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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律與兩岸犯罪活動輯要(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第 174 期)
目錄
壹、大陸重要法規簡介
一、大陸發布新修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與《互聯網新
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二、大陸國務院發布修改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
民安置條例》
三、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
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四、中共中央軍委發布《軍事立法工作條例》
五、大陸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貳、大陸司法體系動態
一、大陸與東協協商「南海行為準則」
二、大陸公布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7 年立法工作計畫
三、大陸公安部等聯合印發《關於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四、中共中央統戰部增設第九局負責新疆統戰工作
五、大陸舉行「一帶一路」安全合作對話會
六、大陸首家省級駐環境保護廳檢察聯絡室在湖南成立
七、大陸公安部國際合作局舉辦「外國駐華執法聯絡官基層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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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陸司法部擴大對臺開放法律服務政策
九、大陸公安部與蒙古內務部簽署合作計畫
十、大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司
法保障白皮書》
十一、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法審委會審議相關法律解釋案
十二、大陸司法部制訂《全國司法行政信息化總體技術規範》等信息
化標準
十三、大陸國務院辦公廳派員實地督查「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
情況
十四、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發布《2017 年鐵檢機關
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計畫》
十五、中共中央宣傳部等機構聯合舉辦系列法治講座
十六、大陸公安部召開境外非政府組織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座談會
十七、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研討會
十八、大陸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共
建「一帶一路」:理念、實踐與中國的貢獻》
十九、大陸召開「全國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會議」
二十、大陸成立首家基金業法庭
二十一、大陸與國際刑警組織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國際刑警
3
組織戰略合作的意向宣言》
二十二、大陸與澳大利亞舉行首次司法圓桌會議
二十三、俄羅斯與大陸在俄羅斯成立「聖彼德堡・DHH 中國法中心」
二十四、大陸司法部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定
二十五、大陸民航局開展無人機專項整治工作
二十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
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二十七、大陸召開「全國公安禁毒部門毒品實驗室建設現場推進會」
二十八、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
二十九、大陸召開第 9 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工作會議
三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同意並印發《中國法學會
改革方案》
三十一、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首次巡迴區司法廳(局)、律協工作
座談會
三十二、法制日報《法人》雜誌等主辦「企業刑事風險防範操作論壇」
三十三、大陸召開中國法學會研究會工作會議
三十四、大陸「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單位開展「掃黃打非」
專項行動督導檢查
三十五、大陸發布地震應急避險等 334 項國家標準
4
三十六、臺灣中華法學會參訪團赴雲南參訪
三十七、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支援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
化醫療服務的意見》
三十八、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升級完善全
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部署應用培訓班」
三十九、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 2017 年監督工作計畫
四十、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組
全體會議
四十一、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 35 次會議通過相關議案
四十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委聯繫服務專家工
作的意見》
四十三、大陸民航局公安局通知持護照可作為有效乘機身分證件
四十四、大陸財政部等合發通知限制舉債融資
四十五、大陸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服
務措施
四十六、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相關決定
四十七、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司改背景下刑事公訴面臨的新問
題、新挑戰及對策研討會
四十八、大陸舉行「全國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動員部署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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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會議」
四十九、大陸召開第三次知識產權法院工作座談會
五十、大陸舉行「5‧14」堵源截流專項機制推進暨毒品查緝專項行
動啟動會
五十一、大陸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單位召開會議要求加強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
五十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於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
條例〉的決定》
五十三、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著作權法執法檢查組會議決定開展檢查
工作
五十四、大陸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召開 2017 年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
設聯網應用示範工作交流會
五十五、大陸央行發出《關於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
措施的通知》
五十六、大陸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與公安部等單位開展延打非
法醫美行動
參、大陸及兩岸犯罪活動
一、大陸查辦不法高幹
二、我刑事警察局偵破大陸籍製毒師來臺指導製毒
6
三、我現任陸軍少將謝嘉康涉嫌洩密
四、大陸起訴「9‧20」柬埔寨電信詐騙案其中有 13 名臺籍嫌犯
五、我空軍前上尉陳國瑋涉嫌為大陸蒐情被判 3 年 6 個月徒刑
六、我刑事警察局與印尼警方查獲兩岸詐騙集團案
七、大陸逮捕 6 名涉嫌從事間諜活動日人
八、我警方破獲詐騙大陸民眾之詐騙集團
九、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臺籍人士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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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大陸重要法規簡介
一、大陸發布新修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與《互聯網新
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 日發布新修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
