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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TIS PUBLISHING 應應應應應應 應應應應應應應應應應應 (8) 14-15 Bible Study – The Gospel of Luke 2012 3 應應應應 Eugene Wu 應應應 P. 1

Luke 路加福音歸納法查經整理 (8) 14-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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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耶穌持續在安息日醫治人及如何面對律法師及法利賽人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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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Luke 路加福音歸納法查經整理 (8) 14-15章

PISTIS PUBLISHING應許的好消息

路加福音歸納法查經整理 (8) 第 14-15 章

Bible Study – The Gospel of Luke2012 年 3 月增訂版

Eugene Wu 吳崇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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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14 章 1~6 節:安息日於法利賽人的家中治一個患水腫的人67.1 觀察:(刮號中的”=”代表原文字義,數字則代表出現的經節)

67.1.1 Who (人):67.1.1.1 耶穌(1,3,4)。67.1.1.2 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ruler)(1)。67.1.1.3 一個患水臌(dropsy)的人(2)、那人(4):水臌這個病於現今醫學的名稱

為「水腫」,為組織間隙內液體積聚過多。如液體積聚在體腔,稱為積水或積液,如胸腔積水、心包積水等。細胞內液積聚過多,使細胞腫脹時,稱為細胞水腫。但一般情況下,水腫這一術語是指細胞外液積聚過多而言。水腫按分佈範圍可分為全身水腫和局部水腫。

67.1.1.4 律法師(3)。67.1.1.5 法利賽(3)。67.1.1.6 他們(4,5,6):這些人不懷好意,想要藉這個吃飯來找耶穌把柄,一起

吃飯的人,應該大部份是律法師及法利賽人。67.1.2 When (時):

67.1.2.1 安息日(1,3,5):此為耶穌於路加福音的記載中第 6 次於安息日做工,也是受釘前的最後一次,請參考 63.3.1.1。

67.1.2.2 立時(5)

67.1.3 Where (地):67.1.3.1 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1)。67.1.3.2 他面前(1)

67.1.3.3 井裏(5)。67.1.4 How(方法):耶穌先問法利賽人及律法師話,再醫治這個病人。67.1.5 What (事件、物):

67.1.5.1 驢(5)。67.1.5.2 牛(5)。67.1.5.3 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去喫飯,他們就窺探(to

watch, inspect alongside)他。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他們卻不言語(held their peace.),耶穌就治好那人(水腫),叫他走了。

67.1.5.4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他上來呢」,他們不能對答(answer again)這話。

67.1.6 Wherefore (結果):耶穌提醒坐席的人牲畜比較重要還是人比較重要,即使他們不回答,耶穌仍醫治這個水腫的病人。

67.2 平行經文:此段為路加的特有記載。67.3 解釋:

67.3.1 這些法利賽人及律法師想要設計耶穌,耶穌仍坦然赴約,這些人特別挑安息日並安排了一個患水腫的人來到耶穌面前,要看耶穌會怎麼處理,想要此抓耶穌把柄,結果耶穌問他們「可不可以在安息日治病」,又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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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他上來呢」,結果這些人故意悶不吭聲,耶穌也並未因此自己講出答案,耶穌仍把這個患水腫的人醫好,即使這些人冷漠甚至是心懷不軌,耶穌仍不會為了明哲保身而不去做應該要做的事,而是持續藉機帶出更多教導。

67.3.2 耶穌問這些法利賽人及律法師有關安息日能不能做工定義的問題,耶穌不直接講出答案,因為他要讓這些法利賽人去思考他們所訂的法條合不合理,符不符 神的教訓的精神,耶穌深信他們應該都心裏有數,知道問題的答案,只是說不出口。如果一個律例連牲畜都會去救,反而不能救人,這樣的律例是何等的滑稽。當初摩西自 神那裏領受十誡時,十誡只有說:(出20:8-11)「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神當初訂定這一條律例的目的是要人的「魂」維持與 神的關係,讓人的「靈」及「體」能夠休息,結果法利賽人因為不清楚 神的教訓再加上自以為是,便定出一大堆的條例來束縛人,使原先 神要人因這個條例使人的「靈」、「魂」、「體」全面得自由的目的反而變成肉體受到捆綁,耶穌點破他們這個規條極端的矛盾,他們雖然心知肚明,卻仍選擇默守成規。

67.4 應用: 67.4.1 「重視人的生命甚於律法」:不要被我們人所訂的律法或習慣所綁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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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是讓人的生命得到救贖,現今教會有不少不合 神教訓而用來捆綁人的律例、規定、邏輯,我要定睛在 神教導的精意而字句,如此我才能跳脫人思的框架及規條的捆綁,要常用 神的想法來確定這些人定的規定是否是 神要的,不要隨意認同別人的控訴 (林前 10:29「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也不要亂指控人,就如保羅對能不能吃祭祀品教導一樣,他說所做的事只求造就人及榮耀 神,「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前 10:23-24)。

67.4.2 「對質式問話」:耶穌在這裏對法利賽人的問話方式很值得我學習,我可常常運用這種問句來提醒別人及自己思考一件事的答案,而非不思考消化即全盤接受,要能自己整理過的問題、寫下的答案才會是自己的。

