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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2225
葉寶津3035119240
明朝宦官劉瑾弄權之術
與宦官得權原因
報告日程1. 劉瑾的生平2. 劉瑾的為人3. 兩次重大的權力鬥爭❖ 第一次殺身之禍:顛倒乾坤以自救❖ 第二次成功將劉瑾處以凌遲之刑
4. 宦官得權的原因❖ 明代君主惰於政事❖ 明代政治制度的改革❖ 君主的偏袒、縱容❖ 明代廷臣對權閹的依附
報告日程
劉瑾生平背景
• 劉瑾本姓談• 小時候家境清貧入了宮• 弘治年間犯罪赦免後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寵愛,數次
升遷,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 掌權後趁機專擅朝政,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為“八虎”之
首,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 “坐皇帝”• 從被閹割掉的那一刻起 正常人的人格、 尊嚴、對人生追求幸福的感覺
全部都被剝奪,轉化為對權力對慾望、對物質的追求
劉瑾生平背景
劉瑾生平背景
2010 《亞洲華爾街日報》 :❖一千年來 最富有的人之一➢黃金:一千兩百萬兩 ➢白銀: 兩點五億
❖武宗正德皇帝時,第一年的國家預算: 兩百萬兩
(陳洪謨,《繼世紀聞》)
劉瑾生平背景
劉瑾為人
• 素嫉文臣 , 與同類屢在上前言 “ 弘治年間 , 朝權俱為內閣文臣所掌 , 朝廷虛名而已。”
•公開挑撥武宗與閣臣的關系 科道寂然
• “ 尤奸險 , 粗知文章 , 遂干大政。”劉瑾雖然不懂多少文墨 , 但其心機非常重
劉瑾為人
(《繼世紀聞》卷一,頁 70 )
劉瑾兩次殺身之禍
第一次殺身之禍 顛倒乾坤以自救
正德元年( 1506 年) , 為避免前朝太監王振專權的惡果再現,內閣輔臣劉健、謝遷、李東陽等毅然出面上書,陳述“八虎”的危害。
劉健等是弘治帝遺詔中的“顧命大臣”,在他們帶領下,大多數朝臣和一些不滿劉瑾的太監如王岳等也附議。正德帝受到朝野內外的強大壓力,答應劉健的請求,准備次日早朝宣布處死劉瑾等人。
劉瑾冷靜面對:“我輩頭顱尚在,何必驚慌如此,隨我來!“
結果:劉瑾憑三寸不爛之舌扭轉乾坤,八虎”不僅沒有被處死,反而升了官,控制了要害部門。
( 《宦官一 · 劉瑾傳》 , 頁 7786 )
瘋狂報復 打擊異己幾種懲罰異己的辦法:1. 罰米輸邊
❖ 又罰米 2000石,相當於韓文 10 年的俸祿
2. 去衣梃杖→ 致受杖之人非傷即亡❖ 最初允許受杖之人重氈疊裹,墊以棉衣
→ 兵部主事王守仁上書為遭劉瑾陷害的戴銑求情,同時暗示 劉瑾破壞法度、混亂朝綱→ 劉瑾得知后大怒,假傳聖旨梃仗五十,王守仁被打得 皮開肉綻,昏死過好幾次→ 完事后,王守仁被貶為貴州龍場驛丞, 但劉瑾還沒解氣,派人在其回家路上追殺他。
3. 帶枷發配❖ 鑄造了 150斤重的大枷 , 劉瑾還規定,罪無輕重,
一律決杖戍邊,並且帶枷發配。
第二次殺身之禍 :多行不義 終被鏟除
8月 11 日晚,正德帝為平叛大勝設宴❖ 張永獻上朱寘鐇申討劉瑾的檄文, 揭露劉瑾
17件違法之事。→ 這時,正德帝已有幾分醉意,便點頭說:“劉瑾負我。 “
於是正德帝下令逮捕劉瑾,並令張永執行:
安化王朱寘以劉瑾亂政 為名,起兵謀反明武宗派楊一清討伐朱寘鐇,又派宦官張永監軍
次日正德帝上朝,詔示群臣,舉朝歡呼,連連稱善。
開始,朱厚照並沒有誅殺劉瑾之意,他降旨將劉瑾貶謫到鳳陽看守祖陵。
第二次殺身之禍 :多行不義 終被鏟除(二)