務管理規定》,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訂之規定,明確互聯
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許可、運行、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並將各類新
媒體納入管理範疇。22 日,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互聯
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18 條,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
行。(中國警察網,5 月 2 日;法制網、正義網,5 月 22 日)
二、大陸國務院發布修改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
民安置條例》
大陸國務院發布修改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
民安置條例》,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規定,大中型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
等基礎設施專案用地同等補償標準,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
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法制日報,5 月 3 日)
三、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
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9 日共同發布《關於辦理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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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3 條,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實施。明確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
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 50 條以上的將入罪。(法制網、
中國警察網,5 月 9 日)
四、中共中央軍委發布《軍事立法工作條例》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軍事立法工作條例》
12 章 78 條,自 2017 年 5 月 8 日起施行。該《條例》規範制定軍事
法規制度的規劃與計畫、起草與呈報、審查、決定與發布、修改與廢
止等具體程序;也規定軍事法規制度備案審查、清理彙編、適用與解
釋和體例規範等相關制度。(檢察日報、法制日報,5 月 11 日)
五、大陸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大陸證監會 27 日發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
規定》,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也訂定相關減持制度專門規則。證監
會表示此次修訂主要內容包括:鼓勵和宣導投資者形成長期投資、價
值投資的理念,進一步強調上市公司股東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股份鎖定
期的要求,並切實履行其就限制股份減持所作出的相關承諾。(證券
時報網,5 月 27 日;法制日報,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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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大陸司法體系動態
一、大陸與東協協商「南海行為準則」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 2 日在回答有關東協(盟)峰會問題時表
示,2017 年上半年大陸將和東協國家完成「南海行為準則」框架草
案磋商。大陸願與東協國家共同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深化海
上務實合作,爭取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早日達成「南海行為準則」,共
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人民法院網,5 月 2 日)
二、大陸公布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7 年立法工作計畫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7 年立法工作計畫 2 日公布,根據該計
畫,2017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的法律案共 9 件,包括:已經
表決通過的新修訂的紅十字會法、民法總則、新修訂的測繪法;4 月
審議的證券法(修改)、核安全法,將於 6 月審議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修
改)、國家情報法、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以及將於 8 月審議的電子商務
法。2017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法律案共 14 件,包括:2 月
審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4 月審議的標準化法(修改),將於 6 月
審議的將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改)、
公共圖書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國歌法,將於 8 月審議的人民法院
組織法(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和煙葉稅法,將於 10 月審議
的船舶噸稅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將於 12 月審議的社區矯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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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基本醫療衛生法。預備項目,包括: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農村
土地承包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現役軍官法、人民防空法、海上交
通安全法、職業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
法、森林法、計量法、礦山安全法等,制定陸地國界法、海洋基本法、
期貨法、房地產稅法、關稅法、耕地占用稅法、原子能法、刑事被害
人救助法等。(法制日報,5 月 3 日)
三、大陸公安部等聯合印發《關於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大陸公安部、民政部、中宣部、中組部、外交部、財政部、人社
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統計局 4 日聯合印發《關於社會智
庫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強調社會智庫要以服務黨和政府決策為宗
旨,以政策研究諮詢為主攻方向,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強化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確保社會智庫沿著正確方向發展;要堅持
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引領社會智庫建設,堅持走「中國特色」
新型智庫的發展道路;堅持將社會責任放在首位,以維護國家利益和
人民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法制網,5 月 4 日)
四、中共中央統戰部增設第九局負責新疆統戰工作
為增強對新疆統戰工作,中共中央統戰部繼 2016 年增設第八局
後,現再新設屬正局級部門的第九局,第九局主要負責新疆的形勢分
析、政策研究、協調指導及督促檢查 4 項工作,並推動中共中央涉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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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部署的落實。「形勢分析」為針對外涉疆政治、經濟、社會、文
化、輿論等情況進行研判及制定措施;「政策研究」為組織展開涉疆
重大政策、重要問題、敏感問題的調查研究,並向中央提出建議;「協
調指導」為對新疆的穩定、意識形態、經濟發展及教育就業等大問題
進行協調;「督促檢查」則為推動中央關於新疆工作的重要會議、文
件及領導人指示批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新浪網,5 月 4 日;聯合報,
5 月 5 日)
五、大陸舉行「一帶一路」安全合作對話會
大陸國家安全部 4 日與二十多個國家安全部門在北京舉行「一帶
一路」安全合作對話會,大陸國務院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