67.4.3 「除去心中的水臌」:水臌(腫)的病因可能為,外感風寒、水濕;內因飲食、勞、慾所傷;或嗔怒氣滯,導致肺失通調、脾失輸布、腎失蒸化,三臟功能失調,則上下三焦不利,津液內聚,小便不利,盡化為水。所以水腫可說是一個病症而非病因,實際的病因需要醫生詳細的研究才能得知一二。

耶穌當著法利賽人的面很快把這一位患水腫的病人根治了,耶穌讓他們看到肉體上的水臌(腫)都可以醫治,心靈上的水臌也可以醫治,心靈的腫脹指的是一個人的自高自大、自以為義,在耶穌面前的法利賽人及律法師都是患了心靈水臌而不自知的人,他們自以為精通 神的話語而對人貽氣指使,事實上他們僅懂字句而不懂精意。

看到這些法利賽人對我而言真是一記警鐘,我也是心靈患水腫的人,我以為我懂了但卻行不出 神的教導,我要願意讓耶穌來醫治我的水腫,讓我心中的阻塞能被打通,不再死守律法及教條而沒有愛心。

68 14 章 7~11 節:真面子68.1 觀察:(刮號中的”=”代表原文字義,數字則代表出現的經節)

68.1.1 Who (人):68.1.1.1 耶穌(7)。68.1.1.2 所請的客(7):有一個客人自己主動去坐在首位。68.1.1.3 他們(7)、你(7):參加宴席的人中聆聽耶穌話的人。68.1.1.4 (請你們的)人(8,9,10):邀請人到家中作客的主人。68.1.1.5 比你尊貴的客(8)。68.1.1.6 朋友(10)。68.1.1.7 同席的人(10)。68.1.1.8 自高的(11)。68.1.1.9 自卑的(11)。

68.1.2 When (時): P.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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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2.1 你被請的時候(10)。68.1.2.2 那時(10):被請上首座時。

68.1.3 Where (地):68.1.3.1 首位(7,8):chief room、highest room。68.1.3.2 婚姻的宴席(8):wedding。68.1.3.3 末位(9,10):last place。

68.1.4 How(方法):耶穌用比喻說明如何作客。68.1.5 What (事件):

68.1.5.1 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坐,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68.1.6 Wherefore (結果):「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68.2 平行經文:耶穌有好幾次論到自高自卑,但用筵席為比喻為路加的特有記載。68.3 解釋:

68.3.1 耶穌在此教導我們於日常生活中常會面對的「面子」問題要如何應對,我們看到教會中較前排的位子通常是教會中較有名望的人在坐,去外面參加筵席時現在雖然有些主辦者會先寫好區域或姓名,但有時我們仍會不知道要坐那一個位子才適當,耶穌教導我們什麼才是真面子,真面子不是去主動爭取,而是要別人來邀請才算。

68.4 應用: 68.4.1 「真面子」:要被動等他人的邀請而非主動去卡位才有真面子。我們除了

要看別人比自己強,我們也要會肯定自己及愛自己,我們看別人比自己強不是貶抑自己,我們謙虛但不是自卑,一個會肯定 神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工的人,才會有自信,才會有真面子。

69 14 章 12~24 節:在神國裏吃飯69.1 觀察:(刮號中的”=”代表原文字義,數字則代表出現的經節)

69.1.1 Who (人):69.1.1.1 耶穌(12,15,16)。69.1.1.2 請他的人(12)、你(12):指請耶穌坐席的法利賽人的領袖。69.1.1.3 你的朋友(12)。69.1.1.4 弟兄(12)。69.1.1.5 親屬(12)。69.1.1.6 富足的鄰舍(12)。69.1.1.7 貧窮的(13)。69.1.1.8 殘廢的(13)。69.1.1.9 瘸腿的(13)。69.1.1.10 瞎眼的(13)。69.1.1.11 義人(14)。69.1.1.12 同席的有一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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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1.13 在 神國裏喫飯的(16)。69.1.1.14 有一人(16):主人、家主。69.1.1.15 許多客(16):原文為 many。69.1.1.16 僕人(17)。69.1.1.17 (先)所請(call)的人:應該之前即已通知邀請過的人。69.1.1.18 眾人:第一個買一塊地、第二個買了五對牛、第三個纔娶了妻,

都推辭不能去。69.1.1.19 路上和籬笆那裏的人:這些人被勉強(compel)赴宴。

69.1.2 When (時):

69.1.2.1 義人復活的時候(14)。69.1.2.2 坐席的時候(17)。

69.1.3 Where (地):69.1.3.1 神國裏(15)。69.1.3.2 大筵席(16)。69.1.3.3 城裏(city)大街(street)小巷(lane):貧窮、殘廢、瞎眼、瘸腿等人

出入的地方。69.1.3.4 路上(way)和籬笆那裏(hedge)。

69.1.4 How(方法):耶穌用比喻。69.1.5 What (事件):

69.1.5.1 14:12-14 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friends)、弟兄(brothers)、親屬(kinsman)、和富足的鄰舍(rich neighbors),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recompence)。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repaid at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just)。」

