1989 年 02 月 18 日 劉會雲

    寶島時代周刊 第 265 期 1989 年 02 月 25 日 林美娜

    鄉土時代周刊 第 266 期 1989 年 03 月 04 日 蔡文旭

    新聞時代周刊 第 274 期 1989 年 04 月 30 日 鄭肇基

    進步時代周刊 第 276 期 1989 年 05 月 14 日 楊清山

    戰鬪時代周刊 第 279 期 1989 年 06 月 03 日 林曉霞

    創新時代周刊 第 282 期 1989 年 06 月 24 日 田永人

    獨立時代周刊 第 284 期 1989 年 07 月 08 日 林重謨

    創造時代周刊 第 288 期 1989 年 08 月 05 日 葉善輝

    爭鳴時代周刊 第 291 期 1989 年 08 月 26 日 邱美緣

    新潮時代周刊 第 294 期 1989 年 09 月 16 日 張立明

    自由時代周刊 第 296 期 1989 年 09 月 30 日 林世煜

    台灣時代周刊 第 301 期 1989 年 11 月 04 日 江瑞添

    這種創刊-易名的鬥爭保證了《自由時代》系列週刊的延續性,也使得鄭南

    榕的「100%百分之百」觀念與其實際行動高度互動,且不斷強化,直到解嚴。

    解嚴以後,戒嚴時期的若干管制出版物的法令失效,警備推出新聞審查,以及報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4

    禁的開放都昭示著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新聞自由的進步。一定程度上,這也是「言

    論自由」觀念通過黨外雜誌形成民意訴求,且與政治運動相互關聯、作用的結果,

    只是「黨外雜誌與政治運動的這種關聯」長久未引起人們注意38。

    除了《自由時代》系列雜誌的辦刊實踐,鄭南榕從 1986 年起開始強化其信

    仰的古典自由主義的信念,也具體化「100%言論自由」觀念而採取了一系列行

    動:他策劃推動了當年的五一九綠色行動,他帶領群眾在龍山寺集會,以抗議戒

    嚴三十九年;一九八七年發起二二八和平促進會,並在台灣各地遊行演講,要求

    查明二二八事件真相,平反冤屈,與族群和解;一九八八年與「台灣政治受難者

    聯誼總會」共同發起「新國家運動」,全島行軍四十天。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六日

    在台北市金華國中一場公開演講上,鄭南榕意氣風發的站在台上,痛快大聲的說:

    「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39 其觀念與行動的互動直接反映為「100%

    言論自由」觀念之下「百分之百」地付諸行動。

    二、身體抗爭與奇觀

    筆者認為,鄭南榕觀念與其行動的高度結合,使得「100%言論自由」觀念

    獲得形成奇觀(或叫「神話」)的基礎。但觀念意義變遷之奇觀化的建構還需要

    發生進一步轉向。再次檢視鄭南榕的生命歷程:1988 年 12 月 10 日,自由時代周

    刊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隔年 1 月 21 日,鄭南榕接到第一張涉嫌叛亂

    的法院傳票,他「為了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理念,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

    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隨後,便是著名的鄭南榕自焚事件:

    一月二十六日起開始自囚於雜誌社總編輯室內,他在總編輯室桌下擺了三桶

    汽油,用膠帶黏著一只綠色的打火機,並在雜誌社內外構築工事,由各地前來支

    援的義工日夜駐守,防範軍警強行拘提。四月七日清晨,國民黨重兵壓境,軍警

    荷槍實彈、重重包圍,強行攻打雜誌社,鄭南榕反身進入總編輯室後,熾烈的熱

    火猛然冒起,鄭南榕在自囚總編輯室七十一天後,為堅持的自由思想殉道了40。

    「神話」即羅蘭巴特(Barthes, 1957/1972)之「myth」,意指一種建構於既存

    符號鍊上的第二秩序符號系統41。根據 Barthes,既存的符號鍊被神話擷取為素材

    後,不論其先前性質如何均可轉化為同質性語言,只具有該神話系統下的純粹表

    意功能。正如鄭南榕「自囚」、「自焚」之激烈的身體抗爭因其與「100%言論自

    38

    包澹寧(Daniel K. Berman)著、李連江譯:《筆桿裡出民主—論新聞媒介對臺灣民主化的貢獻》

    (臺北:時報文化,民國 84 年 3 月),頁 288。 39

    以上行動描述引自南榕死與生,鄭南榕基金會官網,

    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8&Itemid=6 40

    同 39。 41

    Barthes, R. (1972). Mythologies (A. Lavers, Trans.). New York: Hill and Wang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57).

