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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豐原高中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防治手冊
目錄
※前言………………………………………………………………………………………………………..02
※概念篇
何謂性騷擾/校園性騷擾?……………………………………………………………………….02
何謂性侵害?………………………………………………………………………………………….06
何謂性霸凌?………………………………………………………………………………………….09
※迷思篇
關於性騷擾或性侵害的迷思……………………………………………………………………..10
※法規篇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12
※防範篇
約會安全守則…………………………………………………………………………………………14
乘車行走安全守則…………………………………………………………………………………..16
※處理篇
處理原則………………………………………………………………………………………………….17
處理要訣………………………………………………………………………………………………….18
師長協助小撇步……………………………………………………………………………………….19
相關諮詢單位…………………………………………………………………………………………..21
※資源篇
1.校內資源~鹹豬手看招!…………………………………………………................................22
2.校外資源~打擊大色狼!…………………………………………………................................23
2
前言
從青春期開始至踏入成年,是每位同學生命中最富充沛精力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面
臨友情、愛情、家庭、學業,甚至工作等課題,如何在一個安全、不受威脅的校園環
境裡好好成長,是每個同學所期待的。唯有在一個安全、無慮的校園環境下,才能讓
學生充分發展、適性學習;因此如何建立一個無性別歧視、無性騷擾、無性侵犯的校
園教育環境,是師生所共同努力的目標。
藉由本手冊的宣導,期盼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了解自己免於遭受到性侵害、性騷擾或
性霸凌,更希望每位學生的青春發展都能不受阻礙,期盼大家共同攜手創造一個安全、
溫暖、性別平等的校園教育和工作環境。
概念篇
到底什麼是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何謂性騷擾?保護自己,從充實知識開始!
性騷擾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只要是帶有性意味、性暗示、性別歧視等,涉及性和
性別之不受歡迎的文字、語言、肢體接觸、視覺影像等,令人主觀感受到不舒服,甚
至影響了個人的正常生活之進行,都是性騷擾涵蓋的範圍。
根據教育部(2006)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作業參考手冊」,性騷擾的類
型分為以下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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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言語的騷擾(verbal harassment):
在言語之中帶有貶抑任一性別的意味,其中包括帶有性意涵、性別偏見或歧視行
為及態度,甚或帶有侮辱、敵視或詆毀其他性別的言論。例如:過度強調女性之
第二性徵、性吸引力,使女性感覺不舒服;或者過度強調女性之性別特質及性別
角色刻板印象,並加以貶損(或明褒暗貶)。
2.肢體上騷擾(physical harassment):
任一性別對其他性別(以女性出現比例較高)做出肢體上的動作,使對方感覺不
被尊重及不舒服。例如:用身體阻擋住去路(要求外出約會、做出威脅性的動作
或攻擊)、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掀裙子、趁機撫摸胸部及其他身體的部分或暴
露性器等)等俗稱吃豆腐的行為。
3.視覺的騷擾(visual harassment):
展示裸露之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一性別意味的海報、宣傳單,造成當事人不
舒服者。
4.不受歡迎的性要求(unwanted sexual requests):
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例如:教師以加分、及格等條
件要求學生約會或趁機佔性便宜等。
依據以上對於性騷擾的定義,其共同的特點為:
1. 敵意的環境或/且交換式性騷擾。
2. 與性或性別偏見/歧視有關。
4
3. 違反他人之意願,且不受歡迎。
4. 對他人造成身心之影響。
由上述可知,性騷擾的涵蓋範圍相當廣泛,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不受歡迎之行為、言
語、影像等,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都
是性騷擾。 下列事件可能構成性騷擾:
一、不受歡迎且違反對方意願之言詞:
1、開黃腔。
2、評論身材、長相並給予不當稱呼,如:「波霸」、「洗衣板」。
3、嘲笑性別特質,如:「娘娘腔」、「男人婆」等稱謂。
4、探詢他人之性隱私、性傾向、性生活等,或談論自己的性隱私,性生活等。
5、發表歧視同性戀之言語。
6、將一般談話內容「情色化」。
二、不受歡迎且違反對方意願之行為:
1、在擁擠的公車上,故意摩擦下體。
2、趁人不備時,襲胸或摸臀。
3、惡意碰觸、撫摸對方身體。
4、色瞇瞇盯視對方身體、偷窺、偷拍、現寶(暴露狂)、展示色情圖片、利用職權
或機會,脅迫對方提供性服務,如:神棍以改運為名,脅迫信徒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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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各種媒體,散播他人與「性」有關之私密資訊。
1、散發黑函,傳播有關他人之性器特徵。
2、於網路討論版,討論他人之性偏好。
3、利用手機,散發有關他人性生活之訊息。
4、於廁所、黑板、佈告欄塗鴉,描述他人之性隱私。
四、不受歡迎且違反對方意願之過度追求或暴力分手。
1、過份追求或不當追求,如:死纏爛打、跟蹤糾纏、持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追求。
2、分手暴力,如:以自殺威脅、脅迫同歸於盡。
何謂校園性騷擾?
