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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是婚姻中不可承受之痛,當配偶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國家傾向以法律保障元配,但是當通姦罪及刑罰,被告跟定罪者大多都是女性外遇者及女性第三者,在社會對男女婚外性的縱容程度不一的情形下,通姦罪是大老婆的武器?還是女人的鐐銬?回到婚姻的本質,以愛為名的契約關係,是否有約束個人的性自主的權力?而國家以刑罰介入私人情慾,是否違反了刑法設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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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 ?
14 張投影片解析─
該 不該
與人通姦 該不該用刑罰懲治?
(2013/3/14 文化部長龍應台 )
何謂通姦罪?
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配偶掌握具體證據。
通姦罪罰則?
刑法 239 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1. 告訴乃論, 6 個月內提告2. 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寬恕,
則不得告訴。
只有配偶能提告
須連帶負擔民事責任「你身體的權利不是你自己嗎我們都什麼時代了難道婚姻要靠警察去敲門或者是偵探在錄影來維持你的婚姻嗎」
※ 2013/3/14 公視晚間新聞婦團:刑法通姦罪 保障弱勢婦女婚姻
8 成 2 民眾反對通姦除罪化
8 成 6 民眾認同8 成 2 民眾反對除罪化
用《刑法》處罰通姦行為合理嗎?
(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
「國際人權專家曾驚訝台灣竟還有通姦罪,國內多數《刑法》學者也支持除罪,法務部卻想以民調當藉口維持通姦罪。」( 民間司改會常務理事高涌誠 )
法務部最新民調
「如果說這個工具沒有了,會不會造成男性跟小三,更惡行惡狀的情況,這樣的一個工具她要不要使用,她自己去做判斷」
※ 2013/4/30 蘋果日報
( 民國 96 年台北地院訴字第 8321 號民事判例 )
除罪 合法 通姦仍要負民事責任
民法第 184-1 、185 、 195-1 條
配偶可主張侵權之損害賠償。
夫妻一方與他人通姦,配偶可主張離婚。
民法第 1052 條
離婚後平均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民法第 1030-1 條 )
離婚後可請求贍養費。( 民法第 1057 條 )
因離婚而受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民法第 1056 條 )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
配偶違反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造成侵權行為應該予以賠償,其相姦者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 民國 55 年台上字第 2053 號判例 )
通姦對婚姻和諧圓滿造成極大損害,從公序良俗而言,不問其侵害何種權利,相姦者與通姦者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德國國會曾針對通姦罪調查其對於婚姻沒有正面作用
反而加速婚姻崩壞
支持不除罪
支持除罪
對伴侶忠誠是婚姻的義務通姦罪可以成為女人的工具遏止外遇倡行(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
※ 2013/4/30 公視暗時新聞法務部民調:8成2民眾 反通姦除罪化
( 台大法律系教授 黃榮堅 )
通姦罪有助於鞏固婚姻?
通姦罪保護弱勢婦女?
這是因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的容忍度遠高於女性造成性別不平等的法律效果
通姦罪成罪有性別差異違反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間接歧視」原則
通姦罪男女提告配偶比率都在 4~5 成
通姦罪提告往往變成女女相鬥或是女人受害
因通姦罪被判刑者:女性外遇者最多女性第三者其次
※ 2013/3/21 新頭殼通姦罪綁得住另一半?婦女新知:一刀兩刃
提告後5 成女性撤銷對丈夫告訴2 成 3 男性撤銷對妻子告訴
統
計
數
據
法 律
解
釋
※ 2013/3/15 新頭殼
※ 大法官釋字第666號
通姦罪撫平受害者情緒?
「坦白講我認為通姦罪沒有嚇阻作用,但對被背叛者有法律上微小、適當的同情機制,可以給第三者或配偶一個小小的懲罰,起碼心理上舒坦一點」
「不愛了就好聚好散,法律不是用來約束感情,是讓人體認感情本質是什麼,學習對自己行為負責」
兩性專家廖輝英
台大法律系教授
黃榮堅
※ 2011/9/5 公視有話好說※ 2013/4/13 台大法律學院「婚外性的罪與罰」座談會
私人情感以法相繩法律真諦為何?