    http://www.nylon.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8&Itemid=6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5

    由」再次發生互文、互動效應,因而被輿論正當化,連同其求學、退學、辦刊、

    組黨、集會、社運、自囚、倡導台灣獨立的演講等生命歷程中眾多傳奇行為話語

    發生互動,不論其實質內涵或多元歧異,經過大眾媒介與社會想像的奇觀化后均

    化約為台灣民主化運動「100%言論自由」抗爭的象徵。

    三、媒體建構與社會想像

    鄭南榕自焚事件發生后,其「100%言論自由」觀念的奇觀化經由被媒體報

    導和社會大眾的想像再建構的「鄭南榕」形象完成。尤其是在 1989 年 4 月 7 日

    到 8 日當時的媒體報導第一時間直接建構了鄭南榕為「100%言論自由」觀念焚

    而不毀的「奇觀」(見下表)。從中可以看出「抗拒」、「抗爭」、「拒傳」、「拒捕」、

    「燒死」、「畫地為牢」等行為描述詞彙,「哲學系怪人」、「烈士」、「獨行俠」、「鬥

    士」等稱呼名詞在極力建構鄭南榕之傳奇形象(也不排除有突發事件事發之初的

    疑慮),挖掘自焚事件背後之深層意義。

    图表 5 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焚而不毀之當日媒體議題建構

    日期 報紙 記者 標題

    1989.4.7 中時晚報

    鄭南榕 激昂的一生

    中時晚報 黃堅

    鄭南榕拒捕自焚 大家談 檢察官:激烈抗爭令人遺憾

    陳水扁:自我了斷不表意外

    朱高正:作法悲壯不合潮流

    中時晚報 朱復元

    抗拒拘提 鄭南榕自焚

    在自宅投擲五枚汽油彈 起火燃燒喪命

    自立晚報 王文玲 鄭南榕官司纏身多與誹謗案有關

    自立晚報 吳典蓉

    鄭南榕之死情治單位間接殺人!?葉菊蘭哭喊民進黨應

    為鄭南榕復仇

    自立晚報

    曾怡菁

    郝麗娟

    警方執行拘提 自由時代雜誌社丟出汽油彈

    鄭南榕被活活燒死

    自立晚報 劉岱戡 一椿拘提 一條人命 巡官鄧巽昇受傷 直說不可思議

    聯合晚報 劉開元

    王化榛:依法拘提 結果出乎意料 拘提鄭南榕 十七員警

    受傷

    聯合晚報 吳如萍

    鄭南榕 '誓死不出庭' 哲學系怪人玩笑話竟然成讖 叛亂

    罪卦訴反對陣營獨行客

    聯合晚報

    章琦瑜

    吳家詮

    黃信介表示非常遺憾

    鄭南榕自殺 朱高正搖頭

    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2.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ctnn2.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idnn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idnn002.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idnn002.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idnn003.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idnn003.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idnn004.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2.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2.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3.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3.jpg

