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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

片区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19 年营商环境改革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

京、上海、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

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营造稳

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

社会创造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以及前海

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依托

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总定位,聚焦自贸试验区改革

试验、粤港澳深度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

使命,坚持以综合营商环境改革为主题,以降低制度交易成

本为目标,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抓手,坚持对接国际先进

理念和最新规则,坚持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坚

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针对企业生命周期全流程推动营商

环境再造,把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改革重

点,扎实推进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营

商环境高地,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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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目标

对标全球一流城市的营商环境标准,按照世界银行和国

家有关部门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确定 2019 年前海蛇口自贸

片区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营商环境改革的目标和

任务:5 项一级指标达到全球前 20名的水平,总体达到全球

经济体营商环境排名 25名左右的目标,与加拿大、爱尔兰、

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当;部分一级指标进入全球前 10,

接近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水平。

三、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推行商事登记、公安、

税务、银行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新开办企业商事登记、

填报刻章、申领发票等事项一次提交、共享交换、同步办理

和限时办结,将企业开办整体时间压缩至 2个工作日内。

2.推行商事登记自助发照。引入全功能商事登记自助设

备,利用实名核身和人脸识别技术,实现自助发照,自动生

成领照人电子档案,化解窗口受理业务压力,提升商事登记

领证效率。

3.推进“深港通—注册易”改革。实行“深港通—注册

易”港资企业服务新模式,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香港商业银

行的合作机制,允许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商业银行代办深圳

的企业注册、商务备案、企业开户等业务,免除香港投资者

多次往返深港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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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化前海企业住所托管改革。优化企业住所托管系

统,出台企业住所托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住所托管管理服

务。优化新办和协议续签时提供地址证明材料的方式,免除

创业人才及优质企业提交地址证明材料。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5.推进“前海 80”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项目分

类管理模式,实施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和

容缺受理,提供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 80 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

批时间控制在 33个工作日内。

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工

程项目审批系统功能,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

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建设,实现社会投资项

目审批全流程无纸化、零窗口、一网通办。

(三)深化水电气接入服务便捷化改革

7.推进企业用水接入改革。实行窗口、服务热线及网上

业务受理,供水企业对用水接入业务(不涉及行政审批)受

理申请、现场勘查、用水方案确定、验收通水等工作时间不

超过 3个工作日。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行政审批不设前

置条件,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 5个工

作日。

8.建立智慧供电服务新模式。精简办理手续,优化报装

流程,推广网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将低压接电缩减至 2

个环节 3 个工作日(不涉及外线施工)和 13 个工作日(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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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外线施工);高压接电缩减至 3 个环节 15 个工作日(不

涉及外线施工)和 30 个工作日(涉及外线施工)。推进发

改、规划、交通、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实行并联审批,

采用“容缺受理”方式,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 5个工作日。

推进世界一流智能电网建设,加强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管

理,实现 20kV合环运行客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2.5 分钟,

其余客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25分钟。

9.推进企业用气报装改革。进一步精简程序,简化资料,

将用气报装流程减少至 2 个环节(用气申请和验收通气),

用气报装资料减少至 3项(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明和用气

地址物业的权属证明),办理时间不超过 6个工作日。实行

“企业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将发改、规划、

住建、交通、公安交警、城管、水务等部门行政审批时间压

缩至 10个工作日。

(四)深化登记财产制度改革

10.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通过优势资

源整合、信息共享、窗口共建,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开发企业”服务新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预售备案登记、

预告登记等业务直接在开发企业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

受理。扩大“互联网+金融”服务对象的范围,实现企业不

动产登记抵押登记“不见面受理、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

推动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预审服务模式落地,使不动产登记

事项在网上办理,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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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独立纠纷处理机制。设置不动产登记和地籍图

相关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及反馈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及

群众满意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业务纠错和过错补偿机制,保

障权利主体合法权益。

(五)有效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12.推进金融机构聚集发展。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银行业、

保险业对外开放新措施。支持前海国际金融城建设,鼓励外

资、创新型金融机构在前海聚集创新发展。探索设立科技小

贷公司、Pre-ABS 基金、特殊机会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和民

营企业发展。鼓励风险投资企业在前海集聚,大力发展供应

链金融。

13.推进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国

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成本奖补机

制。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

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补偿。

(六)加大对企业和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14.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产权

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家

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

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

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15.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鼓励上市公司建立

中小股东对董事、独立董事的评价机制。支持律师、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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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参与中小投资者保护,为中小投资者的维权工作提供专