會中表示,維護「一帶一路」安全事關沿線國家切身利益,希望各方
牢固樹立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一帶一路」安全合作
機制,加強反恐、海外利益保護和安保等務實合作,以提升安全合作
水準。(檢察日報,5 月 5 日)
六、大陸首家省級駐環境保護廳檢察聯絡室在湖南成立
大陸首家省級駐環境保護廳檢察聯絡室 4 日在湖南省環境保護
廳掛牌成立。檢察聯絡室主要承擔監督移送環保部門查處的涉嫌犯罪
案件、對環保部門移送公安機關的涉嫌犯罪案件進行立案監督、提前
介入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監督環保部門依法履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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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和移送環保部門職務犯罪線索等職責。檢察機關與環保部門將建立
健全聯席會議制度以及聯合調查、聯合督辦和信息共用等機制。(法
制日報,5 月 5 日)
七、大陸公安部國際合作局舉辦「外國駐華執法聯絡官基層行」活動
大陸公安部國際合作局 5 日在西安舉辦第 4 次「外國駐華執法聯
絡官基層行」活動,為期 2 天,活動主題為「共建絲路平安走廊」,
分為執法安全合作座談會和業務參觀考察兩部分。計有 13 個國家的
駐陸執法聯絡官和 4 個國家的駐西安總領事館負責人參加活動。(人
民公安報,5 月 6 日)
八、大陸司法部擴大對臺開放法律服務政策
大陸司法部 5 日表示,該部為進一步擴大對臺開放法律服務,決
定以下 3 項政策:(一)臺灣律師事務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
圍由現在的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擴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蘇省、
浙江省、廣東省。(二)允許已在大陸設立代表機構,且該代表機構
成立滿 3 年的臺灣律師事務所在其代表機構所在的福建省、上海市、
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與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三)允許福建省、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的律師事務所聘用臺灣執業律師擔
任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提供臺灣地區法律諮詢服務。(法制日報,5
月 6 日;正義網,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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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陸公安部與蒙古內務部簽署合作計畫
大陸公安部部長郭聲琨 8 日在北京與蒙古法律內務部部長賓巴
朝格特舉行會談,雙方在加強共同打擊「三股勢力」、跨國有組織犯
罪和反恐、禁毒、邊防、出入境管理等方面達成共識,持續加強務實
合作,維護雙方邊境地區安全穩定,雙方並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安部和蒙古國法律內務部關於工作合作的行動計畫(2017 年-2021
年)》。(法制網,5 月 9 日)
十、大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司
法保障白皮書》
大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9 日發布中英文雙語《中國(廣東)自
由貿易試驗區司法保障白皮書》。廣東自貿區掛牌成立兩年,廣東高
院共審結涉自貿區案件超過三千件,其中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占比較
大。為提高審判效率,加快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的辦理速度,
自貿區橫琴法院在五百多件類似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占涉外、涉港
澳臺案件總數的 40%以上。另南沙片區法院、前海法院、橫琴法院已
分別選任 5 名、13 名、10 名港澳籍人民陪審員,並邀請港澳籍陪審
員參審案件。(人民法院網,5 月 9 日)
十一、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法審委會審議相關法律解釋案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法審委會 8 日原則通過「兩高」關於審理組織
14
賣淫等刑事案件的解釋 14 條,規定組織、強迫賣淫罪「情節嚴重」
認定標準,以及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入罪標準和「情節嚴重」
認定標準,對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而賣淫、嫖娼行為的處理等問題也
作出相關規定。會議另還審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部分司法
解釋和規範性文件(第十二批)的決定》。(法制網,5 月 9 日)
十二、大陸司法部制訂《全國司法行政信息化總體技術規範》等信息
化標準
大陸司法部為加強和規範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保障司法行
政信息化健康有序發展,2017 年以來,陸續制訂《全國司法行政信
息化總體技術規範》等 19 項信息化標準,包括總體標準 1 項、數據
平臺類標準 4 項、應用技術類標準 14 項。標準內容涉及司法行政信
息網絡、指揮中心、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交換等技術平臺;涵蓋監獄、
戒毒、社區矯正、律師、公證、安置幫教、人民調解、司法所建設、
司法鑑定、人民監督員等業務領域,規範了司法行政信息化的整體構
架、主要功能、技術要求、數據分類及編碼、信息交換、安全體系等
內容。(法制網,5 月 9 日)
十三、大陸國務院辦公廳派員實地督查「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實
情況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 8 日表示,已派出 10 個督查組,就有關地區
15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情況開展實地督查。本
次實地督查是「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的第二階段。實地督查由國務
院辦公廳統籌協調,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等部門派員加參加,針對落實簡政放權措施、
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改進優
化政府服務等 5 個方面重點內容查察有無落實執行。(法制日報,5
月 9 日)
十四、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發布《2017 年鐵檢機關
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計畫》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發布《2017 年鐵檢機關服
務和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計畫》,重點推動解決國際列車行車
安全、涉外鐵路企業職務犯罪懲防、海外鐵路項目法律風險防控等問
題,全力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建設。(正義網,5 月 10 日)
十五、中共中央宣傳部等機構聯合舉辦系列法治講座
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司法
部、全國普法辦共同舉辦中央和國家機關系列法治講座首場報告會
10 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在會中表示,要
抓住「關鍵少數」,推動領導幹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要推進《民法總則》
16
的學習宣傳,讓民法知識家喻戶曉、民法精神深入人心。(法制網,5
月 10 日)
十六、大陸公安部召開境外非政府組織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座談會
大陸公安部 10 日在北京召開境外非政府組織參與「一帶一路」
建設座談會,世界經濟論壇、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美國能源基金會、
世界自然基金會等 11 家境外非政府組織駐陸代表機構負責人,以及
大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專家學者和外交部、商務部、中國人民對外
友好協會等單位參加座談。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人表
示,公安機關將重點針對依法登記和服務管理工作,創新理念、加強
指導,推動地方公安機關主動加強與業務主管單位的協作配合,在登
記管理上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陸權益;積極會同
銀行、稅務、海關等部門,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開展「一帶一路」專案合作提供更多便利措施。(人民公安報,5 月
11 日)
十七、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研討會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研討會 10 日在第二巡迴