69.1.5.2 14:15-24 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 神國裏喫飯的有福了!」,耶穌舉了一個擺設筵席的比喻,主人要僕人去邀請人坐席,結果眾人都一口同音(with one [consent] began to

make excuse)推辭,理由有要看地的、試牛的、娶妻的,家主動怒,便要僕人到城裏大街小巷去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坐席,還有空位,家主僕人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compel)進來、坐滿屋子。

69.1.6 Wherefore (結果):「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69.2 平行經文:太 22:1-14,馬太比喻中的主角是「王」,而非「家主」。69.3 解釋:

69.3.1 「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耶穌並不是要我們不要交朋友,不要跟親友聚餐,而是這些人或要我們的回報,不論我們要不要他們的回報(事實上我們也多多少少會),耶穌要我們多放一些心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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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饋乏的人身上,因為自對他們的服事中我們可能還更易來親近 神,耶穌舉這個例子也是對在座的法利賽人的機會教育,要他們不要只跟自己同類的人來往,提醒他們要去實行 神的教導,去關心照顧那些平常不太注意到、忽略到的同胞。

69.3.2 義人的復活(14):指所有人都要復活(但 12:2、約 5:28-29、使 24:15),義人就是那些由基督的代贖而被神稱為義,並且已經以本身行為證明自己有信心的人。

69.3.3 在神國裏吃飯:指將來彌賽亞的大筵席。聖經中常將神未來的國度與筵席連在一起(路 13:29、賽 25:6、太 8:11、啟 19:9)

69.3.4 買地的人推辭(refuse)筵席(supper, feast):這些受邀的人應該之前就被邀請過,這次只是筵席開始前的再次邀請,但是這些人的理由應該都不算是理由,買地之前怎麼可能沒先看過地,買牛之前怎麼可能沒先試過牛,至於娶妻的人,已娶完妻應該不會沒有空來參加這攸關永生的筵席,甚至可以帶妻子一起去,所以這看起來最合理有藉口的也不合理。

69.3.5 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應是指猶太人,因他們對福音邀請的拒絕,使得我們這些牆外的外邦人得以有機會來得到福音,耶穌還用勉強的方要我們來坐席,認識他的福音,勉強自己他人有時也是需要的一種服事方式

69.3.6 勉強:compel,這個字的原文字義及字源有「吞喫」、to necessitate

(constraint、up, again)+(to compress)等意,即有必須、束縛、一再、擠壓等意思。。

69.3.7 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應是指外邦人,因為猶太人拒絕福音而讓福音臨到外邦人。

69.4 應用: 69.4.1 「要準時赴筵」:要將 神的福音及工作當成最重要的一件事,不要讓錢財、

地位、權勢等攪擾我們去赴神的筵席,甚至取代神的筵席。69.4.2 「接受 神的勉強」:要常用 神的想法而非人的想法來做事, 神有時會

勉強我去做一些事,這些事都是於我有益,有些人有時也是需要勉強的,我也勉強過一些人來參加過聚會,但不是用如情緒勒索等強迫方式來邀請人,而是用再三的邀請等方式,強迫自己不隨意放棄 神所交付的工作,善用一點對自己及他人的強迫,尤其是對自己的強迫,有時是讓自己更進步的動力。

70 14 章 25~35 節:做耶穌門徒的代價70.1 觀察:(刮號中的”=”代表原文字義,數字則代表出現的經節)

70.1.1 Who (人):70.1.1.1 極多的人(25):和耶穌同行的人。70.1.1.2 耶穌(25)。70.1.1.3 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25):要

愛耶穌超過這些人才能做耶穌的門徒。〔”愛”的原文字義為hate, detest, 即恨或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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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1.4 門徒(26,27,33):這裏指的是跟從耶穌的人,不是只指十二個門徒。

70.1.1.5 看見的人(29):指看見樓蓋不起來的人。70.1.1.6 這個人(30):指蓋房子的人。70.1.1.7 王(31)。70.1.1.8 別的王(31)。70.1.1.9 兵(31)。70.1.1.10 敵人(32)。70.1.1.11 使者(32)。70.1.1.12 有耳可聽的(35)。

70.1.2 When (時):

70.1.2.1 敵人還遠的時候(32)。70.1.3 Where (地):

70.1.3.1 我這裏(25)。70.1.3.2 田裏(35)。70.1.3.3 糞裏(35)。70.1.3.4 外面(35)

70.1.4 How(方法):耶穌講道。70.1.5 What (物、事件):

70.1.5.1 自己十字架(27)。70.1.5.2 一座樓(28)。70.1.5.3 地基(29)。70.1.5.4 鹽(34)。70.1.5.5 耶穌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厭惡)我勝過愛(厭惡)自己的

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 自己十字架 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70.1.5.6 比喻:蓋樓之前先要算自己能否負擔花費、能不能蓋得成;要跟較強的敵人打仗前先衡量自己的兵力夠不夠對抗,若不能就要去求和。

70.1.5.7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他再鹹呢(這一個比喻和前面兩個比喻有和相關?)。

70.1.6 Wherefore (結果):耶穌說明做耶穌門徒的條件為撇下所有的跟從他。70.2 平行經文:太 10:37-38,但這一段經文所用的「愛」,原文為 love (對朋友的愛,

to be a friend to, have affection for, to kiss);塩的比喻則為太 5:15、可 9:49-50。70.3 解釋:

70.3.1 耶穌說明作他門徒的條件為: 恨自己的親人及自己的生命勝於恨耶穌; 背(bear)自己的(himself)十字架(cross); 跟從(come after)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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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下(forsake, renounce抛棄)一切(自己)所有的。耶穌這一次不是單單對門徒們說要如何成為他的門徒,而是對跟隨他的眾人說要如何才能成為祂的門徒,事實上耶穌也是對現今的基督徒說要如何才夠格成為祂的門徒,耶穌的門徒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耶穌的門徒也不是當時的十二個門徒的專利。

耶穌說明人人都可成為祂的門徒,但條件是要看重耶穌要勝於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抛棄自己所有的,而不是別人所有的,背自己的十字架而非別人的十字架,跟從耶穌而非追隨那些有名的傳道人或教會,如此才能做祂的門徒,這樣的條件看來很嚴苛,然而就如我們愛我們真正愛的人一樣,我們願意愛美人不愛江山,愛兒女甚於自己身上的肉,如此專注及全然跟隨耶穌才能做耶穌的門徒。

原文中用的「不愛」不是我們想的 agape,而是 hate,我們的父母、妻子、兄弟等雖貴為我們的親人,但我們心裏一定對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有厭惡之處,耶穌告訴我們成為祂門徒的條件是討厭這些人要比耶穌還多,所以和合本才倒過來翻成要愛耶穌勝過我們的親人,這是一個相當特別的寫法。

70.3.2 十字架:在新約中「十字架」共出現 73 次,解經學家對十字架有許多種解釋,有的人認為是 神給我們的工作,有的人認為是 神的大能及智慧,這是因為個人的解經及感動而有不同的解釋,在這段經文裏,耶穌要我們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何謂「自己的十字架」?「自己的」原文為「自身」(himself),有那些東西是我們自己的?是 神要我們自己背的?

保羅曾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 6:6),依多加婚姻協會查經班眾志成城的討論,我們認為「舊人」指的是「老我的價值觀」或「原生家庭的影響」,我們的原生家庭的一些舊思考或行為模式,一直在阻礙我們與 神的關係,耶穌要我們脫去這件舊的衣服才能穿下他要給我們穿的新衣服,但重點是我們要知道我們穿的衣服是舊的,願意脫下來換,耶穌要我們去看看我們的十字架是什麼,要把它背起來並釘起來,如此才能過新的生命,但不要丟給別人去背,因為別人替我們背並無法解決我們「自身」的問題。

70.3.3 耶穌舉樓及打仗這兩個比喻要我們不要盲目及輕易的委身,只求獲得福份而不衡量自己所需付上的代價。如有的人自己想委身,但不考慮自己妻子的需要、也不顧慮到自己的小孩還小,因而他的家人並未因他個人的感動而全家委身,結果是讓不想付代價的家人一起付上代價。如果是單身者要委身時可能會較為單純,可能衡量自己的身體可行,並確實有 神的呼召時便可進行。但若是有家庭者要委身時,一定要與配偶及家人有共識,才不會未打仗先輸掉自己的家庭。

70.3.4 這裏所說的鹽不是像我們現在一般所用的海鹽,而是岩鹽,在耶穌基督那個P.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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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岩鹽長的像一塊石頭,這種石頭裏面有很多的鹽分,把那塊石頭放到湯裡面去煮一煮,鹽就溶化出來,湯的味道就變了,但是煮完後那顆石頭會因為沒有味道而被丟棄。

鹽最重要的功能便是提供味道,如果已經沒有味道,這鹽便完全無用,我們做一個門徒最重要的是什麼?就是要人感覺得出耶穌在我們身上的味道,這味道要靠著與主耶穌不斷的連結,不斷的吸取從 神來的養份,不斷的活出祂的教導,而且這個味道也不能摻雜不同的味道,如果我們把別的信仰、民間生活習慣、非聖經的教導等混雜進去,我們的味道就變了,就沒法保持真正的鹽味,要有真正「耶穌的味道」我們才可成為他的門徒。

70.4 應用: 70.4.1 PDCA:我要衡量自己的斤兩有多重,能不能、願不願意付上什麼代價來跟

隨耶穌,要先規劃(Plan)、再確實執行(Do)、再檢視(Check)、之後再持續行動(Action),不停的用這個 cycle 來善用 神給我的智慧來做,相信 神反而變得更不自由的人是一定有問題的,如果有這種情形發生時,我們一定要重新檢視看那裏有錯誤的認知及不對的束縛。

70.4.2 「耶穌是玩真的」:小明的父母覺得小明的功課都好不太起來,便決定將小明轉學到一所天主教學校,看功課能不能有些起色,小明有一天拿了一張數學考卷回家,父母親喜出望外的發現小明考了 100 分,他們問小明是什麼原因讓他進步那麼多,小明說他發現教室裏都有一個「+」號上面都釘了一個人,他認為這個學校是玩真的,為了不要被釘,所以他就加倍努力。

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事實上耶穌對於我們能不能成為祂的門徒也是玩真的,祂為我們的罪真的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只為洗淨我們的罪,讓我們能跟祂連結,所以我們真要的要提醒自己效法耶穌的「玩真的」,真的努力持守自己,努力去做主要我們做的事,做合乎 神心意的工作,但不一定是合乎旁人味口的事,要喜樂來過每一天。

70.4.3 「背十架」:我本該死,但耶穌為我背起十字架而死,我現在是多活的,我所有的都是 神所給的,那我有什麼是不能給的呢?