业支持。开展中小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有效提升中小投资

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七)深化纳税便利化改革

16.推进网上智能办税服务。大力推进智能办税,在电

子税务局实现新办纳税人套餐、小规模纳税人智能引导式申

报等功能,全面压缩纳税申报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实现 100%

纳税人发票种类、用量和限额审核的网上办理,加快电子发

票的应用和信息化管理,打造电子税务局智能大脑。

17.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措施。积极落实增值税

减税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明显降低企业税负。实

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大力提升减免申报的便利

化水平,全面激发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增强企业获得感。优化“企业所得税 15%税收优惠”和“粤

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和个人实现减免税。

(八)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18.深化口岸提效降费。全面推行“提前申报”“提前

换单”,推进粤港跨境快速通关对接(即“跨境一锁”)。

推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审核当日办结,自助打印。规范口岸经

营企业服务收费,降低进出口边境合规费用,依法查处违规

收费,进一步降低跨境贸易成本。

19.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探索将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功能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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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将服务贸易出口退(免)税申报纳入。

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

口等相关行业对接,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

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

20.推动加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推进成

员口岸单位之间海空运物流可视化、电子原产地证数据交

换、溯源信息共享和 FTA 优惠关税系统应用。加强与 APMEN

成员口岸、亚太经济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推进贸易数据的互

联互通互用,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九)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21.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支持前海国际

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发展,推动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机衔

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相关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设

立商事调解平台,形成商事调解专业化模式。大力发展特邀

调解制度,探索开展远程调解、网上调解业务。积极开展互

联网仲裁业务,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争议解决公共

服务平台。

22.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支持最高人民法院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积极发挥最高人

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作用,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支

持深圳国际仲裁机构与国际仲裁机构开展合作,推广应用

《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

规则>的程序指引》,鼓励将香港作为仲裁地。依托“一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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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多语种、跨行业的调解人员库,提

高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辐射力。

(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3.探索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企业自主选择适用普通

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实现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商

务、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并联办理、销项管理,

企业可以“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高企业

注销效率。

24.探索完善破产配套制度。引入香港专业破产管理机

构。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推动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

依法引导具有工程技术、科学知识、企业管理等经验的非中

介人员参与管理。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

人名册动态调整机制。

四、对标国际最新规则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一) 建立健全竞争中立机制

25.实行“竞争中立”政策。实行外资企业市场准入后

国民待遇,对内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

中小企业一视同仁,推进在注册登记、资质许可、标准制定、

政府采购、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平等

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6.完善市场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

查机制,全面落实《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

法》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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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工作指引》。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环境评价体系,加快清

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强化公平竞争

执法,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探索开展政府采购改革

27.积极争取开展政府采购试点。探索建立与《政府采

购协定》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放开政府采购进口货物、服

务和工程的限制,对源自港澳的商品和服务落实国民待遇。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着力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28.推动设立国际采购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管理与运

营,开展信息咨询、注册辅导、采购培训、会议会展等服务,

宣传推广联合国采购规则流程及要求,推动内地企业参与联

合国等国际组织公共采购活动。

(三) 加快发展数字贸易

29.搭建“丝路 E 站”数字贸易网络。借助数字贸易云

平台,联合“走出去”重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丝

路 E 站”,引领、带动、服务国内其他自贸区或特殊监管区

域,推动实现“联盟出海”,形成境内境外互助、互补、互

动的数字贸易共同体。

30.建立健全数据保护和运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开放

法规体系,规范数据发布、采集、存储、应用和保护。加强

数字经济国际标准、规则合作,打造国际数据汇集地和数字

产品生产基地。探索信息技术与数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

运用。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产品贸易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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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31.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创新试点。推动建设国家版

权创新发展基地。积极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机构,推

进建设前海知识产权运营科创园。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

权投融资产品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

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

证保险落地。

32.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知识

产权保护条例》,加强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探索建立符

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

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知识产权侵权

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中

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形成知识产权创造、保

护、运营、管理、服务全过程保护机制。创新粤港澳大湾区

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

和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

(五) 建立绿色发展机制

33.推进建设“绿色自贸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

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严格落实环保标准,参照香港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设新建建筑,全面实施“互联网+”纯

电动交通服务行动计划,打造国际品质绿色新城。发起绿色

供应链行动,推动企业开展绿色采购,实现“绿色转型”。

34.创新环境保护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环保信用体系,

实行环保信息强制披露,违规严惩重罚。加强深港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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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探索在香港发行国际绿色市政债,引导前海金融机构

和企业赴港发行绿色债券,增强绿色项目的融资能力。依托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功能。