校園性騷擾係指事件之雙方當事人為校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或事件發生於學校中
者。它雖然可能發生在校園的各種人際關係之間,但在性別與階層雙重權力關係運作
之下,通常以男對女、男教師對女學生、男上司對女下屬(適用於性別工作平等法之
範圍)等模式最為常見。一般可分為兩類:
1.交換式性騷擾:
指一方利用職權以學業成績或工作為要脅,明示或暗示要求另一方提供性服務作
為交換;
2.敵意環境性騷擾:
任何針對校園教職員工生所為、影響其學習或工作環境的性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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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目前的性別文化影響下,發生於同儕之間對於非傳統性別特質者(例如
氣質陰柔的男孩,或是陽剛的女孩),或是性傾向不同者的歧視與騷擾行為,亦是常
見的校園性騷擾樣態。也由於騷擾者處於權力較高的位置,使得受害人經常於事發當
時或無力反抗,或不得不屈從,事後也不敢聲張,導致其身心狀況受損,學習與工作
權益皆受到影響。因此,為維護校園善意與安全空間,妥善處理校園性騷擾事件是學
校責無旁貸的責任。
何謂性侵害?妳或你,都擁有保護自己身體的權利與義務
「性侵害」代表有雙方具有「身體接觸」,對方以暴力或權力要求的方式,撫摸另
一方的生殖器官,亦包括強迫對方進行性交/口交/肛交,或其他有關性的虐待行為。因
此並非只有「性交」才是「性侵害」,包括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
為,以及以性器之外的其他身體部位,或身體以外的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身體或腔
門之行為;即包括肛交、口交、手指插入、異物插入及性器接觸等性行為。
如果你或妳今天遇到性侵害,請記得
1. 當下設法脫身、保護自己
(1)保持冷靜找機會逃離
盡可能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找出現場可以保護自己的工具,或可能逃離的方
式,一旦發現有逃離的機會,應當機立斷,例如,發現有人經過即大聲呼救;
如被困在車上,要想辦法按喇叭吸引注意;若在屋內,有機會掙脫可跑至另一
個房間將門反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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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呼救
察覺歹徒或對方欲侵害,先立刻大聲呼救,若判斷不至於因此而受到歹徒暴力
攻擊,就不斷地重複大聲呼救。因為,一方面旁人可能要聽到幾次呼救後,才
會真的確定有緊急狀況發生,而不是一般的惡作劇;另一方面,對於部分加害
人而言,他只是想找一個容易下手的對象,若是妳不斷呼救與反抗,他可能會
覺得麻煩而放棄。
(3)分散強暴者的注意力
為了爭取可能的脫困機會,可以與之周旋或談判以干擾強暴者的原定計畫,例
如,佯稱願意與他發生關係,但想到一個較舒適的地方;將加害人持有的攻擊
性武器藏起來;要求加害人先沐浴或表示自己想先洗個澡,便可藉此躲到廁所
內。
(4)讓強暴者「性」致全失
偽稱自己染有性病,或假裝歇斯底里,甚至可以強迫自己嘔吐或尿在褲子上。
(5)保護自己的身體和生命
若是無法脫身,不要死命抵抗,盡力保護自己,以將對自己可能造成的傷害減
到最低。必要時候,要以保命為考量。
2. 萬一還是不幸遭到性侵害了,該怎麼辦?