70.4.4 「不失耶穌的味道」:我要立志做耶穌的門徒,活出耶穌的味道出來,讓人一看到我就能聞出耶穌的味道出來,我要常常檢視自己的決心、思考、行為,時常把自己定標在耶穌身上。

71 15 章 1~32 節:對罪人的三個比喻~失羊、失錢、浪子於路加 15~22 章中,耶穌共提出了 12 個比喻、9 個教訓、及 5 個預言,比喻集中在19 章前半段,教訓則分布於中間的段落,預言則主要記載於 21~22 章。

71.1 觀察:(刮號中的”=”代表原文字義,數字則代表出現的經節)

71.1.1 Who (人):71.1.1.1 眾稅吏(1)。71.1.1.2 罪人(1,2):被眾人避而遠之的「罪人」都來挨近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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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3 耶穌(1,3,11)、這個人(2):都指耶穌。71.1.1.4 法利賽人(2)。71.1.1.5 文士(2):自以為是的人。71.1.1.6 你們(3):指當時在聽耶穌講論的人,耶穌比喻他們是失羊的人。71.1.1.7 朋友鄰舍#1(6)。71.1.1.8 一個罪人(7,10):sinner。71.1.1.9 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7)。71.1.1.10 一個婦人(8)。71.1.1.11 朋友鄰舍#2(9)。71.1.1.12 神的使者(10)。71.1.1.13 一個人(11)、父親(12,17,18,21,22,27,28,29,31)、你(18):有兩個兒

子。71.1.1.14 兩個兒子(11)。71.1.1.15 小兒子(12,13,21,24)、你的兒子(19,30)、你兄弟(27,32):主動要

父親分家產,但過不久即離家揮霍放蕩,花光了所有的一切,最後淪落替人放豬並差點吃豬食。他回來後,父親認他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71.1.1.16 那地方的一個人(15):放豬的人。71.1.1.17 沒有人(16)。71.1.1.18 雇工(17,19):他父親有許多的工人。71.1.1.19 僕人(22)。71.1.1.20 大兒子(25,28):有人解釋主耶穌在這裏暗示法利賽人和文士其實

就像拒絕參加「歡迎浪子回頭筵席」的大哥。71.1.1.21 一個僕人(26,27)。71.1.1.22 朋友(29)。71.1.1.23 娼妓(30)。

71.1.2 When (時):

71.1.2.1 耶穌與罪人及稅吏同在的時候。71.1.2.2 直到找著(4)。71.1.2.3 過了不好幾日(13)。71.1.2.4 從今以後(19,21)。71.1.2.5 那時(25)。71.1.2.6 這多年(29)。

71.1.3 Where (地):71.1.3.1 曠野(3)。71.1.3.2 肩上(5)。71.1.3.3 家裏(5)。71.1.3.4 天上(7)。71.1.3.5 屋子(8)。71.1.3.6 神的使者:messengers or angels of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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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7 面前(10)。71.1.3.8 遠方(13)、在那裏(13)、那地方(14,15)、這裏(17)。71.1.3.9 田裏(15,25)。71.1.3.10 我父親那裏(18,20)。。71.1.3.11 天(18,21)。71.1.3.12 指頭上(22)。71.1.3.13 腳上(22)。71.1.3.14 家(25)。

71.1.4 How(方法):耶穌吃飯及用比喻。71.1.5 What (物、事件):

71.1.5.1 一百隻羊(4)。71.1.5.2 失去的羊(4,6)。71.1.5.3 九十九隻(羊)(4)。71.1.5.4 十塊錢(8)。71.1.5.5 一塊(錢)(8)、我失落的那塊錢(9)。71.1.5.6 燈(8)。71.1.5.7 家(產)業(12,30)。71.1.5.8 一切所有的(13,14,31)。71.1.5.9 貲財(13)。71.1.5.10 豬(15,16)。71.1.5.11 豆莢(16)。71.1.5.12 口糧(17)。71.1.5.13 上好的袍子(22)。71.1.5.14 戒指(22)。71.1.5.15 鞋(22)。71.1.5.16 肥牛犢(23,27,30)。71.1.5.17 山羊羔(29)。71.1.5.18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drew near;原文字意:to make

near、approach)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murmur;原文字義:to complain throughout a crowd)說:「這個人接待(look for;原文字義:to admit, to await)罪人,又同他們喫飯(eat with)」。

71.1.5.19 用 100隻羊中走失羊的一隻羊被尋回的比喻找回 100隻羊中的一隻時,這主人是多麼歡喜且要與眾人分享,耶穌告訴我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自以為義、無需悔改,which need no repentance)、歡喜更大」。

71.1.5.20 一個婦人失落手上現金的十分之一,為了這一塊錢她會翻箱倒櫃來找,找到了也歡喜的與鄰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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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5.21 一個有錢父親的小兒子,不事生產而要求分家,結果是花光所有分到的財產後淪為幫人放豬且餓得要死,最後不得已決心回去找父親,不求父親的原諒及接納,但求能看在是兒子出生的能分一點溫飽,結果父親看到他無災無病的回來,甚是歡喜來親吻迎接,並且大肆慶祝,而大兒子在外忙碌回家後則是跟父親抱怨不公,父親則解釋「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71.1.5.22 第一個比喻是 100隻羊中的一隻走迷了路,第二個比喻是婦人的10元中失落的一塊錢,第三個比喻則是兩個兒子中的一個,這三個比喻中罪人的比例為何由 1%→10%→50%一直增加?與主人的關係也有所不同,這之中有何含意呢?