五、发挥特色优势强化营商环境改革

(一)努力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

35.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经济形态。积极培育企业征

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

加大对信用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吸引一批国内、国际知名

机构落户前海,推动信用服务行业集聚发展。推广“信易贷”

“信易租”“信易批”等守信激励创新产品,降低守信主体

的创业及运营成本。

36.建立跨部门信用综合监管模式。完善前海公共信用

平台,建立信息归集与公开制度、综合行政执法信息与社会

信用共享机制、跨部门联合信用奖惩机制,构建以信用为中

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前海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制定

企业信用分类标准,推进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打造覆盖全

区域的征信系统,争取设立国家首个信用经济试验示范区。

(二)全面推进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

37.构建前海特色法律规范体系。坚持立法先行,编制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五年立法规划,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

蛇口自贸片区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条例》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

海管理局暂行办法》,出台《前海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

划纲要>法治建设行动方案》,为中国法治提供前海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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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改革,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体系化、智慧化建设,加强审判

流程标准化建设,建立司法案例库,构建科学合理的业绩评

价体系。健全域外法律查明和适用机制,强化最高人民法院

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一中心两基地”建设,探索前

海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

39.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建设“深港法律服务

深度合作区”,建立深港法律服务业界常态交流机制,共建

深港法律专业服务机构人才数据库和网络合作平台。深化粤

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探索解决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

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问题。支持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

组织发展,鼓励公证机构创新开展业务,推动涉外法律服务

业发展。推进深圳创客法律中心建设,形成全链条创业法律

服务。

(三)加快前海“数字政府”建设

40.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继续推进事项

标准化工作,公开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

依托省市平台构建一体化电子政务门户,完善网上预约、智

能客服、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全面推广“掌上政府、指尖

服务、刷脸办事”。优化审批流程,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减材

料、简环节,推出更多 “不见面审批”和“秒批”事项。

41.推进“数字前海”建设。建设前海大数据资源平台

及智慧城市大脑,率先实现“一图全面感知、一键可知全局”。

推进市政工程、房建类项目 BIM应用,提升项目设计、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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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打造全空间可视化数字城市。加快新型信息枢纽中心

建设,全面推进 5G 基站和设备建设,布局物联网、智能网

络汽车等新型基础设施。集成建设完善智慧停车、智慧道路

等形成综合性智慧交通系统,积极创建无障碍城市。

(四)扎实推进廉洁示范区建设

42.建立健全一体化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

败高压态势,聚焦前海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

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

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多策并举、标本兼治,加

大改革创新力度,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坚持经常性纪律

教育,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廉洁状况评估工作,加

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调查研究。推进深港廉政合作,探索

廉政机制协同。

43.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出台专项行动

方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

设再深化行动,重点整治影响前海开发开放建设各方面的突

出问题。以防控廉洁风险为底线,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受

贿行贿一起查,严肃问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建立健全容

错纠错机制,激励担当作为,促进政企交往更加规范化,政

商良性互动更加制度化,营造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六、加快国际化城市新中心建设夯实营商“硬”环境

44.完善城市新中心规划。落实城市新中心规划方案,

加快单元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优化修编工作。开展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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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沿江高速前海段改造和与南坪快速

衔接工程、前海国际金融交流中心、前湾会议中心等重大项

目规划。

45.加快前海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月亮湾大道快速

化改造、妈湾跨海通道和新城立交工程尽快实施。积极推动

深珠复合通道、港深西部快轨、西丽枢纽至香港东大屿高铁

等项目建设,打造广深港城市走廊交通枢纽。完善市政基础

设施配套,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46.加速完善前海城市功能。尽快规划建设对标国际、

理念先进、多部门集聚、协同高效的“一门式”前海国际公

共服务中心,为各类商事主体提供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国际

化、现代化、便利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中国国家博物馆-

深圳馆、前海国际金融交流中心、前海城市新中心地标、前

湾会议中心等项目,打造世界级湾区城市客厅。加强商业配

套设施建设,增强区域商业活力。制订前海公交提升优化方

案,完善交通配套。

七、保障措施

4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前海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

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和线

路图,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48.协同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应对照具体指标,按照

行动方案的总体思路和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主

动作为,研究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切实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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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具体化目标任务,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协同推进营商

环境改革。

49.强化评估监督。拓宽市场主体意见反映渠道,形成

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前海营商环境改革的良性互动。

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前海营商环境评估,设立前海一流

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前海营商环境指数,以评促改、

以改促建,不断提升前海营商环境改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