(1)找個信任的人陪伴並尋求協助
不要自己一個人面對,不要認為那是件羞恥的事而不願求援,不管是親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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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同學、老師、學校輔導室,甚或婦女團體、社福機構的社工員,只要是你
覺得可以信任的人,就請她們過來陪同。或可拿起電話撥「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113」,為24小時免付費的求助電話,當遭遇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只要撥打
這支電話求助,專線系統就會將電話轉接至各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
心,由專業社工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問題協談、討論安全計畫、法律諮詢、
聯繫警察人員提供緊急救援等各項服務。
(2)保持現場
為了協助警方搜集線索及採證,不要移動或再觸碰現場任何器物,不要立刻收
拾整理現場,恢復原貌。
(3)保留證據
切勿在發生性侵害事件後,立即淋浴沖洗、更換衣物或毀壞衣物,因為如此將
會破壞證物,增加加害人被定罪的困難度。所以,遭遇性侵害後,應該找一件
外套或毯子裹住自己,尋求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或女警的陪同,至醫療院所
就醫檢查。
(4)向學校中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接案窗口申請調查
各級學校都應該設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來負責校園內相關性別平等教育
的事件,根據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的建議,若有性
侵害事件的發生,受害人可以向校方的接案窗口(本校的收件窗口為學務主任及
學務處生輔組)提出調查申請,校方於接到案件後,應提供給被害人必要的協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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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性霸凌?勇敢保護自己,向不舒服say NO
「霸凌」(bully)是指學生間欺凌與壓迫的校園暴力。其中「性霸凌」指以身體、性
別、性取向或性徵為題材,而加以譏笑、嘲諷、評論或侵犯。例如:開性器官的玩笑、
傳遞具有性意味的紙條或謠言、男生間的「刷卡」、「捉鳥」、「脫褲子」、「阿魯
巴」等涉及性器官的活動。
性霸凌Q&A
Q:對同學施以性霸凌,最重的處分為何?
A:經性平會調查性霸凌事實屬實後,由學生獎懲委員會決定懲處。若性霸凌之情
節重大,可為輔導轉學或退學處分。
Q:什麼是性霸凌?同學間的阿魯巴遊戲算是性霸凌嗎?
A:校園暴力中的「霸凌」,是指校園中聰明或強壯的學生濫用自己的優勢、力量,
去欺 負、侮辱比自己愚笨或瘦弱的學生,甚至是智障或殘障的學生,因此「霸
凌」是權力差距的表徵。在各種「霸凌」行為中,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或性徵
為題材,而加以譏笑、嘲諷、評論或侵犯者,稱為「性霸凌」。同學間的阿魯巴
遊戲算是性霸凌,可能構成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若只是基於好玩,因為阿魯巴
遊戲玩的部分涉及性器官可認有性意味,構成校園性騷擾。如果不只是好玩,還
有滿足性慾的猥褻故意,構成校園性侵害。
Q:「性霸凌者」可能觸犯哪些法律?其具體判別標準?「被性霸凌者」需露臉作
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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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性霸凌者」所為性霸凌行為的態樣很多,在行政上可能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
定義的性侵害、性騷擾,在刑事上可能構成妨害性自主罪、妨害自由罪、傷害
罪、恐嚇罪,在民事上構成侵權行為。「被性霸凌者」需在調查人員、檢察官、
法官面前陳述被害過程。行政調查過程不公開,考量權力差距因素,「被性霸
凌者」不需與「性霸凌者」對質。法院審理性侵害、性騷擾事件得不公開,有
無作證需要由法院決定,作證時得以視訊、帷幕等隔離措施使被性霸凌者不必
與性霸凌者照面。
Q:如果我在校受到性霸凌,我可以向誰申訴?如果學校處置不當,我可以向誰反
應?
A:可以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向學校申請調查。(本校的收件窗口為學務處及學
務處生輔組)調查處理的校內單位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如果學校調查處理
的過程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查學校違法(性別平等教育
法第28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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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篇
性騷擾或性侵害的迷思篇
迷思一:只有在深夜外出,或是偏僻的空地、暗巷裡,才會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
答:無論任何時間、地點,例如家裡、電梯間、住宅、公園或校園都有可能發生性侵
害。
迷思二:性騷擾或性侵害都是臨時起意的?
答:事實上,有的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是加害人 長期間、有計畫的「預謀事件」。
迷思三:長輩、父母親、親戚、手足間不可能對家人進行性騷擾或性侵害?
答:實際上許多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就發生在家庭之內。
迷思四:只有發育成熟、穿著暴露的年輕女子,才會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
答:事實上,從六個月大的嬰兒到八十歲的老人,都可能成為被害人。
迷思五:只有女性才會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
答:根據研究顯示,女性雖為高危險群,但男性、小男孩也無法避免遭到性騷擾或性
侵害。
迷思六:只要被害人奮力抵抗,就能夠避免性騷擾或性侵害的發生?