71.1.5.23 這個浪子幫人放豬時應有工資,為何還餓到差點要吃豬食?可能尚未領到錢,可能欠債。

71.1.5.24 父親於這小兒子之前要求分家時他都沒責罵過他嗎?這小兒子的悔改是真的還是假的?

71.1.5.25 父親對於小兒子回家求工作時一點責罵都沒有,反而為他開party,這樣對大兒子公平嗎?

71.1.5.26 大兒子平時連一隻山羊羔都沒得吃,小兒子回來時反而有牛犢可享用,這是大兒子自找的嗎?

71.1.6 Wherefore (結果):耶穌用失羊、失錢及浪子三個比喻說明罪人悔改是多值得另人歡喜。

71.2 平行經文:失羊的比喻:太 18:12-14;失錢的比喻:此比喻為路加的獨特記載;浪子的比喻:此比喻為路加的獨特記載。

71.3 解釋:71.3.1 關鍵字:

於這一章中重覆出現的字有如下幾個: 失(去):原文字意為 to destroy fully, to perish or lose,本段經文中這個

字的原文共出現 8 次。 找著/得:原文字意為 to find,本段經文中這個字的原文共出現 7 次,

路加福音共出現 44 次。 歡喜:路加福音的中文合和本共出現 11 次,於本章就出現了 7 次之

多,英文欽定本有 rejoice, be glad 等翻譯,原文字意為 to be cheerful,

calmly happy or well-off, espec. as salutation, be well。路加福音共出現11 次,本段經文中這個字的原文共出現 2 次動詞、2 次名詞。另一個字為 rejoice with,原文字意有 to sympathize in gladness,

congratulate,路加福音共出現 3 次,本段經文中這個字的原文共出現 2 次。

快樂:路加福音的中文合和本共出現 6 次,於本章就出現了 4 次之多,原文字意為 to put in a good frame of mind, rej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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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2 耶穌這個比喻是對著一群所謂的罪人講的,而一群自以為義的人則在旁議論耶穌所做的事,耶穌針對這些自我為義的人連講三個比喻,比喻的對象看來是罪人,事實上也是針對自我為義的人,這三個比喻有如下的關聯: 比例愈來愈高:自 100隻羊中的一隻,到十塊錢中的一塊錢,到兩

個兄弟中的一個; 關係愈來愈近:自所養的牲畜,到所擁有的財富,到親生的兒子,

可看出關係上也愈來愈親近; 尋回的方式:於前兩個比喻是所(擁)有人主動去找尋,但第三個比喻

則為浪蕩的小兒子自己悔改歸回; 慶祝的程度:於前兩個比喻為歡喜的與朋友鄰舍分享歡樂,第三個

比喻則為吃喝快樂的慶祝,慶祝程度愈來愈強。由上面的整理可看出耶穌舉這三個比喻的順序有其特殊意義,就像是人的三層圈,有由旁人到親人再到至親之意,不熟識的眾人中有一罪人得救我們要歡喜快樂,接下來於親朋好友中有一人悔改信主我們也歡喜快樂,但當我們的親人中,如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或兒女他們信主了,我們更要放鞭炮、擺設宴席大肆慶祝。耶穌這三個比喻主要是針對文士和法利賽人講的,耶穌先拿他們熟悉的財物再轉到人的身上,要讓法利賽人們了解人的生命是無價的,人的得救比羊及錢財等財物都更重要,這也回應了之前耶穌數次在安息日治病的目的。

71.3.3 為何這一位父親會允許小兒子的要求來分產業?應該是這位父親很尊重這個小兒子的想法,父親一定規勸過小兒子,但他不聽,就由他自己做決定、讓他自己去負上自己的責任及代價。

71.3.4 為何這一位父親在見到小兒子後要戴戒指在小兒子手上?這戒指有何意義?創世記 41:42 記載「法老就摘下手上打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給他穿上細麻衣,把金鍊戴在他的頸項上」,於以斯帖記 8:2 也提到:「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可見戒指於當時的社會有打印在上面,功能猶如我們中人的印章,是有法律效用,有權柄的,父親給小兒子戴上戒指,就是宣稱他又擁有他財產的繼承權等權利。