→ 劉瑾從獄中向正德帝上帖,說他被抓捕之時,赤身無衣,乞求武宗恩賜舊衣以蔽體
→ 正德帝見帖,想起往日的許多快樂,頓生憐憫之情,忙命人送衣百件與劉瑾。
→ 張永見狀,令科道言官彈劾劉瑾,歷數其九宗大罪,除了弄權誤國、打擊異己和貪贓枉法外,
→ 他特別強調從劉瑾府中搜出私制玉璽一方,袞袍八件,盔甲無數,還發現他平日常用的扇子裡藏有鋒利的匕首違禁之物,
→ 正德帝勃然大怒說:“這個奴才果真想造反!”於是下令將之凌遲處死。
宦官得權的原因
一、明代君主惰於政事→ 朱元璋: “人君不能獨治。”
“罷丞相不設,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以尚書任天下事,侍郎貳之”
本意:加強對統治權的控制,確立高度集中的專制皇權,建立一個萬世一系的家天下國家。
宦官得權的原因
但任何君主都不可能事必躬親,政令的實行都必須要有具體的傳達者和執行者。 “群臣有數十年不得望見(君主)顏色者”
(《國朝宫史》卷 1 )必然會出現瞞上壓下、矯旨行事的情況,
為宦官勢力的極度膨脹和干政專權創造政治條件。
(張廷玉等 , 《明史》卷 72 《職官志一》 )
“即位以來今日聞支肉喂鷹 , 明日聞米飼犬 ,”
“光祿寺供應比舊十增 ,七、八、九月之內傳添湯飯筵席以至七十有奇 , 計席為費一年之用 , 不下五千兩。”
在武宗登基不到半年的時間之內 , 言官針對內臣之事上疏不下十次 , 然而武宗並沒有聽取他們的建議 , 依舊我行我素
一、明代君主惰於政事
武宗的冥頑不化 ,胡作非為 ,給劉瑾這些宦官得以干政的機會
(張廷玉等: 《明史》卷 71 《職官志序》)
二、明代政治制度的改革-廢除宰相制度
權力真空,削弱朝臣的政治力量
“ 有相權轉歸之寺人。於是朝廷之紀綱、賢士大夫之進退,悉顛倒於其手”→ 宦官機構的不斷完備、宦官干政的逐漸合法化→明代宦官機構及職官設置已基本成形,逐漸成為與外廷政府並行、甚至權限更大的行政權力中樞。
三、君主的偏袒、縱容
“ ”明代宦官擔任著君主 代言人 的重要角色
" “ ”——君主往往信賴和倚重 身邊之人 宦官
對於宦官目無法紀、為非作歹之事能夠包庇縱容,甚至對於宦官與廷臣之間的矛盾爭端也是站在宦官一邊。
例如劉瑾第一次被彈劾時,武宗不但沒有降罪於他,更將他升擢司禮監
四、明代廷臣對權閹的依附
權閹與廷臣的勾結,極大的擴展明代宦官干政的範圍,為宦官把持朝政提供了更合理、便捷的途徑,為明代宦官專權打下了堅實的權力基礎。
(張廷玉,《職官志序》)
隨著宦官權勢的發展壯大, “深結宦臣以自固”
“ 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
張其勢而助之功,虐焰不若是其烈也”
(牛雁鋒, 2009 )
完
參考數目1. 陳洪謨:《繼世紀聞》(中華書局標點本),卷一,頁 69 。2. 張廷玉等:《明史》,卷 72 ,《職官志一》。3. 張廷玉等:《明史》,卷 303 《,閹黨傳序》。4. 《明史》:《宦官一 · 劉瑾傳》,卷 304 ,頁 7786 。5. 《明武宗實錄》,正德元年二月己卯條,卷 10 ,頁 338 。6. 張廷玉等:《明史》卷 71 《職官志序》。
碩士論文:7. 于坤:〈錢大昕經史之學研明代言官與擅權宦官關係探討〉(雲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2010 年),頁 24-32 。
8. 牛雁鋒: 《 明代宦官干政對國家經濟的破壞之研究》 (西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 2009 年), 頁 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