法庭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會議表示,行政訴訟是大陸
三大訴訟之一,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司法改革。要進一步推進跨行
政區劃法院改革,努力構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特殊案件
17
在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的訴訟格局。要繼續推進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
點工作,加大調研力度,總結和推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健全和完善行政案件管轄制度。(人民法院報,5 月 11 日)
十八、大陸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共
建「一帶一路」:理念、實踐與中國的貢獻》
大陸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共建
「一帶一路」:理念、實踐與中國的貢獻》,闡釋「一帶一路」建設內
涵、理念和實質,並總結三年多來共建「一帶一路」成果。在共建「一
帶一路」倡議的引領下,擴大「一帶一路」沿線各國合作共識,促進
各領域深化交流合作。(人民法院報,5 月 11 日)
十九、大陸召開「全國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會議」
大陸「全國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會議」11 日在山東濟南召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會議中強調,要把握智慧法院建設的總體布
局;以是否達到「全業務、全流程、全方位」作為評價智慧法院的基
本標準和主要依據;突出工作重點,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取得新突破;
要強化審判工作智慧化,把握法院業務規律,瞭解法官需求、群眾需
求,加大智慧審判支援、庭審語音識別、文書智慧糾錯、庭審自動巡
查和大數據服務等智慧應用;要推進司法數據資源開發應用,完善數
據匯聚機制,提升大數據分析和挖掘能力。(人民法院報,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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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陸成立首家基金業法庭
大陸首家基金業法庭 11 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基金業法庭設立在
北京基金小鎮,隸屬於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審理案件範圍包括基金機
構運營過程中的涉公司類、股權類、合夥類糾紛,基金機構與投資人
之間的居間、委託合同,基金機構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糾紛等。
(人民日報,5 月 12 日)
二十一、大陸與國際刑警組織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國際刑警
組織戰略合作的意向宣言》
大陸公安部部長郭聲琨 13 日與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孟宏偉、秘書
長斯托克在北京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國際刑警組織戰略合作
的意向宣言》,宣言指出,大陸政府與國際刑警組織將在維護邊境和
貿易安全,打擊非法市場、金融犯罪和網絡犯罪活動,保護關鍵基礎
設施安全等領域開展合作,為參與「一帶一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
的安全和穩定積極創造機會。大陸願為國際刑警組織與「一帶一路」
倡議直接相關的能力建設和合作計畫提供支持。(法制網,5 月 13 日)
二十二、大陸與澳大利亞舉行首次司法圓桌會議
大陸與澳大利亞首次司法圓桌會議 12 日在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
舉行,雙方就「證據制度」進行研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沈德咏在會中以「貫徹證據裁判原則、系統完善證據制度、積極推進
19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為題發表演講。沈德咏表示,大
陸法院將立足國情和實際,繼續學習借鑑世界各國包括澳大利亞法律
和司法制度的有益經驗,深化與澳方在證據制度領域的交流合作,促
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人民法院報,5 月 13 日)
二十三、俄羅斯與大陸在俄羅斯成立「聖彼德堡・DHH 中國法中心」
俄羅斯俄中商務園與大陸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14 日,在俄羅
斯聖彼德堡共同成立「聖彼德堡・DHH 中國法中心」,同時成立的還
有德和衡聖彼德堡律師事務所,2 機構均依俄羅斯法律在聖彼德堡市
註冊登記,辦公室設在俄中商務園並由雙方負責實行綜合管理運營。
(法制網,5 月 15 日)
二十四、大陸司法部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定
大陸司法部與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16 日簽署戰略合作協定,
司法部部長張軍表示,司法部與中國電科集團進行戰略合作,是加快
建設司法行政信息化工程的重要舉措,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設提供強
有力的支援。希望雙方建立良好的合作機制,把好方向,嚴格品質管
制,狠抓廉政風險防控,將司法行政信息化工程建設成為放心工程、
廉政工程。(法制網,5 月 16 日)
二十五、大陸民航局開展無人機專項整治工作
大陸民航局 17 日表示,根據國家空管委要求,該局將開展無人
20
機專項整治工作,以確保民航飛行安全。民航局已經初步完成民用無
人機登記註冊系統的開發,18 日上線運行,6 月 1 日起正式對品質在
250 克以上的無人機實施登記註冊。擬將農林噴灑、空中拍照、航空
攝影和執照培訓 4 類主要經營專案列為許可對象,綜合施策確保民航
飛行安全。(正義網,5 月 17 日)
二十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
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
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就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提出要求,
明確國家機關要把普法納入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與其他業務工作同
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各部門要按照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門
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畫和普法責任清單。(檢察日報,5 月 18 日)
二十七、大陸召開「全國公安禁毒部門毒品實驗室建設現場推進會」
大陸「全國公安禁毒部門毒品實驗室建設現場推進會」16 日在
湖南長沙召開,會議要求,要準確把握毒品實驗室的功能定位,不僅
限於為法庭訴訟提供物證鑑定證據,更要為案件提供線索、為毒情監
測提供評價依據、為新類型精神活性物質認定提供參考。要基本建成
與毒品形勢和禁毒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毒品實驗室體系,為公安禁毒工
作提供更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中國警察網、長沙警事網,5 月 18 日)
21
二十八、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 18 日召開第一次會
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周強在會議中表
示,為加強人民法院意識形態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決定成立意識
形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統籌協調工作。
會中並討論《關於中央第二巡視組專項巡視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意識形
態工作責任制回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就落實巡視回饋意見、
加強人民法院意識形態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法制網,5 月 18 日)
二十九、大陸召開第 9 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工作會議
大陸第 9 屆長三角地區法院工作會議 18 日在浙江安吉舉行,會
議主題為「互聯網+司法服務」,會中並簽署《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
院加強跨域司法服務協作的協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會
議上要求:(一)不斷豐富智慧的內涵;(二)不斷拓寬應用領域;(三)
不斷創新服務方式;(四)強化技術支撐;(五)優化運行流程;(六)
提升服務品質;(七)確保運行安全。(法制日報,5 月 19 日)