71.3.5 於第三個比喻中,父親看到小兒子便動了慈心,小兒子認罪後父親吩咐僕人給小兒子最好的袍子,又給他戒指及鞋子,然後要宰肥牛犢來慶祝,這父親是在小兒子認罪時才決定要這麼做的嗎?應該不是,因為另一位僕人對大兒子說:「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safe and sound)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可見父親高興的是小兒子的安健(呂振中版本的用詞,即安全及健康),這真是出於父親的愛,他不管小兒子把錢花光了,而是看重小兒子的身體及心理上的康健,我們天上的父對我們也是如此,我們雖是他億萬兒子中的一個,比走失的羊的所佔的比重還低,更不要說是財產的十分之一,但天父待我們如他兩個兒子中走失的那一位,他樂意我們再回到他身邊,不管我們是不是變得一無所有,不管我們之前過得是多麼荒唐的日子,但只要我們願意回到祂那裏,祂都要接納,而且是真心歡喜的接納,也非有條件的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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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6 小兒子去幫人放豬時,餓到想要吃豬所吃的豆莢充飢,應該這時到領取工資還需要一段時間,所以不是馬上有錢可以去買食物來解饑,就算有錢,因當地有大饑荒,食物價格飛漲,所以一點錢可能根本買不到什麼食物,所以才會餓到想吃豬食,那時的他「醒悟」了過來,醒悟在原文的意思是「come

to himself」,即有體認到自己屬誰的,自己的角色為何。

71.3.7 之前小兒子要分家時,做父親的應該也有一些規勸,但應是規勸不了,小兒子這一次的悔改應該是真的,由他悔改的言詞中我們可得知,但是他日後會不會再犯,只有 God knows(神知道)。

71.3.8 對大兒子來看,我們會覺得父親對小兒子的寛容對他而言是很不公平,大兒子抱怨他父親連一隻小羊羔都沒給過他好讓他與朋友們吃吃喝喝,結果小兒子一回來就給他最好的小牛犢,針對大兒子這個反應,做父親的馬上出來勸他(intreat;beseech, comfort)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這父親讓大兒子知道他了解大兒子一直在身邊,所以父親一切所有都是大兒子的,他擁有的不只是那一隻小羊羔,而是父親的所有,父親要大兒子定睛在他弟弟的死而復活、失而復得這一個事上來歡樂。

由大兒子的反應中我們可看出大兒子是個任勞任怨、認真負責的人,但是他不快樂,他不能定睛在真財富(親情、靈魂得救)及真快樂(失而復得)上,因此他不會享用好的東西,所以他的不快樂是自己的責任,很可能當初他跟父親要小羔羊時,父親想給他的就是小牛犢,只是他不敢要,他擁有父親的所有,卻不敢用,這猶如魚在池塘中不敢喝一口水般,這一條魚怕把池塘水喝光一樣,這就像我們成為天父的兒女,有了天父的一切,但我們沒有信心要,沒有信心去用,結果是浪費了 神擺在我們面前的恩典。

71.3.9 大兒子他擁有父親,就像已經接受耶穌的我們已擁有了創造天地的天父,但是我們還常常抱怨神給我的供給不足,看到 神給那些悔改的人的福份而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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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卻看不到我們已經與 神在一起的時光,結果我們成為在 神國中流浪的人,這反而是最可憐的人。

71.3.10 主耶穌暗示法利賽人和文士其實他們就像拒絕參加「歡迎浪子回頭筵席」的大哥,浪子就如悔改的外邦人。一個人有時更容易「在家中失喪」、「在家中流浪」,成為那更需要悔改的浪子!耶穌在此清楚地宣告上帝無可測度的恩慈憐憫,是給罪人的,也是給那在家中失喪的大兒子。在故事中,大兒子最終到底有沒有進去參加筵席、接納他弟弟呢?耶穌並不回答,祂等待文士和法利賽人自行猜測和抉擇。

71.4 應用: 71.4.1 我們最寶貴的財富──「以馬內利」的 神:或許有人會希望自己能像這小

兒子一樣,先把財產拿來享用一翻,再回來求父親原諒,而且相信父親不僅會原諒他,還會恢復他的榮耀(穿袍子)及繼承權(戴戒指),又準備最好的食物來慶祝,我們這些像大兒子常在父家中的人,可能會很不平這父親給這小兒子的待遇,因為我們忘了 神一直跟我們同在。

這位父親給大兒子的最好的福份及榮耀即是他一直與大兒子同在,耶穌曾教訓門徒說:「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約 15:4),又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 15:5-6),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小兒子離開家的那一段歳月就像是離了樹的枝子,是枯乾的,是沒有生命的,不知何時會被丟到火裏燒掉,他雖然享受到了一段花天酒地、恣意妄為的日子,但是那一段日子他是「死」的,隨時都會被丟到火裏,因為他離開了樹,他可能根本沒有機會回來投靠父親,他如果覺的太晚,他就會沒有機會回到父親的家,而被丟到火中燒盡了。

所以我們要了解我們有天父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勇於活出祂的榮耀及權柄出來,這就是我們最大的財富了,我們也不要浪費 神給我們的時間及機會,要快快悔改。

71.4.2 「不要在神家中流浪」:我已經接受 神成為我的救主、我的父,但我仍常常抱怨我所擁有的是那麼不足,看到別人賺大錢、登大位、受歡迎,而抱怨 神,我要時常提醒自己我已擁有最大的財富,即是阿爸父,我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因為 神所有的一切都已是我的,我是富有的 神的兒子。