  • 2012.2.28-鄭南榕基金會研究獎學金

    16

    當然,隨後新聞媒體更是展開了更大範圍的輪番持續報導,鄭南榕生前觀念

    的極致性與其行動層面的首發性(「他是台灣第一個以行動突破黨禁的人,遠在

    投機的民進黨不敢組黨前,他就加入了許信良的台灣民主黨……從事爭取集會的

    自由,從事爭取台獨的自由」42),很快結合了媒體所建構的暴力、死亡及其身體

    抗爭的慘烈性,媒介文本中的鄭南榕形象得到「言論自由殉道者」的完整建構。

    「鄭南榕」這個名字已經遠遠不只是「100%言論自由」觀念的奇觀化,也同時

    完成克塞雷克所說的「民主化」43:政治制度的變遷(即解嚴),導致政治和社會

    重要概念「言論自由」之跨越階層的廣泛接受,導致其影響範圍的擴大;曾經作

    為政治語言和政論利器的「言論自由」更大範圍走向民眾,而非只是集中于少數

    知識階層掛在嘴邊;且「100%言論自由」觀念對不同社會成員的重要性發生偏

    移。

    今日之台灣,「言論自由」早已成為公民常識,參觀鄭南榕基金會成為青少

    年教育的活動設計,鄭南榕自焚為爭取「100%言論自由」的「神話」更是進入

    了高中、國中設計的公民教育方案44。各類媒體(包括書籍、新聞報導、舞劇、

    教材等)懷舊式的回顧在 2009 年鄭南榕殉道二十周年時顯得尤為突出。不同社

    會團體、派別紛紛拋出與各自政治訴求相符的對於鄭南榕的尊稱45。與此同時,

    也不斷有質疑台灣言論自由倒退的聲音在提醒人們鄭南榕之「100%言論自由」

    觀念歷久彌新的價值。然而,儘管大眾媒介近年來負起再現歷史的任務,成為建

    42

    李敖:〈鄭南榕研究〉自序,載於《李敖全集 13-冷眼看台灣》(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民

    國 73 年 3 月 12 日),頁 345。 43

    參見 Reinhart Koselleck, “Richtlinien Fur das Lexikon politisch-spzialer Grundbegriffe der

    Neuzeit”, 81-99; Reinhart Koseleeck, “Einleitung,” XIIII-XXVII.轉引自方維規:〈“鞍型期”與概念

    史——兼論東亞轉型期概念研究〉,《東亞觀念史集刊》第 1 期(民國 100 年 12 月),頁 103。 44

    黃祈翰:第三屆高中、國中小學人權教育校外教學教案設計徵選比賽公民課教案-新聞自由不

    自由,2011。www.hre.pro.edu.tw/download/teaching...ch-27.../2011sen4.pdf 45

    如中國大陸網易新聞中心稱其「台獨鼻祖」,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稱其「護國台灣神」,民視

    稱其「言論自由殉道者」,限於論文篇幅,本文不詳述各派別團體對其的不同建構。

    嚴智徑

    聯合晚報

    章琦瑜

    台北訊

    死的不是鄭南榕?朋友說他沒死謠言滿天飛

    鄭南榕要同歸於盡嚇得同事們奪門而逃

    聯合晚報 胡遜 辦公室 當成城堡 鄭南榕畫地為牢

    聯合晚報

    民進黨下午開記者會

    聯合晚報

    吳家詮

    徐履冰

    涉嫌叛亂抗傳 警方強制拘提

    鄭南榕拒捕 投彈自焚死亡

    民進黨報

    以自焚之火 發台獨之光-哀悼鄭南榕烈士

    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4.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4.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5.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dpp001.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6.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07udnn006.jpghttp://www.nylon.org.tw/images/phocagallery/nylonnews/198904dpp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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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當代記憶的關鍵,人們對於鄭南榕之「100%言論自由」觀念的記憶依舊面臨

    危機。一個觀念能否真正深入人心的「民主化」,並且真正影響民眾行為,決非

    僅僅停留在「懷舊46」層面。

    學者李依倩在研究媒體建構相關議題時指出,台灣在解嚴後歷經政治、社會

    與文化等領域的種種變遷,經濟上也急遽全球化與資本化,導致當下生活與過往

    歷史逐漸斷裂,公眾與個人均面臨後現代式歷史危機47。在民主化運動記憶凋零

    之刻,部分社會反應傾向於在接受民主化轉型期(即台灣前民主時代)激昂的抗

    爭歷史消失的事實之餘,加緊為過往做歷史性與懷舊性的紀錄與回顧。但另一部

    份則彷彿是要抗拒時代的進程,不擇手段地建構歷史延續的神話,因而構成了當

    代媒介懷舊文本的一大重心48。正如鄭南榕當年寫道:

    「本刊因報導、評論「台灣獨立」議題,屢遭新聞局以違憲的出版法來停刊及查

    禁,我們抗議國民黨政權以這種惡法封殺人民的言論自由,我們認為:出版法不

    改,台灣的言論自由就沒有保障。49」

    出版法與戒嚴的歷史已經過去,然而「懷舊」式的社會想象能夠實現的應該

    是對抗歷史中有價值觀念的消失,對於台灣言論自由保障的訴求與警戒的消失。

    結論、「神話」建構「可意識形態化」?