答:性騷擾或性侵害的發生常伴隨其他暴力形式,例如誘騙、肢體暴力、名譽威脅、
生命威脅、職權威脅等等,不是被害人抵抗就可制止,反而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迷思七:性騷擾及性侵害的加害人都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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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研究發現,許多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都是熟識者,甚至利用孩童「叔叔」、「阿
姨」的信任來接近孩童,進行性侵害。
迷思八:加害人都是行為異常、精神有問題的人?
答:有些加害人在生活方面就和一般人一樣,反 而更容易讓人失去戒心。
迷思九:男性因為無法控制性慾,才會以性來騷擾或侵害女人?
答:性騷擾或性侵害有時非起於男性不可遏抑的生理衝動,而是基於發洩情緒壓力所
致。
迷思十:加害人都是男性?
答:雖然多數加害人都是男性,也有少部份的加害人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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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篇
法律小常識報乎你哉
壹、性騷擾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
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
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
貳、性侵害罪:
一、刑法第227 條:
(一)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三)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
二、刑法第228 條: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
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刑法第2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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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四、刑法第332 條:
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 放火者。
(二) 強制性交者。
(三) 擄人勒贖者。
(四) 使人受重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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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篇
約會安全守則
壹、約會強暴定義
指兩個人已經相互認識對方,其中一方強迫另一方執行性行為。或指在違背伴侶意
願下所產生的強迫性行為,加害與被害的雙方是處於情侶或正在交往的情境。而通
常這時候發生的性行為並非願意且沒有採取保護措施,可能造成懷孕、性傳染病、
強暴後的傷害等。
貳、如何避免約會強暴
一、上、放學或上、下班時段應特別注意週遭的環境安全。
二、有些地點是比較容易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的地方,應盡量避免前往。例如:偏
僻的場所、自己或朋友的家中、汽車旅館等。
三、外出前盡可能將約會對象、時間、地點及預定回家時間告訴家人或朋友。
四、不在共用餐宴時,隨便答應對方喝酒、或是來路不明、已開封過的飲料。
五、最好不要單獨前往對方住宿地點赴約,切忌進入其房間或臥室。對方如果對你
毛手毛腳,不要裝糊塗,要立即反應讓對方知道你的不悅。
六、要明確表達自己的意見,不想或不同意對方不合理的要求時,要勇敢的說「不」。
如果察覺對方神色有異,如有性暗示或輕薄動作時,應立即下定決心離開。
七、對第一次約會的對象,其背景、品行應先了解,不宜貿然赴約。
八、避免用「現在不要、這次不要」,因這樣的拒絕方式有敬請期待、下回也許可
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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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如果對方強迫我發生性行為…
一、盡量使用各種方法延遲,例如藉口上廁所、喝水、打電話等。
二、保持冷靜,驚慌只會使決定錯誤,甚而引起歹徒攻擊。
三、如果決定攻擊歹徒,則必須全力一擊,不可猶豫。
四、攻擊之時要找最恰當的時機,打擊歹徒最脆弱的部位。眼、耳、鼻、髮、鼠蹊
部均是歹徒最脆弱的部位,適時攻擊有助於逃脫。
五、攻擊之外,最重要的是記得立刻逃脫。
六、喊叫要「長」且「大聲」,並以「失火」代替「非禮」或「救命」。
七、告訴對方正好月經來、或有傳染病、性病。
八、防暴招式:
1、手指:可戳擊對方眼睛。
2、指甲:可抓襲歹徒臉部、喉嚨。
3、肘部:可撞擊歹徒胸部。
4、膝蓋:可頂撞歹徒下體。
5、哨子:是最便宜但效果最大的防暴器。哨子佩帶不宜掛在胸前,像掛項鍊
一樣,妥切的做法應把它當手鐲,戴在手腕上。
6、利用隨身尖銳物品,如:髮夾、別針、高跟鞋或雨傘等。
7、石頭、磚塊、木棍、樹枝、沙子等。