三十、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同意並印發《中國法學會
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同意《中國法學會改革方
案》並印發,該方案強調中國法學會是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團體,是大
22
陸法學界、法律界的群眾團體、學術團體和大陸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
部分。該方案從 8 個方面提出 37 項改革措施,明確規定中國法學會
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同時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監督檢查,務求取得實效。(法制網,5 月 20 日)
三十一、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首次巡迴區司法廳(局)、律協工作
座談會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 19 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首次
巡迴區司法廳(局)、律協工作座談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第三
巡迴法庭庭長江必新在會中表示,構建法官和律師兩個職業群體之間
的正當交往、良性互動關係,首先要牢固樹立崇高的共同職業使命:
(一)共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共同化解糾紛、消除矛盾,
推進「平安中國建設」;(三)共同通過實現個案正義「發現」和完善
制度規則和法律體系,實現制度正義和良法善治;(四)共同推進「法
治中國建設」;(五)共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實現「中國特色社會
主義」提供好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人民法院報,5 月 20 日)
三十二、法制日報《法人》雜誌等主辦「企業刑事風險防範操作論壇」
大陸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主辦、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
協辦、北京市合達律師事務所承辦之「企業刑事風險防範操作論壇」,
21 日在北京舉辦,該活動係首次舉辦。會中並發表由北京市合達律
23
師事務所主任撰寫之《企業刑事風險防範標準行為指引》一書,旨在
為企業家及高管人員預防犯罪提供專業的法律支援。(法制網,5 月
21 日)
三十三、大陸召開中國法學會研究會工作會議
大陸中國法學會研究會工作會議 20 日在北京召開,中國法學會
會長王樂泉在會議中強調,研究會工作要強化法學理論與法治實踐緊
密結合,著力解決理論與實踐問題,增強服務法治實踐的針對性、實
效性。要推動教學科研與司法實踐有效對接,培養高素質應用型法治
人才,加強法學成果轉化運用,推進法學研究、法學教育和法治實踐
的深度融合。(法制日報,5 月 22 日)
三十四、大陸「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單位開展「掃黃打非」
專項行動督導檢查
大陸「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單位自 2017 年 4 月下旬至
5 月 26 日開展「掃黃打非」專項行動,現該辦公室聯合中宣部、中
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郵政局等,
組成 4 督導檢查組,對江西、陝西、貴州、北京、河北、吉林、遼寧、
上海、安徽、湖南、廣東等省市開展「掃黃打非」專項行動第一輪督
導檢查。此次督導檢查內容主要有:「淨網」、「秋風」、「護苗」等專
項行動中各個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重點環節落實監管情況;核處線索
24
和查辦案件情況。(正義網,5 月 22 日)
三十五、大陸發布地震應急避險等 334 項國家標準
大陸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地震應急和避險、《農曆的
編算和頒行》等 334 項國家標準,主要涉及百姓生活、公共安全、生
態文明、信息技術等方面。國家標準委綜合業務部表示,在公共安全
方面,針對地震應急和避險有:《地震震級的規定》、《地震應急避難
場所運行管理指南》及《中小學校地震避險指南》、《醫院地震緊急處
置》。一般百姓生活方面:《農曆的編算和頒行》首次將具有中華文化
特點的農曆編算和頒行納入標準範疇。生態文明方面:有《綠色產品
評價通則》。信息技術方面,基於 2.45GHz 限域通信手機支付技術,
係大陸自主創新成果,此次新發布 7 項手機支付領域國家標準。公共
服務方面,有《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規範》。(人民法院網,5 月
22 日)
三十六、臺灣中華法學會參訪團赴雲南參訪
臺灣中華法學會參訪團理事長蔡清游一行 25 人,應大陸中華司
法研究會邀請,23 日在雲南昆明參訪,該訪問團除參訪雲南省高級
人民法院外,並就「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和「法庭網絡直播利弊」等
議題與該院法官進行研討。(人民法院網,5 月 23 日)
三十七、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支援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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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醫療服務的意見》
大陸國務院辦公廳 23 日發布《關於支援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
樣化醫療服務的意見》,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取得醫療服務品質認
證,以拓寬公眾參與監管的管道,研究建立醫療服務社會監督員制
度。強調凡符合規劃條件和准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對社
會辦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可合理放寬規劃預留空間。個體診所
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同時也要求嚴打非法行醫、醫療欺詐,嚴查
租借執業證照開設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加強醫療養生類
節目監管,嚴懲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宣傳等行為。(法制網,5 月 23 日)
三十八、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升級完善全
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部署應用培訓班」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自 20 日至 22 日在湖北省武漢市舉辦「適應
司法責任制改革升級完善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部署應用
培訓班」,各省級檢察院案件管理和技術信息部門的業務骨幹共計一
百六十餘人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此次培訓班旨在培養熟悉修
改後系統後臺配置和運行維護的技術骨幹、熟練掌握系統應用的業務
骨幹師資力量,以確保修改後的系統順利部署運行。(檢察日報,5
月 23 日)
三十九、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 2017 年監督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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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 2017 年監督工作計畫,共安排 28 個監
督項目。其中包括執法檢查 6 個、專項工作報告 9 個、計畫預算監督
報告 5 個、專題調研 5 個、專題詢問 3 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
書局表示,2017 年監督計畫在選題上考慮到中央高度關注的調整經
濟結構、推進供給側改革、脫貧攻堅、網絡安全等重點工作,也有經
濟、民生、生態等社會關注的其他問題。(人民法院網,5 月 23 日)
四十、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組
全體會議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組 22 日
召開第 1 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會議中強調,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環境保護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全國人大
常委會要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精心組織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
防治法執法檢查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法制網,5 月 23
日)
四十一、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 35 次會議通過相關議案