    事實上,一九八零年代的「100%言論自由」觀念延續到一九九零年代初期,

    媒介建構和社會想像所形成的「民主化」已經直接轉化為社會運動與集體行為。

    張炎憲在追憶那段歷史之時,稱之為想起那「狂飆年代」,「知識份子走上街頭,

    引領群眾向國民黨政府抗議,要求廢除刑法 100 條50,主張言論自由、思想自由

    46

    Davis, F. (1979). Yearning for yesterday: A sociology of nostalgia. London: Free Press. 社會學家

    Davis(1979)將懷舊含意分為三類:第一類對過去抱持愉悅回憶而對現在微有反感;雖惋惜過

    去的消逝,但亦知重返舊日不再可能。第二類之重點在於個體的經驗分析,指懷舊者檢視回憶內

    容的正確性與適切性,對過去與現在有所關連性思考,有意瞭解個體之過去經驗及現在對其(過

    去)之感覺如何得以幫助當下的自我瞭解。第三類更具分析性,試圖省思懷舊行為的重要性,找

    出懷舊理由及懷舊經驗對自身的意義。譯文參考(李依倩,2006)。由此,筆者認為就鄭南榕事

    件的懷舊「回顧」或「追思」來看,對於其為言論自由觀念鬥爭而自焚的當下媒體建構之懷舊應

    傾向於第二類,對於個體奇觀的再檢視,有助於發揮關聯性思考,更好地省思當下言論自由觀念

    及現狀。盡可能在去意識形態化的視角下解讀,從而實現第三類的含義。 47

    李依倩:,《新聞學研究》

    (第 87 期,民國 95 年 4 月),頁 72。 48

    參見 Jameson, F.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Press.1991. 49

    鄭南榕:,《自由時代》第 255 期(民國 77 年 12 月 17 日)。 50

    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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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豪情壯志51」。國民黨政府藉由戒嚴體制與動員戡亂體制實行高壓統治,對言論

    自由長期造成的嚴重侵害終於結束于「言論自由」觀念在司法保障上的確立。戰

    後台灣言論叛亂除罪化的歷程中,幾個具有指標意義的政治案件之發生及結果對

    於言論內亂案件影響重大,彭明敏等《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是典型的言論內亂

    案件,美麗島事件帶動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自由時代》事件52及「獨立台灣會」

    案促成法條的修正,張燦鍙「台灣獨立聯盟」案則宣告言論內亂罪劃入終點53。

    刑法第 100 條修正之後,言論不構成犯罪,台灣才從此獲得真正意義的言論自

    由。

    如果說鄭南榕的「100%言論自由」觀念及被建構的「神話」是對於言論自

    由的最極致的精神註腳,那麼 100 行動聯盟及刑法第 100 條的廢除,言論內亂罪

    除罪化則是延續其精神最徹底的行動註腳。

    但是,也因為言論管制的解除,「100%言論自由」成為新的標籤,「造成今日

    高談闊論、不負責任的脫序狀況。」因為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口出狂言、不

    求證據,不只傷人害己,更造成真假難分、是非不明54」,甚至隨著言論自由觀念

    不斷增長的抽象程度,使之成為各種意識形態的工具,並不斷將一再擴展的作為

    政治和社會概念的言論自由用於各種論戰——即克塞雷克提出的「可意識形態

    化」。

    因此,本文透過梳理「100%言論自由」觀念之「五化」意義變遷(「時代化—

    政治化—奇觀化—民主化—可意識形態化」),嘗試提出再檢視與省思鄭南榕思想

    資源及其行動的價值,希冀藉助喚醒觀念史的記憶警示當下:言論自由來之不易,

    更易於被不同政治訴求再利用而意識形態化。威權體制下的台灣前民主時代言論

    自由觀念變遷的歷史對於中國大陸亦有深刻的價值。

    號稱「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的自由時代系列週刊誕生的一九八四年,

    中國大陸以敢言著稱的報紙《南方週末》也同年誕生,兩家媒體命運迥異,卻殊

    途同歸,一樣于威權體制的言論鉗制中爭取自由空間;自由時代週刊不顧國民黨

    的言論箝制,揭發許多當時的政治黑幕,也因此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次數最多的記

    錄,最終在「100%言論自由」觀念的精神標籤下載入史冊;《南方週末》幾經整

    頓、報人調職,直至今日依舊,堅持抗爭,任重道遠。而鄭南榕因登載《台灣共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見林子儀著:〈言論自由之理論基礎〉,《言

    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民國 82 年 4 月),頁 165。 51

    張炎憲,,《100 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台北:國史館,民國 97 年 5

    月),頁 1。 52

    此處自由時代事件包括自由時代系列週刊查禁停刊及鄭南榕自焚抗捕事件。 53

    劉建佑:,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2005。 54張炎憲、陳鳳華:《100 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台北:國史館,民國 97 年 5 月),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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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國新憲法草案》獲罪與劉曉波因《零八憲章》致「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有如