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榮堅「私領域情慾問題,不應動用刑法,以民法即可」
「性行為是隱私權要保護的最私密領域,卻成為刑法處罰的對象,不合邏輯。」
台大法律教授許宗力
違反法益原則「通姦到底侵害什麼個人法益?充其量是名譽,但也不是侵害元配的名譽。」
律師李兆環
違反比例原則
刑事政策成效 「通姦罪並未減少男女情慾氾濫」
※ 2013/4/13 中國時報通姦除罪化 台大教授力挺※ 2011/9/5 公視有話好說
律師李兆環
通姦罪可當財產談判籌碼?
保留通姦罪,被背叛方可以用通姦罪要脅對方,當成離婚分產的談判籌碼,避免人財兩失。
通姦罪是刑法,以刑法達到民事目的,違反法益,也不符合刑法立法概念。而通姦本來就可申請民事賠償。
支持通姦罪 支持通姦除罪
※ 2013/4/12台大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婚外性的罪與罰」座談會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榮堅發言
夫妻財產共有 法律已保障
約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
可選擇結婚前後夫妻財產各有
只能以通姦罪訴請民事侵權賠償
1. 通姦罪民事賠償2. 婚前財產各自取回3. 婚後財產 配偶有請求分配權4. 離婚得請求賠償、 贍養費
民法夫妻財產制度
自行到法院申辦 夫妻財產分配 因配偶通姦離婚
的求償
未特別申辦為
夫妻財產
分別財產
共同財產除了特有財產婚後夫妻財產共有夫妻共同管理
或是
分為婚前、婚後財產結婚前後夫妻財產各有
※ 夫妻財產新舊制分別
婚前財產各自取回婚後財產各半
絕大部分的夫妻
抓姦使人入獄難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常有配偶被第三者反告侵入民宅、妨害秘密、毀損罪、傷害罪等
通姦罪立法除罪化以民事為主
通姦罪要兼具人證、物證才可能成立
刑期一年以下法官多判 6 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回歸金錢懲罰跟民法殊途同歸
法條難達成實際的保護
※ 2011/9/5 公視有話好說縱容小三VS.
性別平等 刑法通姦罪該廢除?
原告舉證困難
可用罰金刑代替入獄
不法蒐證恐觸法
通姦罪干涉私生活 違反兩公約
一、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二、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
※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7 條
(兩公約專家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第70項)
如非必要,法律不得任意以刑事手段管制性行為,如此會構成對私生活的無理侵擾。
通姦罪違反兩公約,應廢除。
許多國家已將通姦除罪化
日本德國法國義大利挪威丹麥瑞典芬蘭土耳其…
仍有通姦罪 廢除通姦罪
南韓:刑期 2 年以下印度:刑期 5 年以下菲律賓:刑期 7 年以下美國部分州:依各州刑罰而定。阿拉伯等伊斯蘭國家:男女均處以石刑致死,未成年女性處以鞭刑。
通姦未入罪
中國英國…
台灣:刑期 1 年以下
※ 2013/3/14 中央社南韓也有通姦罪 歐美國家少有
※ 2013/3/18 公視有話好說通姦除罪化?小三恐暴量?
※ 圖片來源:Natalia Lazarashvili, GeorgiaFrom Death is not justice
公視有話好說2013/3/18〈通姦除罪化?小三恐暴量?〉http://talk.news.pts.org.tw/2013/03/blog-post_18.html
2011/9/5〈縱容小三 VS. 性別平等 刑法通姦罪該廢除?〉http://talk.news.pts.org.tw/2011/09/vs.html
苦勞網─「通姦除罪化」文章http://tinyurl.com/mdjs356
婦女新知基金會http://tinyurl.com/kn8f7ad
持續關注通姦除罪化討論─
林玲瑩 / 製作