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 35 次會議 23 日召開,會議審
議通過《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
錄(2017 年修訂)》、《關於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的若干意見》、《關於
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關於深化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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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資料品質的意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
統建設總體方案》、《跨地區環保機構試點方案》、《海域、無居民海島
有償使用的意見》、《關於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和下一步工
作建議的報告》與《關於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
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三次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情況的報
告》、《關於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情況彙報》、《關於科技領域重點改
革工作情況彙報》、《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展情況彙報》、《關
於足球領域重點改革工作情況彙報》。(正義網,5 月 24 日)
四十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委聯繫服務專家工
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委聯繫服務專家工作的
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落實。該意見指出,要開展專
家國情研修,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
值觀和奉獻精神等教育培訓。支持專家幹事創業,對重點專家重點聯
繫,要把專家諮詢作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重要方式。
要支持專家積極參與「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法制網,5 月 24
日)
四十三、大陸民航局公安局通知持護照可作為有效乘機身分證件
大陸民航局公安局針對 23 日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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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搭乘國內飛機爭議發出通知,指出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可以作為有效乘機身分證件,辦理國內航班購票、值機、安檢手續;
旅客乘坐國內航班,辦理購票、值機、安檢手續時,應當使用同一個
有效乘機身分證件。居民身分證過期不能繼續使用。(正義網,5 月
24 日)
四十四、大陸財政部等合發通知限制舉債融資
大陸財政部、發改委、司法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 6 部門
發布通知,明確規定舉債融資政策邊界,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
為,要求各地切實加強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規範政府與社會資本
方的合作行為,建立跨部門聯合監測和防控機制。(正義網,5 月 24
日)
四十五、大陸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服
務措施
大陸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23 日公布住房公積金繳存
服務 8 項新措施,為中共中央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城鄉發展一體化、
就業創業、創新創造、國有資產管理等領域所訂定系列深化改革的政
策舉措提供配套服務。該 8 項措施:(一)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建
設,為遷往雄安新區的單位和職工登記繳存住房公積金提供優質服
務,保持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同一性和繳存連續性,保障其享受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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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單位和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二)持有北京市
居住證的在職職工,依法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與北京戶籍在職
職工同等享有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權益。(三)離崗創業的科研人
員,與原單位保留人事關係的,享有與正常繳存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
金提取、使用權益。(四)科研人員和高校教師經所在單位同意到其
他組織兼職,取得的合法報酬可以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五)
醫師在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以外的醫療機構執業,取得的合法報酬
可以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六)鼓勵用人單位為港澳臺、外籍
的科技創新人才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有與其他職工同等的住房公積
金提取、使用權益。(七)支持創新型小微企業創業發展,經職工同
意,企業可以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八)
中央企業在推進「瘦身健體」、兼併重組、處置「僵屍企業」過程中,
要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有序轉移接續,維護分流安置職工的住房公積
金合法權益。(正義網,5 月 24 日)
四十六、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相關決定
大陸國務院 24 日常務會議,決定設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降低
就業創業門檻提升職業水準;部署深入推進大陸通關一體化,打造更
加開放便利的營商環境;聽取棚戶區改造工作彙報,確定後 3 年棚改
目標任務。(法制日報,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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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司改背景下刑事公訴面臨的新問
題、新挑戰及對策研討會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 24 日在河北唐山召開司改背景下刑事公訴
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及對策研討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
在會中強調,對公訴部門來說,面臨訴訟制度改革和司法責任制改革
兩大系統任務,希望分管公訴工作的領導和廣大公訴人員,對涉及公
訴理論、公訴制度以及公訴實務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研討,釐清
改革中的難點與爭議,破解改革中的困惑與障礙,推動公訴理論豐富
和制度完善,明確公訴發展方向路徑,更好地推動公訴工作創新發
展。(檢察日報,5 月 25 日)
四十八、大陸舉行「全國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動員部署視
頻會議」
大陸「全國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動員部署視頻會議」
25 日舉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會中強調,開展聘用
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旨在探索通過編制外聘用方式增補書記員,
暢通書記員職業發展路徑,規範聘用制書記員招聘、管理和使用,加
強審判團隊建設,發揮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落實
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改革奠定基礎。(法制網,5 月 25 日)
四十九、大陸召開第三次知識產權法院工作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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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第三次知識產權法院工作座談會 25 日在廣東省東莞市召