    出一轍的微妙邏輯。鄭南榕所稱「獨立、建國」之犯「言論內亂」與劉曉波所稱

    「憲政」「打破一黨專政」之「顛覆國家政權」可對比考量——如林子儀指出,「對

    這類以暴力踐行政治或社會變革之言論之限制」,「可能會被用來當做壓制社會大

    眾所不喜歡的社會理念或政治團體之口55」。當下再檢視鄭南榕之「100%言論自

    由」觀念之「神話」及台灣民主化轉型之歷史記憶對于大陸的啟示,不是懷舊,

    更是審慎、驚醒與明思。

    55

    林子儀著:〈言論自由之理論基礎〉,《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民國 82 年

    4 月),頁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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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閱文獻

    一、史料

    1. 鄭南榕(紀念人權宣言四十週年),《自由時代》(第 255 期,民國 77 年

    12 月 17 日)。

    2. 鄭南榕(論老人會與台灣日報事件),《自由時代》(第 190 期,民國 76

    年 9 月 19 日)。

    3. 李旺臺: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黨外雜誌發展史略〉,《八十年代》

    (半月刊),第 1 期(民國 73 年 4 月 3 日)。

    4. 《中華民國出版年鑑》(民國 88 年 6 月)。

    5. 《國民政府公報》。

    6. 慈林教育基金會典藏臺灣社運史料資料庫。

    7. 鄭南榕基金會官方網站之鄭南榕文集、自由時代系列雜誌。

    二、著作

    1. 金觀濤、劉青峰著:《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8)。

    2. 李敖:《李敖全集 13-冷眼看台灣》(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84.3)。

    3. 東亞觀念史集刊編審委員會:《東亞觀念史集刊》第 1 期(2011.4)。

    4. 林子儀著:《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台北:月旦出版社,1993.4)。

    5. 威廉士(Raymond Williams)著,劉建基譯:《關鍵詞:文化與社會的詞彙》

    (台北:巨流圖書公司,2003)。

    6. 曾虛白:《中國新聞史》(台北:政大新聞研究所,1973)。

    7. 財團法人鄭南榕基金會策劃《自由十講》(台北: 玉山社,2005)。

    8. 張炎憲、陳鳳華:《100 行動聯盟與言論自由》(台北:國史館,2008)。

    9. 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編:《出版及大眾傳播事業法令彙編》(台北:台北市政

    府新聞處,1976)。

    10. 孫善豪等編選:《自由中國選集 4:言論自由》(台北:稻香出版社,2003)。

    三、論文

    1. 林清芬:〈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台灣黨外政論雜誌查禁之探究〉,《國史館學

    術集刊》第 5 期(民國 94 年 3 月)。

    2. 林竣達:〈政治主體的誕生:戰後台灣政治論述及民主概念 1970s-1980s〉,

    碩士論文,民國 8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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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雅慧:〈想象的新聞自由-從台灣媒體之現實檢討第四權理論〉,國立台

    灣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4. 劉建佑:(戰後台灣言論叛亂除罪化的確立),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

    所碩士學位論文,2005。

    5. 李依倩:,

    《新聞學研究》(第 87 期,民國 95 年 4 月)。

    四、英文著作

    1. Barthes, R. (1972). Mythologies (A. Lavers, Trans.). New York: Hill and Wang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57).

    2. Daniel K. Berman, Words Like Colored Glass-The Role of the Press in Taiwan’s

    Democratization Process(Boulder:Westview, 1992),

    3. Reinhart Koselleck, “Richtlinien Fur das Lexikon politisch-spzialer Grundbegriffe

    der Neuzeit”, 81-99; Reinhart Koseleeck, “Einleitung,” XIIII-XXVII.

    4. Hugo Black, The Bill of Rights, 35 N.Y.U.L.REV. 865(1960).

    5. Black & Cahn, Justice Black and First Amendment “Absolutes”: A Public

    Interviews, 37 N.Y.U.L.REV. 549(1962).

    6. John Milton, Areopagitica 126 (1st ed. 1644)(J.C. Suffolk ed. 1968).

    7. Davis, F. (1979). Yearning for yesterday: A sociology of nostalgia. London: Free

    Press.

    8. Jameson, F.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