8、市售防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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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行走安全守則
◎ 搭乘公車、火車
1. 搭乘公車時,最好把皮包放在視線可及之處,避免扒手趁人多時割破皮包扒竊。
2. 若公車上人多,應儘量站立於女士旁邊或前面,減少性騷擾機會。 3.搭長途車,
離開座位返座時,已打開的飲料或茶水,不要再喝,亦不要接受陌生人贈 送的
飲料。
◎ 上計程車前
1. 儘可能結伴搭車,深夜返家可利用電話叫車服務,叫車搭乘,並核對車號再
上車。
2. 不搭乘裝潢怪異,視線由外而內不明、車號、車行不明之車輛。
3. 確定車中前、後座沒有藏匿他人。
4. 注意車門之開關有否脫落、試搖落車窗之把手功能是否正常。
◎ 上計程車後
1. 上車後拉開部份車窗,留住部份空隙以應急喊叫之用。
2. 司機有喝酒、衣著不整、言語不正經者應儘量想辦法立即下車。
3. 言談間少談及個人起居或財經狀況。默記車行、車號及司機姓名,並藉機暗
示已記下 相關資料。
4. 指定行車路線,並留心沿途路徑景物,發現有異隨時作反應準備。
5. 搭車時最好坐在司機正後方位置,萬一發生狀況,可矇住司機眼睛或抓住方
向盤,製造假車禍而求援。
6. 遇狀況時,亦可用口紅在玻璃上寫字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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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跟蹤時
1. 若懷疑被人跟蹤,則試試橫過馬路;若該人仍然緊跟,則應走向燈較亮、人
潮較多處; 並打電話請家人、朋友前來陪伴同行。
2. 確定被跟蹤時,應變換路線到路中行走或往燈光人潮較多處行走,同時就近
進入熱鬧 的商店或有憲警治安人員的地方、或找最近的居家按鈴,向主人
求援。
3. 同時應隨身攜帶手機通訊、零錢及電話卡,以方便打電話求救。如遭跟蹤,
不妨踢或搖動路邊停放車輛,讓車輛警報器大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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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篇
壹、性騷擾及性侵害處理原則
一、當事人受到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時,最需要的是週遭的人對他/她支持的態度。
二、多數的人不會編造性騷擾或性侵害的故事,我們應該相信受害人所說的話。
三、發現有人受到性騷擾或性侵害時,不要過度自責,先穩定自己的情緒,才有能
力照顧受害人。
四、除了給予情緒上的支持,你可以告訴受害人:發生這樣的事情並不是他/她的
錯。
五、千萬別在受害人面前表達憤怒,他/她往往會誤以為你是在生他/她的氣。
六、向受害人保證他(她)安全,不會再受到傷害。
七、請教專業人員該如何幫助受害人說出他/她的感受、疑惑和害怕。
八、替遭受性騷擾或性侵害的人尋求專業協助。可向學校教師、輔導室尋求諮詢;
另外,性侵害防治中心設有專業的社工人員,可幫助學生及家長,也可提供警
察、法律方面的諮詢協助。
貳、性侵害危機處理要訣
一、給予情緒支持
1、性侵害的受害人對其他人反應通常都很敏感,情緒上容易受到干擾,此時
周遭的人要對他/她有充分的諒解並給予心理支持。
2、不應過度保護及注意遭受性侵害的當事人,這樣只會使他/她更不自在。
3、應顧及遭受性侵害被害人的心理感受,尊重他/她們的意見,切勿替他/她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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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的下任何決定。
4、應替學生尋求協助管道,透過適度的輔導,撫平受害人心中的創傷、重拾
信心。
二、危機處理的方式
1、有人遭受性侵害時,應協助他/她至醫療院所診療,檢驗是否懷孕或感染性
病。
2、當受害者遭受性侵害後,應儘快至醫療單位驗傷採證,以便提出告訴,性
侵害防治中心會支付驗傷診療等其他費用。
3、性侵害發生後,千萬不要更衣、沐浴、沖洗身體或丟棄任何有關的證物,警
察人員在調查期間可能會再連絡被害人,因此,周圍的重要他人需協助受
害者做好心理準備。
4、如果逮捕到加害人後,調查人員會再度和被害人連絡,性侵害防治中心的
社工人員及義務律師也會提供法律訴訟過程中的協助。
5、加害人被逮捕後,在等待審理期間可以保釋出獄。若被害人擔心、害怕時,
應與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員聯絡,討論如何規劃安全問題,克服心中恐
懼。
6、若被害人接到法律傳票傳喚出庭,可以向性侵害防治中心申請社工人員陪
同偵訊、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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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遭受性侵害兒童的監護人,打算在民事法庭控告加害人索取賠償,如需
聘請律師,性侵害防治中心可以提供律師協助。
8、被害人擁有被法律保障的權利,若對被害人的權利有任何問題,可以洽性
侵害防治中心詢問。
叁、師長協助小撇步
一、當發現學生(疑似)遭受性侵害時…
1、取得他/她的信任。
2、表達關懷。
3、確定學生目前的狀況是安全的。
4、通報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
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 條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
治條例第9 條之規定,老師身為教育人員,在獲知學生有遭受傷害情事者