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在會議中強調,現今時期要深化知識
產權司法體制改革、加快知識產權審判現代化建設,要立足「中國國
情」,遵循司法規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確保知識產權法院建設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
史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部署取得實效。(人民法院
網,5 月 25 日)
五十、大陸舉行「5‧14」堵源截流專項機制推進暨毒品查緝專項行
動啟動會
大陸「5‧14」堵源截流專項機制推進暨毒品查緝專項行動啟動
會,24 日在雲南保山舉行,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反恐專員劉躍
進表示,2017 年 6 月到 9 月底在境內開展「5‧14」毒品查緝專項行
動,嚴打販毒組織、摧毀販毒網絡、切斷販毒通道。各地公安機關要
做好堵源截流工作,遏制毒品入境內流,減少毒品危害。(法制日報,
5 月 26 日)
五十一、大陸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單位召開會議要求加強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
大陸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教育部、國家食品藥品
監督管理總局 25 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加大對學校食堂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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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監管力度,督促落實各方面責任,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制
基本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嚴格落實,
要加強學校和幼稚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正義網,5 月
26 日)
五十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於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
條例〉的決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 5 月 26 日召開會議,審議《關於修改〈中國共
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和《關於巡視中央意識形態單位情況的
專題報告》。該《條例》修改總結吸納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對中
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等作
出明確規定,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制
度保障。(人民公安報,5 月 27 日)
五十三、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著作權法執法檢查組會議決定開展檢查
工作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著作權法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 26 日
在北京舉行,在聽取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
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
察院等 7 部門負責人的彙報後,將分成 5 個小組,於 5 月下旬至 7 月
上旬前往北京、上海、福建、廣東、青海等 5 省市開展檢查,同時委
33
託天津、河北、內蒙古、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貴州、四
川等 10 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著作權法實施情況進行
檢查。8 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關於檢查著作權法實
施情況的報告。(法制日報,5 月 27 日)
五十四、大陸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召開 2017 年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
設聯網應用示範工作交流會
大陸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25 日至 26 日在湖北宜昌召開 2017 年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示範工作交流會,會議強調,要嚴格
執行《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工程示範和重點支援專案管理
辦法》,按照專案管理的方式推進示範工作,加強專案監督管理,切
實推動專案的落地應用,確保示範工作順利開展。(人民公安報,5
月 28 日)
五十五、大陸央行發出《關於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
措施的通知》
大陸央行(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關於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
報告後續控制措施的通知》,要求銀行加強開戶管理,有效防範非法
開立、買賣銀行帳戶及支付帳戶行為,必要時拒絕開戶。開戶時會被
拒絕的情況有:不配合客戶身分識別、有組織同時或分批開戶、開戶
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分不相符、有明顯理由懷疑客戶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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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存在開卡倒賣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正義網,5 月 28 日)
五十六、大陸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與公安部等單位開展延打非
法醫美行動
大陸國家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 27 日發布《關於開展嚴厲打擊
非法醫療美容專項行動的通知》,該通知稱,該局與公安部、中央網
信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
局決定於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聯合開展嚴打非法醫療美容專項
行動。(法制網,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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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大陸及兩岸犯罪活動
一、大陸查辦不法高幹
(一)中共中央組織部證實,安徽省副省長周春雨涉嫌嚴重違紀,中
共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正義網,5 月 2
日)
(二)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安徽省前副省長陳樹隆嚴重
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正義網,5 月 2 日)
(三)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監管司前司長童敏
利,8 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判處處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50 萬元(人民幣,下同)。(正義網,5 月 9 日)
(四)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
委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李文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
立案審查。(檢察日報,5 月 11 日)
(五)大陸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18 日對江蘇省委前常委、秘
書長趙少麟單位行賄、騙購外匯一案宣判,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4 年,
並處罰金 1, 500 萬元。(人民法院網,5 月 18 日)
(六)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19 日對遼寧省委前常
委、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受賄、行賄案宣判,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4