71.4.3 「做敢要的大兒子」:我在一些地方很像這個大兒子,很認真做事但不敢使用 神所賜的財富,常跟 神扭扭捏捏,「愛吃又擱假細意」,我既然要做他的大兒子,就要有大兒子的樣子,要勇於行出代表天父的行為,也要勇於使用 神給我的恩賜,做祂的好管家及好代表。

71.4.4 「願意回家」:這位小兒子在他餓死之前終於體認到自己父親的家是多麼的P.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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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他不會固執或不好意思去求他的父親,我們跟 神的關係也是一樣,我們不要不好意思求祂原諒,只要我們真心悔改, 神都會樂意看到我們回到祂的家。

71.4.5 浪子回頭---聖經十大比喻(一)(2013.12.2 劉曉亭牧師)

如果問我,聖經裡最簡單卻最深邃的比喻,我一定把票投給「浪子回頭」!知過能改,不就如此而已嗎?不是!

耶穌說,一個人有二個兒子,小兒子要求把「應得」的家業分給他,之後就拿著財產奢華宴樂,磨到窮途末路才醒悟回家,父親張開雙臂擁抱浪子的同時,哥哥卻彆扭不肯進門(原文請見路加福音十五章)。對熟知聖經背景的人來說;這個比喻是有很深的「神學含義」的,大兒子是猶太人,小兒子是外邦人,一個浪子回頭可以寫出不知道幾篇神學論文,但是;對一般讀者來說,光是字面意義已經夠豐富了。一個簡單到不行的比喻卻道盡生命中至深的奧祕。

如果我是浪子,不見得有臉回家。如果我是大哥,不見得嚥得下氣。

光是講這二位仁兄就可以發展出上百篇講章,我最近興致勃勃要去一個教會主日崇拜分享「浪子回頭最新領受」卻接到主任牧師來電請求「換一篇」,原因是;太多講員講這一段了,各位就可以想像這是多麼貼近現實生活的比喻。

只是;當所有的焦點都擺在「浪子」兄弟二人的時候,我們很少真正去體會「為父的心」,但這才是這個比喻最核心的重點,當我們注意浪子兄弟的時候,其實是很「自我」的,因為我們不是浪子就是那個哥哥,我們很自然把注意力放在跟自己處境相關的情節而忽略了整個比喻的主角是「父親」而不是「浪子」,我們只關心自己回不回得去,同時也擔心會不會遭哥哥排擠,這是很自然的心理投射,但是我們很少真正去關注「父親的感受」。

如果我是父親,根本不允許「人還在就分遺產」,哪來的「應得的產業」?不都是老爺子的嗎?這種兒子套句老人家的話;直接「吊起來打」,還真讓他分財產?

但是;慈愛的父親卻允許「大逆不道」,這才是人生最難的功課。如果連「上樑不正」的父親都會期待「歹竹出好筍」,何況「用心良苦」的父親又怎能接受自己的兒子如此「不成材」?優秀的雙親不保證養出懂事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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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主的父母不見得養出敬虔的兒女…「愛一個人」這種事,往往「十分耕耘都沒有一分收獲」…

有本事嗆聲「分財產」就給我保證「衣錦還鄉」,搞到渾身餿水才狼狽歸家,丟臉的是你,心痛的卻是老爸啊。還有家裡的「宅男」大哥啊,不敢出去混就認份一點,等到老弟回家才生悶氣,還鬧脾氣不肯進家,一副「早知道可以這樣玩,那我當初也出去…」的衰樣,這算哪門子英雄豪傑?既然決定在家,就要有「苦守寒窯」的GUTS,這樣虎頭蛇尾,豈不是完全給人「看破手腳」?

養出這二個兒子,我要是父親真的當場就「含笑九泉」了!浪子回頭裡的父親令人敬畏!

有浪子出走的氣魄,有低頭屋簷的勇氣,已經很了不起了,但是;擁有一顆「為父的心」是最難的!多少無眠的夜晚,多少憂慮的眼淚,多少無言的嘆息?罵人容易,發飆過癮,但是;有什麼意義?

親愛的朋友,也許你我一輩子會有幾次當浪子,感情的,事業的,信仰的,自我放逐的…但是;多數時候;我們其實都在演「父親」。

夫妻之間,親子之間,朋友之間,整個人與人之間,不管你是男是女,不都是一顆「為父的心」在維繫著?!我們也在這個過程中更認識上帝,更識透自己,但是…好難。

當「恨鐵不成鋼」,當「深愛的人傷我最深」,當「孩子不懂事」,當「人生不盡如意」…無盡委曲湧流時,浪子回頭比喻裡的父親卻在天上會心微笑…

原諒,體諒與承擔…這就是「浪子回頭」的精華!

這個比喻不是拿來讀的,是拿來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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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附註:

IV. 參考書籍:

1)四福音與經外平行經文合參 / 黃錫木編 / 國際聖經協會 / 2000

2)簡明聖經史地圖解/ 梁天樞 著/ 橄欖文化事業基金會/ 1998

3)聖經串珠版註釋4) Today’s Parallel Bible~ NIV, NASB, KJV, NLT/ Zondervan/ 2000

5)維基百科

有件事令我們詑異萬分:

一旦敬畏神,你就不再怕這怕那,

但你若不把上帝放在眼裏,反而會怕東怕西,無事不懼!

~~Osward Cha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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