的二十四小時內,有責任通報處理。學生是否遭受性侵害的查證或調查工
作,是在您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之後,由社工員處理、確認,所以您不必
須為事件的真假負責。
5、向受害學生介紹社工員或其他協助人員在社政、醫療單位進行訪視、檢查
之前,您可先向學生介紹前來協助的人員,讓學生做好事前的心理準備,
以便後續服務進行。
二、當遭受性侵害的學生告訴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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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信他/她所說的話無論學生所說的是否屬實,這絕對不是他/她希望發生的
事,您一定要相信他/她,因為他/她相信您是可以幫忙的人,您任何的猶豫
或懷疑,會讓歷經掙扎、好不容易決定說出的孩子立刻退縮,把傷害藏起
來。相信他/她所說的話,對幫助遭受性侵害的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也
對後續的處理具有積極療效。至於查證是否屬實的工作,宜由性侵害防治
中心的社工員進行處理,以避免您和學生的關係不易建立。
2、用接納的態度去看待他/她所表現的行為
注意四週的環境是否安全,讓學生與您在獨立的空間談論這件事,避免其
他人的干擾與洩密。專注聆聽學生所向您說的一切,不要評價、質疑,並
且接納學生所有的反應:(如哭泣、憤怒、沉默等),讓他/她慢慢說,不
要立刻中斷或急於回應。
3、肯定他/她為自己盡了最大的努力
讚許學生此刻能站在您的面前,表示他/她已經為保護自己盡了最大努力,
同時具有尋求協助來處理性侵害事件的能力。
4、告訴他/她,老師不會對不相干的人談論這件事
用真誠的態度告訴學生,除非他/她同意的情況下,老師不會和任何人談論
曾在他/她身上發生的事。
5、告訴他/她,可以協助他/她的資源
如果他/她目前不願意接受任何的協助時,您可以告訴他/她現有的服務資
源有什麼,尊重他/她的選擇,若是以後有需要的話,可以和您聯絡,或是
23
和這些單位連絡。
6、當您面對學生家長不配合時…
亂倫事件的舉發,容易遭到家長的抗拒與刁難,您可能首當其衝成為家長
的假想敵人,然而您的介入目的是希望藉由外在資源的引入,協助困擾的
家長發揮功能,妥善照顧子女。因此面對家長的不配合甚至是騷擾時,必
要時得尋求性侵害防治中心、警政或司法單位的協助。
肆、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諮詢單位
一、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 113
二、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02)89127331
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諮詢服務專線0800-380038
四、教育部訓育委員會(02)33437823
伍、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法律
一、兩性工作平等法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
三、性騷擾防治法
四、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五、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以上法律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http://law.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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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資源~鹹豬手看招】
★如果騷擾者是陌生人 在安全的情境下,要立刻且態度嚴肅地直接表達自己的拒絕或
不悅。例如你可以說 「請別碰我,因為我覺得不舒服」,不要沉默或採委婉間接抱
歉的方式應對。 若你沒辦法在第一時間反應,或自覺不太安全時,不必覺得丟臉
或生氣,當然首先 要確保自身安全。然後想辦法告訴相關單位,如導師、教官、學
務處師長,儘量告知受害時間、地點與騷擾者的特徵,請他們追蹤調查或公告周知,
讓大家共同提高警覺。
★如果你認識騷擾者 應儘早處理,拖的越久,就越處於受支配的不利狀態。有時候騷
擾者不曉得自己的 行為不當。你要明確地說出感到不舒服或被騷擾的行為(並記錄
受害時間、地點、具體 內容、相關人事、當時的感受),請對方停止或改變。如果
覺得難以當面告知,不妨以書面方式,或請朋友、老師、輔導中心老師、學校性別
平等教育委員會成員協助, 讓對方明瞭和尊重你的感受,以制止類似的情形再度發
生。 如果你是老師或是職員而受到學生騷擾,應立即以師長的立場明白的告訴學生
其行為不當,並加以開導,也可以請其導師、諮商中心老師或其他同學協助。如果
你打算採取正式途徑,可以向學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電話 04-25290381
轉校內分機 1201) 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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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資源~打擊大色狼】
台中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電話: (04)2228-9111 分機 38800 / 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