年,並處罰金 200 萬元。(正義網,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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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新聞,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
書記、副主任魏民洲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法制網、
中國警察網,5 月 22 日)
(八)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
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檢
察日報,5 月 24 日)
(九)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上海市檢察院前黨組書記、
檢察長陳旭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檢察日報,5 月 26 日)
(十)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司法部前黨組成員、政治部
主任盧恩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檢察日報,5 月 26 日)
(十一)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故
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死刑復核案,
裁定核准趙黎平死刑。26 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對趙黎平執行
死刑。(檢察日報,5 月 27 日)
(十二)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 27 日對天津市政協前副主席、公安
局前局長武長順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
枉法案宣判,判處武長順死刑,緩期 2 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 2 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
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檢察日報,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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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委
副秘書長趙壯天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檢察日報,5
月 28 日)
(十四)大陸國家統計局前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受賄一案,河北省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31 日宣判,判處王保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
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人民法院網,5 月 31 日)
(十五)中共河南省委前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受賄、貪污、
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31 日宣
判,判處陳雪楓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
產。(人民法院網,5 月 31 日)
(十六)大陸四川省人民政府前副省長李成雲受賄案,貴州省六盤水
市中級人民法院 31 日宣判,判處李成雲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60 萬。(正義網,6 月 2 日)
(十七)大陸廣東省人民政府前副省長劉志庚受賄案,南寧鐵路運輸
中級法院 31 日宣判,判處劉志庚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
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檢察日報,6 月 2 日)
(十八)大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王陽受賄、破壞選舉案,黑
龍江省大慶市中級法院 31 日宣判,判處王陽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 6 個
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300 萬。(檢察日報,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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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刑事警察局偵破大陸籍製毒師來臺指導製毒
我刑事警察局 2016 年 11 月獲報,毒販林豐權聘請大陸籍製毒師
李曉文偷渡來臺,在中部偏遠山區技術指導製毒,經跟監偵查後,3
日在霧峰將該等查獲,移送法辦。(中國時報,5 月 5 日)
三、我現任陸軍少將謝嘉康涉嫌洩密
我現任馬防部副指揮官陸軍少將謝嘉康,涉觸國安法 9 日被檢調
約談偵訊,晚間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複訊,後依違反《國家
安全法》以新臺幣 10 萬元交保。(中國時報,5 月 10 日)
四、大陸起訴「9‧20」柬埔寨電信詐騙案其中有 13 名臺籍嫌犯
大陸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11 日表示,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
鼓樓區人民檢察院 9 日分別對「9‧20」柬埔寨電信詐騙案涉案嫌犯
60 人提起公訴,其中 13 人為臺籍嫌犯。該等係依《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正義網,5 月 11 日)
五、我空軍前上尉陳國瑋涉嫌為大陸蒐情被判 3 年 6 個月徒刑
我空軍前上尉陳國瑋退伍後赴對岸經商,提供帳號供我方匯款給
大陸佈建人員遭查獲,被大陸國安單位吸收,返臺後吸收軍方人員蒐
情;2016 年我法務部調查局趁他返臺時將其逮捕,經最高法院審理
後,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將其判刑 3 年 6 個月徒刑。(聯合報,
5 月 17 日)
39
六、我刑事警察局與印尼警方查獲兩岸詐騙集團案
臺籍詐騙集團金主曾奕昌等人於 2017 年 2 月由日本轉往印尼棉
蘭市設置詐騙機房,我刑事警察局獲報後,15 日派員到印尼與當地
警方合作展開查緝行動,當場逮捕 4 女、20 男等 24 名臺嫌,及 54
名陸嫌共 78 人。(中國時報,5 月 18 日)
七、大陸逮捕 6 名涉嫌從事間諜活動日人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 22 日表示,大陸有關部門依法對 6 名
涉嫌在大陸從事違法活動的日本公民進行審查,並根據《中日領事協
定》通報日本駐「華」相關領事機構。另日本《共同通訊社》22 日
報導,大陸於 2017 年 3 月底,分別在山東及海南拘捕 6 名日本男子,
指控該等從事間諜活動,危害大陸國家安全。(法制日報、聯合報,5
月 23 日)
八、我警方破獲詐騙大陸民眾之詐騙集團
以潘姓夫妻為首的跨國詐騙集團,藏身於高雄市鳥松區,自 3 月
以來,以假檢警的名義詐騙大陸民眾,至少有四千多人受害,損失金
額達數千萬元,高雄市警方 25 日攻堅,當場逮捕 13 名嫌犯。(中國
時報、聯合報,5 月 26 日)
九、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臺籍人士李明哲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 26 日表示,臺籍人士李明哲因涉嫌「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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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國家政權罪」,近日已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李某自 2012 年
以來頻繁進入大陸活動,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制定行動綱領,建立
非法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大陸政權活動。2017 年 3 月 19 日,大陸
國家安全機關對進入大陸活動的李明哲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經審訊,
李明哲等人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供認不諱」,司法機關將依法
處理。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重申,要求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
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
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聯合報,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